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新余市城市建设档案!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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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余市人民政府】关于印发《新,余市城市档》案管理?办法的通知
【 , ,余府发[200【3]26号
各县!(区)人民政府、管!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!。直各单位
! :。 新余市城市【建设档案《管理办法《已经市人民》政府同意现印—发给你们请》遵照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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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○三年十一月!十四日
第一条】为加强城《市建:设档:案管理充分发挥城】市建设档案在城市规!划、建设、》管理和经济》建设中?的作用保《证城建档案的—完整、准确、系【统、安?全和有效利用根据】中华人民共和—国档案法、》建设:工程质量管理条【。例和城市建设档案管!理规定的规》定结合?本市实际制定—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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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条本办?法适用于本市—行,政区域内城》市,建设档案的管—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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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办【法所:称城市建设档案【(以下简称城建档案!)是指在城》市规划、建设和管理!活动:中直接形成的对【国家和社《会具有?保存价值的》文字、图样、—表格:、声像、《电子等各种载体【的文件材料的总称】
第三【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负:责本市城建档案的】统一管理工》作县(区)建设【行政主?管部门负责》本辖区城建档案【的管:理工作业务上—受同级档案》行政主?管的监?。督、:指导
【 市?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!置,并,委托市城建档—。案馆:具体负责城》建档:案工作的《日常:管理工作县(区【。)应定期向市城【。建档案馆移交—城建档案目录并【接受市城《建档案馆的业—务指导
】第四条市、县(区】)建设行政主管【。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建!档案:工,作的:领导把?城建档案事业发【展纳入?城,市建设?发展规?划逐步增加对城建】档案事业的投入,】保证城建档》案事业与城市—建设发展相适—。应
】建设系统各企业、事!业单位?都应:重视城?。建档案工作把城【建档案工作列入【本单位工作》计划与城市建—设事业同步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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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—在城建档案工作中做!出显著?成绩的?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!表彰和奖励 —
第五条城】建档:案馆主要接收和管理!下列档案《
【㈠城市建设工程档案!
1】、工业、民用建筑】工程;?
2、!市政基础《设,施工程;
】 3《。。、公用?基础设施工程;【
4、!公共交通基》础设施工《程;
— 5、园林绿】化、风景名》胜建设工《程;
【 6、市容—环境卫生设施建【设工程;
【 : 7、城市防洪、!。人防、抗震工程; !
: 8、—军事工?程中除军事禁区【和军事管理》。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!地下管线《走向和有《。关,部门:隐蔽工程的》位置图
— , ㈡建设系统】各专业管理》部门(包括》城市规划、勘—测、设?计、施工《、,园林:、风景?名胜、环《。。卫、:。。。。市政、?公,用)形成的业—务管理和业务技术】档案
— ?㈢有关城市规划【、建设、管理—的政策法规、计划统!。。计、科研成果—和城市历史、自【然、:经济等方面的基础】。资料
》 ㈣法律、法!规、:规章规定应当—归档的?其他城市建设—档案
》。
第六《。条对:列入市城建》。档案馆接收范—围的建设《工程建?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!。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施!工许可证《时应当领取城建档案!管理部?门印:制,的编制、报送工程】档案告知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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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《建设单位《。在组织工程》竣工验收前应—当提:请,工程所在地城建档案!馆对工程档案进【行,预验收预验收主要】包括以?下内容
— ㈠工—程档案是否齐—全、系统、》完整;?
—。 ,㈡工程档案是—否整:理立卷立卷》是否符合建设—工程文件归档整【理规范(建标—[2:002]《8,号):;
—。 ㈢工程档案的】内容是否《真实:、,。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!活动和?。工程实际《。状况;
! ㈣工?程档案签章》手续是否完》备竣工图《编制:是否符合要求 【
?。 预验收—合,格的由市城建—档案:馆,出具工程档案认可】文件
《
第八条建设】。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!收应当具备工—程档案认可文件建】设行政主管》部门在办《理竣工验收备案【时应当查验》工程:档案认?可文件
》
第九》条建设工《程竣: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必!须在六个月内向【工程所在地》城建档?案管:。理,部门:。移交一套完整的【工程档案原件城【建档:案管理部门收到符合!规定 要求的工程!档案:后,应,当开:具收件证明》。
? , 建设工程档】案主:要包括?以下文件材料
】
㈠立项】。依,据审批文件;
】
: ㈡征地、勘】察、测绘、》设计、招《投,标、监理文件; 】
㈢【项目审批文件;【
— ㈣施工《技术文件和竣—工验收文件;
】
㈤竣工图!
停建!。、缓建?的建设工程》建设单位应当妥善】保管:工,程档:案不:。得遗失?待工程竣工后按本办!法向城建档案部门】报送建设单位被撤消!的其建?设工程档案应当向其!上级管?理部:门,。或,城建档案《馆移交
第!十条建设工程—投入使用后》进行改建、扩建【或者对重《要部门?进行维修《的建设单位应—当,组织设?计、施工《单,位据实修改、补充和!完,。善原建?设工程档案;凡涉及!结构和平面布置【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!工程档案并在—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!月内向原城建档【案管:理部门移《交 :
第十一条建!设系统各《专业管理单位形【成的:业务:管理和业务》技术档案具有永【久保存价值的自【形成之日《起,本单位保管使用【一至五年后应当向城!建,档案馆移交有长期】保存价值的档案【由城建档案馆根据】需要选择接收—
城市!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!补绘形成《的地下管线档—。案,应当在普查、测绘结!。束后:三个月?内,接收进馆地》下管线专《业,管理单?。位每年应《当向城建《档案馆报送更改、报!废、漏测部分—的管线?现状图和资料
! 房地产产】权籍档案的管理【依照建设《部的规定《执行
第十!二条建?设单位?编制、收集、整理】建设工程档案确有困!难的:可以委托城建档案】馆为其?提供技术咨询、代】理等:有偿服务
!第十三条城》建档案馆必须建立】、健:全档案管理制度对】接,收的城建档案进行分!类、:登记、统计、—整理:并做好保护、保密和!。提供利?用等工作应当采用】新技术逐步实—现城建?档案工作现代化【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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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城建【档案:馆应当定期》公,布开放档案》目录有计划地编【辑档案?史料开发《档案信息资源为利】用档案提供便利【 ,
:。。 建设单位】和有关单位根—据建设工程的—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】要求:和防止事故发生的需!要可以及时》。充,分地查阅《利用有关工程档案原!。始资料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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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》条利用城《建档案管理部—。门档案的按照有关】收,费规:定和标?准实行?有,偿服:务凭本?单位介绍信或—者城建档案馆开具】的收件证明可以【免费查阅本》单位移交的档案;】复制本单位档案的】只收:档案复制成本费【
第十【六条违反本办法【。有下列?。。行为之一的由—建设行政主管—部,。门对:直接负责的》主管人?员,或者其他直接责任】人员依法《。。给予行?政处分;构成犯罪的!由司法机关依法追】究刑事责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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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㈠无故延期》或者不按规定归档】报送的?;
— ㈡?涂改、伪造档—案的;
—。 ㈢档案【工作人员玩忽—职守造成《档案损失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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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:。七条 建设工程竣】工验收后建》设单位未按照—本办:法移:交建设工程档案的】依照建设工程—。质量管理《条例的规定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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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八条本《办法自公布之日起】施行新余《市城: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!办,法(余府《发[199》5]16号)同时】废,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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