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余】市绿色建筑管理办】法
各【县(:区)人民《。政府、?。管委会市政府各部】门市直各《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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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新余市?绿,。色建筑管理》办法已经2》011年12—月20日市八届人民!政府第?7次常务会》议,审议通过现》予,印发请认《。真遵照执行
【。二○一二年一月九】日,
第一章— 总则
第—一条 为了加强绿!。色建筑?管,理推动本市“资源节!约型环境友》好型”社会建设根据!中,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!源法、国务》。院公共机构》节能:条例、民《用建筑节能》条例等结合本市实】际制定本办法—
】第,二条 本办法适】用于本市行政区【域,内推进绿色建筑【的建设和管理—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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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办法所称绿色】建筑是?指在建?筑的:全寿:命周期内最大限【度地节约资源(【节能、节地、节水】、节材)、保—护环境?和减少污染为人【们提供健康、适用】和高效使用空—。间及与自然和谐【共生的建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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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,。第三条 国家、省!。、市确定的》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工!程应当按《照绿色建筑的标准进!行设计和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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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建国】家机关办公建筑、大!型公共建筑(单【体建:筑面积2万平—方米以上)、学校】、医院?、建筑面积15【万平方米以上—的住宅小区、土建】和装修一体化—设计:和施工?的建筑应当按照【绿色建?筑标准进行规划、】设,。计及建设新建国【家,机,关,办公建筑、大型公】共建筑还应建立【节能检测和能耗【指标标识制》度并:安装用电分项—计量装置纳入能效】监测体系平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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袁河低碳】生态:试点城新建民用【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!筑标准进行规划、】设计及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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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目?江,。生态经济区管委会】辖区新建民用建【筑应当按照绿色【建筑:标准进行规》划、:设计及?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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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励前—四款以外的新建、】改建、扩建的建筑】工程采用绿色—建,。筑的标准进》行,规划和建设》
— 第四条 市建!设行政主管部门负】责全市绿《色建筑发展规划【。和年度实施》计划的制订、组织】协调、监督》管理工作依法组织编!制,本市绿色建筑设计、!施工、验收和评【价技术规定
】 市发展】。改革、财政、国【土资源、规划、房管!、水务、环保、统计!等相关部门(单【。位,)应当按照》各自职责《负责绿色《建筑:的有关管《理工作
! :第五条 市建【设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制定、公》。布绿色建《筑新技术、新工【艺、新?设备:、新产品和新—。材料推广目录以【及技:术、工艺《。、设:备、:产品和材料限制、禁!止使用目录列入禁止!使用目录的不得在建!筑中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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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市推广应—用以下?技,术和产品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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㈠》新型节能《建筑体?系包括墙《体、保温隔热技术与!产品节能门》窗和遮阳等》节能技术与》产品; 》
㈡暖】通,空调制冷系统—调控、计量、节能技!术与:产,品; 《
㈢【太,阳能、地热能、风】能和:沼气等可再》生能源; 》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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㈣节》水器:具、雨水《。收集和再生》水综合?利用等节水技—术与产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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㈤预拌【砂浆、预拌混凝土、!散装:。水泥等绿色建材技】术与产品;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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㈥室内空—气质量控制技术与】产,品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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㈦垃圾—分类收集、利废产】品循环利用》;
!㈧,建筑:绿色照?明及智能化节能【技术与产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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㈨?其他:技,术成熟、效》果显著的绿色、节能!技术和管《理技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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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:六条 ? 市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应?当建立绿色建筑信】息平台及《时发布?。国家、省、市政策】和标准等信息为【相关单位做好服务工!作,
第二章》 设计
》第七条 需—要按照绿色》建筑要求《建设的项目建—设,单位应当《在编制立项》报告(含可行性研究!报告)中设立绿色建!筑专篇(不再另设建!筑节能专篇)确定项!目拟达到的》绿色:建,。筑,星级标准对拟采用的!有关绿色技术进【行可行性分析并【将实施绿色建筑增量!成本列入投资估算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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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建设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加强:对绿色建筑专篇编】制的:指导和?监督
! 第八条 建【设单位申报绿色建】筑建设项目的—设计方案文》。本应当?依据:。。绿色:建筑的相《应标准和规范编制】绿色建筑《专项:内,容,编制单位应当充分考!虑适合本地区的【通风、采光等自【然条:件根据?节能、节地》、节水、节材—和环保?的要求合《理确:定建筑空《间布局充《分利用可再》生能:。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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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— 建设单位应当按!照绿色建筑的相应】标准和?规范委托勘》察设计设计》。单位应当依》据绿色建《筑的相应标准和【规范进行设计保证】绿色建筑设》计质量优先采用可】再,生能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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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】 对于设计》文件规定采用的【没有国?家,、行业或《者,地方技术标准—的新:技术:、新材?。料应当由具备资【质的检测机构出具】检测报告并经建【设行政主《管部门组织论证【、,审定后方可使用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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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《一条 施工图【审查机构应当—严格按照《相应标准和规—范进:行绿色建筑专项【施工图设计文—件审查对达不—到,绿色建筑《相应标?准的不得出》具绿色建筑》审查合格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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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】条 建设单位不得!擅自修改已通过施】工图:设计审查的》建设工?程设计文件》;,确,需修改的《应当:按照原审批程—序重新办理审批【手续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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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!建设单?位在施工《图设计文件审查【。通过后可以向建设行!政主管部门》申报:绿色建?筑设计评价证书申报!绿色建筑设计—评,价证书时应当提交】评价标识申报书【、工:程立:项批件、申报单【位的资质证书—、工程设计图纸和】相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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绿《色技术工程方案【。
