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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新余市?控制和查处》违法建设暂》行办:法
新余市!人民政府《关于印?发新余市控制—和查处违法建设【暂行办?法,的通知
》各县(区)人民政】府,、管委会市》政府各部门市—直各单位
】 新余—市控:制,和,。查处违法《。。建设暂行办法已经2!01:2年8月《。27日市八届人民】政府:第24?次常务会议》通过现予《印,发请:认真遵照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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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余市人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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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2012年9】月,5日
第一章【 总则
第【一条 为《加强城乡规划—管理及时《制止和查处》违法建?设根据中华人—民共和?国城乡规划法、【中华:。。人,民共:和,国土地管《理法:。、中: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!、江西省城乡—规划条例、江西省实!。施<中华人民共【。和国土地《管理法>办法等法律!法规结?合实际制定本办【法
!第二条 《本办法适《。用于本市《城市规?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!行为的控《制和查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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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建筑物、构筑物【及,其他设施属违法建设!行为:?
《 : ㈠未取得土地】。使用权?进行建设的;—
,
— ㈡: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】划许可?证或未按照建设工】程规划许《可,证的规?定进:行建设的;》
】㈢未经验线、复验】或验线、复验—。不合格擅自施工【的;
! ,。㈣临时建设工—程使用期满既—未申请?。延期或虽提出延期申!请未获批准又不【。自行拆除《的;
— , , ㈤?未取得?建筑:工程:施工许可证或未【按建筑施工许可【证要求?施工的;
》
— ㈥其他不》符,合城:乡规划或《未经相关主管—部,门批准?进,行建设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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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条》 对违法建设的控制!和查处工作实行绩】效目标?管理绩效考核的办法!由市人民《政府:另,行,。制定:
? 区人【民政府(管委会)以!及市: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!当,制定和完善目—标管理责任》制分解并落实市人】民政府?下达的?绩效考?核目标
》
《 第五条》 对违法《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!实行“谁《主管、谁负责”和】“各行政《职能部门及群众参与!相结合”的原则【突出:重点、控制源—头,、协作配《。合、:依法追责实施综合】治理和长效》管理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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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六条 ?新,余市城?市管理?行,政执法局(以—下简称城管执法部门!)负责组织实施【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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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乡!。规,划、国土资》源、住?建、房管、交通运】输、水务《。、公安?等部门以及供电【、供气?等单位和各》区政府?(管委会)按—照各自职《责依:。法做好违法》建,设控制?和查处相关工作【
: 广【播,电视、报刊等新闻】单,位应当?配,合,政府及相关部门【做好控制和查处【违法建设的宣传工】作
【 第?七条 市、区人民】政府:(管委会《)建立城管委—。协,调机制其办公室设】在城管执法部门【定期:研究、通报违法建】设综合治理情况协调!处理查处违法建设中!。出现的突出》问题
第二章 】。 ,职,责
第八条 城】管执法?部门是查处违法建】设工作的牵头—部门负?。责查处未取得—建,设工程规划》许可: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!规划许可证》的规定擅自进行建设!的和未经《验线、复验或验线】。、复验不合格擅自】施工:的以及临时建设工】程使用期《满既未申《请延期或虽提出延期!申请未获批》准又不自行拆除的各!类建筑物、构筑物;!并负责组织、协调】全,市重大违法建筑物、!构,筑物的拆除工作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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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九条 各区政—府(管委会)负责对!辖区集?体土地的《违,法建设的巡查监管、!教育劝阻《协助市城管执法部门!对违法建设进行拆】除主要职责包—括
》 ㈠明确街】道、镇及所辖村【、居委会和所属相】关部门控《。。制和查处违法建【设工作责任确—定,本辖区或授权—管理范围内控制【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工!作目标;
