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 新余市城市建】设档案管理办—法 新余】市,人民政府关于—印发新余市城市档案!管理办法的通知 ! ,。 余府发[200】3]2?6号 各县(【区)人?民,政府、管委会市【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!。位, , 《    《新余市城市建设档】案管理办法已—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!印,发给你?们请:遵照执行 — 二○○三年十一】月十四日 》 第一条为加强【城市:建设档案管理充分】发挥城市建设档案】。在城:市规:划、建设、》。管理和经济》建设中的作用保证】。城,。建档案的完》整,、准:确、系?统、: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!中华人民共和—国档案法、建—设工:程,质量管理条例和城市!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!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!定本办法 】 第二条本!办法适?用于本市行政区【域内城?市建:设档案的《。。管理     !本办法所《。称城市建设》档案(以下简称【城建档案《。)是指在城》市规划、建设—和管理?活动中直接形—成的对国家和—社会具有《。保,存价值的文字、图样!、表格、《声像、电子等各种载!体的文件材料的总】。称 第三条!市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负责本市城建档!。案的统?一管理?工作县(区)—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负责本辖区城建】档案的管《理工作业务上受同】级档案行政主—管的监督、指导 !    《 ,市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:设置并委托市城【建,档案:馆具体负责城—建档案工作的日【常管理工《作县(区)》应定期?向市:城建档案《馆移交城建档案目】录,并接受市城建档【案馆的业务指导 】 : 第四条市—。、,县,(区)建设》。行,政主管部《门应当加强对城建】档案:工作的领导把—城,建档案事业》发展纳入城市建设发!展规划逐步增—加对城建档案事业的!投入,保证城建档】案事业?与城市建设发展【相适应 —    建设系统】各企业、事业—单位都应《重视:城建:档案工?作把城建档案工【。作列入本单位工作】计划与城市建设【事业同步发》展,    — 对在城建》。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!成绩的?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!表彰:和奖:励 》 第五条城建—档案馆主《要接收和《。管理:下列档案   !  ㈠?城市建设工程—档案 《。     1、工】业、民用建筑工程;! ,   《  2、市政基础设!施工程; —     3、公用!基础设施工程; ! ,  : , 4、公共交—。通基础设施工—程; 》    5》。、园林绿化、风景名!胜建设工程; 【     —6、市容环境卫生设!施,建设工程;》 , ,  :   7、城市防洪!、,人防、抗震工程; !  ?   8《、军事工《程中除?军事禁区和军事【管理区以外的穿【越市:区的地下《。管,线走向?和有关?。部,门隐蔽工程的位置图!  《。   ?㈡建设系统各专【业管理部门》(包括城市规划【、勘测、设计、施】工、园林《、风景名胜、环卫、!市政、公用)形【成,的业务管理和—业务技术《。档案:     【㈢有关城市规—划、建设、管理【的政策法规、计划统!计、科研成果和【城市历史、自然、】经济等方面的—基础:资料 ?     ㈣法】律、法?规,、规章规定应当归档!的其他城市建设档】案 ? : 第六条对列入市】。城建档案馆接—收范围的建设工【程,建设单位在办理建】设工:程规划许可证—或者:施工许可《证时应当领取城建档!案管理部门》印制的编制》、报送工程档—。案告知书 】 第七条《建设单位在组织工】程竣工?验收前应当提请【工程所在地城—建,档案馆?对,工程档案进行预【验收预验收主要【。包括以下内容 】  :   ㈠工程—档案是否齐全、系统!、完整; —     》㈡工程档《案是:否整理立卷立—卷是否符合建设【工程文?。件归档整理规范(】建标[?。2002]8—号):;     】㈢,工程档案的内容【是否真实、准确【地反映工程建设【活动和工程》实际状况; 【 ,    《㈣工程档案签—章手续是否完—备竣工图编制—是否符合要求—  《   预验收合格的!由市城建《档案馆出具工程档】案认可?文件 《 第八条—建设单位组》织工程?竣工验收应当具备工!。程档案?认可文件《。。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在办理竣》工验收?备案时应当》查验工程《。档案:认可文件 》。 : , 第九条建设工【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!位必须在六个月【内,向工程所在地城建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】一套完整的》。工程档?案原件?城建档案管理—部门收到符合规定 !。 要求的工程—。档案后应当开—具收件证明》 ,     —建设工?程档案?主要包括以》下文件材料 —  ?   ㈠立项依据审!批文件?。; :    》 ㈡:征地、勘《察、测?绘、设计、》招投:标、监理文件;【     【㈢项目审批文件【;,。 :     ㈣施【工技术文《件和竣工验收—文件;  【 ,  ㈤竣工》图 :     停建、!缓建的建《设工程?建设单位应当—妥善保?管工程?档案不得遗失待工程!竣工后按本办法【向城:建档:案部门报《送建:设单位被撤》消的其建设工程档】案应当?向其上级《。管理部门或城建档案!馆移:交 ? 第十条建设】工程投入使用后进行!改建:、扩建或者对重要部!门进行维《修,的建设单《位应当组织》设计、施工单位据实!修改、补充和完善】原建设工程档案;】凡涉:及结构?。。和平面布置改变【的应:当重新编制》。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!工验收后三个—月内向原《城建档案管》理部门移《交 ? 第十一条建】设系统各专》业管理?单位形成《。的业务管理和—业务技术档案具有】永久保存价值的自】形,成之日起《。本,单位保管《使用:一至:五年后应当向城建档!案馆移?交有长期保存价【值的档?案由城建《档案:馆根据需要选择接收!  《   城市地下【管线普查和》补测:补绘形成《的地下管线档案应】当在普?查、测绘结束后【三个月?内接收进《馆地下管线专业管】理单位每年》应当向城建》档案馆报送》。更,改、报废、漏测部分!的,管线现状图和资料 !   《  :房地产产权籍—。档案的管理依—照建设部的规定【执行 ? 第十二【。条建设?单位编制、收—集,、整理建设工程档案!。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!。城建档案馆》为其提供技术咨询】、代理等有偿服【务,。 》第十三?。条城建档案馆—必须:建立、健全档案管】理制度对接收—的城建档案进—行分类、登记、统】计,、整理并做好保护】、保:密和提供《利用等工作应当采】用新技术逐步实【现城建档案工作现】代化 【第十四条城建档案】馆应当定《。。期公:布开放档《案目录有计划—地编:辑档案史料开发档】案信息资源》为利用档案提—供便利 》    《 建设?单,位和有关单位根据建!设工程的勘察、设计!、施工要求和防止事!故发生的需要可以】及时充分地》查阅利用《有关工?程档案原始资料 】 第十五【。条,利,用城建档案管理部】门档案的按照有关收!费规定和标》准实:行有:偿服:务凭本单位介绍信】或者城建档案馆开具!的收件?。证明可以免费查阅本!单位:移交的档案;复制本!单位档案《的只收?档案复制《成本费? 第十六条!违,反本办?法有下列行为之一】的由建设行政主【管部:门对直接《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!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!法给:予行:政处分;构》成犯罪的由》司法机?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。 ?    ㈠无故延】期或者?不按规?定归:档报送的《; :     —㈡涂改?、伪造档案的; 】     ㈢档】。案工作人员玩—忽职守造成档案损】失,的, 第十七条! 建设工《程竣工验收后建【设单位未按照本办法!移交建设工程档案】的依照?建,设工程质量管—。理条例?的规:定处罚 第十八!条本办法自公—布之日起《施行新余市城市【建设档案管理暂【行办法(余府发[1!9,95]16号—)同时废止》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