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四川?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!土保持法《实施办法 》
(!。1993年12月】15日四《川省第八届人民【代表:大会:常务:委员会第六次会【议通过根据》1997年10月】17日四川》省第:八届人民代表—大,会常务委《。员,会第二十九次会【议关于修改<—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!国水土保《持法实施办法—>,的决:定修正2012年9!月21日四川省第】。十一届?人民代表大会常【务,委员会第三十二【次会议修订)
四!川省第十一》届人民代表大—会常:务委:。。员,会
? 公?。告
? 第?77号
四川省】<,中华:人民:共和国水土保—持法>实《施办:法,(NO:SC08】0673)》已由四川《省第十一《届人民代表大会【常务:委员会第三十二【次会议?于2:012年9月21日!。修订通过《现,予公布自2》012年12—。月1日起施行
】四川:。省,人民代表大》会常:务委员会
— 20《12年?9月21日
第】一章 ?总 则
第一【条 为了预防—和治理水土流失【保护和合理利—用水:土资源减轻水、旱、!风沙等灾害》改,。善,生态环境建设长江】上游生态《屏障保障经济社会】可持续?发展根据中华人民】共,和国水?。土保持法及有关法律!、,法规结?合四川省实》际制:定本实施《办法
《
《 , 第二条 在—四川省行政》区域内从事水土保】。。持及相关活动应当遵!守 中华人民共和】国水土保持法和本实!施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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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?条 水土保持工【作实行预《防为主、保护—优先、?全面规划、综—合治理、因地制宜】。、突出重点、科【学管:理、注重效益的【方针坚持谁开发【利,用资:源谁负?责保护谁《造成水土流失—。谁负:责治理和《补偿的?原则:
】第四条 县级以上】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!强对水土保持—工,作,的统一领导建立【和完善水土》保持委员会制度将水!土保持?工,作纳入本级国—。民经济?和社会发《展规划并将》规划确定的任务按年!度纳入工作计划安】排专项?资金组织《实施
【 : 在水?土流失重点预防区】和重点治《理区县级以上—地方人民政府—应当建立水土—保持:目标责任制和考核】奖惩制度并定—期,向,。同级人民代表大会】常务委员会报—告水土保持工—作
【 第五条》 省人民政府—水行:政,主管:部门负责《全省的水土保—持工作市《(州:。)、县(市、区)人!。民,政府水行《。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!政区域的《水土保持工作—县级以上《。地方:人民政府确》定的水土保》。持工作?。机构负责本行政【区域水土保持的具体!工作
《 县级以!上地方人《民政府发展改革【、经济和信息化、】财,政、林?业、农业、国土【资,源、环境保》护、住房和城乡建设!、城乡规划、交通运!输等: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!法做好水《土保持相关工—作
乡—(,镇)人民政府应【当加:强,本行:政区域的水》土保:持工:作
—
第六》。条, ,地方各级人民政【府,及其有关部门应【当加强水土保—。持宣:传和教育工作—普及:水,土保持科学知识增强!公,众的水?土保持意识
【 中、小!学校应当将水—土保持知识》纳入教育内容
】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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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鼓励!和支持水《土,保持科?学技术研《究提高水土保持科】学,技术水?平,推广水土保》持的:先进技术培》养水土?保持科学技术—人才
! 第八条 任何【单位和个人都有【保护:水土资源、》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!的,义务并有权对破坏水!土资源、《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!进行举报
【。
第九条】 鼓励和支》持社会力量参—与水土保持》工作
— 对水土【保持: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!位和:个人由县级以上【地方人民政府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】表彰:和奖励
第二章】 水土保持规划
】
第十条 水土保】持规划由《县级以上地方人【民政府水行政主管】部门会?同同级人民政府有】关部门编制跨—区域或者流域的【水,土保持规划由共同的!上一级?人民:政府水?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!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!。编,制
》 ?。 编制水土保—持规划应当在—水土流失调》查结果及水土流失】重点预防区》和重:点治理区《划定的基《础上:遵,循统筹协调、综合防!。治、分类指导、【。突出:重点的原则》
— , 第十?一条: ,省人民政府水行【政主管部门》应当每五年组—织一次?全省水土流》失调查并公告调查结!果特殊情况可以适时!开展:水土流失调查
【
《
: 第十二条 县级】以上地方人民政【府,应,当依据水土流失调】查结果划定水土流失!重点预?防,区和重点《治理:区水土流失》潜在危险较大对防洪!。安全:、水资源《安全:和生态安全有—重大影响《的区域?。应当:划,定为水土流失重点】预防区;生态环境】恶,化水旱风沙灾害严重!崩塌、滑《。坡危险?区和泥石《流,易发区等水》土流失严重的—区域应当划定—为,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!