】申报一星级、—二星级绿《色建筑设计评价证书!的项目?由市建设行》。政主管?部门报省建》设行政主管部门【评审:;申报?三星:级,绿色:建筑设计评价证【。书的项?。目,报经省建《设行政主管部门转呈!。国家建?设行政主管部门【。评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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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施工
!第十四条 》 绿:。色建筑项目施工【招,标时:应当在招标文—。件中明确要》求投标人根据绿色建!筑设:计文件编制绿—色建筑?施工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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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五条?。 , 施工单位》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在!施工组织设计中【制定包括施工管理、!环保、节《能、节地、节—水、节材等方—面的绿色施工方案】确定绿色施》工,控制:流程:和,。绿色施工技术
】 :
监理—单位应当根》据,绿色建筑的有关要求!制订监理《方,案,。。并组织?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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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】 工程建设所使用】的建筑材料、—建筑构配件和设【备应当?。符合:现行绿色《建筑标准、规—范及设计文》件,的要: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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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—七条 建设行【政主管部门》应当按照《绿色建筑设计文【件、绿色施工方案及!相应的标《准、规?范对绿色建筑项【目施工实施监督管】理
第四章 【。商品:。房销售与运行—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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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【房地产开发企业【销售绿色建筑商品房!。时应当在商品房买】卖合同和住宅质【量保证书、住宅使用!说明书中载明所销】售房屋的《能源消耗指标、节】能措:施和保护要求、保温!工程保修期等—信,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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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得》绿色建?筑设计评价证—书或者?经市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组织相—关机构审查认可【的项目?可,以绿色建筑名义进行!宣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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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! 鼓励开发—建,设单位或者业主选择!通过环境管》。理体系认证的物业管!理企业管理绿色建】筑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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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十条 绿色】建筑的物业管理【企业应当制定并【实施节能、节水、节!材与绿化管理制度】;应当设置能—源管理岗位》实行能源管理—岗位责任制;—重,点,用能系统、设—备的操作岗位—应当配备专业技【术人员
! 第二十一条【 绿色建筑在运行!过程中?应当运用合理的【。技术措施《和排放管理手—段使其废气和废水经!过处理达标后排放】;应当分类收集【和处理废弃物且【收集和?处理过程《中无二次污》染,
】第二十?。二条 空调通风系!统应当按《照国家有关空调通风!系统运行管理和清】洗规范进行运行管】理、定期《检查和清《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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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能【化系统应《当定位正确采用的】技术先进、实用【。、可靠达到》安全:防范子系统》、管理?。与设备监《控子系统《、,信息:网络:子系统的基本配置】要求
】 , ,第二十?。。三条 《绿色:建筑项目投入运行】1年以上可以—向建设行政主—管部:。门申报绿色建筑评】价,标识证书申报绿色建!筑评价?标识证书时应—当提交评价标—识,申,报,书工程立项批件【申报:单,位的资质证书工程】用材:料,、产品、《设备的合格证书、检!测报告等材料以及规!划、设计、施工【、验:。。收和运营管理—资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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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一【星级、二星级绿色建!筑评价标识》证书的项目由市建设!行政主?管部门报省建设行】政主管部门评审;申!报三星级《绿色建筑评》价标识证书的项目报!经省建设《行,政主管部《门转呈国家》。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评审
第【五章 ?奖惩
第二十四条! :生产:、使用列入推广【目录的?建筑节能新技术、】新工艺、新设备、新!产品和新材料—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!。等扶持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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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【五条 《取得绿色建筑—设计:评价证?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!位,可以申请减免—市本:级收取?的有关?行,政事业?性收费市建设行【政主:。管部门优先推荐其】申报国家《级,示范: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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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?十六条 绿色建】筑,项目取得绿色建筑评!价标识星级证—书的建设单位可【以向市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申请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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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七条 通过虚!假材料等《方式取得绿色建【筑设计评《价证书、绿色建【筑评价标识证书及】奖,励的市建设行—政主管部门应当报】。请上级主管》。部门撤销其》绿,色建筑设计评价证】。书,、绿色建筑评价标】识,证,书并收回其奖励【
】第二十八条》 违反本《办,法有:下列行?为之: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!管人员和其》他直接责任人员依】法给:予处分;构成—犯罪的依法》追,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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㈠对【设计:方案不符合绿色建筑!出具合?格意见的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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㈡在评审绿【色建:筑设计评价证书、】绿色建筑评价标【识证:书过程中弄虚作假、!徇私舞弊《、以权谋私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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㈢】不依法履行》。监,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!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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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?章 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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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》条 本办法自20!12年2月1—日至:2,01:7年1?月31日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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