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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余市!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! ,。。。 新余市》人民:政府:关于印发新余市【土地储备管理—办法的通《知 ? 各县(区—。)人民政府、—管委:会,。市政府各部》门市直各单》位  —   新《余市土地《。储备管?理办法已经》2012《年5:月28日市八届【人民政府第19次】。常务会议审》议,通过现予印发请认】真遵:照执行 》 二○一二年六月】十四日 第一章 ! 总:则 第一条 【 ,为了加强土地储【备,管,理,规?范,土地市场运行,促】进土地节约集—约利用,提高建【设,用地保?障能力,根据中【华,人,民共和?国土地管理》法、江西省实施【。〈中华人民共和【国土地管《。理法〉办法和土地储!备管理办法》(国土资发〔20】07〕277—号)等有关规定,结!合本:市实际,制定本办】法 【 , 第二条《 , 本市城市市区规】划范围内的土地【储备及其《管理,适用本办法】 : : 第三—条, 本办法所—称土地储备,是指】为实现调控》土地市场、》促进土地《资源:合理利?。用目标,《根据经济社会发【展和城镇建设需【要,对依法取得【的,土地,进行前期【开发、储存以备【供,应的:行为: 》 ?第四条 市人民政!。府成立新余市土地】储备管理委员—会负责研究制定【全市:土地储备有关政策和!制度部署《全市土地储备—的重大工《作审议?批准年度储》备计划?、供应计划》、土地储备融资计】划、:土地出让《收支预算等计划 !   《  市?国土资源局》是,全市土?。地储备?的行政主管部—门市国土资源储备中!心,。为本:市土地储备机—构, 负责具体实施!土地储备工作— ? ,    各》。区政府(管委会)负!责组织新增储备土】地征:地的房?屋搬迁和安置工作】 ?。 ? :第五条? 本市土》地储备实行“统一】规划、统《一收储、统一整【理、:统一供应、统一管】理”:的原则 【    经市人【民政府批准的—各投融资平台专【项用:。于融:资的土地纳入市国】土资源?储备中?心统一管理市国土】资源储?备中心可依据各投】。融资平台《承担:的政:府建设项目》。规,。模及融资地块—规划指标等条件【核定其?融资土地的范—围,和面:积报市人《民政:府批准后委托—其经营管理》 ? ,    《各投融资平》台授权?经营的土地在达到供!应条:件时由市国土—资源储备中心收【。回再依法《向社会公开》。出让:。 ? ? , 第六条 》 ,建立:土,地储备信息共享【制,度,。对储备?。土,地实施动态管理市】国土资源局应将土】地储备与供》应数量、储备资【金收支、贷款数量】等信息汇《总上:报市人?民政府和省》。国土资?源主管部门并与市人!民政府相关部门进】行信息?。交换 第》二,章 计划与管【理, 第七条 — 本市土地储备【实行计划管理市国土!资源:局应当会同市—财政、发《改、规?划,等部门?(单位?)根据经《济和社?会发展计划、—土地:利用总体规》划、城市总体规划、!土地:利用年度计划和土】地市场供需状况【等,编制全市年度土【地储备计划和土地】。供应计划经市土【地,储备:管理:委员会?同意后报市人民政】府批准并报省—国土资源主》管部门备案 !  :  :经批准?的年度?土地储备计划作为】实施土地储》备的依据;确需调整!的须报?原批准机《关批:准 】。 ,第八条 年—度土地储备计划【包括储备土地规【模、:储备土?地前期开发规模【、储备土地供应【规模、?计划年度末储—备土地?规模、储备土地临】时利用计划、储【备土:。地融资计《划、:土地储备预算、储备!土地供?应预测收入等 【     【制定年度《土,地储备?计划应当明确各类】储备:。土地的宗数、—位置、面积、用途等!具体内容《 — 第九条》 市国土资源储备!中心实施年度土地储!备计划,应》当编制土地》储备方案《, 由市《国,土资源局报》经市人民政府批准】后作为办理相关审】批手续的依》据 — 第十条 】土地储备方》案内容包括 —    — ㈠土地的》四至范围《。、面积、现》状;    ! ,㈡土:地的权属、用—地手续批准》情况;?     ㈢!。储备:用,地的控制性详细规】划或者地块的规划条!件;    ! ㈣征地补偿费【、房屋搬迁安置补】偿费、收购补偿【费、前期开发—整理费用、》。融资利息、土地【储备管理费等土地】储备支出情况;【     】㈤安置方案; !     ㈥储备地!