】 ㈡督促街道!、镇及其所辖村【、居委会《和所属相关部门制】订具体的巡查—。和控管措施开展【巡查控管工作;对发!现的违法建设行为】及时报告相关部门或!城管委?办公室;
》
《 ㈢处》理因查处违法—建设引?发的影响《社会稳定《和社会治安》等问:题;
!。 ㈣:对辖区或授权管理范!围内单位和居—(村)民进行城乡规!。划,、土地管理等—法律、法规和政策】的宣传教育;
! ㈤配合市!。人民政府有》关执法部门》做好违法《建设的控《制和查处工》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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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条 住建部门对项!目建设过程中—。质量、安全、建【筑施工企业》是否按照工程设计图!纸施工进行监—管对不按《。照工:程设计图纸施工【的,施,工企业依法进—行查处
第十一条! 国土资源部门负】责对违法《用地行为《依,法进行查处
【第十二条 城乡规划!部门负责对违—反规:划管理的建设及时作!出认定并协助相关部!门从以下《几个方面查》处违法建设行为
!。 : ㈠对已取得!建设工程规划许可】证尚:未开工验线的建【设项目?应在2?个工作日内将项目的!规划审批《等信息书《面函告同级城管【执法:部门;
—。 《 ,㈡对规划验线、【复验和规划核实【中发现?的违法建设行—为或接到公众—有关违法建设行为举!报应当及时书面告知!城管执?法部门依《法查处;
】 ? ㈢在?城,市规划区内的建设】。工程竣工《后进行规划条件【核实时?不符合规划条件的】应当书?面要求建设单位或者!个人进行整改同时书!面告知同《级城管?执法部门
》
】
第十三条 市!。工商、卫《生、文广新》、环保?等部门在核》发有关许可证和执】照时应当严格审核】把,关对不能提供—合,法经:营场所使《用证:明的不予核发有关许!可证、执照》
【 供水、供电、供】。。气等单位在受理用】水、用电、用—气报装?申请:时应当按照》行业规?定的:。条,件严格审核对不【能提供?合法证件的不得办理!。报装手续
【。
第十四条! 监察机关负责行】政过错责任追究工作!的监督检查》依法调查处理行【政过错责《任案件?和国家行政机—关及其工《作人:员等监察《对象参与违法建设】的案件
第—三章 ? 巡查?
:第十五条 》城市管?理行政执法》。部门:应当加强对各—类,建设工程的巡查制订!巡查控管方案建立建!设工程?批后跟踪管理工作】机制确定管理—责任人及《时发现?、,制止:和查处违法建—设行:。为并对下列区—域实行重点巡查【
? : ㈠主》次干道重《。要景观地带;
! ㈡党政机!关,和大专院《校及重点工程—项目周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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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㈢列入旧城》改造和城中村综【合改造的区域—;
《 ㈣—市、区政府(管【委会)?确定的其他区域【
城!市管理行政》执法部门《应在2个工》作日内将巡查中【发现:。的,违,法,建设情?况书面?函告相关部门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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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。 第十六条》 各:区政府(管委—会):建立由街道(镇)】、居(村)》委会和相关部—门,组成的巡查网络制】订巡查控管方案划】定具体单位》和责任区《域
【。 街道《(镇)、居(—村)委会应制订巡查!措施落实巡查人【员负责在辖区内【开展日常巡查工作】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!建设行为
【
第十七】条 国土资源、住建!、交通运输、水务】等相关部门应当在各!自管:理范:围内:。。制订巡查控》管方案明确责—任人、责《。任区域、《巡查时段和巡查【重点
《 ,。
第十【八条 负《有违法建设巡查责任!的工作?人员应当遵》守下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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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㈠按照巡查控管!方案规定的时段【和责任区域巡查做】好巡查记录;—
《 ,。 ㈡发现】违法建?设及时制止、—报告并?采取摄像、照相或】者现场?勘验等方《式取证;
! ㈢对发现【的违法建设当日报】送城管执法部门由城!管执法部门在2个】工作日?内处理
! 第十九条 城管!执法部门应当建立违!法建设控《制和查处信息—平台负责收集、【整,理和通报相》关信息国土资源、】城乡规划、》住建等?负有:违法建设管》。理控制?和查处责任》的单:位应当?及,时报送行政》许可及?其他:相,。关,信息:资料配合城管—执法:部门做好违》法,建设信息《的收集工作》
】。第二:十条 市、区政府(!管委会)及其派出】机构和?。相关部门建立—违法建设举报制度公!布举报电《。话做好举报记录及】时处理?举,报的问?题并:将,办理情?况反馈举报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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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一条: 各行政执法部门对!于群众举报、—上级交办的违法建】设信息应当在1日】内进:行核查?。经核查属于本部门】。职责范围的应当【。在2个工作日内予】以立案并《及时采取《相关控制措施
【
? 经核查【不属于本部门职责】范围:的应当于《当日内报送》城管委办公室由城管!委,办公:室将案件移送相【。关责任部门接受案件!移送的?责,任,部门应当在》2个工作日内立案并!及时采取相关控【制措施
》。第四章 》处,置
第二十二条 !。违法建设一经发【现相关部门》和,单位应当《及时制?止责令其限期改【正并依法《从严、从快查处【
】对当事人采》取查封场所、设【施或财物的》或者扣押财物—的按:照中华人《民共和国行政强【。制法相关《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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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三条— 对违法的建筑【物、构筑物、设施等!需,要,强,制拆除的应当由相】关行政机《关,予以:公告限期当事人自】行拆除当事人在【法定期限内》不申请行政复议或】提起行政《诉讼又不《拆除的相关行政机】关可以依法》强制:拆除