】县,级以上地方人—民政府划定的水【土流失重点预防【区和:重点治理区应当向】社会公告并报上一】级人:民政府水行政—主管部门备案—。。
— 第?十三条 有关基础】设施建?设、矿产《。资源开发、城镇【建设、公共服务设施!建设:。、土地开发整理、旅!游开发、水》利水电?开发、经济开发【区建设等方面的规划!。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造!成水:土流失?的,规划的组《织编制?机关应当编》制水土保持专章提】出水土流失预—防和治?理的对策和措施规划!审批:机关在规划审批前应!当征求本级人—民政府水行》政主管?部门的?意见
第三章 水!土流失预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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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四?条, 地:方各级人民政—府应当按《。照水土保持》规,划采取植树种—草,、封育?保护、圈《养轮牧、自然修复】等措施预防和减轻】水土:流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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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! 地方各级》人民:政府应当加强对取】。土、挖砂、采石【等,。活动的管理》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!
— 县级《以上地方人民—政府:应当组?织,国土资源、水利等】行政主管部门划【定并公告崩塌、滑】。坡危险区和泥石【流易发区的范—围
《 禁止【在崩塌、《滑,坡危险区《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!取土、挖《砂、采?石,等可能?造成:。水土流?失的活动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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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?十六条? ,在侵蚀沟的》沟坡和沟岸、河流的!两,岸以及湖泊、水库的!周边和饮用水—。水源地保护区土地所!。有权人?。、,使用权人《或者有?关管理单位》应当:营,造植物保护》带禁止?开垦、开发植物保护!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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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第十七条 在五【度以上?坡地:植树造林、》抚育幼林和种植经】济林等应当因地制宜!采取修建截水沟【、蓄水池、》排水沟?、等高水《平条带、边坡种草】、,梯地、水平台地【或者:横垄种植等水土保】持措施防止水土流】。失
》 在二十五】度,以上:。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!还应当科学选择树】种合理确定》。规模成?片种植面积五万平】方米以上的应当编制!水土保持《。方案并经县级人民政!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!意
【 禁?止在二十五》度以上?陡坡地开《。垦,种植农作物禁—止开垦的陡》坡地的范围由县【级人民政府划定并公!告
《
? 第十八》条 在林区采伐林】木的其采伐方—案中的水土》保持措施应当征求】同级水行政主—管部门?的意见林《业行政主管部门批】准采伐方案后应【当将采伐《方案抄送《。水行政主管部门林】业行政主管》部门和水行政主管】部门监督采》伐方案中的水土保持!措施的?实施
】 , 第十九条 开垦荒!坡地的应当采取水土!保持:措施
《 》 开垦二十》五度以下、五度【以上荒坡《地面积达到一万【平方:米以上的其开垦方案!中的水土《保,持措施应当》经县级人民》政府:水行政?主管部门同》意
《
第—二十条 开》办扰动地表、损坏地!貌植被并进行—土,石方开挖、填筑、转!运、堆?存,的生产建设》项目生产建设单位】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!案报县级以上地方】人民政府水》行政主管部》门,审批并按照》经批准的水土保持】方案采?。取水:土,流失预防和》治理措施
!。 地《质灾害应《。急防治工程不适用前!款规:。定
—
: 第二?十一条 前条规定的!生产:建设项目应当—。按照下?。列规定编报》水土:保持方?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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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)依法实行】审批的生《产建设项《目在报送工程可行】性研究报告前;
