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
新余—市土地储备管—理办法
新】余市:人民政府关》于印:发新余市土地储备管!理办法的通知—
各县(区】),人民政府、管—。委会市?政府各部门市直各】单位
?
《 : 新余市土地储备】管理办法已经20】12年?5月28日市—八,届人民政府第1【9次常务会议审【议通过现《予,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!
二○一二年】六月十四日
第一!章, 总则
第一】。条 为了加强土】地储备管《理,:规范土?地市场运行,促进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,!提高建设《用地保障能力,根据!中华人民共和国【土,地管:理法、?江西省实施〈—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】地,管理法〉办法和土】地储备管理办—法(国?土资发〔《2007〕2—77号)等有关【规定,结合》本市实际《,制定本办法
! ,
第二条 】 本市?城市:。市区规划范围内【的土地储备及—其管理?,适用本办法—
:
第三】条 本办》。法所称土地储—备,:是指为?实现调控土地市场】、促进土地》资源合理《利用目标,根据经济!社会发?。展和城?镇建设?需要,对依法取【。得的:土地,进行前期【开发、?储存以备《。供应的行为
!
第四条 】 市人?民政府成立新—余,市,土地储备管理委【员会负责研究—制定全市《土地储备有》。。关政策和制度部署】。全市土地储备—的重大工作审议批】。准,。年度储备计划、【供应:。计划、土地》储备融资计》划,、土地出让》。收支预算等》。计划
》 市国土】资源局是全市土地储!备的:行政:主管部门市国土资】源储备中心为本【市土地储备机—构, 负责具体实施!土,地储:备,工作
!。 各区?政府(?管委会)负责组织新!增储备土《地征:。地的:房屋:搬迁和安置工—作
?
—第五条 本市土】地储备实行“统一】规划:、统一收储、统一】整理、统一》供应、统一管—。理,”的原则
— 经市人!民政府批准的—。各投融资平台专项】用于融资的土—地,纳入市国土资源储备!中心:。。统一管理市国土【资源储备中心—可依:据各投融资平台承担!的,政府:建,。设项目规模及融【资地块规《划指标等条件核【定其融?资土:地的范围和面—积报市人民政—府批准?。后委托其《经营管理
】 《各投融资《平,台授权经营的土地在!达到:供,应条件时由市国【土资:源,储备中心收回再【依,法,。向,社会公开出让—
》
第六条 建!立土地储备》信息共享制度对储】。备土地实施》动态管?理市国土资》源局应?将土地储备与—供应数量、储备资】金收支、贷》款数量等《信息汇?总,上报:市,人民政府《和省国土《资源主管部门—并与市人民》政府相关部门—进行信息交换—。
第二章 计】划与管理《
第七条 本市!土地储备实行计划管!理市:国土资源局应—当会:同市财政、发改【、规:划等部门(》单,位)根据经济—和社会发展计划、】土,地利用总《体规:划,、城市总体规划、土!地利用年度计划和】土地:市场供?需状况等编》制全:市年度土地储备计划!和土地供应计划经市!土地储备管》。理委员会同意后【报市人民政府—批准并报《省,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!案
? 《。 经批准的—年度土地储备—计划作?为实:施土地储备的—依据;确《需,调整的?须报原批准机关批】准,
》
?。第八条 年度土地!储,备计划包括》储备土地规模—、储备土地前期【开发规?模、储备土地—供应:规模:、计划年度末储备土!地规模、储备土地临!时利用计划、储【备土地融资计—划、土地《储,备预算、储备土【地供应预《测收:入等
?
?。 制定年度】土地储备计划—应当明确各类储【备土地的宗数—、,位置、面积、用途】等具:体内:容
?
第【九条 《市,。国土资源储备中【心实施年《度土地储备计划,应!当编制土《地,储备方案, 由市国!土资源局报经市人】民政府批准后作为】办理相关《审批手续的依—据
?
》。 第十条 土地储!。备方案内容包—括
? ㈠土地!的四:。至范围、面积、现状!;,
》 ㈡土地的【权属、用地手续批准!情况;
— 《 ㈢储备《。用地的控制性详细】规划:或者地块的》规划条件;
—
》 ㈣征地补偿【费、房屋搬迁—安置补偿费、收【购补偿费、前期开发!整,理费用?、融资利息》、,土地储?。备管理费《。。等土地储备支出情况!;,
》 ㈤安置方案;!
