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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新余市临时—用地管理办法— 新余市人!民政:府办公室关》于,印发新余《市临时用地管—理办法的通知 各!县,(区)人民政府、管!委会市政《府各部?门,市直各单位 【    ! 经市人民政—府同意现将》新余市临时》用地管理《办法予以印发请认】真遵照执行 — 二○○五年—六月二十《一日 ?。。 第一条 为加强!临时用地管理规范行!政管理行为根据【中华: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!法,。、中华人《。民共和国《土地:管理法实施条例、】土地复?垦,规定、江《西省实施〈中—华人:民共和国土地管【理,法〉办法等有关法律!、法: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!本办法? : 》 , 第二条 本办法所!称临时?。用地是指建设用地单!位和个人在》短期内使用的、与生!产生活或建》。设工程有《关的各种不宜办【理,征地和农用地转用手!续的临时性用地临时!用地:包括下?列类型 【    — ㈠工程》建设施工《用地包括工程建【设施:工中设?置的临时《。搅拌站、《预制尝材料堆—场,。施工道路和临时工】。棚等其他用》地工程建设》过程中取土用地【架设地上线路、铺】设地:下管线以及其—他地下工《。程需临时堆放或回】填土:石而临?时使:用的土地; —    【 《㈡工程?勘察、地质勘查【过程中的临时用地包!括厂址、坝址—、铁路公路》选址:等需要对工程地质】、水文地质情况进】行勘测探矿、采【矿需要对矿藏情况进!行勘查所需》临时使用的土地; !    ! ㈢占用》土地挖沙、采石、取!土、采矿和占用非】耕地建砖《瓦窑:所需使用《的,土地; — , ,   ㈣畜!牧、养殖设施临【时用地?; —   【㈤,法律、?。法规规定的确—需办理审批手续【的其他临时》用,地 】 , 第三条《 任何?单位和个人临时【使用土地都要—报有批准权的土【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!后方可用地法律、法!规另有规定的—从其规定 — 《 第四》条 任何单位和个】人临时使《用城市规划范围内】土地的必须符合城市!规,划要求 》    】 , 临时用地申—请人不得改变临时用!地的批准用途不得在!临时:用地上修建永—久,性建筑物 — ? 第五条 】县以上地方人民政】府土:地行政主《管部门(《以,下简称土地行—。政主管部门)负责】本行政区域内临【时用地的管》理和监督工作 ! : , :。 第六条 临时用】。地实行“谁使用、】谁复垦”的原—则用地单位》。和个人应当》依,照法律、法规和【本办法规定履行土地!复,垦义:务 《 , ,   》。 临时用》。地单位和个人应当】注意保护《。。生态环境防止水【土流失和诱发地【质灾害 【 , 《。第七条 严禁在耕】地上取土烧制砖瓦经!批准临时《使用耕地取土—的单位和个人(以】下简称?临时用地申》请人:)应当将耕地耕作层!的土壤剥离并堆放】在指定地点统一集】中用于?。其他耕地的土—壤改良 《 第!八条 临《时用地实行》报批制度使用期【限不超过2年—临时使用土地期限期!满需要延期的土地】使用者应当于—期,满前两个《月内提出延期—申请 】 第九条 临时!。使用国有或者集体】所有的土地应当【分别与原国有土地使!。用,者、集体土地所有】。权单位或原土地【承包经营者》签订临时用地—合同(原则上签【订租赁土地》合同:。);临时使用国【有未:利用土地《的应当?与土地?行政主管部门—签订临时用地合同】合同应?当,载明下?列事项 】。   ㈠合!同双:方的情?况,; :  》  》 ,㈡,。用地的地点、四至】范围、?面积与土地现状地】类; 【   《 : ㈢土地用途和使】用期限(不能超过两!年);  !。  ㈣【土地复垦整治、恢】复原状的措施; !    !。 ㈤土?地补偿费《、青苗?和地:上附着物的》补偿标准、》金额支付方式—与,期,限;   ! ㈥违【约责任?; ? ?  : ㈦其他需!。要载明的事项 ! 第【十条 ?。临时用地《由县(不含区—)土:地主管部门批—准市区内《的临:时用地?由市土地主管部【门批准? , ?    《 , 抢险救灾等急!。需使:用临时用地的应当在!灾后恢复原》状并交还《原土:地,使用者使用不再【办理用地审批手续】 — 第十一条 】临时用地申》报程序为 》    【 , ㈠临时—用地申请人持下列】文,件、资料向》有批准权的土地行政!主管部门提出申请】    】 , 1、临—。时用地?