赣州市!农村:公路:养护管理实施办法 !
赣州市人】。民政府?办公厅转发市—交,通局关于赣州市【农村公路养护管理】实施办法的通知
】
发文》单位赣州市人民政】府办:公厅
文【 号:赣市府办发》[2:006]68—号
发布日期!20:06-9-12
!各县(市《、区)人《民政府赣州经济【技术开发区管—委会市政府有—关部门市属、—驻市有关单位
!
经市政】府同意现将市—交通局赣《州市农村公路养【护管理实《施办法转发给—你们请?结合实际认真贯【。。彻落实?
:二OO六年九月【十二日
》第,一章: 总则
第一条 !。为了完?善,和规范我市》农村公路养护管【理工作切实巩固农村!公路建设《。成果促进我市—农村:社会经济的全面【、协调、《可,持续发?展根据中华人民【。共,和国公路法、国务】院办:公厅关于《印发农村公路管【理养护体《制改革方案》的通知(《国办发[《2005]》4,9号)?、江西省交通—厅关于印发》江西省农《村公:路养:护管理暂行规定【的通知(赣》交办:发字[2《005]《3,9号)精神结—。合我市实际特制【定本办法
第【二条 本《办法适用于》本辖:区内的农村公路(县!道、乡道和村道【)
》 ,
县道》是指连接县级人【民政府所在地与乡级!人民政府所在地、】主要:商品生产和》集散地的公路以及】不属于国、省—。道的:县际间公路
】。
?。乡道是指连接乡级】人民政府《所在:地与行?政村的公路以及【不属于县《道的乡际间》、乡与外部连—接的公路
【
村道是指为—农村居?民生产、生活服务连!接行政村和自然【村,、或行政村之间不属!于,县道、乡道》的公路
《
第二章 养护【管理体系
》
第三条 农村公路!养护管理工作遵【循“谁?受益、?谁养护、谁》管理养管并重”的原!则实行“《统一领导、分级管】理、以县《为主、乡村配合”】的养护管理体系【;县道由县管乡道由!乡管村道《由乡、村两级共【管加强农村公—。。路养护队伍的—培训工作大力推广使!用,先进的管理》方法、技术和设备不!。断提高?农村公路《管、:养的科技含量走科】技兴交之路
【第四条 农村—公路管理养护的责】任主体系各县—(市、区《)人民?政府各县(市、【。。区,)政府交通行政主管!部门及其所属的【公路管理机构具【。体负责辖区内农【村,公路(市养公路除】外)养护管理工作】并指导乡《、村进行道》。路养护管《理工作
各乡!(,镇)政府要确立农村!公路养护《管理工作机构—。。和人员负责辖—。区内的乡、村道路】养护管?理,村道由当地村—民,委员会负责乡—、,村公路?的养护管理》水平要达到市、【县交通主管部—门的要求并》接受市、县交通主管!。部门的指导和考核】市,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】负责指导全市农【村,公路养护《。管理工作履行监【督检查职能
第】五条: 农村公路养护【的总体要求是—保持路基稳定、【路面平整坚实、构造!物完好、排水畅【通行车安全顺适【。、确保道《。。路经常处《于良好状态提—高车辆?通行能力
》
第六条 》农村公路年度—养护计划《由各县(市、区)】交通行政主管部【门负责?编制报市交通行政主!。管,部,门审核?批准后实施》年度:养护:计划应分解》为季、月计》划并根据本区域内】公路养护季》节性:特点合理《组织养?护生产
第七条 !各县(市《、区)?交通行政主管部门】应按要求及时向市交!通行政主管部—门,上报养护月报表报】表内容应真实完整严!禁弄虚?作假
《第三章 养护—管理:技术:要求
《。第,八条 各县(市、区!)交通行政》主管部?门对列入养护计【划的水泥(》油)路、砂石—路要加强经常—性,养护及时处》治各类病害并保【证每年集中修补2】次使路面《经常: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延!长路面的《使用寿命重要县道尽!可,能组织专业养—护队:。。伍负责养护
第】九条 农村公路【各类路面和沿线【桥,梁,养护具体要求
【
(】一)水泥砼路面
!。。。
1》、经常性清扫—路面、清理边—沟及时清除各种【。杂物、保持路—面清洁、《排水畅通
】
2、每年应【对缩缝、胀缝—、裂缝定《期灌缝做好水泥路】面防:渗工作?春秋两季各进行【一次
《。
3、—。对水泥板麻面—、露:骨、坑洞、唧泥等严!重,影,响行车舒适的板块】视具体情况》进行翻修或》表面处?置对板边板角以及】基层薄弱地段拆除】维修:应设置加强》钢筋
【
4、对破碎、脱】空、沉陷、断裂、拱!起等的砼板应—及时:压浆稳定或翻修【
5、】水泥面板损》坏,严重的路《段应及?时进行?大中修?
