长春】市生活居住》建筑日照分析技【术规程
(!2,0,13年4月16日)!
第一条 为落】实长春市生活居【住,建筑日照管理办【法统一?生活居住建》筑的日照分析技【术,要求结合本市实【际,。制定本规程
!
第二条 凡!在本市市区范围内申!请建设工程规划许】可证或者提交修建性!详细规划时需向市】城乡规划主》。。管部:门提交日《照分析报告的均须】按本规?程进行日照分析
!
—第三条? 日照分《析报告?的,编制单位应》为建筑设计甲级【资质单位、规划【设计乙级《以上资质单位(含】乙级资质)及—日照分析机构并【经市城乡规划主管】部,门,审查认定 日照分析!软件需采用经中【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!。城乡建设部鉴定【并经市城乡规划主管!部门经过实测认定的!日照分?析软件日照分析报告!应由相应编制—单位中的国家注册】城市规划《师,负,责组织编制并—签字盖章《
第!四条 日照分【析报告的编制单【位有义务配合—市城:乡规划?主管部门召开听【证会就日照》分析的技术问—题向:群,众进行解释》并,应,对,。利害关?系人提出的相关技术!。问题召开专》门的讲解《会进行解释
【
—。第五条 日照—。分析单位《应当对建设项目【日照分?析,报告的真实性—、准确性负责—日照分析结果超出】允许误差《范围或者错误的【日照分析单位应当承!。担相应的《法律责任经校核认】定日照分析》结果有误的编制单位!市城乡规《划主管?部门将对《其提出警告取消其】编制日照《分,析报告的资格
【
《
第六条 日】。照分:。。。析,报,告(包括电子文【档和图纸)应按统一!数据:格式组织和提交
】
第七!条 :日照分析《应参照的主要—规范和规《定
【(一)城市居住【区规划设《计规:。范(GB5018】。0-93《2002年版—);
(!二)住宅《设,计规:范(:GB 50096】2011);
【
? (三)》。长春市生《活居住建筑日—照管理办法
【
第八《条 日照分—析客体建筑范围和】对象:的确定应当》符合以下要求—
(【一)拟建建筑高度小!于等:于100米的按标】准的建筑日照阴影】线确定?客体建筑范围—该阴影范《围最大?不,超过半径300米】的,扇,形阴影范围》(如图1《。);拟建建筑高【度大于100米的以!01、02》为圆心拟建建—筑高度?H,的3倍为半径—(R=3H)—作出扇形《日,照阴影范围确定客】。体建筑?范围该阴影范围最】大不超过《半径500米的【扇形阴?影范围?(如图2)
【 拟建—建筑为生活居住【建筑的其自》身也应?作为日照分析的客】体建筑当拟》建建筑超《过一幢时《其,计算范围应当叠【加
(】二):。位于:或者部?分位于上述阴影范】围内的生活居住建】筑 (包括设计【方案经市城乡规划】主管部?门审定、已经—批准尚?未建设、正》在建设的《和控制性详细—规划中已明》确建设内容的—),应当作为《客体建筑和场地【。一并分析主采光面】部分位于上述范【围内的应当整体纳】入计算
【 :客体:建筑范围以》外的生活居住建【。筑和场地不进行日照!分析
— 日照《分析客体建筑指日照!标准日(大》寒日或者冬至日)有!效日照时间带内【被拟建建筑遮挡【需作日照分析的生活!居住建筑及规划地块!
图》。1 《。。H≤1?00:。 客体范围图
【
:
图2 H>1!00 ?客体范围图
第九!条 日?照分析主体建—。筑范围和对》象的:确定应当《符,合以下要求
—
? (一)以已!经确定的客体建【筑的0?1、02为圆心R=!500米为半径做出!扇形图在此》阴影范围内确定须进!行日照分析的—主体建筑即为该【客体建筑的主体建筑!范,围(如图《3):。在此范围《内调查了解可—能对其产生遮挡【的建筑当《。被遮:挡建筑超过一幢【时其计算《范,围应当叠加
—
(二【。)位于?或者部分《位于上?述范围内的》建筑:物、构筑物(包括】设计方?案经:。市城乡规划主—管部门审定、已【经,批准尚未《建设、正在建—。。设的和控制》性详细规划中已明确!建,设内容的《),应当作为主》体建筑一并分—析部分位于上述范】围内的应《。当,整体纳?入计算
》 主》体建筑范围以—外的建筑物、—构筑:物不作日照分析
】
, 日》照分:析主:体建筑指日照—标准日?(,。。大寒日或者冬至【日)有效日照时间带!内对客体建筑—。产生日?照遮:挡的建筑物、—构筑物
图3! ,主体范围图》
:第十条 日照分】析方法
】 客体建筑为】拟建生活居》。住建:筑在审查修建性【详细规划阶段日照分!析应当采用日照【基准面多《。。点沿线分析;在办】理建设工程》规划许可证》阶段日照分》析应当采用窗户【分析:
? 客体【建筑为?既,有生活居《住建筑日照分析应当!采用窗户分析
】
客】体建筑为规划地块日!照分析应当采用【多,点分析
】
第十一—条 日照《基,。准面的确定
! : (一)普—通窗户以外墙窗【台,面为日?照基准面;
—
, : (二—)转角直角窗—转角弧形窗、凸窗等!以窗户洞开口为【日照基准《面(见图1);
】
【(三)两侧均无隔板!也未封闭的凸—阳台以窗户的外墙】窗台面为日照基【准面阳台顶板对所】属窗户的日照遮【挡忽略不《计;(见图2)
! (【四):两侧或?者一侧有分户隔板的!凸阳台凹阳台及【半凸半凹阳台以阳】台的栏板面与外墙】相交的墙洞口—为日照基准面(见】图2);
】 (五)》设计:封闭的阳台以封窗】。的,。阳,台栏:板面为日照基准面】(见图3);
】 : 超出基准面的建!筑,自身阳台《、隔板、遮阳板、花!台、分户《隔板等对窗户的日照!遮挡属建筑自身遮挡!也应纳入计算—
《 : :本规程未列举的建】筑结构形式由市【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参!。照以上简化原—则确定?其日照基《准面
】。。
图1
】图2
图3
!