申请:书; 《    】 2、申请人【的身份?证明;  !  : 《3、:临时用地合同—;, ? :。   4、!临时用地范围图【(比例尺1∶50】0或1∶1》000); 【    ! 5、临时使—用城市规划区—范围内的土地—应附具城市规划【主管:部,门核发的建设用地】规,。划许:可,证(:临时);临》。。时使用林地的应【提交林业主管部门审!。查同:意的文件;临时使】用公路?。两侧控制《范围内土《地的应提《交交通或公》路主管部门的审查意!见;涉及《水利工程控制范围内!土,。地的应提交》水利主管部门的审】查,意见; 【    — ㈡土地行政主】管,部门对临时》用地:。。申请及临《。时用地合同》等资料进行审查临】时用地申请要件齐】全,。符合:条件的应当与申请】人签订土地复垦【整治协?议书;土地行政主】管部门应当在—受理之日起》1,5,个工:作日内予以核准【; : ?  :  ㈢临时!用地:申请及合同》经土地行《政主管部《门核准?后申请?人应当按照临时用地!合同的约定支付土】地补偿费;》。    】 : ㈣批准临—时用地的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!当在申请人》缴清土地补偿费【之日起5个工作【日内核发《批准文书; 【 ?  : : ㈤批准临时用!地的土地《行,政主管部《门应当在批准—文书核发之日起7】个工作日内根据【临时用地合同到实地!划定用地范围—提供用地 】 》第十二条 土地行】政主管部门受理临时!用地申请《时应当对《下列事项进行审查】  —  ?。 : ㈠:。用地申?请是否符合条件; !   — , ㈡申—请的各种文件、图件!资料是否齐》全和符合规范; !  《  》 ㈢临时用地的界址!是否清?楚土地利《用现状分类面积是否!准确:;    ! : ㈣土地补偿费是!否按标准支付;【。 , 《 ,  —㈤土地复垦整治、恢!复,原状和?水土保持的措施是】否落实 【 《 第十?。三条 土地行政主管!部门与临时用地申】请,人签:订的土地复垦整治】协议应当《载,明下列事项 【  《  ㈠【协议双?方的情况; !    】㈡需要复垦整—治地块的坐落、四至!范围、面积》与土地现状;—   【。。 《 ㈢:土地复垦整治或恢复!原状的期限; 】    【。 : ㈣临时用》地申请人自行—恢复种植条件—或,。土地:原貌的具体措施、标!准和验收《办法防止水》土流失; 【    !㈤,土地复垦费用的【估算标准、数额【、方式和缴纳期限;!  —  ?。 : ㈥临时用地申请】人不能?自行:恢复种植条件或【土地:。原状所?应承:担的责任; —    【 ㈦双方认为!需要:载明的其《他事项 【 : 第十四—。条 临时用地申【请人对使用》的土地?应当根据地类—、土地年产值和实际!使用:期限(?含临时用地期满【后进行土地复—垦整治的期限—)逐年?支付:土地补偿《费具体补偿》标准由双方》在临时用地合同中】约定 》 :   地质!勘查:和矿产资源开采的】临时用?地,的补偿标准按—。照中华?人民共和国矿产【资源法实施细—则规定执《行 》 ? 第十《五,条 临时用地的土】地补偿费应当支付】给土地使用权人【或所有权人;使【用的土地属》于国有或集体未利】。用土地的分别支付】。给土地行政主—管部门?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单!位由土地行政主管部!门,收,取的土?地补偿费《应当缴入财政专户 ! 》 ?第十六?条, 临时用《地申请人《使用的土地属—于耕地的应当—自用地期满之—日起1年内》恢复种植条件;【属于:。其他土?地的应当按临时用地!合,同约定的期限—恢复土地原状— 【 ,。 第十?七条 临时用地期】满拒不归《还的由土地行政主】管部门责令归—还土地并处每平方】米10-30元【。的,罚款 》 :。   — 在临时用地上【修,建永久性建筑物【的以非法占用—土地论处《 ?。 第十八!条 :对不履行或》不,按规定履行土地【复垦义务、》。。恢复原状的单位和】个人由土地》行政主管《部门责令限》期改正?;逾期不改正的由土!地,行政主管部》门根据情节处以每年!每亩2?00-1000【元的罚款;》对逾期不改正的单位!和个人在其》提出新的《建设用地申请时土地!行政主管《部门:可以不予《受理 》 第【十九条?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!及,其工作人《。。员,在临:时用地?管,。理工作中玩忽职守】、滥用职权、—徇私:舞弊的依法给—。予行政处分;—构成犯罪的依—法追究刑事责任【 》   — 第二十条【 本办?法自2005年【7月1日起施行【。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