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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新【余市: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! 新余市人民】政府关?于印:发新余市土地—储备管?理办:法的:通知 《 , 各县(《区):人民政府、管委会】市政府?各部门市直各—。单位  【   新余》市土地储《备管理办法已经2】012年5月28日!市八届人民政府第1!。9次常务会议审【议通: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!照执行 —二○一二年六月十】四日 第一—章 总《则 第一条 为!了加:强,土地储备管理—,规范?土地市场运行,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!用,: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!。。力,,根据中华人民共和!国土:地管理法《、江:西省实施〈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!管理法〉办法和土】地储备管理办法(】。国土:资发〔20》07〕277号)】等有关?。规定,结合本市实】际,制定本办—法 !第二条 本市【城市市区规划范【围内的?土地储备及其—。管,理,:适,用本:办法 ! 第三条 本办法!。所称土地储》备,是指为》实现调控《土地市场、促进【土地资源合理利【。用目标,根据经【济社:会发展和城镇建设需!要,对?依法取得的土地【,进行前期开发、储!存以备供应的行【为 ? 第【四条 市人民【政府:成立:新余市?土地储备管理委员】会负责?研究:制定:全市土?地储备有关政—策和制度《部署全市土地储备的!。重大:工,作审:议批准年度储备计划!、供应计划、土地储!备融资计划、土地】出让收支预》算等计划 — , ,    市》。国,土资源?。局是全市《土地储备的行政主管!部门市?国土资源储备中心为!本市土地储备机【构, 负《责具体实施》土地储备工作 !。     各—。区政府(管委会【)负:责组织?新,增,储备:。土地征地的房—。屋搬迁和安置工作】。 】。第五条 本市土】地储备实行“统【。一规划、统》。一收储、统一—整理、?统一供应、统一【管理”的原则 !  :   经市人民【政府批?准的:各投融资平》台专:项用于融资的—土地纳入市国土【资源:储备:中心:统一管理市国土资】源,储备:中心可?。。依据:各投融资平台承担的!政府建设《项目规?模及:融资地块《规,划指标?。等条件核定其融资土!地的范?围和面积报市人民政!府批准后委托其经】营管理? ?   ?  各投融资平【。台授权经营》的土地在达到供【应条件时由市国土】资源储备中心收【回再依法向社会公】。开出让? 》 第六条 】建立土地储》备,信息共享制度对【储备土地《实施动态管理市【国土资源局》。应将土?地储备?与供:应数量、储备—。资金收?支、:贷款数量等信息汇总!上报市人民》政府:和省国?土资源主管部门【并与市人《民政府相关部门进】行信息交换 第二!章 计《划与管?理 : 第七条 本【市土:地,储备实行计》。划管理市《。国土资源局应—当会同市财》政、发改、》规,划等:部门(单《位)根据经》济和社?会发展计划、土【地利用总体规划、城!市总体规划、土地利!用,。。年度:计划和土《地市场供需状况等编!制,全市年度土地—储备计划和土—地供应计划》经,市土地储备管理委员!会同意后报》市人民政府批准【并报省?国土:。资源主?管部门备案 !    经批准【的年度?土地储备计划作为】实施土地储备—的依据?;确需调整的须【报原批准机关—批准 【 : 第八条 年【度土地储备计划【包括储备《土地规模、储备【土地前期开发规模】、储备土地供应规模!、计划?年度末?储备:土地规模《、储备土地临时【利用:计划、储《备土地融《资计划、土地储【备预算、《储备土地供》应预测收入等—     制!定年度土《地储备计划应当明确!各类:储备土地《。的宗数、位置、面】积,、用途等具体—内容: 《 第九条【 市国《土资源储备中心实】施,年度土地储备计划,!应当编制土地储备】方案, 由市国土资!。源局报经《。市人民政府批—准后作?。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!的依据 》 》 第十条 —土地储?备方案内容包括 】。 ,     ㈠土】地,的四至范围、—面积、?现状;? 