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6.《。3 节?能,改造判?定原则与《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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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《.3.1 当—电力系?统不能?满,足更:。换的用电设备—。。功率:、配:电电气参数》要求时或主要电器】为淘汰产品时应对配!电柜(?箱)和配电回路进行!改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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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》3.2?。 当变压《器平均负载率长期】低于2?0%:且今后不《。再增加用电负荷时】宜对变?压器进?行改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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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【.3.3 当—电力系统未根据配电!回路合?理设置用电分项计】量或分项《计量电能回路用【电量校核不合格【时,应进行改《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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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6.3.4》 当无功补偿—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论!证改造方法》合理性并进》行投资效益分—析当投?资静态回收》期小:于5年时宜进行改造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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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6.《3.5 当供用电电!能质量不能满足要】求时应论证改造【。方法的合理性并进】行投资效益分析【当投资静态回收【期小于5年时宜【进行改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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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】.3.6 当公共建!筑的照明功》率密度值超》过建筑照明》设计标准GB 5】0034《规定的限《值时宜进行相应的】改造
】 6.3.—7 当?公共建筑公共区【域的:照明未合理设置自】动控制时《宜,进行相应的改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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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】3.:8 对于未合理利】用自然光《的照明系统》宜进:行相应?改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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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】3.9 公共建筑未!。采用节能灯具—或采用的《。灯具效率及光源【。等,不符合国家及—。上,海市现行有关标准】的规定且改造静【态投资回收期小于】或等于2《年或节?电率达到2》0%以上《。时宜:进行相应的改—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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