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新【余市防雷减灾管理规!定, : , 发文单》位新余市人民政府 ! 文 ?。号新余市人》民政府发26号 】 ,第一条 为了—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!保护: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!进经济建设和社会】发展根据有关法律】、法: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!际制定?本规定? ?。第二条 本市行【政区域内防》御和减轻雷》电灾:害(以下《简称防雷减灾—)活:动适用?本规定 第三条】 ,防雷减灾实》行预防为主、—防治结?合,的方:针 ?第四条 市气象主管!机构负责管理全市的!。。防雷:减灾工作县》(区)气《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!政区:域,内的防雷减灾工【作未设气象》主管机构《的其防雷减灾工【作由市气象主管【机构负?责   有—。关部门应《当协助气象主—。管机构做好防—雷减灾工作 第五!条 各级《气象:主管机构应》当制定?本行政区《域内的防《雷减灾规划推—广防雷减灾》的新技术、新措【施加强雷电》的监测、预报和雷电!。灾害或事《故的:统计、?调查、鉴定工作【 :。第六条 本规—。定所:称防雷装置是指接闪!器、引下线、接【地装置、电涌保护】器,以及其它《连接:导体等防雷产品和设!施的:总称   —安装的防雷装—置应当?符合国?。家气象主管机—构规定的使用要【求 第七条 【下列:建筑物、构筑物和设!施均应安装》防雷装置 —    —。。(一)高度》15米以上的—建筑物?。、构筑?物; ?  :  (二》)宾馆、《会堂、体育》馆、展览馆、—影剧院、教》学楼、大型》商场、车站、—码头:。等大:型公共建筑物—和人:。流密集场所;  !  (三)—油库、液化气储【气站、?煤气储气站、—加油站、露》。天化工设施、烟花爆!。。竹等易?燃易爆设施以—及粮棉等重要物资】仓库;  —  ?(四)重《。点,文物保护建》筑物;    !(五)程《。控系统、卫星接收】系统、计算机网【络系统;《 , , ,。  (六)重要的!航空:。地面导?。航,设施;    !(七)电力、通讯、!广播电视设施;  ! (八《)其它易遭雷击【的建筑?物、构?筑物和设《施 ?第八:条 本规定第七条所!列工程进行设—计方案审核和竣工】验收活?动时气象主管机【构应当参与并对其中!。。防雷:装置进行设计—审核和竣工验收 】    【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!应当按照审核同意的!防雷装置《设计方案《施工;需要变更或】修改设计方案的应】当,取得气象主管机【构的同?意  ? 防雷装置未经】气象主管机》构会同?审核同意《和,验收合格的不得【施工和投入使用 】 第九条 防—。雷装置施工过—程中建设单》位应当请具》备法定资《格的检测单》位按:照以下阶段分段检】测 :。 :    (一)基!。础接地体《(桩、?承,。台、地梁)焊接完成!浇混凝土之前; !   ? (二)《分层柱筋《引下线?、均压线、》外墙金属门窗以及玻!璃幕墙等电位—连接完成浇混凝【土之前?;   (三)屋!面避:雷网格、避雷带【、铁塔?等金:属物体安装焊—接完成时 》 第:十条: 各有关《单位应建《立完善防雷减灾安全!管,。理制度建立》防,雷档案妥善》保管防?雷相:关图纸、《检测:报告:等相关资《料,做好防雷装置的维】护保养工《作,定期接受检测— :第十一条 防雷装置!应当由具有》法定资格的防雷检】测机构定期进行【检测防雷装置检测为!每年一次对爆炸危】险环境的防雷装置可!以每:半年检测一次   ! 防雷装置所在【单位应当《向具有法定资格的】。防雷检测机构申报检!测 第十》二条 气象》主管机构委托的具有!法,定资格?的防雷装置检测机】构,。应当定期对》防雷设?施进:行,检测有关单位或【者个人应予配合 】 第十三条》 防雷装《置检测单位必须【严格执行《国家有关法律、法】规、标准和规范确保!防雷:装置检测报告的真】实性、科学》性,、公:正,性 第十》四条 遭受雷电灾害!的单位和个人—应当在48》小时内向气象主管】机构报告其它—有,关部:门应当协助做好有关!工作 第十—五条 违犯规定有】下列:行为之一的由气象】主管机构予以处【。罚    !。(一)防雷》工程设计方》案未经当地气象【主,管,机构审核同意—擅自施工《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!;    (二!)应当采取防雷措施!而,未采取的未按—照国家有关防—雷设计标准和技术规!范采取防雷措施【的新建、改建、扩建!的,防雷:装置:未经气?象主管机构验收合格!而擅自投入》使用处500—0元以上10000!元以下的《罚款;    】 (三)防雷装置应!当接受定期检—测的单位《拒绝接受法定—检,测机构检测的责令】改正给?予警告;拒不改正】。可并处100—0元以上《。1000《0元:以,下的罚款;》   (四)对】重大雷电灾害—隐瞒不报的责令改正!给予警告 》 第:十六条 违反本【。规定侵?占、损毁防雷—装置的由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】限期恢复原》。状或者依法予以赔偿! 第十七条 违反!本规定导致雷电【灾害发生造成人【员伤:亡或者国家财产【重大损失的对直接】负责的主《管人:员和其他直接责任】人给予?行政处?分;构成犯罪的依】法追究刑事责任 】 ,第十八条《 ,气象主管机构工作】。人,员玩忽?职守、滥用职权【、徇私舞弊的由其所!。在单位或者上级机】关给予行政处—分,;构成犯罪》的,。依法追究刑事—。责任 第十九【条 本规定自2【0,02年7月1—日起施行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