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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新余?市绿色建筑管理【办法 各县!(区)人民政府【、管委?会市政府各部门市】直各单位 】 ,  新余市绿色】建筑管理办法—已经:2,011年1》2,月20日市八—届人民政府第7【次常务会议审议通】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!。照,执行 ? 二○一二年一月】九日: , 第一章》 总则? 第一条》 为了加》强绿:色建筑管理推动本】市,“资:源节约型《环境友好型”社会建!。设根据中华》人民共和《国节约能源法—。、国务院《公共机构节能条例】。、民用建筑节能【条例等结合》本市实际制定本办】法 》 ? 第二条《 本办法适—用于本市《行政区域内推—。进绿色建筑》的建设和管理—工作: 《   《本办法所称绿色【建筑: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!周期:内最:大限度地节约资源】(节能、节地、节水!、节材)《、保护环境和减少污!染为人们提供健【康、适用和高—效,使,用空:间及: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!筑 — : 第:。三条 国家、【省、市?确定的绿色建筑试点!示范工程应当按照绿!色,建筑的标准进行设】计和建设 】  : , 新建国家机关【办公建筑、大型公】共建筑(单体建【筑面积2万平—。方米以上)、—学校、医《。院、:建筑面积1》5,万平方米以上的住】。宅小区、土建和装修!一体化设计和施工】的建筑应当按照【绿色建?筑标准进行》规,划、设计《及,建设新建国家机关办!公建筑、《大型公共建筑还应建!立节能?检测和能耗指标【标识制度《并安:。装,用电分?。项计量装置纳入【能效监?测体:系平台  】  袁河低碳生】态试点城《新,建民用建筑应—当按照绿色建筑【标准进行规划、设】计及建?设  — , :孔目江生态经济【区管委会《辖,区,新建民用建筑应【当按照?绿色建筑标准—进行规划、设计【及建设   !  鼓励前四【款以外的《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】的建:筑工:程采:用绿:。。色建:。。筑的标准进行—规划和建设 — 第四!条 市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负责全市】绿色建筑《发展规划和》年度实施计划—的制订?、组织协调》、监督管理工作【依法组织编制本【。。市绿色建筑设计、施!。工、验收和评价技】术规定?     市!发展改?。革、财政《、国土资《源、规划《。、房:管、水务、环保、】统计等相《关部门(单》位)应当按照各【自职责?负责绿色《。建筑:。的有关管理工作【 , ? 第五条 !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应,当,制定、公布绿—色,建筑新技术、—。新,工艺:、新:设,备、:新产品和新材料【推广:目录以及技术、【。工艺:、设:备、产品《和材料限制、禁止】使用目录列入—禁止使用目》。。录的不得在》建筑:中使用?    本【市推广应用以下技】术和产品  !  : ㈠新型节能建筑体!系包括墙《体、保?。温隔:热技术与产品节能】门窗和遮阳等节【能技:术与产品; 】。。    ㈡—暖通:空调制冷《系统调控《、计量、节》能,技术与?产,品;   】 ㈢太阳》能、地热能、—风能和沼《气等可?再生能?。。源,;    !㈣节:水器:具、雨?水收:集和再生水综合利用!等,节水技术与产品【; ? :   《㈤,预拌砂浆、》预拌混凝土、散装水!泥等绿色建材—技术与产品; 】    》 ㈥室内空气质量控!制技术与产品; 】    —。 ㈦垃圾分类—收,集、利废《产品循环利用—;,   — :㈧建筑绿色照明及智!。能化节能技术—与,产品; 】    ㈨—其他技?术成熟、效》果显著的绿色、【节能技术和管理【技术 ? : : 第六条— :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应当建立绿色建筑】。信息平?台及时发布》。国家、省、市—政策和标准等信息】为相关单《位做:好服务?。工作: , 第二章 设计 】 第七条 —需,要按照?绿色建筑要求建设】的项目建设单位【应当:在编制立项报—告(含?可行:性研究报告)中设】立绿色建筑专—。。篇(不再另设建【筑节能专篇)—确定项目拟达—到的绿?色建筑星《级标准?对拟:采用的有关绿—色技术进行可—行性分析并将实【施,绿色:建筑增?量成:本列:入投资估算 】    《 市建设行》。政主管部《门应当加强对绿色】建,筑专:篇编制的指导和监督! ? 第八条】 建设单位申报绿!色建筑?建设项目《的设计方案文本【应当依据《绿色建筑的相应标准!和规范编制绿色建筑!专项内容编》。制单位应当充分【考虑适合本》。地区的通风、—采光等自然条件根】据节能、节地、节】水、:节材和环保的要求合!理确定?建,筑空间布局充—分利用可《。再生能?源 《 第九条】 建?设单位应当按—照绿色建筑的—相应:标准和规范委—托勘察?设计设计单位应【当依据绿色建筑的相!应标准和规》范进行设《计保证绿色建筑设】计,质量优先采用可再生!能源 ? , ? 第十条 【 ,对于设计《文件规?定采用的《没有国家、行业或者!地,方技术标准》的新技术、新—材料:应当由具备资质的】检测机构出具检【测报告并经建设【行政主?管部门组织论证、】审定后方可使用 ! 第十一!条 施工图审查机!构,应当:严格:按照相?应标准和《规范进?行绿色建筑专项施】。工,图设计文《件审查对达不到绿色!。建筑相应标准的不得!。出具绿色建筑审查合!格文:件 【 第十二条 建!设单位不得擅自修改!已,通过施?工图设?计审查的建》。设工程设计》文件;?确需修改的》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!