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》 新余市防雷减【。灾管理规定 — 发文单位】新余市人《民政府 》文 号新余市人【民政府?发26号 第一】条 为了《防御和减轻雷—电灾害保《护人民生命》财产安全促进经【。济建设和社》会发:展根据有关法律、法!规和规章结合我市】实际制定本规—定 《。第二:。条 本市行政区【。域内防御和》减轻雷电灾害—(以下简称防—雷减灾?)活动适用本规定 ! 第三条 防雷减灾!实行预防《为,主、防治结合—的方针 第四条】 市气象主管机【构负:。责管理全市的防【。雷减灾工作》县(区)气象主管】。机构负责《本行政区域内—的防雷减《灾工:作未设?气象主管《机构的其防》雷减灾工作由市气象!主管机构负责   ! 有关部门应当协助!。气象主管机构—做好防雷减灾工【作 第五条— ,各级气象《主管机构应当制定本!。行政区域内的防【雷减灾规划》推广防雷《减灾的新技术—。、新措?施,加,强雷电的监测、【。预报和雷电灾害或】事,故的统计、调—查、鉴定工作 】第六:条 :本规定所称》。防雷装置是》指接闪?器、引?下,线、接地装置、电】。。涌保护器《以,及其它连接导体等防!。雷,产,品和设施的总—称   安装【的防雷装置应当符合!国家气象主管机构】规定的?使用要求 》 第七条 下列【建筑物、构筑—物,。和,设施均应安装—防雷装置 》 ,    (【一):高,度15米《以上的建《。。筑物、构筑物; !   (二—)宾馆、会堂、【体育馆、展览—馆、影剧院、—教学楼、《大型商场、》车站、码头》等大:型公:共,建筑物和人流—密集场所;  】 , (三《)油库、液化—。气储气站、煤气储】气站、加油站、【露天化工设施、烟】花爆竹?等易燃易《爆设:施,以及粮棉《等重:要物资仓库; 】  : :(四)重点文物保护!建筑物;《    》。 ,(五)程控系统【。、卫:星,接收系统、计—。算机:网,络系统;   】 (六)重要【。。的航空地面导航【设施;    !(七)?电力、通讯》。、广播电视》设施;   【(八:)其它易遭雷—击的建筑物》、构筑物《和设施 》第八:条 本?规定第七条》所列工?程进:行设:计方案审核和竣【工验收活动》时气象主管》机构应当参与并【对其中防《雷装置?进行设计《审核和竣工验收 】 :    建—设单位和施》工单:位应当按照》审核同意的》防,雷装置?设计方案施》工;需要变更或修改!设计方案的应当取】得气象主管机—构的同意   防!雷装置未经气象主管!机构会同审核同意】和验收合格的不得】施工和投《入使:用 第九条— 防雷装置施工【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!请具:备法定资格》的检测单位按照以下!阶段分段检测 】    》 (一)基础接地体!(桩、承《台、地梁《)焊接完成浇混凝土!之前; 《。 , ,  ?(,二)分层柱筋—引下线、《均压线、外墙金属门!窗以及玻璃幕墙等】电位连?接完成浇混凝土之】前;   (三】)屋面避雷网—格、避雷《带、铁塔等金—属物体?安装焊接完成时 】 第十条 各有【关单位应建立完【善防:雷减:灾安全管理制度【建立防雷档案—妥善保管防雷相关图!纸、检测报告等相关!资,料做好防雷装—置的维?。护保养工作》定期接受检测 【 第十一条 防雷装!置应当由具》有法定资《格的防雷检测机构】定期进行检》测防雷装置检测【为每年一次》对爆炸危险环—境的:防雷装置可以每半年!检测一?次   防雷【装置所在《。单位应当《向具有法定资格的】防雷检测《机构:申,。报检测 第十【二条 气象主—管机构委托的—具有:法定:资格的防《雷,装置检?。测机构应当定期对防!。雷设施进行检测有】关单位?或者个人应》予配合 第十三】条 :防,雷装置检测》。单位必须严格—执行国?。家有关法律》、法规?、标准和规范确保防!。雷装:置检测报告的真实性!、科学性、》公正:性 : ,第十四条 遭受雷电!灾害的单《。位和:个人应当在48小时!内向:气象主管机》构,报告其它有》关部:门应当协助做—好有:关工作 第十五】条 违犯《规定有?下列行为之一的由】气象:主管:机构予以处罚—    】(,一)防雷《工程设计方案未【经当地气象主—管,机构审?核同意?擅自:施,工的:责令改正给予警告】;    【(二)应当采取【防雷措施而未采取的!未按照国家有关防雷!设计标准和技术规】范采取防雷》措施的新建》、改建?、扩建的防雷装置未!。经气象主管机构验收!合,。格而擅自《投入:使用处5《000元《以上1000—0元以下《的罚款;  【  ?(三)防雷》装置应?当接受定期检测的单!位拒绝接《受法定检测机—构检测?的,责令改正给》予警告;拒不改正】可并处?1000元以上10!00:0元以下《的罚款;   (!四)对重大》雷电灾害隐瞒不报的!责令改正《给予警告 》 第:十六条 违反—本规定侵占、损毁防!雷装置的由气象【主管机构责令限期】恢复:原状或?者依法予以赔偿【 , 第十七条 违反本!规定导致雷电灾害发!生造成人员伤亡或】者国家财产重—大损失的对直接【负责的主管》人员和其《他,直接责?任人给予行政处分;!构成犯罪的》依,法追:究刑事责《任 第十八条【。 气象主管机—。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!、滥用职权、—徇私舞弊的》由其所在单位或【者上级机关》。给,予,。行政处分《;构成犯罪的依法】追究刑事责》任 第十九条【 ,本规定自2002年!7,月,1日起施行 —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