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【余市控制和》查处违法《建设暂行《办法 ?
新余市人】民政府?关于:印发新?余市控制和查处违法!。。建设暂行办法的【通知
各县(区】)人民政府、—管委会?市政府?各部门市直各—单位
— 新余市控】制和查处《。违法:建设:暂,行办法已经20【12年8月2—7,日市八届人民—政府第24次—常务会?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!真遵照执行》
新余市人【民政府
— 2012年—9月5日
》
,第一章 》总则
第一条【 为加强城乡规【划管:。理及时制《止,和查处违法建设根】据中华人《。民共和国城乡—规划法、中华人民】共和国土地》管理法?、中华人民共和国】。建筑法、江西省城】乡规划条例、江【西省实?施<:中华:人民共和国》土地:管理:法>办法等法—律法规结合实际【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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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条 本办法适!用于:。本市城市规划区【范,围,内违法建设行为的控!制,和,。查处
】 , 第三?条 :有下列情形之—一的建筑《物、构筑物及其【。他设施属违法建设行!。为:
》 ㈠未取】得土地使用权进行】建设的?;
? ㈡未取!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!证或未按照》建设工程规》划许可证的规—定进行?建设的;
【 ㈢未经验!线、复?验或验线、》复验不合格擅自施】工的;
—。 《 ㈣:临时建设工程使用期!满既未申请延期或虽!提出延期申请未【获批准又不自行【拆除的;《。
㈤!未取得?建筑工程施工—许可证或未按建筑】施工许可证要求施】工的;
— ㈥—。其他不符合城乡规划!或,未经相?关主管部门批准【进行建设《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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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条 》对违法建设》的控制和查处—。工,作实行绩效目标管理!绩效考核的办法【由市人民政府另【行制定
【 区人民【政府(管委》会)以及市人民【。政府相关部》门,应,当制定和完善目标】管理:责任制分解并落实市!人民政府下达—的绩效考核目标
】
【第五条 对违法建】设的监督管理—。工作实行“谁主管、!谁负责?”和“?各行政职能》部门及群众参与相】结合”的原则—突,。出重点、控》制源头、《协,。作配合、《依法追责实施综合治!理和长效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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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六条 新余市城市】。管,。理行政执法局(以下!简称城管执法部门)!负责组织《实施本办法
! , 城乡规划!、,国土资?源、住建、》房管、交通》运输、水务、公安】等部门以及供电【。、供气等单位和各区!政府:(管委会)按—照各自?职责:依法做好违法建设】。控制和查《处相关工作
【 》 ,广播电视、报刊等新!。闻单位应《当配合?。。。政府及相关部—门做好控制和—查处违法建》设,的宣传工作
!
第七条 市!、区人?民政府?(管委会)建立城管!委协调机《制其办公室设在城】管执法部《门定期研究、通报违!法建设综合》治理情况《。协调处理《查处违法建设—中出现?的突:出问题
》第,。二章 职责—
:第八条 《城管:。执,法部门是《查处违法建设工作】的牵:头部门负责》查处未取得》建,。设工程规划》许可证或未按照建】设工程?规划许可证的—规定擅自进行建设的!和未经验线、复验或!验线、复验不合格擅!自施工的以》及临时建设工—程使用?期满既未申》请延期或虽提—出延期申《。请未获批准又不自行!拆除的各类建—筑物、构筑物—;并负责组织、【协调全市《重大违法《建筑物、构筑—物的拆除工作
!