块的筹资《方案; 》 :    ㈦》土地供应《预,测收入;《 ? ,    ㈧其—它需要说明的事项】 第三章 【范围与程序 第】。。十一条 》。下列:土地可以纳入土【。地储备范围》:   【 , ㈠依法收回的【国有土地; 】。。    《 ㈡以?市场方式收购—的,国有:土地:;   【。  ㈢政府行使优】先购买权取得—的土地;《     】。㈣已办?理农用地转》用、土地征收批准】手,续的土地; !。    ㈤因公【共利益需《要或者实施城市规划!建设:需要办理农用地【转用及土地》征,收手续的土地; !  ?   ㈥出让后【的工业用《地改变为《经营性用地;— 《。。。    《㈦国有土《地使用权出让—合同约定《收,回的土地; ! ,   ㈧其它依法取!得的土地 》 《 第十二条【 经市人民—。政府批准,由市国土!资源储备中心依法收!回(购)的国有土】地, 应当按照下】列程:序办理收储》手续 《。     ㈠由】规划部门提供—拟,收回(?购)土?地的:用地红线《图,和规划条件; 】   《  ㈡对拟收回(购!)土地?的权属、《面积、?四至范围、用—途及:地上附着物》情况进行勘查—和验核; 》     【㈢与原?土地:。使用权?人共:同选:择有资质的评估机】构对拟收《回(购)的土—地及其地上的建【(,构)筑物《进行评估;》。  》   ㈣拟定土地】收回(购《),补偿方案属已出【让的土地,按—成本加利息计算【收回价;属划拨【的土地,按当年【取得土地时市人民政!府核定的划拨价【计算补?偿;以市场》方式收购的》土地:, 以交易》机构确?定的价格收购—。;土地收回(—购)补偿方案经【市国土资源局—和市财政部》门审核确认报市【。。人民政府《批准后与原土地使用!权人或出让》。方签:订收回(购》)合同并支付补【偿费用;《    【 ㈤依法办理土【地使用权、房屋产】权注销登《记手续后纳入土地】储备 】。 第十三》条 政《府,行使优先购买—权取得的土地由市国!土资源储备中心【依据:市,。人民政府《优先购买《土地使用《权的决定与原土地】使用:权人签订购买合同按!照土地?交易价格支付土【。地价款由市国—土资:源局依法办理注【销,土地登记手续后【纳入土地储备— : 》 ,第十四条 已【办理农用《地转用、土地征【收批准手续的土地由!市国土资源局依法】办,理注销土地登—记,手,续后市国《。土,资源储?备,中心纳入土地储备】 《 第》十五条 对因公】。共利益需要或者实施!城,市规划需要办理农】用地转用《。及土地?征,收手续的土地—由市:国土资源《局组织报批材料【市国土资《源储备中《心依法支《付相关费用》 》 第十六—条 ?依法纳入政》府储备的土地—由市:国,。土资源储备中心【申请经市人民政府批!准后依法注册—登记核发土地权利证!书 ?。 第十七!条 对新增储【备,土地的征收房屋搬】迁,和安置工作》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!应当会同区政府(】。管委会)有关—单位按照征》收房屋搬迁与—安置的程序》进行调查《和概算所需经费【委托财?政评审确认后以经费!包干的方式与—新增储备土地—所在区政府(管委】会)签订交地—协,。。议,由区政府(管委会】)组织实施市人【民,政,府将根据《下达给?各区政府《(管委会)的年度】工作任务签》订目标?责任状纳入政—绩考核 第—四章 开》发利用?与供应 第十八】条 对纳入—储备的土地经—市国土资源局—批准市国土资—。。源储备中心可—以进行前期开发【等活动?前期开?发应依据城乡规划和!。年度:土地储备《计划进行《涉及道路、供水、】供电、供气、—。排水、通讯、照【明、:绿化、土地平整【等基础设施建设的】应当按照有关规【定通过公开》招标:。方式选择实施单位】。 , ,     实【施前期开《发需要?利用储备土地融资】的,。融资方案《应报送?。。市人:。民政府批准 【 第【十九条 》市国土?资源:储备中?心,对纳入储《备的土地应修砌围墙!或围栏采取》必要的措施予以【。。保护管理,防止【侵害储备土地权利行!为,的发生 《 第二!十条: 储备土地—在供应前, —市国:土资源储备中—心可以依法》以出租、临时使【用等方式《加以:利用但?不得影?响土:。地供应 —。 第二【。十一条 储备土地!。在完成前期开发整理!后, 纳入年度土】地供应计《划未纳入年度供应】计划的土地不—得,供,应 — : 第二十二条 【 经市人《。民政府?批准利用储备土地融!。资的市国土资源局】可按出让性》质的储?备土地办理》抵,。押登记 第—五章 资金管理】。 第二十三条【。 市国土资源【储备中心《。。收支运?行应坚持“收入【上缴国库,支出财政!。监管,收《益,分宗核算,成本【及时拨付,实行【预决算管理”的原则!。