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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余市!房屋建筑《工程和市《政基础设施》工程竣工验收—备案管?理实施细则》。 》余建管字〔201】3〕1?8号 关【于印发新余市房【屋建筑?和市政?基础设施工程—竣工:验收备案管》理实施细则的通【知 各有关单位】 《    为》加强我市房屋建【筑和市?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!验收备案《。工作的?管理现将新余市【房屋建筑和市政【基础设施工》程竣工验收备—案管理实施细则印发!。给你们请认真—贯彻执行 新【余市建筑《业管理局 —2012年3月2】8日    【 ,为了进?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!筑和:市政基础《。设施工程《竣工验收备案管【。理健全?工程竣工验收—备案制度根据国务院!建设:工程质量管理条【例、:建设部?房屋建筑工程和【市,政基础设施工—程,竣工验?收备:案管理?暂行办法等有关【法规:、规章、结合—本市实际制定本实】施细则 【 第一—条凡在本市》行,政区域内的》各类新建、扩—建、改建的房屋建筑!工程的市政基础【设,施工程竣工》验收备案《适用本实施细则 ! 第二】。条新:余市:建筑业?管,理部门负责全—市工程竣《工,验收备案管理工【作各:。县(区?)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负责本行政区—域内工程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】。工,作 !第三条工程竣工【验,收工作由建设—单,位负责组《织实:。施工:程竣:。工,验收备案工作由【建设:单,位办理 【 , ,。 第四条工程质量!监督机构应设—立专门办理工—程竣:工验收备案的机【构、配备专职人员确!保质量?监督和备案》管理相分离工程竣】工验收备案应—。统一使用备》案专用章专门用于】工,程竣工验《收备案 》 , 第五【条建设?单,位应当自工程竣【工,。验收合?格,之,日起15个工—作日内向《工程所在地备案【机,构办:理工程竣《工验收?备案手续 】。 《第六:条建设单位》办理工程《竣工验收备案应【提交下列文件 【     (一!)工程?竣工验?收备:案表; 【 ,。   ?(二)工程竣工【验收报告; !。    (三)【工程施工许可证; ! :     (四【)施工图设》计文件?。审查意见; — :     (五)】工程质量监督报【告; —    《(六)勘察》单,。。位的质量检查报告;! :     —(七:)设计单位的—质量检查《报告;  】   (八)监【理单位的质量评【估,报告; 《     (九!)单位工程质—量,。综合:验,收文件包括地—基基础?(含桩基)》、主体?结构等分部分项工】程验收记录、单位】工程及质《量综合评定表质量】检测和功《能性试验资料等保】证,资料  【   (十)市政基!础设施的有关—质量检测和》。功能性试验资料; !  《   (《十一:)建设工程结构【实,体质量检测》报告和建《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!住宅工程质量分户】验收:汇总表 —     (—十二)规划、—环保、城建档案【等部门出具的—认可文件《或准:许使用文件; 】     (【十三)公安》消防部门出具—。的认可?文,件或准许《使,用文件; 》    —。 (十四)施工【单位签署《的工程质量保修书】;    】 (十五)住—宅工程还应当—提交住宅质》量保证书、住宅使用!说明书;《  》   (十六)工】。程预(?。结)算书; —     (】十,七)法规、规章规】定,必须提供《的其他?文件资料 【 第七条】建设单位携带本【细则第六条》规定:的文件向《备,案,机构:。备案 ! 第八条备案机构】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!竣,工验收备案文件验】证文件齐全的应【当在工程竣工验【收备案表上签署备案!。意,见;对不《符合要求的责成建】设单位?限期整改符合要求后!重新向备《案机构?。办理备案; 【 ? ?第九条?备案机构《发,现建设单位在—。竣工验收过程—。中违反?国家有?关建:设工程质《量管理规定行为的】应,当在收讫竣》工验收备案文件15!个工:作日内?责令停止使用重新】组织竣工验收 】。 ? 第十条建设】。单位在?工程竣工验收合格】之日起15日内未】办理工程《竣工验收备案的备】。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!处20?万元以?上50万元以下【罚款 ! 第十一条建—设单位将《备案机关决定—重新组?。织,竣工验收的工—程在重新《组织竣工验》收前擅自使用的【备案机关责令—停止使用处工—程合同价款2%【以上4%以下罚款】 第!十,二条建设单位采用虚!假,证明文件办理工程】竣工:验收备案的工程竣工!验收无效备》案机关责《令停止使用重新【组织竣工验收处【2,0,万元:以上:50万元《以下罚款;构成犯罪!。。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 《 第十—。三条备案机关决定】重新组织竣工—验收并?责令停止使用的工】程建:设单:位在备案之前已【投入:使,用或者建设单—位擅自继续使用造】成使用人损失的由建!设单位依法承担赔偿!责任: 《 第》十四条竣工验收备案!。。文件齐全备案机关】及其工作人》员不办理备案手续的!。由有关机《关责:令,改正对直接责任人】员给予行政》处分 — 第》十五条未通过竣工验!收备案的《工程房地产》管理部门不得为其】办理产?权登:记手续、颁发房地】。产属证?书,。 》。 第十》六条抢?险救灾?工程、临《时性房屋建筑—工程和农民》自建低层《住,宅工程不适用本【实施细则《 【 第十七条》军用房屋建筑工程】竣工验收备案—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!的有关规定执—行, ? , 第》十八条本细》则由新余市建—筑业管理《局负责?。解释 第!十九:条本细则自颁布【之日起实施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