?。
第】二十四?条 除行使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】权的城市管理—行政执?法部门可以实施与】。。行政处罚权》有关的行政强制措】施外其他行政强制】措施由?法律、法规规定的行!政机关依《法实施并不》得,委托
》
? 第二十五条 】凡有下列《行为之?一的且无法》采取改正措施消【除影响的违法建设】责令当事人限期【拆除无法拆》除的:依法没收实》物或违法收入—。可并处罚款
】 ㈠侵占现!有或:城乡规划确定的道】路、市?政管线?、公:共绿地、《高压供电走廊等基】础设施及社会服务设!施规划用《。地的;
【。 ㈡危及防洪!、,消防、人防等城市防!。灾设施正常运行给城!市安全造成隐—患的;
! ㈢擅自改变或突!破强制性《规范控制指标—侵害公共利》益或更改建筑造型】严重影响市容景【观的;
! ㈣其他违反城乡!规划强制性规定【的
》 《对前款规《定的违法《建设是否可以采取改!正措施消除影响相关!。。。主,管部门应当从严审核!。建立集体会》审制度提出具体意见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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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六条 行政执【法部门之间发生执法!管辖不明或》者有争议的应—当协:商解决或者》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决!定,
第!二十七条《 在当事人自—拆期:限内相关部》门应当明确》专人:实施跟踪监》。督检查?实时监控防止发生抢!建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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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二十八条 】对房屋或土地征收中!涉及的建筑物依法】从严核准凡经有【关部门核定为违法】的建筑?物一律不予》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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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。。 第二《十,九条 ?对屡拆屡建或者有】组织实施违》法建设?。的行为依《法从重处《理;对采取威胁和】暴力方式阻》碍执法构成》违反治安管理—行为的按照》中华人民《共和国治安》。管理处罚法的—规定处理;》对涉嫌犯罪的移【交司法机关依法追】究刑事责《任
第五章 【 奖惩?
第三十条 【任,何单:位和个人有》权举报违法建设行为!举报违法建设行为经!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!人适当奖《励奖励的具》体办:法,由市城管委办公室制!。定,。报市政府同意后实】。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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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—。一条 ?相关:部,门工:作人员有下列行为】。之一的按照有—关规定单独或—者合并给《予责令?作出:书面检查、通报批评!、取消?当年评优评先资格、!诫,勉谈话?等,组织处理《;对造成严》重后果的《由监察机关立案查】。。处
《 《 ㈠违法审》批、越权《审批、违法办理权属!登记的; 》
— ㈡—不按:规定巡查的;
【
【。㈢对于举报》。或者巡查发现的违法!建设不按照规—定报告、制止、移】送或者?立案处?理的;
! , ㈣对违法建设!涉,及的其他违》法,。行为未依法查处【的;
【 ㈤谎》。报、:瞒报:、拒:报,违法建设信息—的;
】 ㈥?其他玩忽职》守、滥用职权—。等行为
】
第三十—二条 各区政府(管!委会:)、街道(镇—)对本行政区域内违!法建设巡查》制止:不,力的予以通报批评】;街道(镇)—。对本行政《区,域内的违法建设一】年内有3《起未:发现或未采取有效制!止情形?的对街道(镇)分管!领导问责发生5起】的对街道(镇)主】要,领,导问责;因》控制和查处》违法建设不力造【成严重?社会影响《或,者发:生安全?事故造成生命—财产:损,失的取消当》。年度目标考核评先资!格并追究主要领导、!分,管领导和《直接责任《人的责任
— —市政府?相,关部门不按照本【办,法规定?协,助、配合控》制和查处《违,法建设工作不制【定巡:查控管方案和处置办!法的对单《位予以通报批评【;1年内受到2【。次,通报:批评的取消单位当】。年目标考核》评先资?格情节?严重:的追究主要领导、分!管领导?和直接责《任人的?责任
! : 在控制《和查处?违法:建设的行《政执法活动中供水】、供电?、供气单位应当【提供协作和配—。合而:不提供的对》单位予以通报批评】;,情节严重的追究主要!领导、分管领导和直!接,。责任:人的:责任
! 第三十三条 国家!机,关、企事业单—位及其工作》人,。员实施、参与、包】庇违法建设》阻,挠查处工作的由相关!执法部门建议由【其,所在单位《、上级主管部门或者!监察:机关给予行政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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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附【则
第三十四条 !分宜县可参照本办法!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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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三:十五条 本》办法自2《012年10—月1:日至20《13:年9月30日施行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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