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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新余市?。临时:用地管理《办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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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余市人民政【府,办,。公室关于《印发新余市临—时用地管理办法【的通知?
各县(》区)人民政府、管委!会市政府各》部门市?直各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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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》市人民政府》同意现将新余—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!予以: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!
二○○五年六月!二十一?日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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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—加强临时用地管理规!范行政管《理行为根《据中华人民共和【国土地管理》法、中华人民共和国!土,地,管理法实施》条例、土地复—垦,规定、?江西省实施〈中华】。人民共和国土地【管理:法〉办法等有—关法律、《。法规结合我市实际】制定:本办: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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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】本办法所《称临时用地是—指建设用《。地单位和个》人在短期内使用【的、与生产生活【。或建设工程有关的】各种不宜办理征地】和农用地转用手【续的临?时性用地临时用地】包括下列类型
】
《
》 ㈠:工程建设施》工用地包《括工程建设施工中设!置的临?时搅:拌站、预制尝材料】堆场施工道路和临时!工棚等其他》用地工程建设—过程中?取土用地架设地上线!。路、铺?设地下?管线以及其他—地下工程需临时【堆放或回填土—石而临?时使用的土地; 】
》。
—㈡工程勘察、地质】勘查过程中的临时用!地,包括厂址、》坝址、铁路公路选址!等需要?对工程地《质、水?文地质情况进行勘】测探矿、采矿需要对!矿藏情况进》行勘查所需临—时使用的土地;【
【
㈢占【用土地挖《沙、:采石、取土、采矿】和占用非耕》地建砖瓦窑》所需使用的土地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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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㈣畜牧、养殖设!施临时用地》;
《。 》
: ㈤法《律、法规规》。定,的确需办理审批手】续的其他临时—。用,地
【
第三条 任】何单位和个》人,临时:使用土地都》要报有批准权的土地!行政主管《部门批准后方—可用地法律、—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!。规,。。定
! 第四条 》任何单位和个人【临时使用《城,市规:划范围内土地的必须!符合城市规》划要:求
】 ,
? 临时用《地申请人《不得改变《临时用地的批准用】。途不得在临时—用地:上修建永久》性建筑物
!
第五条 县!以上地方《人民政府土》地行政主管部门(】以下简称土地行【政主管部门》)负责本行政区域】内临时用地的管【理,和监督工作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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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六条 —临,时用:地实行“谁使用、】谁复垦”的原则用地!单位和个人应当【依照:法律:、法:规,和本:办法规定履》行土地复垦义务
!
,
【 临时用地单位】和个人?应当注意保护生态】环境防止水》土,。流,失,和诱发地质》灾害 ?
— , 第七条 严禁【在,耕地上?。取土烧制砖瓦经批准!临时使用耕地取土的!单位和个《人(以下简称临时】用地申请人)—应当将耕地耕作层】的土壤剥离并堆【放在指?定地点统一集中【用于其他耕地的【土壤改良
—
,
《 第八条 —临时:用地实行报》批制度使用期—。限不超?过2:年,临时使用土地期【限期满?。需要延期《。的土地使用者应【当于期满前》两个:月内提出延》期申请 《
,
第九!。条 :临时使用国有—或者集体所》有的土?。。地应当分别》与原国有土》地使用者、集体土】地所有权《单位或?原土地承包经营者签!订临时用地合同【(原则上签订租赁土!地,合,同);临时》使用国有未利用【土地的应当与土地】行,政主管部门签订临】时,用地合同合同—应当载明《下列事项《
—。 :。
: :㈠合同双方》的情:况;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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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㈡用地的地点、!四至范?围、面积与土地现状!地类;?
—
—㈢土地用途和使用期!限(不能超过两年)!;
—
《
: ㈣土地复垦整治】、恢复原《。。状的措施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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㈤】土,地,。补,偿费、青苗和地上附!着物的?补偿标准、金额支付!方式:与期限;《
》 ,
㈥违】约责任;
【 ?
》 ㈦其他《需要:载明:的事项
】
第》十条 临《时用:地,由县(不含区—)土地主管部门【批准市区内的临时用!地由市?土地:主管部门批准
】
! ,抢险救灾等》急,需使用?临时:用地:的应当在灾后—恢复原状并交还原】土地使用《者使用不再》办理用?地审批?手,续
《
第【十一条 临时用地】申报程序为
【
! ㈠:临时用地申请人持下!列文件、资料向有】批准权的土地行政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】
】
? 1、临时用地申请!书;
!
? 2?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!;
!
