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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四川省中华人—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!实,施办:法 《     (【199?3年12月15日四!川,省第八届人》民代表大《会常务委《员会第六次会议通】过,。根据1997年10!月17日四川省第八!。届人民?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!第二: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!<四川省中华人【民共和?。国水土?保持法?实施办?法>的决定修正【2012年9月【。21日四川省第【十一: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!。委员:会第三十《二次会议修订) 】 四川省第十—一届人民《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! 公告— 第》77号 四—川省<中华》人民共和国水土保】持法>实施办法(N!O:SC08—0673)已由四】川,省第:十一届人民》。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!第三十?二次会议于20【1,2年9月21日【修,订,通过现?予公布自2012年!12:月1日?起施行 《 四川省人民—代,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! , 2012年【9月21日》 , 第一?章 总 则 第】一条 为了预防和治!理水土流失保—护和合?理,利用水土资源减【轻水:、旱、?风沙等灾害改善【生态环境建》设长江上游生—态屏障保障》经济社会可》持续发展根据中【华人民?共和国水土保—持法及?有,关法律、法规—结合四川省实—际制定本实》施,办法 ! 第二?条 :在,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!事水土保持及相【。关活动应当》。遵守 中华人—民,共,和,。国水土保持法—和本实?。。施办法 ! 第三条 水【土保持工作实—行预防为《主、保护优先—、全面规划、综合】治理、因地制宜、突!出重点、科学管理、!注重效益的方针【坚持:谁开发利用资源【谁负责保护》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!责治理和《补偿的原则 】 第—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!人民政?府,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!工作的统一领导建】立和完善《水土保?持,委员会制《度将水土保持工作纳!入本级?国民经?济和社会发》展规划?。并将规划确定的任务!按,年度纳入工》作计划安排专—项资金组织实施 】   》  在水土》流失重点预防区【和重点?治,理区县级以上地方人!民政府应当建立水土!保持目标责任制和】考核奖惩制度并定】期向同级《人民代表大会常【务委员会报告—水土保?持工作 《。 ? :。 :第五条 省》人民政府《水行政主管》。部门负责全省—的水土保持》工作市(州》)、县(《市、区)《人民:政府水行政主管部】门主管本《行政区?域的水土保持工作】。县,级以上地《方人民政府》确定的水土保持工】作机构负责本行【政区域水土保持的】具体工作《 《   ?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!政府:发展改革、经济【。。和信:息化、财政、—林业、农业、国【。土资:源,、环境保《。护、住房《。和城乡建设、城乡】规划、交通运—输等部门按》照各自职责》依法做好水土—。。保持相?关工作 乡】(镇)?人民政?府应当加强本—行政区域的水土【保持工?作 : ?。 第六条 地!方,各,级人民政《府及其有关部门【应当加强水》土保持?宣,传和教育工》。作普及?。水土保持科学—知识增强公众—的,水土保持意识 !    《 中、小学校应当将!水,土保持?知识纳入教育内容 ! 第】七条 ?鼓励和支持水土保】持科学技术研究提】高水土保持科学技】术水平推广水土【保持的先进技术【培养水土保持—科学技术人才 ! ? 第八条 任【何单位和个人都有】保,护水土资《源、预防和治理水】土流失?的义务并有权—。。对,破坏水?。土资源、造成水土流!失的行为进行—举报: , 【第,九条 鼓励和—支持:社会力?