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。 新余市城市照明】设施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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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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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,。一条为了《加强城?市照明?设施的规划、建【设、维护和管理保证!城市照?明设施完好提高城】。市载体功《能和人民生活—质量促进城市现【代化建设结合新余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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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条,凡在新余市从事城市!照明设施规划、【。建设、维护和管理使!用城市照明设施的单!位和个人《必须遵守《本,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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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本办】法所称城市照明设】施是指用于》城市道路(含里【巷、桥梁、隧—道、广场、公—共停车?场)、住宅小区、公!园和绿?地等处?的路灯配《电设:。施、灯?。杆、灯?具、:地上地下《管,线、工作《。井以及照明附属【设施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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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新余市!住房和城乡建设【委员:会,作,为城:市,照明设施行政主管单!位负责城市照明设】施,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城!。市照明管《理处作?为城:市照明管理机构【负责参与编制城市照!明设施?的新建、改造规划;!负责城市《照明设施的管理养】护和维?修工作;负责城市】照明技术的引进、研!究和推广《工作
! 城管、建设—、公安等部门—。依据各?自职责共同做—好城市照明设—。。施管理工作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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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五:条鼓励和支持—城市:照明设?施科研工作》。。推广:新技术、新》。光源、新设备计算机!自动监控技术—提,高,城,市照明?。设施的科学技—术管理水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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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六条城市【照,明设施是市政—公用设施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!保护城市照》明设施的《义务和?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!进行制止《、检举和控告的【权利:
? 《。 对:在,城市照明《设施规划、建设、】维护和管理工作【中作出显著成绩的】单,位和个人《市政府或城市—照明设施行政主【管部门?将,予以表彰和》奖励
《第二章 规划和【。建设
第七条城市!照明:设,施的建设和改—。造将纳入城市道路建!设、改造的规划和】年度建设《计划并同步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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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八条街巷、【桥梁、?。隧道:、广场、公共停【车场、?开放式住宅小—。区和绿地等处需要建!设和:改造城市的》道路照明设施的【。应根据城《市总体规划编—制计划报城市—。照明设施行政主【管单位及有》关部门审《核批准后由城市照明!管理机构负责具体】实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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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【公园及封闭式住宅小!区,需要建设和改造【城市照明设施的应根!据城:市总体?规划编制计划报城市!照明设施行政主管】单,位,及有关部门审核【批准后?由产权?单位或管理单位负责!。具体实施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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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条城区《主要道路《临街:建,筑的亮化建设—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!编制计?划报城市照明设施行!。政主管单位及有关部!门审核批准》后由产权单位—或管理单位负责具】。体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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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一条城市【照,明设施的建设和改造!可,采取政府投资—、贷款、集资等多】种方式筹措》资金
】 第十二条城市】照明设?施的规划、设计、】施工必?须由符合国家—规定的资质条件的】单位承担其》规划、设计、施工必!须符合相关》技术标?准和技术规范
【。
》 第十三条企、】事业单位投》资建设的城市照【明设施需移》交城市?照明:管理机构的应当报城!市照明?设施行政主》管单:位审核同意经城【市照明管理机构【组织验收合格后办理!资,产移交手续
第】三章 维护》和管理?
第十四条城市照!明设施的维护—和管理应当坚持安】全第一?的原则?严格:。。按照:电业:安全操作《规程和有关》规,定作业保证》城市:照明网络及设—施的正常运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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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!条城市照明管—理,机构和产权》单位:或管理单位要—保证城市照》明设施的《完好率?、,亮,灯率和整洁》、美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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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—六条禁止下列—损害城市《照,明设施?的,行,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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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一)?利用城市照明设【施从事牵引》。作业;
!(二)在城》市照明设施的地下】电缆、管《道上方挖掘;
【
《 ,。(,三):依附城市《照明设施修建建【筑物、构筑物—;
(四!)在城?市照明设施的地下】管线上方堆放物料或!进,行建筑;
! (五)破》坏城市照《明设施;
— (六)【。其他损害城市照明设!施,。或影响其《使用功能的行—为
《
第十?七条因城《。市,建设需要迁移—。、拆除城市》照明设施在城市照明!设施的?地下管埋线上—方施工?、外接电源或利【用城市照《明设施架《。设通讯?、广播及其他电【器设:备必须经城市照【明设施?行政主管单》位,批准
第【十八条凡需利用城市!照明设施设置—广告的?单位和个人必须【经城市照明设施行】政主管单《位同意并到有—关部门办《理审批手续后—方可设置《
第十九【条城市照明设施附近!。的树木距带电物【体的安全《距离:不得:小于:。1米对因自然生【长而:不符:合安全距离标准【影,响照明?。效果的树木》要及时修《剪;因不可抗力致】使树木严重危及【城市:照明设施安全运行】的,城市照明管理—。机构要采取》紧急措?施先:行修剪并同时通【知有关部《门
第二【十条:任何单位和个—人在损?坏城市照明设施【后应当保护》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!大并立即通知—城市:照明管理机构及有关!单位
第》。四章 法《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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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《一条违反本办法【第十六条规定,实】施,侵害城市《照明设施及影响【其使用功能行为的】由城:市照明设施》行政主管单位责令其!停,止侵害行为对未造】成设施损坏但拒不】停止侵?害行为的处以—200元以上200!0元以下罚款;造】。成设施损坏》的除责令按现—。。值赔偿外可》处以赔?偿费1至《5倍的罚款;构成】。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!安,机关依照中华人民】共和:国治:安管理处《罚条例处罚;—构成:犯罪的?由司法机关依—法,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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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二条违反本办—法第十七《条规定擅自实—施影响城市照—明设:施安全行为的由城】市照明设施行政【主管单位责令—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!的责令?停,止违法行《为对未造成》设施损坏的可处以】100?元以上?10:00元以下》罚款;造成设施【损坏的除责令—按现值赔偿外可【处以赔偿费1至3】。倍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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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三条违反本办法】涉及执法《、,建,设、公?安等:部门管理权限的【行,为由上述部》门依法予以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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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?十四条市道路照明】设,施管理人员》。滥用职权《。、玩忽职守、徇私】舞弊的由其所在【单位或上级主管【部门给予行政处【分;构成犯罪—的依:法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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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:二十:五条渝水区、分【宜县、国《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!区、孔目江生态经】济区、?仙女湖区《可参照执行》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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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?二十六?。条本办法执行中的】具体问题由新余市】城市照明设施行政主!管单位?负责解释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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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?二十七条本办法自】2,011年5月1日起!。施,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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