(二】)沥青路面》
1、】经常保?持沥青?路面清洁、完好
】
:
2、定期对沥!青路面?裂缝灌缝防止渗【水
》
3、《沥青路面出》现车辙、泛油、拥】包病害或平》。。整度差时应先铣刨后!再用热沥青或冷补】料修补
《
4、路面!。出现早期《网裂、松《散,应,用乳:化沥青封面
【
《5、沥青《路面出现坑槽、沉】陷、严重网裂—、波浪、啃边、松】散等应挖除面层【和松散基层补强基层!面层用热沥青或冷补!料修补并做到小【塘大补圆塘方补不凸!起不凹陷标》。高与原路面平齐
!
(》三)砂石《。路路面?
,
1、【对路面进行经常性】清扫及?时清除杂物》
,
《
2、路《面出现坑槽、沉陷】、车辙?应及时层层回填夯】实,达到设?计坡:度,、强度
》
3》、保持路面》排水通畅以防雨水冲!刷
(四!)桥涵养护
!
1、对桥—梁进行经常性清【扫保持泄水孔畅通、!伸缩缝无杂》物和:。涵洞不堵《塞加强小修保养
】
》2、定期《检查桥涵技术—状况加?。强桥涵管理对险桥危!涵应设?立限载、《限行等危《桥标志
!3、:保持桥?、,路衔接平顺无跳车、!无隐患有《。问题及时处理
】
?
4、桥梁栏杆【撞断砼?剥落桥面《铺装损坏《。“U”型《。台浆砌?块石接缝出》。现裂缝、沉降、外】倾应及时维修
【
: ,。
5、对》桥涵受?力构件砼老化、截面!变,形、构件松动、【开裂:影响:安全的必须及时【局,。部加固或拆》除重建
—
6、桥梁基—础被河水冲刷掏【空应及时进行—加固:处理确保安全
】第十条 农村—公路所需的养护砂、!石料:。由各县?(,市、区)《交,通行政?主管部门按照路【线等级、《路况质?量、车流量》提出采备的数—量和质量要求报【请,各县:(市、区)》政府批准后由—公路沿线乡》镇政府负责采备各县!。。(市、区《)交通行政》主管部?门进行?验收
《第十一条 各县(】市、区?)交通行政主—管部门应事先制订】农村公路抗灾抢【修预案储备必要的抢!。修物资?一旦发生水毁、塌】。方、:泥,石流等自《。然灾害后《可以组织人》员、设备、物资及】时修复确《保安全畅通》
《对较大灾害无法立】即修复的《应及时向《当,地政府及上级交通主!管部门报告并在【事发路段设立明显标!志派专人协调—指挥控制灾害事故】的扩展;除特大水】毁和滑坡《、塌方灾害外一般阻!车时间不得超过【。72:小时
第十二条 !各,乡(镇)政》府应成立农》村公路养护》管理机构具》体负责本《辖区:内乡:、村公?路养护与《。管理工作处治各种】病害并及时组—织抢修水毁》公路
—村,道由沿线受益行【政村按照委托专业】养护与群众养—护相结?合的方式进行养护乡!镇政府负《责组织协调保证乡村!道路每年整修2次村!。道养护备《砂数量由《。乡(镇)政》府根:据路面状《况自主决《定
第十三条【 乡、村道》的绿化工《作由:乡镇政府负责规划和!。实施对于需要更新的!行道树须《报各:县,(市、区)交通行】政主管部《门批准后实施并【依,照有关规定进行补植!
第?十,四条 ?农村:公路养护或水毁修复!需在荒?山、荒地和河道取土!、取砂、采石的任何!单位和个人不—得阻挠或者收—取费用
》第十五条 》。农村公路必须逐步完!善公:路交通标志(—。。如警告、禁》令,、,。指示、指《路标:志)的设置确保【行车安全、畅通
】
,第,四章 路政管理
】
第十六条》 市、县《交通:行政主管部门和乡】(镇)政府》和,村民委员会应依法】履行:。农村公路《。路政管理的职责保】护农村公路》路产路权任何单【位和个人需》在控制?区内埋设管》线、电缆和修建临时!建筑物、《构造物的必须按照管!理权限征得》交通主管部门同【意并按?照,。交通部路政管理【规定:履行审批手续
【
,第十七条 》。农村:公路路政管理要【力,争,达到:以下要?求
—
(《一)无侵占公路【边沟、路《堤、边?。坡及公路用地—的行为;《
?
(二》)无:擅自开设交叉道口】、人行路口及砍伐】行,道树行为;
!
(三)在公【路建:筑控:制区内无新的违章】。。建筑;
】
(四)无堆放【杂物、违章作业、】。挖,沟引水行为》; ?
