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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余市工】程,建设项目施工、监理!企,业押证上岗》监,督,管理:办,法(试行《)
余建管!字〔20《11:〕40号
》。
?关,于印发新余市—工程建设《项目施工、监—理企业?押,证,上岗监督管》理办法(试行)的通!知
各建筑业【企业
《 为【加强我市建筑市场】监管进?一步规范施工现场人!员到岗到位现将新】余市工?程建设项目施—工,、监理企业押—证上岗监督管理【办法(?试行)印《。发给你们《。请认真贯彻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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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余市建筑业管】理局
二〇】一一年十二月—二十日
》第一条 为》维护建筑市场—。秩序防患挂靠—投标、一证多岗现】象根据?中华人民共和国【招标投标法和江西省!关于进一步规范【。政府投资《工程:建设项目招标投标】活动的若干规定【(试行)《等相关法《律法规结合我市【实际制定《本,办,法
》
? 第二?条 本办法》所称押证是指根【据,规定对?企业:拟派:项目:经理:、施工员、质量【检测:员,、安全员、材料员】。、造价员、总监【及驻场监理人员【的,执业注册《证书、上岗证—书原件交由建筑【业管理部《门暂押押证之—后方可?。签订施工和监—理合同?。的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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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条 押—证期限自项》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!日起:至项:目实施完《毕之日止押证期内】押证人不得无—故要求取回所押证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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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— 项目中《标通知书发出后【企业将拟派人—员应交押的证书原件!送交新余市建—筑业管理局押证部】门暂押?(以下称建管—部门押证时押证人员!本人到?场并与投标文—件中拟派《人员一致)负责收】押人员应向押证单位!出具押证登记表【并对:已押证人员换发【上岗证所换》。上岗:证作为现场在—岗,检查的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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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【 已:押证书由建管—部门负责登记和【日常保?管押证期间押证单位!因年度检《查、资质升》级,。。、变更登记、换证、!资质就位、续—期,。注册等情《况需借出暂押—证书的押证单位应】提,交,书面申请及企业所在!。地,县级:以上(含县》级,。),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!具的:。证明:材料并经招标人同】意报建管部》门,批准后方《可借:出所押证书》押证单?位申请借出所押证书!应承诺归还期限(】原,则上不?超过一个月)到【期不能归还的应提】交书面情况说明【及相关证明材—料
— 《总监人员由》监理公司向》建管部门申报经【。审核后发给市建【筑业:管理局总监上岗【证,书押证?时只:押市:建筑业管理局总监】上岗: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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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】。 主要技术管理【。人,员(即项目经理、五!大员中的施工—员,。、质检员、》安,全员:、监理企业派驻【项目的总监、总【监代表?和监理人《员下同)原则上不】得更换因实》际情况确《需更换的须经—业主同?意后报经建管部【门备:案并:在,施工现?场和市建《筑业管?理局网站公布更换人!员必须?符,合,下列条件之一—
《 《(一)工作调动【。辞职或被单位—除名的(提》供相关证明材—料);
】 ?(二)确《应健:康原因无法履行职】责的(提《供三级乙《。等医院证明);【
】(三)?被依法吊销执业【资格资质《证书或者降》低执业?资,格资质等级不能履】行职责的;》
(!四)涉嫌违法被依】法采取强《制措施?的;:
【 (五)《。有关法律法》规和:规章:规定的其他情—形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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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依据上!述规定更换后的【押证人员其资格和】条件不得低于原有人!员的:。资格和?条件原押证人—员证书续押1个月】接岗的押《证人员自接》。岗之日起执业注册证!书、上岗《证书原件由建管【。部,门暂押?