第十二条》 窗户、阳台的】计算宽度及计算高】度按照已经》核发过的规划许【可确定
》
—第十三条 日照】分析的建模要—求
— 日照分析【建,模的主体建筑为该】建筑的外墙轮廓线赋!予建筑?高度定义地坪标高屋!顶建模应当根据屋】。顶的形式《对檐口、女儿—墙或:者坡屋?。。顶等:。建模
《 附属】物建模应《当将所有可能造成遮!挡的:屋顶突出物(包括】楼梯:间、水箱、》电梯机?房、设备间等—。)都包括《在内
】 当屋顶或者附】属物(如圆》壳形)较《为复:。杂时:可用简单的几何包】络,体代替现有建—。筑应当按《实测数据建模周边待!规划地块应当由市城!乡规划主管部—门提:供修建性详细—规,划方案建模
【
第十】四条 ? 日照分析参数【的,确定
【 1《、地理位置长—春市区经《度125°20′】纬度43°53′
!
: 2—、有效时间带
【
(】1)大?寒,日有效日照》。时间带800~1】6,。:00(真太阳【时)74《9:26~15:】49:26(北【京时)
】 (2)冬至日!。有效:日照:时间带900~15!:00(真太阳时)!83:6:47~14:】36::,。47(北京时)【
】。3、日照时》数按累计日照—时间计?算满窗日照(指外】墙窗口的两侧同时具!。有日照?)连续15分—钟以上方可计—入日照时数
【 , : 4、时间【间隔不超过5分钟
!
【。5、建筑沿线分析采!样点间距1米
】 ? 6、最小入】射角10《°
—
, 第十五条— 日照分析报告所!依据:的基础?资料包括
! (一》),。建设单位提供的【由,具备规定资质的测】绘单位测绘的—能够覆?盖所有主《、客体建筑》范围并确切反映现】状的数字地形—图(附有室》外地:坪标高?和单体正负》零,标高)
— : :。 :(二:),设计单位《提供的拟建建筑的总!平面图、屋》顶平面图、平立剖面!图的电子文》件(附有建筑坐【标和屋顶标高)
!
【(三)已确定—的客体建《筑,的平、立《面图既有住宅—还应提?。供主日照面的窗户数!据
? 《 (四)已—确定的主《。体建筑的总平—面图和?屋,顶平:面图(附有》各屋顶详细》标高:。),
】 (:五)根据本文规定已!确定纳入主、客体建!筑范围?的正:在建:或者已批未建—的建筑设计资料【
— 资料》来,。源,及,提供资料的单位应当!在日照分析报告中】注明
】 第十六条— 日:照分析报告的内容】及要求
》 —(一)日照分析项】目,情况
【 》 1?、委托方名称—、地址、法定代表人!、,联系方式
— — 2》、受托方名》称、资质证书编号】、地址、法》定代表人、联系【方式
! 3、建】设项目名称、—地点、用地范—围;
【 4、!本基地拟建主体建】筑的基本情况(编】号、使用性质—、层:。数、高?度、位置等);【
【 5—、根据本基地主【体建筑?的阴影?覆盖范围确》。定的客体建筑的【基本情况(编—号、使用性质—、层数、高度、位】置、窗位编号、窗台!高度等);
【 《 6、】参与叠加分》析的本基《地外主体建》筑的:基本情?。况(编号、名称、】层数、高度、位【置等);
— , 】 7、以上资料【。的来源?说,明;
?
? ? : 8《。、 日照分析所采用!的,日照:标准:;
《。 ? : 9、 【日照分析技术参【数;
! 《 10、进行日照分!析所:采,用的分析软件—
【 (二)日照分析结!论
— 1】、需做多点沿线分】析,的,计算出其《主日照面的沿线有】。效日照?时数并绘制》多点:沿线日照分》析图注明不满—足日照要《。求的位置;
】 — ?2、需?。做窗户分析的计算出!客体建筑每一分析窗!位在拟建建》筑建设前后》的日照时间段和有】效日照时《数并列出每幢客体】建筑的?。日,照时间表注明不满足!日照要求的窗位【明确在拟建》建筑建设《前后不符合》日照标准的客—体,建筑的窗户数及【。户数
【 《 3《、分析结果存在【5分钟以内误差【视为正常
! ,。 (三《)附图
《。
— 1. 】日照:分析计算主、客【。体建筑范围图—(1:100?0~1?2000);
【
》 》 2. 日照分析计!算图:(包括建筑》、层数、高》。度、:地坪标高、间距及退!让尺寸?等)(150—0~11000)】;
? — 3》.日照分析》图;:
【 》4. 作为建—模依据?的建筑方《案图或者施工图、】。实测报告《及,现场照片《等;
【 ?(四)签字盖章
! 《 日照】分析单位《和建:设单:位相关人员应当对】日照分析《报告签字认》可并:加盖单?位,公章其中由规划编】制单位或者》。建筑设?计单位出具的日照】分析报告应》当有注册规划—师,签字盖章
》
《 《 建设单位申请【建设工程规划—许可证?或,者提交修建性—详细规划时应当将日!照分析报告和进【行日照分《析,的主:要原始材料及其清】。单一式两份一同上报!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