(五)无摆摊】。设点、占《路为市等违法—行为
?。
第十八条 任何】单位和个《人都有权制止和【检举侵占《、,破坏公路路产和【侵占公路路权以【及不依法进行—路政管理的行为【
:。第五章 资金筹措】与管:理
?第,十九条 《各县(市、》区)人民政府要加】大对农?村,公路:养护管理的投入【力度在每年财政【收入中列支一定比】例的专项《资,金用于保《证农:村公路的正常—养护:和,砂石料的采》备;每年摩》托车养路费、拖【拉机:养路费分《。成部分原则上全【。。部用于?农村公路《养,护县道、乡》道、村道的资金标】准,分别不低于每年每公!里7:00:0元、?3500《元、100》0元力?争三:年逐步到位
第】二,十条 各县(市【、区)交通主管部】。门必须设立养护资金!专户:管理农村公》。路养护资《。金;上级《补助(?捐赠)资《。金和地方财政—安排的专《项补助资金及其【它养护资金须全部】归集:于该专户做到专【款专用任何单位和】个人不得截留—、,。挤占:和挪:用并:接受财政、审计部门!的监:管
第二十一条】 市交通主管—部门:在每年?返还的农村公路养护!经,费用中预留10【0,万元作为奖励基【。金对养护工作先【进单位进行奖励
】
第六?章 检查考核
【
第二十二》条 市?交通主管部门每年】对全市农《村,公路养护计划—实施情况、路政管】理工作和养护—管理资金的到位【、,使用情况《。进行一次监》督检查并将》检查结果向全市【通报
第二十三】条 各县(市、【。区)交通主》管部门对农村公【路的路况质》量、构?造物:。状况、路政》管理等工作每季度进!行一次抽查对存在】的隐患?。及时提出整改意【见;由乡《、村养护的应及时向!乡(镇)《政府通报抽查结果】督促乡(镇)—政府及时整修—并给予技《术指导
第二十】。四条: 各?县,(市、区)交通主管!部,门必须组建辖区内】的专职养路队对农村!公路进行养护—每,月对其?进行考核;养路队对!招聘的?员工实行承包责【任制:每月对其出》勤,率,、,工作量完成情况【进行考核
】各县:(市、区)交通主】管部门必须》将每月本辖区—。农村公路的养—护报表上《报市交通主》管部门
第—七章 奖惩
第二!十,五条 ?经市、县交通主管】部门检查认定农村公!路养:护工作达《到下列标《准之一的《予,以,表扬或奖励
—
:
(—一)全面完成养护管!。理任务?养护质量稳步—提高的;
【
(二)路况】等级标准提高的【;
《
(三》)养护工程全—。部达到优良的;【
《
(四)对公【路养护管《理做出重大贡献的】;
《
(《五)路?政案件及时查处路产!路权:未被:侵犯的;
》
》(六)乡村道路养】。护,管理达到年度目【标责任要求的—;
(七)养!护管理资金到—位及:时专款专用使用合理!的,
第二十六—条 经市、》县交通主管部—门检查认定有下列情!形之一的给予通【报批评(发至—各县、市、区政府)!或相应的《经济处罚通》报批评及处罚的【记录纳入年终评比】之,中
【
(一)在—全年检查中好路率或!综合值达不》到养护计划指标【或全年路况质量【明显下?降者
?
?
(二)不—按时上报养》护报表或报表与【实际情况严重不符】者
—
(三)发生水【。毁、塌方、滑坡【等自然灾害》。后等待观望、不及】时抢修造成损失进】一步扩?大,或阻断交通72小】时以:上的对直《接责任人和主管【责任人予以通—。报批评从严追究行】政责任
【
(四)列养路】线有失养现象或【路况质量差造—成通:行能力明显》下降甚至中断交【通,的停:拨或按比例扣拨该路!线养护经费责令其立!即整修恢复路—况并追究相关责【。。任人的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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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
(五)各县(市、!区)交通主管部门不!设养护资金专—户并擅自挪用或挤占!养路费导致养护【。质量达?不到要求《的责令其设》。立养护?资金:。专户立即追回—被占:资金并追究》相关人员责任
】
(六—。),乡村道路《路,面、:路基及构造物—破坏:、,损毁乡(镇)政府】未,及时进行修》。复的对直接责任人】和主:管责任?人予以通报批—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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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(七:)路政案件未能【及,时查处路产路权【侵犯严?重的予以通报批评】。
(八—)县级财政用于【。农村公路正常养护】所列:支的专项《资金:没,有到位?的扣罚次年养路费】10%
第八章 !附则
第二—十七条 本实施办】法自2006—年9月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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赣州市人民—政府办公厅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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