第九条】 各区政《府(管委会)—负责对?辖,区集体土《地的违法建设—的巡查监管》、教育劝阻协助市】城管执法《部门对?违法建设《进行拆除《主要职责包》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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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㈠:明确街道、镇—及所:辖村、居委》会和所属相关部门控!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!作责任确定本辖区】或授权管理范—围内控制和》。查处违法建》设,的工作目标;—
】。㈡督促街道、镇【及其所?辖村、居委会—。和所属相关部门制】订具体的巡查和控管!措施开展巡查—控管工作;对发【现的违法《建设行为及时报告】。相关部门《或,城管:。委办公室;》
《 《㈢处理因查处违法建!设引发的影》响社会稳定和社会】治安:等,问题;
! ㈣对辖区或授权!管理范围内单—。位和居(村)民【进,行城乡规划、土地管!理等法律、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!。育;
《 —。㈤配合市人民政府】有关执法部》门做好违《法建设的控制和【查处工作
—
第十】条 住建部门对项】目建设过程中—质量、安全、建筑施!工企业是《否按照工程设计【图纸施工《进行监管对》不按照工《。程设计图纸施工【的施工企业依—法进:行查:处
第《十一:条 国土资源—。部门:负责对违法用地行为!依法进行查处
】第十二条 城—乡规划部《门负责?对,违反规划《管理的建设及—时作出认定》并协助相关部门从以!下几个方面查—处违法建设行为
】。
: ㈠对已取!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!证尚未开《工验线的《。建设项目《应在2个工作日内】将项目的规》划审:批等信息书面—函告同级城管执法部!门;
】 :㈡对规划验线、【复验:和,规划核实中发现【的,违法建设《行,为或接到公众有【关违法建设行为【举报:应当及?时书面?告知城管执法部【。。门依法查处;
】 》 ㈢在城市规划【区,内的建设工程竣【工后进?行规划?条件:。核实时不符合规【划条件的应当—书面要求建设—单位或?者个人?进行整改同时—书面告知同级城管执!法部门
》 《
第十三!条 市工商、卫【生、文广《新、环?保,等部门在《核发有关《许可证和执照时应】当严格审核》把,关对不能提供合【。法,经营:场所使用《证明的不予核发有】关许可证、执照【
— 供水、供电、供!气等单位在受理【用,水、用电、用气报】装申请?。时,。应当按照行》业规定的条件严格】审核对不能提供【合法证?。件的不?得办理报装手续
】
第】十四条 监察机【关负责?行政过错责》任追究工《作的监?督检:查依法调查处理【行政过错责任案件】和国家行政机关及】其工:作人员等《监察对象参与违法建!设的案件
》
第三章《 :巡查
第》十五条 城市—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!。当加强对各类建设】工程的?。巡查制?订巡查控《管方:案,建立建设工程批后跟!踪管理工作》机,制,。确定管理《责任:人及时?发现、制《。止和:查处违?法建:设行为并对下—列区域实行重点巡查!
? ㈠主次干!道,重要景观地》带;:
《 , ㈡党》政机:关和大专院校及【重,点工程?项目周边;
! ㈢》列入旧城改造和【城中村综合改造的区!域,;
:
: ? :㈣市、区政府(【管委会)确定的【其,。他区域
— : 城市管理行政!执,法部:门应:在2个工作日内【将巡查中《发现的违法建设情况!书面函告相关部门
!。
:
第十六条! 各区政府(管委会!)建立由街道(【镇)、居(村)委】。会和相关部门组成的!巡查网?络制订巡查控管方案!划,定具:体单位和责任区【域
【 , ,街,。道(:镇)、居(村)【委会应制订巡—查措:施落实巡查人员负责!在辖区内《开展日常巡》查,工,作及时发《现和制止违法建设行!为
《
《 第十七条 国土资!。源、住建、》交通运输、水—务等相关部门—应当:在各:自管理范《围内制订《巡,查控管方案明确【责任人?、责:任区域、巡查时段和!巡查重?点
《 ,
第十八条 !负,有,违法建设巡查—责,任,的工作?人员应当遵守下【列规:定
《 《 ㈠按照巡查—控管方案规定—的时段和责》。任区域巡查做好巡】查记录; 》 ,
: :。 《㈡发现违法建设及】时制止、报告并采】取摄像、照相—或者现场勘验等方】式取证;
》
㈢】对发现的违法建设当!日报送城管执法【部门由城管》执,法部门在2个—。工作日内《处理
【
?第十九条 城管【执法部门应当建立】违法建设控制和查】处,信息平台负责收集】、整理和《通报相关信息国土】资源、城乡规划【、住建等负有违法】建设管理控制和【查处责任的》单位应当及时报【送行政许《可及其他相关—信息资料配合城【管,执法:。部门做好违》法建:设信:息的收集工作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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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条 市、区》政府(管委会)及】其派出机构》和相关部门建立违】法建:设举报制度公布举报!电话做好举报—记,录及:时处理举报》的问题并将办理【情况反?馈举报?。人 :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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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第二十一条 各行政!。执法部门对》。于群众举报、上【级交办的违法建设信!息应当在《1日内进行核查经核!查属于本部门职责范!围的应当《。在2个工作日内【予以立案并》及时:采取相关控制—。措施
】 经核查不属于本!部门职责《范围的应当于当日内!报,送城管委《办公室由城》管委办公室将案件】移送相关责任部门接!受案件?移送的责任部门应】当,在2个工作日内立】案并及时《采取:相,关控:制,措施
第四章【 处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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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十二条《。 违:法建设一《经发现相关部门【和单:位应当及时制止责】令其限期《改正并依法从严、从!快查处
】。 对《当,事人:。采取查封场所—、设施或财物的或】者扣押财物的按照中!华人民共《和国行政强》制法相关规定—。执行