! (二)!依法实行核准—的生产建设项目在】报送:有关:行政:。主管部门核》准前;
】 , (三)依法【实行备案的生产建设!项目及其《他生产建设项目在】项目开工《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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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《二条 依法》应当编?制水土保持》方案的生《产建设项目》未编制?水土保持《。方案或者水土保【持方案?未经水?行政:。。主,。管部门?批准的生《产建设项目不得【开工建设
!。
第二十三【条 :。编制:水,土保持?方案的生产建—设项目中的水土保】持设施应《当与主体工程同【时设计、《同,时施工、同时投产使!用
】 生产建《设单位?应当按照批》。准的水土保》持方案和有关技【术标:准开展水土》保持的初步设—计、:施工图设计》建,设中的水土保持【设施应当加强监【理保证?工程质量
》
水土!保持方案《审批部门应当按【照国家规《定验收水土保持设】施,并对其监《测结:论的真实《性进行审核;未经验!收或者验收不合格】的生:产建:设项目不得》投产使用
】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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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四条 依法应—当编制水土保持【方案的?生,产,建设项目其生产建】设,活动中产生》的砂、石、土、矸】石、尾矿、废渣【等应当综合利用;不!能综合利用》确需废弃的应当堆放!在水土保《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!放地并采取措施【。保证不产《生新的危害》
城!镇建设?、经济开发区建设】的主管?部门应当建立—健全土石方》综合利用制度加强区!域内土石方的统一调!配、:。管理和综《合利用
《
,第四章 水》。土流失治理
【第二十五条 县【级以上地方》人民:政府应当根》据水土保持》规划组织有关部【门和单位开展—水土流失综合—治理工作加》强水土流失》重点预?防区和重点治理区】的坡耕地改造、小】流域治?理等重点工程建设】加大生态修复力度】
— 第二十》六条: 已在?二十五度以上的【陡坡地上《开垦种植农作物【的应当按照国—家有:关规定退耕植树种】草;耕地短缺、退耕!确有困难《的应当?修建:梯田、梯地或者【。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!施
— , :在二十五度以下【的坡耕地上开垦种】植农作物的应当根据!不同:情况采取修建梯【田,、坡面水系整治、】蓄,水保:土,耕,作或者退耕等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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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》加强江河源头区【、饮用水水源—保护区?和水源涵养区水【土流失的治理和保护!工作地?方各级人民政府及】其有关部门应—当组织?单位和个人采取【预防保护、自然【修,复和综?合治:理措施配套建设【植物过?滤带积极推广沼气】开,展清:洁小流域建设—。严格控制化肥和农】药的使用减》少水土流失引起的面!源污染保护》水源
》 城—市、镇(乡、—村)规划《。区内水土流失治【理应当采取种植和保!护,林草、固坡、雨【水蓄渗、《雨,洪利用等综合治【理措:施
【 第二十七条【 开办?。生产建设《项目:或者从事《其他生产建》设活动造成水土流】失的应当进》行治理损《坏水土保持设施、】地貌:植被降低或者丧失原!有水土保持功—能的应当依法—缴纳水土保》持补偿费水土保持补!。偿费专?项,用于水土《流失的预防、—治,理和:监测:。工作
】。 第二十》八条 县级以上【地方人民政》府应当多渠道—筹集资金用于—水土流失《防治根据《国家:有关规定实施水土保!持生态?效益补?偿制度从资》源开发收益中提取一!定比例的资金—用,于水:土流失预防》和治理
第五章】 水土保持监测【和监:督
第《二十:九条 县级》。以上地?。方人:民,政府:水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加:强水:土保持监测工—作发挥水土》保持监?测工作在政府决【策、经济社会发展】和社:会公众服务》中的作用县》级以:上地方人《民政府应当》将水土保持监—测工作经费纳入【财政预算
】 , 省人民政【府水行政主》管部门应当合理设】置水土保持监—测站点建《立健:全监测体系》对水土流失》进行:动态:监测
《 :
第》三,十条 ?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!管,部,门,负责监测本省行政】区域的?水土流?失动态?、防治情《况等并?根据:监测:。。情况每年对下列【事项进行公告
! ? (一)》水土流失类型、面】积、强度、》分布状况和变—化趋势?;,
【 (二)水土流失造!。。成,的危害;《
? (三)水!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情!况;
?
