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新余:。市促进发展》新型墙体材》料实施办《法
新【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!发新余市促进—发,展新型墙体材料【实施办法的通—知
各县(—区)人?民,政府、管委》会市政?。府各部门市直各【单,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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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余》。市促进?发展:新型:墙体材?料实施办法已经市六!届人民政府第四【次常:务,会议研究《通过现印发给你们】请认真?遵照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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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:○○四年十》。二月:三十:一日 ?
第一条 —为促进新型墙体材料!的发展保护土地资源!和生:态环境节约能—源促进?全市经?济,和社会可《持,续发展根据江西【省促进发展新型墙】。体材料?。条例:(以下简称条—例):的规:定,结合本市实际制【定本:实施办?法
! 第?二条 在本市行政】区域:内从事墙体材料【研究、开发、生产、!销售、使用和管理及!相关活?动的单位和个人【应遵守本实》施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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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,。条 新型墙体—材料的范围按照国家!。和本省公布的新【型墙体?材,料目录确《定各级人民》政府应当编制发【展新型墙体材料和限!制、淘汰实》心粘土砖规划鼓励和!支持新型墙体材料】的科学研究、技【。术,开发和推广》应用等?工作加快新型—墙体材料的发展步伐!
! 第四条 县级以】。上人民政府》经济:贸易委员《会(局)为本级新】型墙体材料行政主管!部门负?责本:行,政区域内《促,进发展新型墙—体材料的监督—管理工?。作其所属的墙体材料!革新办公室具体负责!本行:政区域内监》督管理的日常工【。作并:履行:下列职责
!。 》(一)贯彻执行【有关发?展新:型墙体材料的法律】。、,法,规和政策; 【
(!二)实施发》展新型墙体》材料和限制、淘汰】实心:粘土砖规《划;:
》 (三)】指,导协调新型墙体材】料的:科,研、生产和推广【。应用; 》
《 ? (四)《按,规定征收、管理【新型墙体材料专【项基:金(以?下简称专《项基:金,);
! (五)组织新!型墙体?材料的?信息交流、统计和宣!传教育等《工作;
】 《 (六)协》调解决新《。型墙体材料发展和应!。用中出现的》问题 《
《 ,。 有关行政【主管部门《。要按照?各自职责共同—做好促?进发展新型墙—体材料工作 —。
!第,五条: ,禁止或限《。制实:心粘:土砖的生产》和使用自2》005年7月1【日起市城市规划区】范围内禁止使用实】心粘:土砖:未列入禁《。止使用?实心粘土《砖的区?域应当根据国—家和:省人民?政,府对:新型墙体材料—发展的要求和本地】实,际限制使用并—逐步淘?汰实心粘土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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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:六条 在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!建、:扩建、?改建建?筑工程的建设—单位或个人应当在办!理开工手续时按每】平方米?建筑面积8元的标准!预缴专项基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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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市城!市规:划区范围内的专【项基金由市墙体材】料革新办公》室负责征收分宜县规!划区:范围内?的专项?基金由分宜县—墙体材料革新办公】。室负责征收征收的】专项基金应当及【时,全,额缴入同级》国库:专项基金应》。当专款专用》县墙体?材料革?。新,办公室征收的专【项基金上划市—墙体材料《革新办公室》的比:例为1?0.第八《条 建设单位使用】。国家和本省公—布
— ? 的新型墙体材】料目录内的墙体【。材料且应《用比例达到下列规定!。的按:实际应用《比例:返退专项《基金
! (一)200【5年6月30—日前市城市规划区】范围内的建筑—工程应?用新:型墙体材料比—例达到60以—上的;
】 (二【)2005年—7月1日起市城市】规划:区范围内的建筑【工程应用新型墙【体,材料:比例达到《80:以上的;
】 , 》(三)第一项、第】二项规定范围—以外的建筑》工程应用新》型墙体材料的—比例达到40—以上:。的
— 在禁止】使用实?心粘土砖的城市【规划区范围内使【用空心粘土砖的部分!不返退专《项基金
【。
》 第九条《。 建设单位申请【返退专项基》金应:在建筑主体工程墙体!粉刷前向预缴专【项基金的墙体—材料:革新办公室申请并提!交下列材料
! (一)!。申请返退专》项基金报告;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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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二,。)建筑设计说明;】
— (三)全额!缴纳专?项基金的有效票据】及,进账单;
】 《 (四《。)购买新型墙体材】料的供销合同—和原始发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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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条?。 建设单位申请返】退专:项基金?按照下列程序—办理
【 (一)建!设单位?到墙体?。材料革新办公—室申请领榷专项基】金返退审批表由【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!会同同级财》。政部门?进行审核办理—基,金清算手续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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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)返【退款由财政部门直】接拨付墙《体材料革《新办公室再》由墙:体材料革新办—公室返?退给建?设单位作《为专款支出》; ?
: (【三):专项基金返退—审批表一式三份【当地墙体《材,料革新办公室—、同级财政部—门、省墙体材料革新!办公室各一份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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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!新型墙体材料—专项基金必》须专款专《用使用范围包括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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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一):引进、新建、扩建】、改造新型墙体材】料生产?项目和推广应用示范!项目;
【 (二)!新,型墙体材《料的:。。科研、新技术—。与新产品《开发及推广》; :
? 《 (三)》发展:。新型:墙体材料的宣传;】
【 , (四)奖励在新!型墙体材《料发展应用、科学】技术研究、宣传【教育:等工作中做》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!个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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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》五)经?同级财政《部门批?准与发展新型墙体】材料有关的其他开】支 ?
— 第?十二条 新》型墙体材料的生产、!。研究、开《发项目申《。请使:。用专项?基金按照下列程【序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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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》(一)由使用单位提!出书面申请》及可行性报告;【
】 (二)》由墙:体材料革新办公【。室组织专《。。家组对项目可—行性报告进行审查;! ,
】。 (三)经》墙体材料革新办【公室审核同意后报】同级财?政部门审批纳入新】型墙:体材料专项基金年】度,预算; 《
!(四)财政部门【根据新型墙》体,材,料,专项基金年度预算和!收,入缴库进度拨付项目!资金 《
】第十三条 》设计单位要按照本实!施办法?。的规定在建筑工程设!计中采?用,新型墙体材料;建】。设单位和施工单位】要按照设《计图纸的要求使用新!型墙体材《。料;监理单位要监】。督施工单位按照【设计图纸要求使用】
—新型墙体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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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四条 禁—止占用耕《地建砖瓦窑》生产粘土《砖,不得新建、扩建实】心粘:土砖生产企业;本】。办法实施前》。已建成的实心粘【土砖生产企业不得扩!大粘土采掘》用地范围并》应当逐?年减产经依法批【准在山地《、丘陵地取》土,生产粘土砖的应以挖!。丘平坡方式取—土取土深《度不得低于耕地地】。面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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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: :违反上述规定的【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】部门不得为》其办理土地使用【证、采矿许可—证和临时用地许【可证 《
】。。第十:五条 经《资源:综合利用《行政主管部》门审:核交通行政主管【部门批准在指定范围!内运输粉《煤,灰、煤矸石》、炉渣的专用车辆】免交路桥通行—费
】。
第十》六,条 违反本实施【办法及条例规定的】由有关行政主管【部门依法予以处罚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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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!2005年2—。月1日起施》行,新余市鼓励发—。展新:型墙体材料暂行办】。法(余?。府发[199—4]20号)—同时废止 》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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