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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新:余,。市绿色建筑管理【办法 【各县(?区)人民政府、管】。委会市政府各—部,门市直各单位— 《 ,  新余市绿色】建,筑管理?办法已经2》011年12—月20日市八届人民!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!审议通过现》予,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! 二○一二—年一月九日 — 第一章 —总则 第》一条: 为?了加强绿色建筑管理!推动本市“资—源,节约型环境》友好型”社会建设】根,据中华?人,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!。、,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!条,例,。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!等结合本市》实际制定本》办法: — 第二条 — 本办法适用于本】市行政区域内—推进绿色建》筑的建?设和管理工作 】。 :   《本,办,法所称绿色建筑是】指在建筑的全—寿命周期内最—大限度地节约—资源(节《能、节地《、节水、节材)、保!护环:境和减少污染为【人们提供健康、适】用,和高效使用空—间及与自然和—谐共生的建筑 【。 ? 第三条 !国家、省、市确定】的绿色建筑试点【。。示范:工程应当按照—绿色建筑的标准【进,。行设计和建》设 :。。。    【新建国家机关办【公建筑、大型公共建!筑(单?体建筑?面积2万《平方米以上》)、学校、医—院、建筑《面积15万平—方米:以上的住宅》小区、土建和装【修一体化《设,。计和施工的建筑应】当按照?绿色建筑《。标准进行《规划、设计及—建,。设新建国家》。机关办公建筑、大型!公共建筑《还应建立《节能检测和能耗指】标标识制度并—安装:用电分项计量—装置纳入能效监【测体系平《台    】 袁河低碳生态【试点城新《建民用建筑应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】准进行规《划、:设计:及建设?    】孔目江生态经济【区管委会辖区新建】民用建?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!标准进行规划、设计!及建设  【    鼓励前四!款以外的新》。建、改建、扩—。建的建筑工程—采用绿色建筑的标准!进行规划和建设 】 ? 第》。四条: 市建设行—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!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!年度实施计划的制订!、组织协调、监督管!理工作依法组织编制!本市绿?色建筑?设计、施《工、验收和评—价技术规定 —    — 市:发展改?革、财政、国土【资,源、规划、房管【、,水务、环保、—统计等相《关部门(《。单位)应当按照【各自职责负责绿【色建筑的有关—管,理工作 《 , 第【五条 市》建设行?政主管?部门应?。当制定、公布—绿色建?筑新技术、新工艺、!新设备、新产品和】新材料推广目录以】及技术?、工艺、设备—、产品和材料—限制、?禁止:使用目录列入禁止】使用目?录的不得《在建筑中使用—    本市推!广应用以下技术【。和,产品    ! ㈠新型节能—建筑体系包括墙【体、保温隔》热,技,术与产?品节能门窗和遮阳】等节能技术》与,产品; 》    ㈡暖】通空调?制冷:系统调?控、:计量、节能技术【与产品?;,    ㈢!太阳能?、地:热能、风能和沼气】等可再生能源; 】    【㈣节水器具》、雨水收集和再生水!综合:利用等节水技术【与产品; 【  :  ㈤预拌砂浆、!预拌混凝《土、:散装水泥《等绿色建材技术【与产:品,;,    】㈥室内空《。气质量控制技术与】产品; 《。   》 ㈦垃圾分类收集!、利废产品循—。环,利用;   ! ㈧建筑》绿色照明及智—能,化节能技术与产【品; 【    ㈨其【他技术成熟、效果显!著的绿色、节能【技术和管理技—术 :。。 第】六条 市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应》当建立?绿,色建筑信息平台及】时发布国家》、省、市政策和标准!等信息为相》关,单位做?好服务工《作 ?第二章 《设计 《第七条 需要【按,照绿色建筑》要求:建,设的项目建》设单位应当在编【制立项报告(—含可行?性研究?报告)中《设立绿色建筑专【。篇(不?再另设?建筑节能专》篇)确定项目—拟达到的《绿色建筑星级标准对!拟采用的有关绿色技!术进行可行》性分析并将》实,施绿色建筑增量成】本列入投资估算【 《  : 市?建设行政《主管:部门应当加强—对绿色建《筑专:篇编:制,的指导和监》。督 !第八条 建设单】位申报绿《。色建:筑,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!文本应当依据—绿,色建筑的相》应标准和规范—编制:绿色建筑专项—内容编制单位应【。当充分?考虑适合《本地区的通风、采光!等自:。然条件根据节能【、节地、节》水、节材和环保【的要求?合理确?定建:。筑空间布局充分【。利用可再《生能源 【 , 第九条 【 建设单《位应当按照绿—色建筑的相》应标准和规》范委托勘察设计设计!单位:应当依?据,绿,色建筑的相应—标准和规范进行设】计保证绿色》建,筑设计质量优先采】用可再生能》源 》。 第十条 】 对于?设计文件规定采用的!没有国家、》行业:或者地方《技,。术标准的新技—术、新材料应当由具!。备资:质的检测机构—出具检测报告并【经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组织论证》、审定后《方,。可使用 》 第十】一条 《施工图审查机—构应当严格按照相】应标准和规范进行】绿色建筑专项—施工图设计文件审】查对达不到绿色建筑!相应标准的不得出】具绿:色建筑审《查合格文件》 ,。 》 第?十,二,条, :建设单?