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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新余市建筑业施工!企业诚信登记—管理规定(试行)】 》余建管字〔2—013〕3》9号: : 关于印》发新余市建筑业【施工企业诚》信登记管《理规定(试行)的】通知 各有关【单位 ?      】 为建立健全我【市建筑业《。企业诚信登记—管理制度加强行业市!场行为监《管,工作更好《地扶持建筑业企业】做大做强现将新余市!建筑业施《工企业诚信登记【管理规定(试—行)印发《给你们请认真贯【彻执行 —     》  :在余开展建筑业经】营活动的《所有施?工,企业统一按本规定办!理,诚,信登记已领取新余】市,建筑业企业诚信登】记证的企《业请:于2013》年9月1日前到市】建筑业管理局综合】。科完成换证手—续 新余市建【筑业管理局 — 2013年】7,月3日 《 第一条《 为倡?导建筑企业诚信【经营促进我市建【。筑市场信用》体系建设保》。证建筑业持续、健康!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!和国建筑法、建筑】企业资质管理—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!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! 《 第》二条 本规》定适用于在新余市】行政区域《内,从事建?筑施工?。活动的建筑业—企业 ? 》 第三条 本规】定所称诚信管—理是指政府通过建】。立、实施建筑业企业!经营管理信用标【。准、信用《评价办法、失信惩戒!机制强化建筑业企业!诚实守信《意识:。规范建筑市》场秩序?。的行为 ! 第四《条 新?余市建筑业企业诚信!登记证是本市及外地!进余建筑业企业在余!经营的重要凭—。证是: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对企?。。业,进行建?。筑市场?管理、企《业经营活动检—查、资质升级或增项!等,的依据之一 ! 第五条 新!。余市建筑业》管理部门《具体负责建筑业企业!的诚信管理》。工作:通过对新余市建筑】业企业诚信登记证】的发放、登记、【使用:、年度?检查等活动》实施:对在余建《筑业企业的诚—信管理 !。 第六条 本市】建筑业企业持以下】资,料到新余《。市建筑?业管理部门申领新】余市建筑业》企业诚?信登记证: 】      — 1、企业法人营业!执照原?件(核对后退回)及!复印件;  !     》2、:企业资?格资质证《。。书原件(核对后退回!)及复印件;  !     3、施工!企业安全《生产:许可证原件(核【对后退回)及复【印件 】第七条 外地进余】建筑业企业申领新余!市建筑业企业诚信】登记证时应提—交以下资料并装订成!册 ? ,    (一)】企业法人营业—执照、资质》证,书,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!件(核对后退回【)及复印《件,,企业承诺书; !   《 (?二)注?。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!。管,部门出具的介绍信、!诚信证明(近二年内!有无违法违规行为】、拖欠民工工资和】发,生质量安全事故等情!况); 】   (》。三)有派驻新余【市的相应管》理技术人员的证明】企业法定代表人【授权:委托的?驻余负责人》的委托书进余人员】花名册及身份—证、职称证》书、三类人员合格】证书、?上岗证、劳动合同】(,社保:凭证证明《)原件(核对后【退回)及《复印件 【   《(四)施《工总承包企业管理】技术人员等总人数】不少于15人其中项!目经理或建造—师不少于3人中【。级职称以《上工:程技术人员不—少于10人技—术负责人应为—本专业中级》。职,称,  》    《 在新余市区—。有固定的办公场【所证明施工》总承包?企业固?定,办公场所不小于1】。50平方米其他【企业不小于1—00平?方米(必《须提供房《。屋,产权证及租房—合同); !   (五—)施工总承包企业争!创,标化工地承》诺书;? ,    —。 (六)企业与当】地,建筑业管理部门【签订的计划生育目】。。标管理责任书 ! ?第八条 企业领取】新余市建筑业企【业诚信登记证—应如实提供企业基】本信息市《建筑业管《理部门自企业申【领新余市建筑业【企业诚信登记证【起建立?企业诚信档案 】 第九条 】企业:承接:业务或获优质—工程奖?、标化工《地等:荣誉的应在》合同签订、嘉—奖公:布,后三十日内持有【关依据和新余—市建筑业企业诚信】登记证?到市建筑《业管理部门进行经营!。业绩:登记 【 》第十条 《。领取了新余市—建筑:业企业诚信》登记证的建筑业【企业变更《企,业,名称、?法定代表人、资质】。