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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余市城市照!明设施管理办—法
—。第一章 总则
】第一条为了加—强城市照明设施【的规划、建设、维】护和:。管理保证城》市照明设施完好提高!城市载体功能和【人民生活质量—促进城市现代化建】设结合新余市实际制!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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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—凡在新余《市从事城市照明设】施规划、《建,设、维护和管理使】用,城市照明设》施的单位和个人必须!遵,守本办法《
【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!城市照明《设施是指《用于城市道》路(含里巷、桥梁】。、隧道、广场—、公共停《车场)?、住宅小区、—公园和绿地等—处的路灯配电—设,施、灯杆、灯具【、地上地下管线、】工作井以及照明附属!。。设,施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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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新【余市住?房和城乡建设—委员会作为城市照明!设施行政主管单位】负责城市照明设【施的监督《管理工作市》城市照明管理处作为!城市照明管》理机构?负,责参与?编制城市照明—设,施的新建《、改造规划;负责】城市照明设施—的管:理养护和《维修工作;负—责城市照明技术的引!进、研究和推广工】作,
: 《。 :城管、建《设、公安等部门依】。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!城市照明设》施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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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五,条鼓励和支持城市】照明设施科研工作推!广新:技术、新光源、新】。设备计算机自动监】控技术提高城—市,照明:。设施的科《学技:术管理水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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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,六条城市《照明设?施是市政公用设【施任何单位》和个人都有保护城】市照明设《施的义务《和对违反本办—法的行?为进行制止、检【举和:。。控告的权《利
? 》 对在城《市照明设施规划、建!。设、维护和》管理工作中作出显】著成绩?的单位?和个人市《政府或城市照明设】施行:政主管部门将予【以表彰和奖励
第!二章:。 规划和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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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《城市照明设施的建】设和改造将纳—入城市道路》建设、改造的—规划和年度建设计】划并同?步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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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—街巷、桥《梁、隧?道、广场、公共停车!。场、开放式住宅【小区和绿地等处【需要建设和改—造城市的道路—照明设施的应根据】城市总体规》划编制计划报城市照!明设施?行政主管单位及【。有关:部,门审核批准后由城市!照明:管理机构负责—具体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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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九条公园》及封闭式《住宅:小区需要建设和改造!城市照明设施的【应,根据城?市总体规划编制计】划报城市照明设【施行政主管单位【及,。有关部门《审,核批准后由》产权单位《或管:理单位负责具—。体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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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条,城区主要《道路临街建筑的【亮化建设应根据城】市总体规《划编制计《划报城市照明—设施行政主》管单位及有关—部门审?核批准后由产权单】位或管理单位负责具!体实施
! 第十一条城【市,。照明设施的》建设:和改造可采取政【。府投资、贷款、【集资等多种方式【筹措: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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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二条城市照明【设施的规划、—设计、施工必—须由符合国家—规定的资质条—件的单位承担其规】划、设计、施工【必须符合《相关技术标准—。和技术规范》
第!十三条?企、事业单位投资建!设的城市《照,明,设施需移交》城市照明管理—机构的应当》报城:市照明设施行—政主管单位审核【同,意经城市照》明管理机《构组织?验收:合格后办理资产移交!手续
第三章 维!护和管理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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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《条城市照明设施的维!护和管理应当坚【持安全第一的原【则严格按照电业安全!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!作业保证城市照明网!络及设施《。的正常运《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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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五条城—。市照:明管理?机构和?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!要保证城市照—明设:施的完好率》、亮灯率和整洁【、美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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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!禁止下列损》。害,城市照明《设施的行为》
》 (一)利用城【市照明设施从—事牵引?作业;
》 ? (:二)在城市照—明,设,施的地下电》缆,、管道上方》挖掘;
】 (三)《。依附城市照》明设施修建》建筑:。物、构筑物;
】 (四)在城!市照:明设:施的地下管》线上方堆放物—料或进?行建筑;
— (五)【破坏城市《照明设施;
】 (六)其【。他损害城市》照明设施或影响其使!用功能的《行为
第十七!条因:城市建设《需要迁移、拆除城】。市照明设施在—城市照明设施的地】下管埋线《上方施工、外—接电源或《利用:城市照明设施架设】通讯、广播》及其他电器设备必】须经城市照明设施行!政主管单位》批准
第十八!条凡需利《用城市照明设—施设置广告》的单位和个》人必须经《城市照明设施行【政主管单位同意并到!。有关部门办》理审批手续后方可】设置
—第十:九条城市照明设【施,附近的树木距带电物!体的安全距离不得】。小,于1:。米对因自《然生长而不符合安全!距,。离标准影响照明【效果的树木》要,及时修剪《;因不可《。抗力致使树木严重危!及城市照明》设施安?全运行的城市照明】管理机构要》采取紧急措施先行修!剪并同?时通知有关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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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》条任何单位》和个人在损》坏城市照明设施【后应当保《护事故现场防止事】故扩:大,并立即通知城市照】明管:理机:构及有关单位
第!四章 法律》责任
第二十【一条违反本办—法第十六条》规定,实施》侵害城市《照明设施《及影响其《使用功能行为的【由城市照明设施行】政主管单位》责令其停止》侵害行为对》未造成设施》损坏但拒不停止侵害!。行为的处以200元!以上2000元以下!罚款;造成设—。施损坏的除》。责令按现值赔—偿外可处以赔偿【费1至5《倍的罚款;构—成治安管《理处罚?的由公安机关依照】中华人民共和—国治安管理处罚【条例处罚;构成犯罪!的,由司法机关》依法追究刑》事,责任
】 第二十二条违】反本办?。法第十七《条规定擅自实施影】响城:市照明设施安—全行为的由城市照明!。设,施行政主管单位责令!限期改正逾期未改】正,的责:令停止违法行为对未!造成设施损坏—的可:处以1?00元以《上,1000元以下罚款!。;造成设施损坏的】。。除责令按现值—。赔,偿外可处以赔—偿费1?。。至3倍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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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十三条违》反本办法涉》及执法、建设、【公安等部门管理权】限的行为由上述部门!依法予以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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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十四条《市道路照《明设施管理人—员滥用职《权、玩忽职守、徇】私舞弊?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!级,。。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!分;构成犯罪的【依法追究刑》。事责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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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?十五条渝水区、【。分宜县、国家高新技!术,产业开发区、孔目江!。生态经?。济区、仙女湖—区可参照执行—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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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六条:本办法执行》中的具体问》题由新余市城市照明!设施行政主管—单位负?责解: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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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七条本办法自20!11年5月1—日起: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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