《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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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,十三条 对违法的建!筑物、构筑》物、设?施等需要强》制,拆除的应当由相关】行政机?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!人自:行拆除当《事人在?法定:期限内不申请—行政复?。议或提起行》政诉讼又不拆除【的相关行政机关【可以依法强制拆【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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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?十,四条:。 除行使相对—集中行政《处罚权的城市—管,理行:政执法部门可—以实施与行政处【罚权有关的行—政强制措施》外其他?行政强制《措施由法律》、法:规规定?的行政机关依法实】施,并不得委《托
《
》第二:十五条 凡有下列】行为:。之一的且无法采取】改正措施《消除影响《的违法?建设:。责令当事《人限:期拆:除无法?拆,除的:依法没收实物或违法!收入:。可,并处罚款
【 《。 ㈠侵占现有或城】乡规划确定的—。道路:、市政管《线、公共《绿地、高《压供电走廊等基础设!。施及社会服务设施】规划用地的》;
!㈡,危及防?洪、消?防、人防等城市【防灾设施正常运【行给城市安全造成】隐患:的;
》 ㈢—擅,。自改:变或:突,破,强制性规范控制指】标侵害公共利益或更!改建筑?造型严?重影响市容景观的】;
【 ㈣其他违反【城乡规划《强制性?规定的
】 , 对前款规定的违!法建设是否可以采取!改正措施消除影【。响相关?主管部门《应当从严审核—建立集体《会审制度提出具体意!见
】 第二十六条— 行政执法》部门之?间发生?执法管辖《不明或者有争议的应!当协商解《决或者报请同—级人民政府决—定
】。 第二?十七:条 在当事》。人自拆期限内相【关部门应当》明确专人实施跟【踪,监督检查《实时监控防止发生抢!建行为
! 第二十八条 对!房屋或土地》征收中涉及的建筑】物依法?从严核准凡经有【关部门核定》为违法的建筑物一】律不予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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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九条 【对屡:拆屡:建或:者有组?。织实施违法建设的行!为依法?从重处理;对采取】威胁和?暴力方式阻碍执【法构成违反治安【管理行为的按照中华!人,民共和国治安—管理处罚法的—规定:处理;对涉嫌犯罪的!移交司法机》关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
第五章 】奖惩:
第三《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!人有权举报违—法建设行为》举报违法建设行【为经查证《属,实的:给予举报人适当奖】励奖励的具体办法】由市城管委办公室制!定报:市政:。。府同意?后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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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十一条 相—关部门工《作人:员,有,下列: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!规定单?独或:者合并给予责—令作出书面》检查、通报批—评、:取消当年评优评【先资格、诫勉谈话】等组织处理》;对造成严重后【果的:由监察机关》立案查处
】 : ㈠违《法,审批、越权审—批、违法《办理权属登记的; !
【 ㈡不按【规定巡查的;
! 》㈢对于举报或—者巡查发现的违法】建设:不按照规定报告、】制止:、移送?或者立案处理的; !
? ㈣对】违法建?设涉及的其》他违法行《为未:依法查处《的;
— : ㈤谎报》、,瞒报、?拒报违法建设—信息的?;
【 ㈥其他玩忽【职守、滥用职权等】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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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—二条 各区政—府(:管委会)、》街道:(镇)?对本行政区域—。内违法建设巡—查制止?不力的?予以通报批》评;街道《(镇)对本》行政区域《内的违法《建,设一:年内有3起未发【现或:未采取有效制止【情形的对街道(镇)!分管:领导问?责发生5起》的对街?道(:镇):主要领导问责;因】控,制和查?处违法建《设,不,力造成?严重社会影响—或者发生安全—事故造成生命财产】损失的?。取消当年度》目标考?。核评先资格并追究】主要:领导、分管领—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!任,
市!政府:相关部门不》按照本办法规—定协助、配合—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!工作不制《定巡查控管方—案和处置《办法的对单位予以】通报批评;1年内受!到2次通报批评的】取,消单位当《年,目标考核评》。先资格情节严重的追!究主要领《导、分?管,领导和直接责任【人的责任
】 ? 在控制和查】处违法建设的行【政执法活动中—供水、?供电、供气单位应当!提供协作《和,配合而不提供的对单!位予以通《报,批评:;情节严重的—追究主要领》导、分管领导和【直接责任人的责【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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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三条— 国:家机关、企事业【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实!施、参与《、包庇违法建设阻挠!。查处:工作的由相》关执法部门建议【由其所?在单:位、上级主管—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给!予行:政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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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六章 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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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条 分宜!县可:参,照本办法执行
【
第三!十五条 本办法【。自201《2年10月1日至2!0,13年9月》30日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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