】㈥,储,。备地块的筹》资方案;
! : ㈦土地《供应预测收》入;
《 ? ㈧其它需要】说明的事项》
第?三章 范围与【程序
第十一条 ! 下列土《地可:以纳入?土地储备范围:
】
《 ㈠依法收【回的国有土地;
】
《 ㈡以市场方】式收购的国有土【地;
》 : ㈢政府行使优!先购买权取》得的土地;》
: 《 ㈣已办理农用】地转用?、土地?征收批准《手续的土地》;,
【 ㈤因公共》利益需要《或者实施城》市规划建设需要办理!农用:地转用?及土地征收手续的】土地;
— ㈥—出,让后的工业》用地改变为经营【性用地;
【 ㈦国【有土地使用》。权出让?合同约定收回—的土:地;
】 ㈧?其它依法取得的土地!
》
第十二条 !经市人民政府批准,!。由市国?土资源储备中心【。依法收?回(购)《的国有土地, 应当!。按照下列程序—办理:收储手续
! , ㈠由规划部门提!供拟:收回(购《)土地的用地红线图!和规划条件;
! ㈡—对拟收回(购)【土地的权属、面积、!四至范围、用途【及地上附着》物情况进行勘查【和验:核;:。
【 ㈢与?原土地?使用权?人共同选择有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拟!收回(购)的—。土,地及其地上的建(构!。)筑物进行》评估:;
— ㈣拟定—土地收回(购—),补偿方案《属已出让的土—地,按成本加利息计!算收回价《;属划拨《的土地,按当年【取得土地时市人民】政府核定《的划拨?价计算补偿;以市】。场,方式收购的》土地, 以交—易机构确定》的价格收购;土【地收回?(购)补偿方—案经市国土》资源局和市财政【部门:审核确认报市—人民政府批准后与原!土地使用权》人或出让方签订收】。回(购)合》同并支付补偿费用;!
? ? , ㈤依?法,办理土?地使:用权、房屋》产权注?销登记手续后—纳入土?地储备
—
《 第十三条 政】府行:使,优先购买权取—得的土地由市国土资!源储备中心依—据市:人民政府《优先购买土地使用】权的决定与原土地使!用权人签订购买合同!。按照土地交易价格】支付土地价款由市】国土资源局依法【办理注销土地—登记手?续后纳入土》地储备
《
:
第十四】条,。 已办理农—用地转用、土—地征收批准手续的土!地,由市国土《。资源局?依法办理注销—土地登?记手续后市国土资源!储备中?心纳入土《地储备
《
第】十五条 对因公共!利益需要或者实施城!市规划需《要办:理农用地《转用及土地》征收手?续,的土:地由:市国土资源》局组织报批》材料市国土资源储】。备,中心依法支付相关】费用
?
》 第十六条 【 依:法纳入政《府储备的土地由市国!土资源储备中心申请!经市人民《政府批准后依法注】册登记核《发土地权《利证书?
》
, 第十七》条 对《新增:储备土地的征收房】屋搬迁?和安置工作》。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!应当会?同区政府(管—委会)有关单位【按照征收房》屋搬迁?与安置的程序进【行调查和概算—所需经费委托财政】评,审确认?后以经费包》干的方式与》新增储备土》地所在区政府(【管委会)签订—交地:协议由区《。。政府(管委会)组织!实施市人《。。。民政府将根》据,下达给各区政府【。(管:。委会)的年度—工作任务签》订目标责任状纳入】政绩考核《
:第,四章 开》发利用与供应
】第十八条 》 对:纳入储备的土地【经市国土资源局批准!市国土?。资源储备中心可【。以进行前期》开发等活动前期开】发应依据城乡规【。划和年?度土地?储备计划进》。行涉及道路》、供水?、供电、供》气、排水、通—讯、照明、绿化、土!地平:整等基础设施建设的!应当按照有关—规定通过公开—招,标方式选择实—施单位
! 实施前期—开,发需要利用》储备土地融》资的融资方案应【报送市人民》政府批准《
】第十:九条 《市国土资源储备【。中心:对纳入储备》的土地应修砌—围墙或围栏采取必要!的措施?予,以保护管理,防【止侵害?。储备土地权利行【为的发生
!
第二十条 】 储备土地在—供应前, 市国土】资源储备中心可以依!法以出?租、:临,时使用?等,方式加?以利用但不得影响】土地供应《
?
