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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余】市进一步放》。宽居民落户城区【和集镇管《。理办:法 新【余市人民政府—办公室关于》转发市?公安局新余市进一】。。步放宽居民落户城区!和集镇管理办法【的通知 【文号余府办发—〔2:。010〕72—号 各《县(区)人民政【府、管委会市政【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!   经市人【民政府同意》现,将市公安《局新余市进一步放宽!居民落户城区和集】镇管理办法转发【给你们?。请认真贯彻执行 】 二○一○》年,十月:十一日 《 第一章《 ,总 则 《 第一条 根据中共!新余市?委办:公室:、新余市人》民政府?办公室印发〈关于】建立统筹城乡发【。展综合评价》指标体系的方案【〉等九个统筹城【乡配套?方案的?通知(余办发〔【201?0〕3号)中的关】于进一步深化—户籍管理制》度,改革:的方案文件精—神及2010—年第15次》新余市委常》。委,会决定?制定本办法》 第二《条, 以执行政策与【尊重历史相结合具】有合:法固定住《所、稳?定职业或《生活来源为基—本,原,则按:照宽严有度、分【级承接市级(市区】)基本?放开、县(区)全面!放开的准则》实行农民迁往—县城、集《镇无准入条件,【 迁入市区最低准】入条件?县城 、集镇居【民(市区除外)自由!。迁,移的办?法 第三条— 本办法所指市【区范围包括城北【、城南、袁》河,、仙来、通》洲,、孔目江、》仰天岗?。办事处及市政府重点!工,程涉及区域 第四!条 本办《法适用于农民转为】市区:、县城、《集镇居?民市区、县城、集】镇居民(非》农户口)转为县【城或其?他集镇居民》。(非农?户口)其他户—口迁移、登记—仍按原规定执—行, 第二《章 迁移条件 【 第五条 本辖【。。区内的农民可—以根据本人申请【直接迁入所在县城或!集镇(市区除—。外)居民(非农【户口)在县城—与集:镇、集镇与集镇间可!以自由迁移凭本人申!请报告由公》安派出所签》发准予迁入》证明 ? 第六条 市外的集!镇,居民:、农民根据本—人,申请经被投靠—人或用人单》位同意?挂,靠可以迁入集—镇,、县城(《市区除外)凭申请报!告及被投《靠人或用《人单位同意挂靠证明!材料:省内:由,派出所签发准予迁】入证明省外由市【、,县以:上公安机关签发准】予迁入?证,明 第七条 凡具!备下列条《件之一本《人及其共同居—住生活的《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】及,亲属:可登记为新余城【区居民省内由派出所!签,发,准予迁入证》明省外由《市、县以上》公安机?关签发准予》迁入:证明 《    》 (一)夫妻投靠】落,户凭结婚证、户口】。簿、居民身份—证(留?复印件)《签发准予迁入—证明   — (二)子女【投靠父母落户子女】投靠父母《落户凭?。户口簿、居民—身,份证(留复印件)单!位或村(居》)委:会以上?开具的?亲属关系证明—和共同居住证明【签发准予《迁入证明  【 , (三)父—母投靠子女落—户父母?投靠子?女落户凭双方—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!(留复?印件)单位或村(】居)委?会以上出具的亲【属关系证明和—共同居住《证明签发准予迁入证!明,   《 (四《)购买商品》房(或使用农村宅基!地,换取的居住房)【落户凭房产证(【或换取居住》房的证明)、户【口簿其?他随迁人《。。员,需,提,供居民身《份证、?结婚:证(留复《印件)单位或—村(居)委会以【上开具?的直:系,亲属关系证明共同居!。住证明;对》已搬入自购商—品房有购房合同和税!务发票(《留复印件《)但未领取》。住房产权证视为领取!住房产权证签发准予!迁,入证明新余市范围】内的户?口凡符合户口迁移条!件需整?户,搬迁的可将同一户口!簿中的人员一起进行!迁移签发准予迁入证!明   》 (五)组织、劳!动、:人事部门批准—的干:部、职?工调:动,落户凭调《令、居民《身份证(留复—印,件)签?发准予迁入证明【 :   (六—)现:役军人家属子女随军!落户凭家属居民身】份证、结婚证、户口!簿(留复印件)申请!家属随军报》告表军队或武警部队!师,(旅:。)级以上单位—。政治:部,签发的随军》批复签发准予迁【入证明? :   (》七)经商、投资兴办!实业或公益事业的】公民及其直系亲属】落户凭?本人申请报》告、:户口簿?。、居民身份》证(:留复印件)、婚【姻证明、工商执【。照,、税务?。登记:证,。。。明等材料签发准予迁!。入证明 《  :  (八)务【工人:员落户凭本人申请报!告、户?口簿、居民身份证(!留复印件)、与务】工单位签订的一【。年以:上用:工合同原件(留【复印件)《、用工单位》证明:等材料将户口—登记在为企业—设立的居《民集体户《中居民集体户的设立!需经公安《机关:户政部门批》准无法设立集体户】的可以投亲靠友挂靠!。签发准?予迁入证明 —   ? :(九)大《。、中专院校毕业生】落户 《 ,  1.凭省、】市高、中等院校毕业!生分配办《公室报到证接—收单位证明本—人毕业证《。和户口迁移证;【    2【.大、中专院校以上!毕业生未分》配工作需挂靠—亲属处的凭亲—属同意证明、户口簿!及本人?毕业证、《户口迁移证》明办理落户》手,续    (十!)归国华侨定居落户!凭,省公安?厅出入境管理部门出!具的华?侨回国定居证—办理:落户手续《    (十】一)港、澳同胞【回,内地定居落户凭省】侨办的批准证明办理!落户手?续 ?   (十二【),台胞回大陆定居落】户凭省公安厅出【入境管理《部门出具《的台湾同胞》定居证明和批准定】居通告书办理落户手!续 ?   ? (十三)亲—属投靠落户父母【双亡的凭被投靠人(!或监护人)申请【报告、户口簿、投】靠人户口簿》、投靠人与被投【靠人亲属《关,系证明病故的—凭县、市以上—医院的死《亡证明?。书,;交通肇事》死亡的凭交通部门】。的责任认定书;【其他死亡的凭公【安机关法医鉴—定或:其他有效证》件公安机关户—口注:销证明向迁入地【派出所申请  【 (十四)—跨地区的企》业集团、《中央驻?余单位?、省以下垂直—管理部门其内部人员!异地调动(即企业内!部调动)落》户凭申请《。报告、单位内部调】动证明、户口—簿,、居民身份》证(:留复印件)向迁【。入地派出所申请【 第三章》 证明材料 【第八条? 必备材料 】    入—户申请表;   】 本:人及随迁人员—的户口簿、居民【身份证? , 第九?条 其他证》明,材料  【 , (一)务工经商!证明(如劳务合【同、用?工单:位证明工商、税【务执照?。等);  — , (二)住房证】明,;,    —(,。三)结婚证及亲属】关系证明;》    》(四:。)被:投靠人员户口薄【及同意投靠人挂靠】证明; 》 ,。  : (五)其》他需要?提,供的证明材》料 第四章 【办理程序 第十】条 申请办理迁移事!项应当由本人—或未成年人》的监护?人提出书面申请【说明迁移事由和相关!情,况提供相应的—证明材料 —第十一条 受理【符合条件、证明【材料齐全的由—。。入户地公安》派出:所窗口?民警受理 第【。十二条 告知符合条!件、但证明材料【不齐全的公安派出】所窗:口民警应当书面告】知需补充的证明材】。料 第五章 【附,则 第《十三条? 本办法自2010!年10?月1日起《施行:    —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