(四!)水土保《持监测?网络动态《建设情况
》
对特!定区域、对象的【监测可?以,适时发布《
?
:。
第三》十一条 《依法应当《编制水?土,保持方案的生产【建设项目生产建【设单位应当》按照国家要求对【水土流失情》况进行监测并将监测!情况报?当地:水行政主管部门不】具备监?测条:件和能力的应当委】。托具备?相应:水土保持监测资质】。的机构进行》监测
?
《 从事水土【保持监测活》。动应:当遵守国《家有关技术标准、】规范和规程编制【监测设计与》实施计划保证监测结!论的真实性》县级以上地》方人民政府水—行,政,主,管部:门应当对生产建【设项:目的监测情况进行】监督检查《
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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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三,十二条? 县级以《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!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水!土,保持情况《的监督检查
! , 县级以上地方!人民政府《水行:政主管部门对—水土流?失违:法行为的举报应【当,及时调查核实和处】理
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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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十三条 水行—政监督检查人员【依法履行监督检查】职责: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!。
】(一)要求被—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提!供有:关文件?、证照、《资料;
—。。 《 (二)要求被检】查单位或者》个人就预防和治【理,水土流失的有—关情况作《出,说明;
【 (三)进入!现场进行调查—、取证?
被!检,查单:位或:。者个人拒不停止违法!行为造成严重水【土流失的报》经水行政主管—部门批准可》以查封、扣押实【。。施违法行为》的工:具,及施工机械、—。设备等
【
第三十四条! 水土?流,失危:害事实?的鉴定?应当由具有》。。水,土保持监测》资,质的:机构:承担
第六—章 法律责任
】第三十五《条 水行政主管【。部门:或者其他依》照本实施办法规定行!使监督管理》权的部门《不依法作出行政许】。可决定或《者办理批准文—件的发现违》法行为?或者接?到对违法《行为的举报不—予,查处的或者有—。其他未依照本实【施办法规定履行职】责的行为的对直接】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!他直接责任》人员依法给予处分】
— 第?。三十六条《 违反本《实施办法第十七【条规定?未采取水土保—持措施的由所在地】县级以上《地方人民政府—水行政主管部门责】令限:。期改正采取补救【措施应当编制—水土保持《方案的?责令限期补办手续】
第!三十七条 》违反本实施办法【第十九条规定,开】。垦荒坡地《没,有采取水土》保持措施的》由,所在地县级》人民政府水行政主】管,部门责令限期改【正采取补救措施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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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三十八《条 违反本》实施办法第三十【一条:规定,生产建设单】位或者水土》保持监测机构从事】水土保持监测活动】违反国家有关技术】标准、规范和规程提!供虚假监测》结论的?。由所在地《县级以上地》。方人民政府》水行: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!给予警告有》违法所得的可处以违!。法所得?三,倍以下且不超过三】万元的罚款》没有:违法所得的》可处以一《万,元以下的罚》款
】 第三十九》条 :违反本实施办法规定!的行为法律、法【规,已有处罚规定—的从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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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七章 附 则
!第,四十条 本实—施,。办法:。。所称水?。土,保持设施《是指具?有预防和治理水【土流失功《能的各类《建筑:物、构筑物》和人工植《被的:总称包?括梯:田梯土?、蓄排水设施、【拦挡设?施、护坡护堤、【人工林地草地、湿】地和绿地等
】
《 第四十一条 【本实施办法自201!2年12月1日起】施行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