】第七条 建》设工程项目符合【下列条件时施工【企业:可提出退证》申,请凭退证申请表【(附件2)和押【证凭证等材料办理】退证手续
】 , (一)总包】单,位在建筑工》程,施工结束并经竣【工验收合格后—凭(1)建设、【监理单?位签署的关于工程验!收意见;(2)质】监,部门:签署的关于质量监督!。、工程验收、质【量问:题整改、质量事【。故处理?、安全生产》。监督、安全事故处】理等方面意见;【(3)市建筑业【管理局签《署的:关于文明施》工、:现场管理及民工工】资支付情《况方:面意见等材》料办理退证手续【(如项目已实施【完毕因非中标—人原因?不能及时《办理项目竣工验收】的押证单位应—提,交书:面申请经建设、监】理单位签《。署的关于《工程意见《及上述(2)、(】3,)项材料方可到【建管部门办理取回】所押证书手续)
! (【二)如项《目在完?。成合同工程量80%!以上后押《证单位可提出办理】项目经理、项—目总监的《。取回所押《证书手续凭》(1)建《设单位、总包—单位签署的》完成工程量》确,认意见;《(2)监《理单位签署的工【程完成情况、工程质!量的监?理意:见;:(3:)质监部《门签署的关于质【量监督?。、质量问《题整改、《质量事故处》理、安全生产监督、!安全事故处》理等方面《。意见;(《4)市建筑业管【理局签署的关—于文明施工、现场管!理及民工工资—支,付情:。况方面意见等材【料办理?。退证手续《
】(三)桩基、土石】方、幕墙、钢—结构、安装、消【防、智?能,。化、装饰《等专:。业承包企业在完成】设计文件和》工程合同约定—的内容后《凭(1)建设—。单位、总包单—位签署的完成工程量!确认意见;》(2)监理单位签】署,的工程完《成,情况、工《程质量的监理意【见;(3《。)质监部门签署的】。关,于质量监督》、质量问题整改、】质量事?故处理?、安全生《产监:督、安全事故处【理等方面意见—;,(4)市建筑业【管理局签《署的关于文明施工、!现场管理及民工工】资支付?情况方面意见等材料!办,理退:证,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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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八条 项目开【工后施工现场项【目,已押:证人员上《岗时必须佩戴本【项目:上岗证其日常考勤由!项目建设单位负责】。落实:住建部?对,建筑施工企》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!人,施工现?。场带班?暂行:办法中对项目经理每!月带班生产时间【不得少于本月施【工时间8《0%:的规定在施工—现场负责管理并【组织施工总》监、总监代表—参,照执行主要技术管理!人员因?故外出应首先获得】业主考勤人员的【许可并书面登记【。备案: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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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》条 市建筑—业管理?局对已押证人员【在岗:情况每月进》行定期考勤对—施工现场主要技术】。。管理人员每月进行不!定,期,检查
! 定期考《。。勤为每月一次的【。项目押证人员到【岗考勤定期考勤中存!在人员不到岗情【况的在?建项目列为重—点,检查项目重点检查项!目列为每《月不定期《检查的必检项目【
】不定期检查以现场】检查:。为主建设单位考勤】等资料为辅核查【施工现?场主要技《。术,管理人员在岗—情况
! 市建筑业管理局】根据每月检》查情况按照》以下:规定进行处理
】 , (一)项!目经:理、总监、总监【。代表在岗时》。间少:于本月施工》时间80%一次【的或:主要技术管理人【员一次不在》岗率达?5,0%:。(,含,定期考勤和不—。定期:检查:下,同)给予书》面警示;
! (二》)项目?经理、总监、总【。监代:表在岗时间少于【本月施?工时间?80%两次的或【主要技术管》理,。人员两次不在岗【率达5?0,%给予警告同时【由项:目经理、总监于收到!。通报批评后三个【工作日内《到市建筑业管理局】说明情况提》交该通报单位—、建设单位证明材】料一份?并处不在《岗项目经理、—总监、总监代表【1000元罚款不】在岗其他主要管【理,人,。。员每人500—元罚款;《
》 (三》)项目经《理、总?监、:总监代表在》岗时间少于》本,。月施工时《间80%三次的或】主要技术《管理人?。员三:。次不在岗率达50】%的或半年》内出现两次第—二款现象的约谈该】企,业项: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!指出行?为危害和可能后【果并处不在》岗项目经理、总监】、总监代表200】。0元罚款不在岗其他!主要管理人员—每人:1000《元罚:款;
【 (《四)项目经》理、总?监、:总监:代表一年内在岗时间!少于本月施》工时间80%四【次的或主要技术管】理人员四次不—在,岗率达?50%的或一年内】出现两次《。第三:款现象的对》不在岗?项目经理、总监【、总监?代表:处5000元—罚,款不在岗其》他主要管理人—员每人次200【0元罚款
【 , , 同时责令【工程承包企》业、监理企业依法督!促,项目:管理人员进场管理】限期整改《如整改不《到位:视为该?人员长期不在岗将停!止该人员在新—余市的从《。业上岗资格一年【并要求企业更—换,该人员;
! ?(五)经查实施工、!监理企业不经—。批准擅自更换工程】项目主要技术管【理人员的被更换人】员无效取《消被更换人员投【标资格三《个月并处施工单位】不良行为记》录
》 : 以?上检查将作为—。。企,业诚:信管理年检依—据之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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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条 本办【法自:2012年1月1日!起施行
】
附件1.【 押证人员退证申】请表
— 《 2. 从业人员!押证登记《表
【 ? 3:. 新余《市监理人员押证【暂行办法
【 : : 4. 新【。。余市施工人员—押证暂行办法
【
新余市建筑业管】理局
二【〇一:一年十二月二十日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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