位不得擅《自修:改已:通过:施工图设计审查的建!设工程设《计文件;确需修改的!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!。重新办理审批手【续 — 第十》。三,条 建《设单位在施工图【。设计文件审查通【过后可以向建—设行政主管》部门:申报:绿色建筑《设计评价证》书申报绿色》。建筑设计评价—证,书时应当提》交评价?标识:。申报书、工程立【项,批件、?申,报单位?的资质证书、—工程设计图纸和相】关, 绿色技术工!程方案   ! 申报一星级【、二星级《绿色建筑设计评【。。价证书的项目由市】建,设行政主管部—。门报省建《设行政主管》部门评审;申报【三,星,级绿色建筑设计评】价证书的项目报【经省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转呈国家建!设行政主管部门评】审 第三章 【施工 《第十四条 —绿色建筑《项目施工招标—时应当在招标文【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人!根据绿色建筑设计】文件:编制绿?色建筑施《工方案 】 第《十五条 》施工:单位在工程》开工前应当在施工组!织设计中制定包【括施工管理》、环保、节能、节地!、节水、节材等【。方面的绿色施工方】案确定?绿色施工控制流程】和绿色施工》。技术    ! ,监理单?位应当根据绿—色建筑的有关要求制!订监理方案并组织实!施 : , 《 , 第十六条 工程!建,设所使?用,。的建筑材料、建筑构!配件:和设备应当符—合现行绿色》。建,筑标准、规范及设】计文件的要求— 】第十七条 建设行!政,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绿!。色建筑设计文件【、绿色施工》方案:及相应的标准—、,规范对绿色建—筑项目施工实施监督!管理 第四—章 商品房销售与运!行管理 第十【八条 《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!绿色:建筑商?品房时应当在商品】房买卖?。合同和住宅质—量,保证书、住宅使【用说明书中载明【。所销售房屋的—能源消耗指标—、节:能措施和保》护要求、保温工程保!修,期等信息《 《   取得绿【色建筑设计评价证】。书,或者经市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组织相关机构审查】认可的?。项目可以绿色—建筑:名义进?。行宣传 《 : 第—十九条 鼓励【开发建设单位或【。者业主?选择通过环境管理】体系:认证的物业管理企业!管,理绿色?建筑 — 第二十条 ! 绿色建筑的—物业管理《企业应当制定—并实施节能、节【水、节材与绿化管】理,制度;应《。当设置能源》管理岗位实行能源管!。理岗位责任制;重点!用能系统、设备的操!作岗位应当》配备专业技术人【员 — 第二》十一条 》绿色建?。筑,在运行过《程中应当运用—合理的技术措施【和,。排,放管理手段使—其废气和《废水经过处理达标】后排放;应当分类】收集和处理废弃物】且收集和处理过【程中无二次污染 】 : 第二十】二条 ? 空调通风系统应当!按照国家《有关:空调通风系》统运行管《理和清洗规范—进行运行管理、【定期检查和清洗【    【 ,智能化系统应当【定,位正确采用的—技术先进《、实用、可》靠达到安全防范子系!统、管理与》设备监控子系统、】信,息网络子系统的基】本配置要求 ! 第》二十三条 绿【色建筑项目投入运行!1年以上可以向建】设行政主管部—门申报绿色建—。筑评:价标:。识证书?申报绿色建筑评价】标识:证书时应当》提,交,评价标识申》报书工程立项批【件申报单位的资质】证书工程用材料、】。产品、设《备的合格证书、检测!报告等材《料以及规《划、设计、施工、】验收和运《营管理?资料   】 ,。。。 申报一《星级、二《星级绿色建筑—评价标?识证书的项目由【市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报省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评审;—申报三星级》绿色建筑评》。价标识证《书的项?目报经?省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转呈国《家建设行政主管部】。门,评审 ? 第五章 奖惩 !第二十四条 生】产,、使用列入推广目】录的建筑节》能新技?术、新工艺、新设】备、:新产品和新材料【的依法?。享受税收优惠等扶持!政策: 】第二十五条 【取,得绿色建《筑设计评价证书的】建设项目建设单【位可以申请减免市本!级收取的有关行政】事,业性收费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优先推荐其申报】国家级示范项目 ! , 《 第二十六》条 绿色建筑项】。。目取得绿色建筑评价!标识星级证书的【。建设单位可》以向:市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申请奖励 【 《 第二十七条 !通过虚假材料等【方式取得绿色建筑设!计,评价证书《。、绿:色建筑评《价标识证书及—奖励的市建设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报!。请上级?主管:部门撤销《其绿色建筑设计【评价证书《、绿: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!并收回其奖励— , ? 第二—十八条 违反本办】法有:。。下列行为《之一的对负有责【任,的主管人员和其他】直接责任人员—。依法给?予处分;构成犯罪的!依,法追:究刑事?责任 《    ㈠【对设计方案不—符合绿色建筑—出具合格意见的;】    ㈡!在评审绿色建筑设计!。评价证书、绿色【建筑评价标识—证书过?程中弄?虚,。作假、徇私舞弊、】以,权谋:私的; —。 ,   ㈢不依法履!行监督管《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! 第六章 附则 】 第二十九条 【 本办法《自2012年2【月1:日至2017年1月!31日施行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