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新?余市建?筑业施工企业诚信登!记管理规《定(试行) —
余建管字】〔,20:13〕39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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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【新余市建筑业施工】企业诚信《登记管?理规定(试行—)的通知
各有关!单,位
! 为建立健全【我市建筑《业,企业诚信登记—。管,理制:度加强行《业市场行为》监管工作更好—地扶持建筑》业企业做大做—强,现将新余市建筑业】施工企?业诚信登《记管理规定(试行)!。印发给你们》。请认真贯《彻执行
! 在余开展建!筑业:经营活动《的所有施工企业统一!按本规定办理诚信】登记:已,领取:新余市建筑业企业】诚信登记《证,的企业请《于201《3,年9月1日前到市】建筑业管理局综合】科完:成换:证手续
新—。。余市:建筑业管理局—
2》013年7》月3日
第一条】 为倡导建》筑企业诚信经营促进!我市建筑《市场信用体》系建设?保,证建筑业持》续、健康发展根据】中华人民《共和国建筑法、建】筑,企,业资: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!定结:合本市?实际制定本规定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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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【本规定适《用,于在新余市行—政,区域内从事建筑施】工活动?的建筑?业企业?
】第三条 本规定【所称诚信管理—是指政府通过建立、!实施建?。筑业企业经营管【理,信用标准、信用评】价办:。。法、失信惩戒机制】强化建筑业》企业诚实守信—。意识规范建筑—市,场秩序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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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【条 新余市建筑【业企业诚信登记【证是本市及》外地进余建》。筑业企业在余经营】的重要凭《证是建设《行政主?管部:门对企业进行建【筑市场管理、企业经!营活动检查、资【质升:。级或增项等的依【据,之一:
【 第:五条:。 新余市《建筑业管《。理部门具《体负责建筑业企业】的诚信管理工作通】过对新余《市建筑业企业—诚信登记《证的发放、登—记、使?用、年度检查—等活动实施》。对在:余,建筑业企业的诚信】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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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六:条 本市建筑业企】业持以下资》料到新余《。市建:筑业管理部门—申领新余市》建筑业企业诚信登记!证:
】 《1、企?业法人营业执—照原件(核》对后退回)及—复印:。件;
》 — 2、企业资格资质!证书原件(核—对后退回)及复印件!;
【 3、施工企业】安,全生产许可》证,原件(核对后—退回)及复印件 !
第》。七条 ?外地:进余建筑业企业【申领新余市建筑业企!业诚:信登记证时应提交以!下资料并装订成册 !
(一!),企业:法人:营业执照《、资质证书、安【全生产许可证原件(!核对后?退回)及复印—件,,企业承诺书; 】
(】二,)注册所在地—建设:行政主管部》门出具的介绍信、诚!信证:明,(近二年内有—无违法?违规行为、》拖,欠民工工资和发生质!量安全事故等—情况)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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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(三)有派驻新余市!的相应管理》技术人员《的证明?企,业法定代表》人授权委《托的驻余负责人【的委托?书进余人员》花名册及身份证、职!称证书、三类人员】合格证书、上岗【证、劳动合同(社保!。凭证证明)原件【。(核对?后退回)《。及复印件 —
(四】)施工总承包—。企业:管理技术人》员等总人《。数不:少于15人其—。。中项目经理或建造】师不:少于3人中级职【称以上工程》技术人员《不少于10》。。人技术负责人应为】本专业中级职称 】
》 在新余【市区:有固定的办公场【所证明施工总—承包企业固》定,办,公场所不小》于,150?。平方米其《他,企业不小于100平!方米(?。必须提供房》屋,产权证及《租房合同《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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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(五)施工总承包企!。业争创标化》工,地承诺书《;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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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?)企业与《当地:建筑业管理部门签】订的:计划生育目标管理】责任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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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《 企业领取新余市建!筑业企业诚信登记】证应如实提供企业基!本,。信息市建筑业管理部!门自企业申领—新余市建筑业企【业诚信登记证起【建立企业诚》信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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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九条 企《业承接业务或获优】质工程?奖、标化《工地等荣誉的应在】合同签?订、:嘉奖公布后三十【。日内持有《关依据和新余—市建筑业企业诚信】。登记证到市建筑【业管理部门进行经营!业绩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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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条 领取了新】。余市建筑业》企业诚信登》记证的建筑业—企业变?更企业名称》、法:定代表人、资—质等级、办》公地:址、:驻余负责人等应在】变更之日起》十五日内到市建筑】业管理?。部门办理新余市建】筑业企业诚》信登记证变更手续时!效延续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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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一条 》市建筑业管理部【门应据实记录新余】市建筑业《企业:诚信登?。记,证信息发现不实【信息或记录错误应及!时,更正市建筑业管【理部门应对》新余市建《筑业企业诚信登记证!信息内容及时在局】网上公布企》业发现公布内容与】实,际情:况不一致的可要【。