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余】市,建筑业施工》企业诚信登记—管理规定(试行)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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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:建管字〔201【3,〕39号
关!于印发新余市建筑业!施工企业诚》。信登记管理规定【(试行)的》通,知
各有关单【位
— 《。 为建立《。健全我市建筑—业企业诚信》登,记管理制度加强行业!市场行为监》管工作更好地—扶,持建筑业《企业做大做强现【。将新余市建》筑业施工企业诚【信登记管理规定(】试行)?印发给你《们请认真贯彻执【行,
— 在余开展建!筑业:。经营活动《的所有施工企业【。统,一按本规《定办理诚信登—。记已领取新余市建】筑业企业诚》信登记证的企业请】于,2013《年,9月1日前到市建筑!。业管理局综合科【完成:换证手续
新【余市建筑业管—理局
—2013年7—月3:日
第一条 为】。倡导建?筑企业诚信经营促】进,我市建筑市场—信用体系建设保证建!筑业持续、》健康发展根据中华】。人民:共和国建筑法、建筑!企业:资质管理规定等有】。关规定结合本市【。实际制定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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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:条, 本规?定适:用于在新余市—行政区域《内从事?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!业企业
! 第三条 本规定!所称诚?信管理是指政—府通过建《立,、实施建筑业企业】。经营管理信用标准】、信用评价》办法、失《信惩戒机《制强化建筑业企业】。。。诚实:守,信意识规范建—筑市:场秩序的行为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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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【 新余市建筑—业企业诚信》登记证是本市及外地!。进余建筑业企业【在余经营的重—。要凭:证是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?对企业进行建筑市场!管理、企业》经营活动检查、资质!升级或增项等的【依据之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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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五条 新余市!。建筑业管理部门具体!负责建筑业》企业的诚《信管理工作通—过对新余市建筑【业,。企业诚?。信登记证的》发放、登记、使【。用、:年度检查等》活,动实施对在余—。建筑业企业》的,。诚信管?理
】 第六?条 本市建筑业【。企业持以下资料到】新余市建《筑,业管理?部门申领新余—市建筑业企业—诚信登记证:—
: — 1、企》业法:人营:业执照原件(核对后!退,回)及复印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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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2?、企业资格资质证书!原件(核对后—退回)及复印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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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3—。、施工企业安全【。生产许可证》原件(核对后退回)!及复印件
】
第七条 外地进!余建筑业企业—。申,领新余市建筑业【企业诚信登》记证时应提交以下资!料并装订成册—
】(一)企业法人营业!执照、资《质证书、安全生产许!可,证原件(核对后退】回)及复印件—,企业承诺书; !
(二)!注册所在《。地建设?行政主?管部门?。出具的介绍信、诚信!证明(近二年内【有无违法违规行为】、拖欠民工工资和】发生:质量安全《事故等情《况):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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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【有派驻?新余市的相应管理技!术人员的《。证明企业法》定代表人《授权:委,托的驻余负责人的】委托书?进余人员《花名册及身份证【、职称证书、三【类人员合《。。格证书、上岗证【、劳动合同(—社保凭证证》明)原件(核—对后退回)》及复印件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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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(四)施《工总承包企业管理】技术人员等总—人数不少于1—5人:其中项目《经理或建造师—不少于3《人中级?职称以上《工程技术人》员不少于10人【技术负责《人应为本专业中级职!称
! 在新余》市,区,有固定的办》公场所证明施—工总承包《企业固定办公场所不!。小于15《0,平方米?其他企业不小—于100平方—米(必须提》供房屋产权证及租房!合,同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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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(五)施工》总承包企业争—创标化工地承诺【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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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企!业与当地《建筑业管理部门【。签订的?计划生?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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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》条 企业领取新余】市建筑业企业—诚信登记证应如实提!供企业基《本信息?。。市建筑业管理—部门自企《业申领新余市建筑】业企:业诚信登记》证起建立企业诚信档!案
【。第九条 企业承接业!务或获?优质:工程奖、标化工【地等荣誉《的,应在合?同签订?、嘉奖公布后三十】日内持有关》依据:。和新余市建筑业企业!诚信登记《证到市建筑业—管理部门进行—经营业绩登》记
】