《  :  ㈡土《地的权属、用地手】续批准情况;— :。     ㈢储】备用地的控》。制性详细规划或者地!块,的规划条《件; —    ㈣征地补】偿费、房《。屋搬迁安置》补偿费?、,收购补偿费、前期】开发:整理费用、融资利息!、土地储备》管,理费等土地储备支】出情况; 】  :  :㈤安置方案; 】  ? ,  ㈥储备地块【的筹资方案;— ?     ㈦—土地供应预测—收入; 》   《  ㈧?其它:需,要说明的《事项 第》三章 范》围与程序《 第十一条 下!列土:地,可以纳入土地储【备范围: 【     》㈠依法?收回:的国有土《地,; ?     ㈡以】市场方式收购的【国有土地; 】    《 ㈢政府行使优先】购买权取得的—土地; —     ㈣已【办理农用地转用、】土地征?收批准手续的土地】; : :     ㈤因【公共利益需》要,。或者实施城市规划】建设需要办理—农用地转用及土地】征收手?续的土地; !    ㈥出—让后的工业用地改】变为经营性用—。地; 《 ,     ㈦国【有土地使用权出让】合同约定收》回,的,土地:;   【  ㈧其它依法取】得的土地 》 第】十二条 《 经市人民》政府批准,由市国】土资源储备中心【依法收回(购)【的,。国有土地, 应当按!照下列程序办理收储!。手,续 《  :   ?㈠由规划部门提供】拟收回?。(购)土地的用地红!。线图和规划条件; !     ㈡】对拟收回(购)【土,地的权属《、面积、四至范围、!用途及地上附着物情!况进行勘查和验核】;   【。  ㈢与原土地使用!权人共同选择有资质!的评估机构对拟【收回(购)的—土,地及其地《上,的建(构)筑物进行!评估; 》 ,     》㈣拟定土地收回【(购)补偿方—案,属已出让《的土地,按成本加利!息计算?收回价;属》划,拨的:土地,按当年取得】土地:时市人民政府核定】的划拨价计算补【偿;以市场》方式收购的土地, !以交易机构确—定的价?格收购?;土地收回(购【)补偿方案经市【国土:资源局?和市财政部门审核】。确,认报市人《民政府批准后与【原,土地使用权人或出让!方签订收回(购【)合同并《支付补偿《费用; 【    ㈤》依法:办理:土地使用权、—房屋产权注销登【记手续后纳》入土地储备 — ? 第十—三条 《政府:行使优先购买—。。。权,取得的土地由市【国土资源储备中【心依据市人》民政府优先购买土】地使用?权的:决定与?原土地使用权人【。签订购?买合同按《照土地交易》价格支付《土地:价款由市《国土资?源局依法办理注销】土,地登:记手续?后纳入土地储备【。 — 第十四条 】已,办理农用《地转用、土地—征收批准手续的土地!由市国土资》源局依?。法办理注《销土地登记手续【后市国土资源储备中!心,。纳入土地储备 】 》 第十?五条: 对因公共利益】需要或者《实施城市规》划需要办《。。理农用地转用及土地!征收手?续的土地由市国土资!源局组织报批材料市!国土资源储备中心】依法支付相关费用 ! 【第十六条 依【法纳入?政府储备的土—地,由市国土资源储【备中心申请经—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依!法注册登记》核发土地《权,利证书 【 :。 第十七条 】对新增储备》土,地的征收《房屋搬迁《和安:置工作市国土资【源储备中心应当会同!区政府(《管委会?)有关单位》按,照征收房屋搬迁【。与安置的《程序进?行调查和概算所需经!费委托财政评—审确认后以》。经费包干的方—式与新增储备土地所!在区政府(》管委会)《签订交地协议由区】政,府(管委会)组织实!施市人?民政府将根据下【达给各?区政:府(管委会)的【年,。度工:作任务?签订:目标责任《状纳入政《绩考核 》第四:章 开发利用与】供应:。 , 第十八条 对纳!入储备的土地经市国!土资源局批准—市国土资《源储:备中心可以》进行前期开》发,等活:动前期?开发应依据城乡规划!。和年度土地储—备计划进行》涉及道?路、供?水、供电《、,。供,气、排水、通讯【。、照明、绿化、【土地平整等基础设】施,。建设的应《当按:照有关规定通过公开!招标方式选择实施】单位  【   实施前—期开发需要》利用储?备土地融资的融资方!案,应报:送市人民政府批准】 《 第十九条】 市国土资源【储备中心对纳—入储备的土地应修砌!围墙或围栏采—取必要?的措施?予以保护管》理,防止侵害储备土!。地,权利行为的发生 】 — ,第二十条 储备】土地在?供应前, 市国土资!源储:备中心可以依法以】出租、?临,。时使:用等:方式加?以利用但不得—影响:土地供应《 : —第,二,十一条 》储备土地在完成【前期:开发整理《后,。,, 纳入年《度土地供应计划【未纳入年《度供应计划》的,土地不得供应 】。。 