量,。。。参与水土保持工作】 :    》 对水土保持工作】中成绩显著的单位】和个人由县级—以上地方人》民政府按照》有关规定给予—表彰和奖励》 :第二章 水》土,保持规?划 第十条— 水土保持规划由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!。府,水行政主管》部门会同同级人民】政府有?关部:门编制跨区域—或者流域的水土【。保持规划由》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!府水行政主管—。部门会同同级—人民政府有关部门】。编制 ?     编制!水,。土,保持:规划应当在》水土流失调查结果】及水土流《失重点?。。预防区和重点—治理区划定》的基础上遵循统筹】。协调、综《合防治、《。分类指导、突出重点!的原则 》 : 第》。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!水,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。每五年组织一—次全省水土流失调查!并公告调查结—果特殊情况可以适时!开展水?土流失调《查 【 第十《二条 县级》以上地方人民政【府应当依据水土【流失调查结果划定】水土流失重》点预防区和重点【治理区?。水,土流失潜在》。危险较大《对防洪安全、—水资源安全和生态】安全:有重大影响》的区域应当》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!预防区;生》态,环境恶?化,水,旱风沙灾害严重崩塌!、滑坡危《险区和泥《石,流易发区等》水土流失严重—的,区域应当划定—为,水土流失重点治理】区 《     》县级以上地方—人民政府划定—的水:土流失?重点预防区和重【点治理区应当向社会!公告并报上》一级人民政府水行】政主管?。部门备?案 ? 第十】三条 有关基础【。设施建?设、矿产《资源开发、城镇建】设、公共服务—。设施建设《、土地开发》整理、旅游开发【、水利水《电,开发、经济》开发区建设等方【面的规?划在实施过程中可能!造成水土流失的规划!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!编制水土保持—专章:提出:水土流失预》防和治理的对策和】措施规?划审批机关在—规划审批前应当征】求,本级人民政府水行】政主:管部门的意见 】第三章 水土流失预!。。防 ?第十四条 地方各】级人民政府应—当按照水土保持【规划:采取:植,树种草?、,封,育保护、圈养轮牧、!自然修复等措施预】防和:减,轻,水土:流失 ! 第十五《条, 地方各级人民【政,府应当加强》对,取土:。、挖砂、采石等活】。动的管理预》防和:减,轻水土流失 【     县级】以上地?。方人:民政府应当组织国土!资源、水利等行【政,主管部门划定—并公告崩塌、—滑坡危险《区和泥石流易发区】的,范围 《     禁止在!崩塌、滑坡》危险区和《泥石流易发区—从事取土、挖砂、采!石等可能造》成水土?流失的活《动 【 :第十六条 在侵蚀沟!的沟坡和沟岸、河】流的两岸以及—湖泊、?水库的周边和饮【用水水源《地,保护区土地所—有,权人、使用权人或者!有关管理《。单位应当《营,造植物保护带禁止开!垦、:开发植物保》护带 【 第十七条【 在五度以》上坡:地植:树造林?、抚育幼林和种【植经:济林等应当》因地制宜《采取修建《截水沟、蓄》水池、排水沟—、等高水平条带、】边坡:种,。。草、梯?地、:水平台?地或者横《垄种:植等水土《保持措施防止水土】流失  【  : 在二十五度以上陡!坡地种植经济林的还!。应当:科学选择树种—合理确定规模—。成片种植面》积五万平方米—以,上的应当编制水土保!持方案并经县级【人民政府水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! , :。    禁止在【。二十五度《。以,上陡坡地开垦种植】农作物?。禁止开垦的陡—。坡地:的范围?由县级人民》政,府划定并《公告 》 , 第十八【条 :在林区采《伐,林木的其采伐方案】中的水土保持措施】应当征求同级—水行:政主管部门的—。。意见林?业行政主管部门批】准采伐?方,案,后,应当将采伐方案【抄送水行政主管部】门林:业,行政主管部门和水】。行政主管部门—监,督采伐方案中的水土!保持措施的实—施 】 第:十,。九条 开垦》荒,坡地的?应,当采取水土保持措】施    】 开垦二十五度以】下、五度以上荒坡】地,面积达到一万平方】米以上的其开垦【方案中的水》土保持措施应当经】县级:人民政府水行政【主管部门同意 】 —。第,二十条? 开办扰《动地表、损》坏地:。貌植被并进行土石方!开挖:、填筑、转运、【。堆存的生产建设项目!