第十条 【领取了新余市建筑】业企业诚信登记证的!建筑业企业》变更企业名》称、法定代表人【、资质等级、—办公:地址、驻余负责【人,等应在变更之日【起十五日内》。。到市建筑业管—理部门办理新—。。余,市,建筑业企业诚信登】记证变更《手续时效延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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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! ,市建筑业管理部门应!据,实,记录新余市建筑业】企业:诚信登记证信息【发现不实信息—或,记录错误应及时更正!。市建筑?业管理部门应对新】余市建筑《。业企:业诚信?登,记证信息内》容及时?在局网上公》布企:业发现公《布内:容与实?际情况不一》致的可要《求市建?。筑业:管理:部门更正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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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二条 新余—市建筑业企业诚【信,登记证有效期—为2:年企业应在》有效期截止前3【个月内向《市建筑业管理部门】申请换领新的—新余市建筑业—企业诚信登记证【市建:筑业管理部门应【根,据在余建筑》。业企业?2年期内市场行为】和经营情况对企业】考核并?对企业管理情况进行!定期和不定》期抽查作为换领和】撤销新余市建筑【业企业?诚信登记证的重【要依据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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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】条 新余市建—筑业企业《诚信登记证作为建】筑业:企业参与建筑活【动和竞?标,的重要依据本市【建筑业企业和外地进!余建筑业企业必须持!新余市建筑》业,企业诚?信登记证参加本【市区范围内的—建设工程招投—标活:动或承接业务—在工:程招投标《报,名、招标文件备案、!发放施工许可证【等环节有关部—门必:须对相关建筑—业,企业:有无新余市建筑业】企业诚信登记证进行!把关
】
《第十四条 建筑施】工企业承接业务后应!配备与工程规模、技!术,复杂程度相适应的】。管理技术人员其中项!目经理(注册建【造师)必《须按规?定到位原《则上不得更换如有】特殊情?况确:需更换的须》经业主同意并报【当地:。。。。。建筑业管理部—门审查登记后方【可更换外地进—余建:。筑,业,企业要根据在余承】接工程业务的实际】。情,。况及:时增加相《应的管理技术人【员不得超《负和承接工程业【务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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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。五条 建筑业企业】应定期按《要求向市建筑业管】理部门?及有关部门报送建筑!。业企业各《。类报表
【
第十】六条 建筑业企【业应遵?守国家、省及本【市有:关,建筑市场、》工程质量、安—全生产、文明施工、!合同管理、劳动保】障、计划生》育管理等方》面的有关《规定 《
【 第:。十,七条 企业有下列行!为之一的视情节【轻重给?予责令整改、通报】批评、?收回新余市》。建筑业企业诚信登】记证:的处理
【
(一)进】。。余企业驻余办公【场所驻余机构主要】。管,理人员?实际到位情况与【领取新余《市,建筑业企业》诚信登记证时不相符!的,; :
【(二)企业管理不规!范工程质《量、安全《。生,产,、文明施工保证体系!不健全项目管理机】构的管理《人员:设置与施《。工工程?规模程度不相适【应以及项目管理【人员长期《不在施工现场(经3!次以上检查均不【在施工现场的视【为长期不在施工现场!)技术工种和劳务】作业人员未取得职】业资格证书或—其他从?业资:格证书上《岗的;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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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?三)总承包企业和】专,业分包企业》将劳务作业》分包给不具有—相应资质的》劳务分包《企业:或未与劳务分—包企业签订书面【劳,务,分包:合同的; —
—。(四)出租、涂改、!伪造或采用不正当手!段骗取新余市—建筑业企业诚信【登记证的以及—允,许他人?以本企?业名义使用新余市建!。筑业企业诚信登【。记证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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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【)不及时办理—相关变?更登记手续的; 】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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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(六)劳《动用工管理不规【。范,。克扣或拖欠务工【人,。员工资的; 【
—(七)不按》。规定上报各类报【表,的;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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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)在余施工】期间:发生建筑市场—违规行为或质—量安全事故的;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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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九)有其他违—反法律、法规、规】章行为?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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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企!业,遗失新余市建筑业】企业:诚,信,登记证?应在本市登报—声,明作废后重新补发进!余企业终止》在余承接工程应【到市建筑业管理部门!。办理:离余手续同》时上:缴新余市《建筑业企业诚—信登记?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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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,九条 对《外地进余施》工企业实《施年度考核制度【每年对外《地进:余,施工企业《的在建?工程项目的市—场行为?、工:程(工作)质量、安!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!检查考核《具体考核《办法另行规定检查考!核结果?为不合格的》对该:企业作出暂停—在新余?市区参加招》投标和承接业务【1年或1年》以上的处理》
—第二十?条, ,本规定由新余市建筑!业管理部门负责解】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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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!条 本?规定自颁布之—日起施行如遇本【规定与?以前文件相关条款相!悖以本?。文件为准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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