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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规程】用词说明
!1 为便于执—行本规程条文时【区别对待对》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!的用词说明如下
! 1) 【。表示很严《格非这样《做不可的
—。 正面词采用!“必须?”;:
《 反?面词采用“严禁【”
:
: 2《) 表示严》格,在正常情况下均应】这样做的
》
正面词采!用“应?”;
《 反面—词采用“不应”【或“不得”
! 3) 》表示允许稍》有选:择在:条件许可时首—先应这?样做:的
正】面词采用《“宜”?;
:
: ?。。反面词采用“不【宜”
— 4) 表示有选!择在一定《条件下可以这—样做的采用“—可”
—2 条文中指明应按!其他有关《标准执行《的写法为“》应符合……的规定】。”或“应按……执行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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