生产:建设单位应当编制】。水土保持《方案报县级以上地方!人民政府水》行政:主管部门《审,批并按?照经批?准的水?土保持方案采取水】土流失预防和—治理措施《 ?   ?  :地质灾?害应急防《治,工程不适用前款规定! 【。 第二十一条 【前条规定的生—。产建设项目应当按】照下列?规定:编报水土保持—。方案   】  (一)依法实行!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!在报送工程可行性研!究报告前; 【。     (二】)依法实行核准【的生产建设》项目在?报送有关行》政主管部门核—准前;  】。   (三》)依法实行备案的生!产建设项目及其他】生产建设项目—在项目开工》前 !第二十?二条 依法应—当编制水土保持【方案:。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!制水土保持方案【或者水?土保持方《案未经?水,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!生产建设项目不【得开:工建设 》 第二十!三条 编制水土【保持方案的》生产建设项目—中的水?土保持?设施应当与主—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!时施工、同时投【产使用 《 , :    生产—建,设,。单位应当按照批【准的水土保持—方案和有关技—术标准开展水—土保:持,的初步设计、—施工图设计建设中】的水土保持设施【应当:加强监理保》证工:程质:量 :   》  水土保持方案审!批部门应当》按照国家规》定验收水土》保,持设施?。并对:其监测结论的—真实性进行审核【;未经验收或者【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!设项目不得投产使】用 !第二十四条 依【。法应:当编制?水土:保持方?案的生?。产建设项目其—生产建?设活动中产生的【。砂、石、土、—矸石、尾矿、废渣】。等应当综合利用;】不能综?合利用确需废—弃的应当堆》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!定,的专门存放地—并,采取措施保》证不产生新的危害 !     【城镇建设、经—济开发区《。建设的主管部门应当!建立健全《土石:方综合利用制度加】强区域内土石方的统!一调配、管理和综合!利用: :第四章 水土流失治!理 第二十五条 !县级以上地方人民】政府:应当根据水土保持】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和!单位:开展水土流失综合】治,理工作加强水—土,流,失重点预防区和【重点治理《。区的坡耕《地改造、小流域治】理等重点工程建【设,加大生态修复力度】 【 第二十《六条 已在》二十五度以上的【陡坡地上开垦种植】。农作物的应当按【照国家有关规定退】耕植树种草》;,耕地短缺、退耕【确有困难的应当修】建梯田、梯地或者】采取其他水》土保持?措施  【   在二十—五度以下的坡—耕地上?开垦种植农作—物的应当根据不同情!况采取修建梯田【、坡面水系整治【。、蓄水保土》耕作:或者:退耕等措《施 《     加强【。江,河源头区、饮用水】水源保?护区和水源》涵养区水土》流失的治《理,和保护?工作地方各级人民】政府:及其有关《部门:。应当组织单位和个人!采取:预防保?护,。、自:然修复和综合治【理,措施配套《建设植物《过滤带积极推广沼气!。开展清洁小流—域建设严《格,控制化肥和农—药的使用减少水【土流:失引起?的面源污染保护【水,源 》。    城》。市、镇(乡、村)】规划:区内水土流》失治理?应当采取种》植和保?护林草、固》坡、雨水《蓄渗、雨洪利用【。等综:合治理措施 】 , ? ,第二十七条 开办生!产建设项目或者从】事其他生产建设【活动造?成水土?流失的应《当进行治理损坏水】。土保持设施、地貌植!被降低或者丧失【。。。原有水土《保持功能的应当依】法缴纳水《土保:持补偿费水土保持】。补,。偿费:专项用于水土流失】的预防、治理和监测!工,作 《 》第二十八条 县级】以上地?方人民政府应当多渠!道筹集资金用于【水土流失防治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】实,施水土保持生态效】益补偿?制度从资源开发【收益中提取一—定,比例的资金》。用于:水土流失预》防和治理 —第五章 《水土保?持监测和《。监督 第二十九】条 县级以上—。。。地,方,人民政府水行政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!土保持监测工作发】挥水:土保持监测工作在政!府决策、经济社会发!