? :第二十?一条 储备土【地在完成前期开发】整理后, 纳—入年度土地供应计】。划未纳入年度—供应计划《的土地不《得供应
《
》。 第?二十二条《 经市《人民政?府批准利用储备土】地融资的市国土资】源,局可按出让性—质的储备土地办理抵!押登记
第五章】 资金管理—
,
第二十三》。。条 市国》土资源储备中—心收支?。运行:应坚持“收入—。上缴国库,支出【财政监管,收益分宗!核算,成本》及时拨?付,实行预决算管理!”的原则,实行“】收支:两,条线”?管理
》
第二【十,四条 土地储备】资金来源包括:
! ㈠【。市财政部门从已供应!储备土地产》生的:土地出让收入—中安排?征地、收《回,(购)、房屋—。征收安置补偿、【土地前期开发等储备!。土地过程中发生的】相,关费用?;
? 《 :㈡市财政部门—从国有土《地收益中安排用于】土地储备《的5%储备发展基金!;
:
《 ㈢按照国【家有关规定》举,借的银行《及其他金《融机:构,贷款;
【 ㈣征—收补偿?预存款专户》。资金;
! ㈤经市财政【部门:批准可用于土地储】备的其它资金;
】
: , ㈥本款第(!一,)至:(五:),项规定?的资金产生的—利息收入
》
:
:
: 第二十五》条 土地储—备融资实行计划管理!市国:土资源储备》中心举借的贷款规模!。,,应当与年度土—地储备计划》、土地储备资金项】目预:算相:衔接并经市财政【部门审核后报市人】民政府?批准
》 》商业银?行及其他金融—机构应当对土地储备!贷款:工作予以支持市【国土资?源储:备中心不《得超:计划、超规模贷款不!。得以任何形式为【第三方提供担—保
】 第二十《六条 《土地储备资金专项】用于储备土地的征收!。、收购、收回—以,及前期?开发实行专款专用】、封闭管理不—得截留、挪用—和拆借
— ,
第二十七】。条 市《财政部?。门,。应按照招标、拍卖、!挂牌和协议出—让土:地使:用权总价款核减土】地出让综合》。。成本后所形成土【。。地纯收益的5%计】提国有土地收益基】金国有企业改制中国!有土地使用权出【让的按照有关规定】办理国有土地收益基!金在国有土地使用】权出:让收入缴库后计提】实行分?。账核算主要用于土】地储备?
— , 第:二十八条《 储?备土地出让收入【的使用应当按—。照国家有关规—定确保足额支—付征地房屋搬迁补偿!费、被征地农民的】社,会保障支出》、,土地前期开》发费和有关税—费,的支出市国》土资源储备中心【对收储土地》所有发生的费用【应当按照宗地核【算,。列入:宗地成本并》向市财政《部门及时报送宗地】成本:预决算市财政部【门应及时核算并拨】付给市国土资源【储备中心为土地储备!资金的投入提—供切实的保障—
? 》单位或个人申—请用地(含投融资平!台授权经《。营的:土,地)须先行足额预付!报批规费、征收补偿!、房屋搬迁安—置、开?发整理等相关费【用转入财政征—收,预存:款专户;《。待土地依法出让【后计入收回成本全】额退还?。
? ,
,
, , 第二?十九条 市国土资!源,。储备:中心所需的工作经费!按市政府《规,。定标准提《取计入宗地》成本由?市财政部《门核算并《及时拨付工》作经:费,与土地储备资—金实:行分账核算,—不,。得混用
《
?
第三十【条, 市财政、审【计部:门应当?加强:对土地储备》资金使用情况、零】星收:入情况以及市国土资!源储备中心的财务】状况:等定期进行核查、】审计确保土地储备】资金专?款专用提《高储:备资金管理》效,率
第六章 】责任
第三十一条! 违反本办法—的规:定截留?或者挪用土地储【备资金的由市财【政、:审计等部《门责令改正;情节】严重的对直》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!其它:直接责任《人员依法给予行【政处分?。;,构成:犯罪的依法追究刑】事责任
】
第三十二条】 国家工作人员【在,土地储备工》作中有下列行—为之一?的依法给《予行政?处分:;构成犯罪的依法】追究刑?事责任
— ㈠不依法!确定储备土地—的收购、《。供应价格或者补偿标!准造成国《有资产流《失或造成重》。大,工作失误的;
! ㈡未【依法采取招标投标方!式确定储备》土地前期开发实【。施单位的《;
:
:。 ㈢—索取: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!的,;
》 ㈣其它【违反法律、法规【和规章的《行为
?
第七章 附则
!
,。第,三十三?条 ?本市城市市区规划】范围:以外和?分,宜县的土地储备【及其管理可参照【本办法?执行
】
第三十四【条 本办法自【2012《年7月1日》。至2017》年6月?30日施行市人民】。政府2009—年6月?25日印发的新余市!土地储备管理—办法(余府发〔【20:09〕2《5,号)自201—。2,年,7月1日起废止
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