求市建筑业》管理:部门更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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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二条 《新余市建筑业企业诚!信登记证有效期为2!年企业?应在有效期截止前】3个:月内向市《建筑业管理》部门申请换领新的新!余市建筑业企业诚】信登记证市建筑【业管理部门应根据在!余建:筑业企业2年期内市!场行为和经》营情况?对企业考核》并对:企业管理情况进【行定期和不定期抽】查作:为换领和撤销新余】。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登!记证的重要依据 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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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三条 新余》市建:筑业企业诚信—登记证作为》建筑业企业》参与建筑活动和竞】标,的,重要依?。据本市建筑业企业】和外:。地进余建《筑,。业企业必须持—新余市建筑》业,企业诚信登记—证参加?本市区范《围内:的建设工程》招投标活动或承接业!务在工程招》投标报名、招—标文件备案、发放】施工许可证等环节有!关部门必《须对相关建筑业【。企业:有无新余市建筑【业企业诚《信登记证进行—把,关 ?
【 ,第十四条《 建:筑,施,工企业承接业务后】应配备与工程—规模:、技术?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管!理技术人员其中项目!经理(?注册建造师》。)必须按规》定到位?。原则上不得更换如有!。特殊情况确》需更换的须经业主同!意并:报当:地建:筑业管理部门审查登!记后:方可更换外地进【余建筑业企业要根据!在余:。承接工程业》务的实际情况及时增!加相应?的管理技术人员不】。得,超,负和承?。接工程业务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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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五条 建筑!。业,企业:。应定期按要求向【市建筑业《管理部?门及有关部门—。报送建筑业企业【各类报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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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六:。条 :建筑业企业应遵守】国,家、省及本市—有关建筑市场、工程!质量:、安全生《产、文明施工、合同!。管理、劳动保障【、计划生育管理等方!面的有?关,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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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】条 企?业有:下列行为之一—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!令整改?、,通报批评、收回新】。余市建筑业企业【诚,信登记证的处理 】
【(一)进余企业驻】余办公场所驻余机构!主要管理人》。员实:际到位情况与领取新!余,市,建筑:业企业诚信》登记证时不相符【的; ?
(二!)企业管《理,。不规范工程》。质量、安《全生:产、文明施工—保证体系不健全项】目管理机构的—管理人员设》。置与施工工程规模】程度不相适应以及】项目管理人员长期】不在施工《现场(经3次以上】检查均?不在施工《。现场的视为》长期不在施》。工现场)《技术工种和劳—务作业人员未取【得职业资《。格证书或其他—从业资格证书—上岗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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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(三)?。总承包企业和专业】。分包企业将劳务【作业分包给》不具有相应资—质的劳务分包企【业或未与劳务—分,。包企:。业签订书面劳务分包!合同的?。;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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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?)出:租、:涂改、?伪造或?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!。新余市建筑业—企业诚信登记证的】以及允?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!使用:。新,余市建筑业企业诚】。信登记证的; 【
(】。五)不及时办理相】关变更登记手—续的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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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—劳动用工《管理不规《范克扣或《拖欠务工人员工【资的; 《
【(七)?不按规?定上报各类报表【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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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:八)在余施工—期间:。发生建筑市场—违规行为或质量安全!事故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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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九)有其【他违反?法律、法规、规【章行为的《。
第十】八条 企《。业遗:失新余市建》。筑业企业《。诚,信登记证应》在本市登报》声明作废后重新补】发进余企业终止在余!承接工程《应到:市建:筑,业管理部门办理离余!手续同时上》缴新余市《。建筑业企业诚信登记!证,
第十】九条 对外地进【余,施,工企业实施年度考】核制度每年》对外地进余》施工企?业的在建工程项目的!。市场行?为、工程(工—作)质?量、安全《生产情况《进行全面检查考核】具体考?核办法?另行规定检查考核结!果,为,不合格的对该—企,业作出暂停在—新余市区《参加招投标和—承接业务1年或1年!以上的处理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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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本规定!。由新余市建筑业管理!部门:负责: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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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! 本规定自》颁布之日《起施行如遇》本,规定与以前文—件相关条款相悖以】本文件为准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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