展和社会公众服务中!的作用县级以—。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!将水土?保,持监测工作经费纳入!财政预算 —    》 省人民政府—水行政主管部—门应当合理设—置水土保持》监,测站点建立健全【监测体系对水—土,流失进行《动态监测 【。 》第三十条 省人民政!府水行政主管部【门负责监测本省行政!区域的水土流—失动态、防治—情况等并根据—监测情况每年对下列!。事项进?行公告   !  (?一):水土流失类型—。、面积、强》度、分布状》况和变化趋势;【。 ,  《   ?(二)?水土流失造成的危害!; ?   《  (三)》。水土流失《。预防和治理情况【; 《     》(四)水土保持监测!网络动?。态建设情况 ! ,  : 对特定区域、【对象的监测》可以适时发布 ! 》第三:十一条 依法应【当编:制水土保《持方案的生产建设】项,目,生,产建设单《位应当?按照国家要》求对水土流》失,情况进行监测—并将监测情况报【当地水行政》主管:部,门不具备监测—条件和能力》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!水土保持监》测资质的机》构进行监测 】   ?  :。从事水土保持—监测活?动应当遵《守国家?有关技术标准—、规范和《规程编制监测设【计,与实:施,计划保证监测结论的!真实性县级以—上地方人民政府水】行政:主管部门应当对生产!建设项?。目的监测情况进行监!督检查? , ? : 第三十二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!民政府水行政—主管部门负责对水】土保持情《况的监督检查—   — , 县级以《。上地方人民》政,府水行政主》管部门对水土流【。。失违法行为的举报应!。当及时调《查核实和处》理 《 《 第:三十三条《 水行政监督检查】人员依?。法履:行监督检《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!列措施   !。  (一)要—求被检?查单位或者个人【提供有关《文件、证照、—资料;  】。 ,  (二《。)要求被检查—单位或者个人就预防!。和治理水土流—失的有关情况作【出,说明:。。; ?     (【三)进入现场进行】调查、取证 】  :   被检查单【位或:。者,个人拒不停》止违法行《为造成严重水土【流失的报经》。水行政主《管部门批准》可,。以查封、扣》押实施违《。法行为的工具及施工!机械:。、设备?等 【 第?三十四?条, 水土流失危—害事实的鉴定应当】由具有水土保持监测!资质的机《构承担 第六章】 法律责任 — 第三?十五条 水行政【主管部门或》者其他依《照本实施办法规【定行使监《督管理权的部门【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!决定或者办》。理批准?文,件的发现违法行为】或者接到对》违,法行为的举》报,不予查处的或—者有其他未》依照本实施办法规定!履行职?责的行为的》对直接负责的主管】人员和其《他直接责任》人员依?法给予处分 】 第三十六!条 违反《本实施办法第十【七条规定《未采:取水土保持措—施的由所《在,地县级以上地方【人民政府水》行政主管部》门责令限期改正采】。取补救?措施应当编制水土保!持方案的责令—。。限期补办手》续 》 第三十【七条 违反本实施办!。法第十九条规定【,开垦?荒坡地没有采取水】土保持措施的由所在!地县:级人民政府水行【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!改,正采取补救措施 ! ? 第三》十八条 违反本实】施办法第《三十一条规定,生】产建设单位》。或者水土保》持监测?机构从事《水土保持《监测活动违反国家有!关技术标准》、规范和规程提供】虚假监测结》论的由所在》地县级?以上地方人民政府】水行政主管部门责】令改正给《。予警告有违法所得】的,。可处以违《法所得三倍以下且不!超,过三万?元的罚款没有—违,法所得的《可处以一万元以下】的罚款 《 》 第三《十九条 《违反本实施》办法规定的》行为法律、法规已】有处罚规《定的从其规定 第!七章 附 则 第!四,十条 ?本实施办法》所,称水:土保持设《施是:指具有?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!功能的各类建筑物、!构,筑物和人工植—被的总称包括梯田梯!土、蓄排水》设施、?拦挡设施、护坡【。护堤、人工林地草地!、湿地和《绿地等 — 第四十一!条 :。本实施办法》自201《2年12月1日起施!行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