,实行“《收支两条线”管理】 《 第二—十四条 土地储】备资:。金来:。源包括: 】    《㈠市财?政部门从已》供应储备土地产生】。的土地?。出让收入《。中安排征地》、收回(《购)、房屋征—收安置补偿、—土地:前期开发《等储备土地过程【中,发生:的相关费用》;    】 ,㈡市财政部门从【国有土地《收益中安《排用于土地储—备,的,5,%,储备发展《。基金; 《  《  : ㈢按照国家—有关规定举借的银行!及,其,。他,金,融机构?贷款; 【    《㈣征收补偿预—存款专户资金;【 : :  : , ,㈤经市财政部门【批准可用于土地【储,备的其它资金—;  —   ㈥本款第(一!。),至(五)项规定的】资,金产生的利息收入】 : —第二十五条》 土地储备融资实!行计:划管理?市国土资源》储备中心《举借的贷款》。规,模,应?当与年度土地储【备计划、土地储备】。。资金项目预算相【衔接并经市财政部】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!府批准  】   商业银行及】。其他金?融机:构应当对土地—储备贷?款工作予以》支持市国土资源储备!。中,心不得超计划、超规!模贷:款不得以任何形式为!第三:。方,提供担保 】 第二—十六条 》土地储备资金专项】用于储备土地—的征收、收购、收】回以及前期开—发,实行专款专用—、封闭管《理不得?截留、挪用和拆借】 》 第二十七条 ! 市:财政部?门应按照招标、拍卖!、挂牌?。和协:议出:让土地?使用权?总价款核减土地出】让综合成本后所形】成土地纯收益—的5%?计提国有《土,地收益基金国有企业!改制中?国有土地使》用权出让的按照【有关规定办理国有土!地,。收益基?。金,。在国有土《地使:用权出让收入—缴库:后计提实行分账核算!主要用于土地—储备 ? , 第二】十八条 》储备土?地出让收入的—使用:应当按照国家有关】规定确保足额支付】征地房屋搬》迁补偿?费、被征地农—。。民的社会《保障:支出、土地前期开发!费和有关税费—。的支出市国土资【源,储备中心对收—储土地所有发生【的费:。用应当按照宗地核】算,列入宗地成本并向市!财政部门及时报送】。宗地成本预决—。算市财政部门应及时!核,算并:拨付:给市国土资》源储备中心》为土地储备资—金的投入提供切【实的保?障     !单,位或个人申》请用地(含投融【资平台授权经—。营,的土地)须先—行,足额:预付报批规费、征收!补偿:、房:屋搬迁安置》、开发整理等相【关费用?转入财政征收—预存款专户》;待土地《依法出让《后计:。入收回成本全额【退还 】 :第二十九条 【市国土资源储备中】心所需的工作经【费,按市政府规定—标准提取《计入宗地成本由市财!政部:门核算并《及时:拨付工作《经,费与土地《储备资?金实行分账核算,】。不得混?用 — 第三十条 】 市财政、审—计部门应当加强对】土地储备资金—使用情况、零—星收入情《况以及市国土资源储!备中心的财务状况等!定期进行核查、审计!确,保土:。地储备资金专款专用!提高储备《资金管理效率 【 第六章《 责任 第三】十,一条 ?违反本办《法的规定截》留或者挪用土地【。储备资金的由市财政!、审计等部门责【令改:正;:情,节,严,重的对直接负—责的主管《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!人员依?法给予行政处分;】构成:犯罪的依《。法追:究刑:事责:任 — 第《三十二条 国家工】。作人员?在土地?。储备工作《。中有下列行》为之一的依法—给予行政处分;【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!。。刑事责任 —     ㈠不】依法确定储备土地的!收购、?供应:价格或者补偿标【准造成国有资产流】失或造成重大工【作失误的;》    【 ,㈡未依法采》取招标投标》方式确定储》备土地前期开发实施!单位的; 【     ㈢索取或!。非,法收受他人财物的】; ? :    ㈣其它违】反法律、《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! 第:七章 附则—。 第三十三—。条 本市城市【。市区:规划范围以外和分】宜县的土地》储备及其管》理,可参照本办法执行】。  《 第三十】四条 本办法【自2:01:2,年7月1日至2【017年6》月30日施行市人民!政,府2009年6【月25日印发的【新余市土地储—备管理办法(余【府,发〔2009〕【25号)《自2012年7月1!日起废止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