《 第二十二—条 经市人民政府!批准利用储备土地融!资的市国土资源局可!按出让性《质的储备《土地:办理抵押登记 】第五章 《 资金?管理 第》二十三条 市国土!。资源储备中心收支运!行应坚?持“:收入上缴国库,支出!。财政:监管,收益分宗核算!,成本及时拨付,实!行预决算《管理:”的原则,实行“】。收支两?条线”管理 — 【第二十四《条, 土?地储备?资金来源包》括:  【   ㈠市财政【部门:从已供应储备—土地:产生的土地出—。让收入中安》排征地?。、收回(购)、【房屋征收《安,置补偿、《土地前期开发等储】备,土地:过程:中发生的相关费【用;  【 ,  ㈡市《财政:部门从国有土地【。收益中安排用于土地!储,备的5%储备发展】基金; 》  ?  :。 ㈢:按照国家《有关:规,。定举借的银》行及其他金融机【构贷款?; :  《   ㈣征》收补偿?预存款专《户资金;《     】㈤经市财政部门批准!可用于土地储备的】其它资金;》 :     ㈥本款!第(一)至(—五)项规定》的资金?产生的?利息收入《 《 第》二十:五条 土》地储:备融资实行计划管理!。市国土资源储备【中心举借的贷款【规模:,应当与年度土【地,储备计划、土—地,储备资金项目—预算相衔接》并经市?财政部门审》核后报市人民政【府批准   !  商业银行及其他!金融机?构应当对土地—。储,。备贷款工作予以支持!市,国土资?源储备?中心不得超计划【。、超规模贷款不得以!任何形式为第—三方提供担》。保 《 第二十】六条 土地储备资!金专项用《于储备土地》的征收、收购—、收回以及前—期开:发,实行专款专用、【封,闭管理不《得截留、挪》用和拆借《 : 第二十!七条 市财—政部门应《按照招标、》拍,卖、挂牌和协议出让!土地:使用权?总价:。款核减土地出让综合!成本后?所形成?土地纯收益》的5%计提国—有,土地收益基金国有企!业改制中国》有土地使用权—。出让的按照》有关规定办》理国:有土地?收益:基金在国有土—地使用权《出让收入缴库后计提!实行分账《核算主要用于土地】储备 《 —第二十八条 储备!土,地出让收入的使【用应当按《照国家有关》规,定确保?。足,额支付征《地房屋搬迁补偿【费、被征《地农民的社》会保:障支出?、土地前期开发【费和有关税》费的支出市》国,土资源储备中心对】收储土地所有发生】的费用?应当按照宗地—核算列入《宗地成?。本并向?市财政部门》及时报送《宗地成?本预决算市财政部门!应及时?核算并拨付》给市国?土资源储《备中:心为土地储备资【金,的投入提供切—实的保障 】  :  单位或》个人申请用地(含投!融,资平台授权经营【的土地)须先行足】额预付报批规费、】征收补偿、房屋搬迁!安置、?开发整理等相关【费用转入《财政征收预存款专】户;待土地依—法出让后计入—收回成本全额退【还 — 第《二十:。九条 市》国土资源储备中【心所需的工作经费】按市政府规》定标准提取计入宗】地成本由市》财政部门《核算并及时拨付工作!经费:与土地储备资金【。实行分账核算,不得!混用 ? 第三!十条: 市财政、—审计:部门应?当加强对土》地储备资金使—用情况、零》星,收入情?况以:及市国土资源储【备中心的财务状况等!。定期进行核查—、审计确保土地储备!资金专款专》用提高储备资金管】理效率 第六【章 责任》 ,。 ,第三十?。。一条 违反本—办法的?规定截留或者挪用土!地储备资金》的由:市财:政、审计等部门责】。令改正;情节严重的!对直接负《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!直接责任人》员依:法给予行政处分;构!成犯罪的依法—追究刑事责》任 ? 《 第三十》二条 国家工作人】员在土地储备工作中!有下列行《为之一的依法给【予行政处分;构成犯!罪的依法追究刑【事责任   !  :㈠不依?法,确定储备土地的收】购,、供:应价:格或者?补偿标准造成国有】资产:流失或造成》重大工作失误—的,;     !㈡未依法采取招标】投标方式确定储备】土,地前:期开发实施单位的;!     ㈢!索取或非法收—受他人财物的; 】     ㈣】其它违反法》律、法规和规章【的行为 第—七章 附则 】第,三,十三:条 本市城—市市区规划范围以外!和分宜县的土地【储备:及其管理可参照本办!法执行 《 】。第三:十四条 本—办法自?2012年7月1】。日至2?。017年6月—30日?施行市人民》政府2009年6月!。25:日印发的《。新余市土地储备管】理办法?(余府发《〔2009》〕25号)自—2,012年7》月1日起《。废,止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