等级:、办公地址、驻【余负责人等应在变】更之日起十五—日内到市《建筑业管《理部门?办理新余市建筑【业企业诚信》登记:证,变更手续时效延【。续 !。第,。十一条 市建筑【业管理部门应据【实记录新余》市建筑业企》业诚:信登记证《信,息发现不实》信息或?记录错误应及时更】正市建筑业管理【部门应对新余市建】筑业企?业诚信登记》证信息内容及时在】局网上?公布企业发现—公布内?容,与实际情《况不一致的可要求】市建筑业《管理部门更正— 】 第十二条 新余!。市,建筑业企业诚信登记!证有效期为2年企业!应在:有效期截止》前3个月内向市【建筑:业,管理部?门申请换领》新的新?余市建筑《。业企业?诚信登记证市—建,筑,业管理部门应—根据在余建筑—业企业2年期内市】场,行为和经营情况【对企:业考核并《对企业?管理情况进行—定期和不定期抽查作!为换领和撤销新【余,市建筑?业,企业诚信登记—证的重要依》据 : : : 第—十,三条:。 新余市建筑—业,企,业诚信?。登记:证作为?建筑业企业参与【建筑活动和竞标的】重要依据本市—建筑业?。企业:和,外地进余建筑业企】业必须持《新余市建筑业企【业诚信登记》证参加本市区范围内!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!动或承接业务在【工程招投标》报名、招标文件备案!。、发放施《工许可证等环—节有关部门必须对】相关建筑业企业有】无,新余市建《筑业企业《。诚信登?记证进行把关— : 第!十四条 建》筑施工企业承接业务!后应配?。备与:工,程规模、技术复杂】程度相适《应的管理技术人员其!中,项目经理《(注册建《造师)?必须按规定到位【原则上不得》更,换,如有:特殊:情,况确:需,更换的须经业主同】意并报?当地建筑《业管理部门》审查登记后方—可更换?外地:进余建?筑业企业要根—据在余承接工—程业务的实际情况】及时增加相应的管理!技术人员不得超负和!承接工程业务 【 , 第!十五条 建筑业【企业应定期按—要求向市建筑—业管理部《门,及有关?部门:报送建?筑业企业各》类报表? ! 第十?六条 建筑业企业】。应遵守?国,家、省及本市有【关建筑市《。。场、工程质量—、安全生产、文【明施工、《合同管理《、劳:动保障、计》划生育管《理等方面的有关规】定 — ? 第十七条 企】业有下列行为之【。一的:视情节轻重》给予责令整》改、通报批》评、收回新余市【。建筑业企业》诚,。。信登:记证的处《理    !(一)进余》企业驻余办公—场所:驻余机构主要管【理,人员实际《到位情况与领取【。新余: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登!记,证,时不:相符的; 》    (】二)企?业管理不规范工【程,质量、安全》生,产、文?明施工保证体—系不健全《项目管理机构的管】理人员设置》。与施工?工程规模程》度不相适应以及项】目管理人员长—期不在施工现—场,(经3次以上检查均!不在施?。工现场的视为长期】不在施工现场—)技术工种和劳务】作业:人员未?。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!其他从业资格证书上!岗的; 》   《 (?三)总承《包企业和《专业分包企业—将劳务作业分包【给不:具有相应资质的劳】务分包企业或未【与劳务?分包企业签订—书面劳务分包合同】的,; ? ,。。 , ,  (四)—出租:、涂改、伪造或采用!不,正当手段骗取新余】市建筑业《。企业诚信登记证【的以及允许他人以本!企业名义使用新余】市,建,筑业企?业诚信登记证的【;    】 (五)《不及:时办理相关》变更登记手续的;】    (!六,)劳动?用工管理不规范克】扣或拖?欠务工人员工—资的; 【  : (七)不—按规:定上报各类报—表,的;:    】(八)在余施工【期间:发生建?筑市场违《规行:为或质量安全—事故的;  !  (九)—有其他违反法律、法!规、规?。章行为的 — , : ,第十:八条 企业遗失新余!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登!记证应在本》市,登报:。声明作?废后重新《补发进余企》业终止在《余,承接:工程应?到市建筑业》管理:部门办理离余手【续同时上缴新余市】建筑业?企业诚信登记—证 《 第十》九条 对外地进余施!工企业实施年度考核!制度每年对外地进余!施工企业的在建工】程项目?的,市场行为、工程(工!作)质量、安全【生产情况进行全【面检查考核》具体考核《。办法另?行规:定检查考核结—果为不合格的—。对该企业作出—暂停在新余市—区参加招投标和承接!业务1年或1年以】上的处理 】 第二十条 【本规定由《新余市建筑业管【理部:门负责解《。释 ? 】第二十一条 本规】定自颁布之日—起施行如遇本—规定与以前文件【。。相关条款相》悖以:本文件为准 !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