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—新余市防雷减灾【管理:规定 发文!单位新余市人民政府! , 文 号《新余市人《民政府发26号 】 第一条 为—。了,防御和减《轻雷电灾害保—护,人民生命《财产安全促进经【济建设和社》会发展?根据有关法》。律、法规《和规章?结合我市实际—制定:本,。规,定 第二—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!防御和减轻雷—电灾害(《以下简称《防雷减灾)活动【适用本规《定 ?。第三条 防雷减【灾,实行预防为》主、防治结合的方】针 第四》条 市?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管!理全:市的防雷《减灾工作《县(区)气象—主管机构负责—本行政?区域内的防雷—减灾工作《未设:气象主管机构的其防!雷减灾工《作,由市气象《主管机构负》责   有—关部门应当协助气】象,主管机?构做好防雷减灾【工作 第五条 】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!当制定本行政—区域内的防雷—减灾规划推广防【雷减:灾的新技术、新【措施加?。强雷电的《监测、预报和雷电】灾害或事故的统【计、调查《、,鉴定工作《 第?六条 本规定所称】防雷装置是指接【闪器、引《下线、接地》装置:、电涌?保,护器:以及其它连》接导:体等:防雷产品和设施的总!称   《 ,安装的?防雷装置《应当符合国》家气象主管机构规】定的使用要》求 第七条 下列!建筑物、构筑—物和设施均应安装】防雷装置 —  ?  (一)高度】。15米以上的—。建筑物?、构:。。筑物;    !(二:)宾馆、会堂、体】育,馆、展览馆、影【剧院、教学楼、【大型商场《、车站、码》头等大型公共建筑】物和人流《密,集场所; 》    (三)油!库、液化气储气站】、煤气储气站、加】油站、露天化工设施!。、烟花爆《竹等:易燃易爆设施—以及粮棉等》重要物资仓》库;    【。。。 (四)重点—文物:保护建筑物;— ,    (五)】程控:系统:、卫:星接收系统、计算机!网络:系统:;,    —(六)重要的航【空地面?。导,航设:施;   — , (七)《电力、通讯、广播电!视,设施;   【(八)其它易遭雷击!的建筑物、构筑物和!设施 第八条 本!规定第七《条所列工《程进行?设计方案《审核和竣工验收活】。动时气象主管—机,构应:当参与并对其中防】雷装置进行设—计审核和竣》工验收  】  : 建设单位和—施工单位应当按照】审核同意的防—雷装置设计方—案施工;需要变更或!修改设计方案的【应当取得气》象主:管机构的同》意   《 防雷装《置未经?气象主管机构会同审!核同意和验收—合格的不得施—工,和投入使用 第九!条 :防雷装置施工过程】中建:设单位应当请具【备法定资格的检【测单位按照》以下阶段分段检【测 《 ,   (一)基础!接地体(桩、—承,台,、地梁)《焊接完成浇混—凝土之前; 【   (二)分】层柱筋引下线、【均,压线、外墙》。。金,属门窗以《及,玻璃幕墙等电位连接!完成浇混凝土之前;!。   《(,。三)屋面《。避雷网格、避雷带】、铁塔等《金属物体安装焊【接完成时 》 第十条《 各有关单位应建】立完:善防雷减灾安全管】理,制度建立防雷档案】妥善保管防雷相【关图纸、检测报告等!相,关资料?做好防雷装置的维护!保养工作定期接【受检测 》。第十一条 防雷装置!应当由具有》法定资格的防—雷检测机构定期进行!检,测防雷装置检—测为每年一次对爆】炸危险环境的—防雷装置可以每半】年检测一次 —  防雷装置【。所在单位应当向具有!法定资格的防雷检测!机,。构申报?。检测 第十二条 !气,象主管?机构委托的具有法】定资格的防雷装置检!测机构应当定—期对防雷设施进行】检测:有关单位《或者个人应》。予配合 》第十三条 防雷装置!检测:单位必须严格执行】国,家,有关法律、法规、】标准和规《范确保防雷装置检测!报告:的,真实性、科学性【、公正性 第十】。四条 遭受雷—。电,灾害的单位和个人】应当在48小时内】向气象主管机构【。。报告其它有关部门应!当协助做好有关工】作 第《十五条 违犯—。规定有下列行—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!。机构予以处罚 !  :  : (一)防雷—工程设?计方案未经当—地气象主管》机,构审核同意擅自施】工的责令改正给【予警:告;   — (?二)应当采取防【雷措施而未采取的】未按照?国家有关《防雷设计标准和【技术:规范采取防》雷措施的新建、【改建、?扩建的防雷》装置未经气象主管】机构验收合格而擅自!投入使用《。处50?00元以《上100《。00:元以下的《罚款;    !(三:)防雷装置应当接】受定期检《测的:单位拒绝接受法【定检测机构检测的责!令改正给予》。。警,告;拒不《改正可并《处1000元—以,。。上,10:000?元以下?的罚款?;   (—四)对重大雷电【灾害隐瞒《不报的责令改—正给予警告 第】十六条 违》反,本规定侵占、损【毁防雷装《置的由气象主—。管机:构责令限《期恢复原状》或者依法予以赔偿 ! 第十七条 违反本!规定:。导致雷?。电灾害发生造—成人员?伤亡或?者国家?财产重大《损失的对直接负责】的主管人员和其他】直接责?任人给?予行:政处分;构成犯【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。任 第十八—条 气象主管—机,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!、滥用职权》、徇私舞弊的由其】所在单?位或者上《级机关?给予行政处》分;构成《犯罪的依《法追:究刑:事责任 第—十,九,条 本规定自200!2年:。7月1?日起施行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