重新:办,理审批手续》 第!十,。三,条 建设单位在施!。工图设?计文件审查通过【。后可以向《建设行政《主管部门申报绿色】建筑设计评价—证书申报绿》色建筑设计》评价:证书时应当提交评】价标识申报书、【工程立项《批件、申报单—位的资质证书、工程!。设计图纸和相关 】 绿色》技术工程方案 】    申【报一:星级、二星级绿色】。建筑设计评价证书】的项目由市建设行】政主管部门报省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!审;申报三星级绿】。色建筑设计评价证书!的项目报经省建设行!政主管部门转呈国】。家建:设行政?主管:部门评审 第三章! 施工 第十【四条 绿色建筑项!目施工招《标时应当在招标文】件中明确要》求投标人根据绿色建!筑,设计文件编制—绿色:建筑施工方案 】 《 第十五条— 施工单位在工程!开工前?应当在施《工组织?设,计中制定包括施工】管理、环保》、节能、节地—、,节水、节材》等方面的绿色—施工方案确定绿色】施工控制流程和【绿色施工《技术 —   ? 监理单位应当根据!绿色建筑的有—关,要求:制订监理方案并【。。组织实施 — ? 第十六条 !工程建设所使—用的建筑材料、建】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!符合:现行绿色建筑—标准、规范及设计文!件的要求 》 : , 第》十七条 《 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绿!色建筑设《计文件、绿色施工】方案及相应》的标准、规范对【绿,色建筑?项目施工实施—。。监督:管理 第四章【 商品房销售—与运行管理 — 第十八条 — 房: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绿!色建筑商品房时应】当在:商品房买卖合同和】。住,宅,质量保证书、住【宅使用说明书—中载明所销售房屋的!能源消耗指标、节能!措施和保护要—求、保?温工程保修》期等信?息,    】取得绿色《建筑设计评价证【书或者经市建设【行政主管《部,门组织?相关机构审查认可的!项目:可以绿色建筑名【义进行宣传 ! 第十—九条 鼓》励开:发建设单位》。或者业?主选:择通过?环境管?理体系?认证的物业管—理企业管《理绿色建筑 【 : , 第二十条 !绿色建筑的物业管】理企:业应当制定并—实施:节能、节水》、节材与绿化管【理,制度;应当设置能】源,管理岗位实行能源】管理岗位责任制;】重点用能系统、设】备的操作岗位应当】配备专业《技术人?员 》 ? 第:二十一条《 :绿色建筑《在运行?过程中应当运用合理!的技:术,措,。施和排放管理手【段使:。其废气和废水经过处!理达标后排》放;应?当,分类收集和》处理废弃物且—收集和处理》过程中无《二次污?染 !第二十?二条 ? 空调通《风,系统应当按》照国家有《关空调通风》系统运行管理和清】。。洗,规范进行《运行管理、定期【检查和清洗 !   《智能化系《统应当?定位正确《采,用的技?术先进、实用—、可靠达《到安全防范子—系,统、管理与设备监控!子系统?、信息网络》子系统的基本—配置要求 ! 第二十—三条 绿色建筑项!目投入运行1年以】上可以向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申报》绿色建筑评价标识】证,书申报绿色建筑评价!标识证书时应当提】交评价标识申—报书工程立项—批件申报单位—的,资质证书工程用【材料:、产品、设备的合】格证书、《检测报告等材料【以及规划《、设计、施工、【。验收和?运,营管理?。资料:    申!报一星级、二星【级绿:色,建筑:评价标识证书的项目!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报省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评?。审;申?报三星级绿》色建:。筑评:价标识证书》的项目报经》省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转呈《国家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评审》 第五章 —奖惩 ? 第二?十四条 《 生产、使用—列,入推广目录的建筑】节能新技术、新工】艺、新?设备、新产品和新】材料的依《法享受税收优惠等】扶持:政策 ! 第二十《五条 取得—绿色建筑设计—评价证书《的建设项目建设【单位可以申请减【免市:本级收取《的,有关行政《事业性收费市建设行!政主管部《门优先?推荐其申《报国家级示》范项目 】 第《二十六条 绿色】建筑项?目取得绿色建—筑评:价标识?星级证书的建设单位!可以向市建设行【政主管部门申—请奖励 【。。。 : 第二十七条 】 通过虚假材—料等方式取得绿色建!。筑设计评价证书、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】证书及奖励的市建】设行:政主管部门应当【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撤!销其绿?色建:筑设:计评价证书、绿色】建筑评价《标,识证书并收回其【奖励 《 ? 第《二十八条《 违反本办》法有下列行》为之一的对》负有责任的主—管,人员和其他直接【责任人员依法给予】处分;构成犯罪的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!    — ,㈠对设计《方案不符合绿色建筑!出具合格意》见的:; 》  : ㈡在评》审绿色建筑设—计评价证书、绿色建!筑,评,价标识?证书过?。程,。中弄:虚作假、《。徇私舞弊、以—权谋私的; —   》 ㈢不依法履行】监督:。管理职?责的其他《行为 第六章【 ,附则 第二十九条! 本办《法自2012年【2月:1,日至2017年1】月3:1日施?行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