3、—临时用地《合同;
》
?
— 4、临时用—地范围?图,(比例?尺1∶500或1】∶10?00);
】 : ,。 ,
5、临【时使用城市规划区范!围内的土地应附具】城,市规划主《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!地规划许可证(临】。时);?临时使用林地—的应提?。交林:业主:管部门?审查同意《的文件;《临时使用公》路两侧控制范—围内土地的应提交】交通或公路主—。。管部:门的审查《意见;涉及水利工】程控制范围内土地的!应,提交水利主》。管部门的审》查意见;
—
:
【 ㈡:土地行政《主管部门《对临时用地申请及】临时用地合》同等资料进行审【查临时用地》申请要件《。。齐全:符合条?件的应当与申请人】。签订土地《复垦整治协议书;】土地行?政主管部门应当【在受理之《日起:15个工作》日内予以核准—;
】
㈢—临时用地申请及【合同经土地行—。政主管部门核准【后申请人应》当按照?。临时用地合同—的约定支付土地【补偿费; 》
! ㈣批准临时用地!。的土地行政》主管部门应当在申请!人缴清土地补偿费之!日起:5,。。个工作日内核发批准!。文书;
!
㈤批】准临时用地的—土地行政主管—部门应当在批—准文书核发之日起】7,。个工:作日内根据临—时用地合同》到实地划定用地【。范围提供用地
!
—第十二条 土地行】政主管部门受理临】时用地申请时—。应当对下列》事项进行审》查
?
, 》
㈠用地申】请是否符合条件【;
【
》 ㈡申请的各种文件!、图件?资料是否齐全—和符合规范;
】
—
㈢临—时用地的界址—是,。否清楚土地利用现】状分类面积是—否,准确;
》
—
: ㈣?土地补?偿费:是否按标准》。支付:;
《 ?
?
㈤土地复垦整!治、恢?复原状和水》土保持的措施—是否落实
—。
第】十三条 土地行政】。主管部门与临—时,用地申请人签订的土!地复垦整治协议应当!载明下列事项— ,
? :
《 ㈠协议双方【的情况;
!
㈡需!要复垦整治地块的】。坐落、四至范围、面!积,与土地现状;
】
:
》
: ㈢土地复垦—整治:或恢复原《状的期限;
! :
㈣临】时用地?申,。请人自行《。。恢复种植条件或土】地,原貌的具体措施、】标准和验《收办:法防止?水土流失;
【
, ,
】㈤土地复垦费用的】估算标准、数—额、方?式和缴?纳,期限;?
》
《
㈥临时用地】申请人不能自行恢】复种:植条件或土》地原状?所应承?担的责任; —
! ㈦双方认—为需要载明的其【他事项
】
: , 第十四条 临时用!地申请人对使用【的土地应当根据地类!、,土地年产值和实【际,使用期限《(含临时用地期满】后进行土《地复垦整《治的期限《。)逐年支付土地补】偿费具体《补偿标准由双方在】临时用地合同—中约定
!
地【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开!采的临时用》地的补偿标》准按照中华人—民,共和国矿产资源【法实:施细则规定执行【
》
第十五条】 临时?用地的土地补—偿费应当支付给土地!使用权?人或所有权人;使用!的土地属于国有【或集体未利用土地】的分别支付给土地】行政主管《部,门和集体《土,地,所有权单位由—土地行政《主管部?门收取的土地补偿】费应当缴入》财政专户 》
第!十六条 临时用地】申请人?使用的土地属于【。耕地的应当自用地】期满之日起1—年内恢复种》植条件?;属于其他土—地,的应当按临时用地合!同约定的期限恢复土!地原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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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七条 》临时用地期满拒【不归还的由》。土,地,行政主管部门—责令归还土地并处每!平方:米10-30元【的罚款?
【
《 在临时用地上修建!永久:性建筑物的以非【法占用土地论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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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,十八条 对》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!。行土地复垦义务、恢!复原状的单位和个人!由土地行《政主:管,部门责令《限期:改正:;逾:期不改正《的由土地行》政主管部门》根,据情节处以每—年每亩200-【1000元的罚【款;对?逾期不改《正的单?位和个人在其提出】。新的建设用地申请时!土地行政主管—。部门:可以不予受理— ,
】第十:九,条 土地行政主【。管部门及其工—作人员在《临时用地管理工作】中玩忽职守、—滥用职权、徇—私舞弊的依法给予】行政处分;构成犯罪!的,依法追究刑事—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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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本!办法:自2005年7月】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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