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《。 武宁县城市【管理:办法:(试行) 】 关:于印发武宁县城市】管理办法(试行)】。的通知 》 ? ?文件编?。号武:府办:。发〔20《。12〕97号 各!乡镇人民政》府工业园区》管委会豫宁》街道办县政》府有关部门及—直属机构  !   武宁》县,城市管?理办法(试》行)已经《县政府研究同意现】印发给你们请—认真贯彻执行 】2012年》12月?3,1日 《 第一章《 ,总 则 第一条】 为切实加》强城市管理明确城】市,。管理相关部门—职责推进依》法行政给市》民创:造整洁、《优美、文明的生【活和工作环》境促进?我,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!根据中华人》民,共和国城市容—貌标准、中华—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!法、中华人民—共和国城市道—路交通管理》条例、城《。市道路管理》条例、城市市容【和环境卫生》管理条例、》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!。条例、江西》。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结!合,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! 【 第二?条  本办》法所称的城市管理是!指对城市《。规划、建设、道路、!街巷、集贸市场、河!道及其它水面、【建筑物、构筑物、住!宅小区、施》工场地、户》外广告、交通运输】。工,具、公共场》所、公共设施、公】共绿地、《园林绿化等》容,。貌的管?。理和城市建》筑废弃物、生活废弃!物及环境卫生、环卫!。设施等?的管理? , 》 第?三条 凡在本县城市!。建成区(以下简【称“城区”)内【的,单位和个人都—必须遵守本》办法任何单位—和个人都应维护【市容和环境卫—生整洁、优美—服,从城市管理并有权对!违,反本办法的行为【进行劝阻《、制止 【 第》四条 鼓励市民【对违反城市》管理规定《。、损坏市容市貌、破!坏公用?设施等?行为进行举报设置市!民举报专用电话12!319 《 第五!条 城市管理—工作实行统》一管理、分》类负责?、,教育与处罚相—结合、专业人员管】理与:群众自?治管理相《结,合的原则 】 第六条 】县城管局《履行下?列职责 —     (一)主!次街道清扫》保洁及生活垃圾【的,收集、转运》和无害化处》理;  【   (《二)房屋装修垃圾清!运、建筑余土处置及!装运保洁; !。    《(三)外《湖,沿线水面漂浮物【打,捞和清理; — ,。。     (四】)户外广告和门店】招牌设置、》商业宣传、门前三包!管理:; ?。     —(五)违法(章【)建设行为》查处; 》    》 (六)违规—燃放烟花《爆竹、?违,规饲:养家禽?。家畜、损毁街道【绿,化和环?卫,设施等行为的—查处; 【    (七)公】共厕所管理(公园、!广场:内公共厕《所除外); 【 :   ? (:八)人行道上—。摩托车、电瓶车【、自:行车:的规范?停放:管理; 【    (九)主】次街:道占道经《营、乱?贴乱写、《乱搭乱挂、占道【。堆放等行为的监管】整治; 》     (十】)占:。道摆:摊看相、算卦、打牌!、打麻将《等影响市容观—瞻的不文明行为的】监,管整治 《 《 第七条 【县,规划局履行下列职责! ?  :   ?。(一)?市政公用设施—的选址及规划编制;!。。    【。 (二?),已批在建工程的【监管;? :。     (三】)违法改《造房屋、改变房屋用!途等的查处; !     (四)违!法(:。章)建筑行为—认定及协助县—。城管局?。进行查处 ! 第八条 县】建设局履行下列职责!   —  :。(,一,)市政公用设施【建设、维护; 【 :     》(二)道路开挖【、园:林绿化?、街:道绿化带、城—市亮化?管理;  】   (三》)公园、广场等公共!场所清?扫保洁和绿》化、亮?化等:。设施维护《。; ?  ?   (四)—城区内湖水》面漂浮物打捞—和清理;  ! ,  (五)居民家庭!装,饰、店铺装饰—及房屋防盗窗安装】管理; 【  :。  (?。六):工程施?工,场地围挡、进—出道路硬化及车辆冲!洗平台建设等管【。理 ? , 第九【条, 县环保局》履行:下列职责 —   《  :(一)餐饮等—。行业油烟、污水达】标排放?管,理; —    (二)汽车!美容、石材加工【等,行业污?。。水达标排《放,管理;?     】。(三)水泥》。经营等行业灰尘污】染监管、整治; 】     【。(四)建筑》施工、?工业生?产、金?属加工等噪音污染】监管、整治; 】    》 (五)城区内【湖、外湖水》体,污染监管、整—。治, : 第十条! 县房管局履行下列!职责 —   ? (一?)社区、小》区物业服务》企业的行业指导【。和监管; 】。    《(三)?业主委员会》、业主大会议—事规则、管》理规约、物业—服务合?同的备案; 】。   ?  (三)专项维修!资金、住宅物业【质量:保,修金、物业服务项目!履约保证金、—装修履约保证—金的归集、》交存;  】   (四)社【。区,、小区公共》。设施维修的》认定、审《核 《 《 第:十一条 》县工商局履行下【列职责? 《   ? (一?)个体工《商业监督检查及亮照!。。经营查处、》取缔无?照,经,营行为; 】    (二)集贸!市,场划行?归市:、经营秩《序管理督促业主单位!做好集贸市场环境卫!生,管,理,工作 ! 第:十二条 县食品【药品监督《管,。理,局负责餐饮业的许】可和监督 — 》 第十三条》 县卫生局负—责医疗?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分!类处置管理 【 《 第十四条— 县文广新局—履行下列职》责 ?   《  (一)文化娱】。乐活动、经营性【。演出管?理,; :。 ?    (》二)文化广》场卫:生保洁?和管理 《。 【第十五条 》县公安局履行下列】职责    ! (一?)文化娱《乐场所噪音》、商业宣传》噪音监?管整治?;    】 (二)《协助县城管》局开展违规燃放烟花!爆竹:、违:规饲养家禽家—畜、违法(章)【建筑等专项整—。治,。活动 《 第【十六条 县交管大队!履行下列职责 !     (一)】负责:城区交通秩序管理;!     (!二)机动《车道上车辆乱停乱放!监管和整治》;  —   (三)人【行,道上汽车乱停乱【放监管和整治—;     !。(四)?交通指挥《信号灯、《交通护栏等设施【的维护、《更新 【 第十七条【。。 县:运管分局履行下列职!责 《     (—一)公?交车、出租车、蹬】士营运监管;— , ,     (二)!汽车维修《、汽车美容》行业的?监管; —   ?  (三)车辆非法!营运行为的查处; !     (四!)公交车、出租车】拒载:和,出租车不使》。用计价器、乱收费】等行为的查处—;   【  (五)协—助县规划局做—好公交站台的—设置:配合:县国:有资产管理局做好】公交:站台的维修、—。更新 ! 第:十,八条 县商管办【。。履行下列职》责  —   (《一) 所《。属集贸市场的经营】。秩序和环境卫生【管理; 》     (二】)废品回收行业监】管 】 第十九条 县供】销社负责所属集【贸市场的经营秩序】和环境卫生》。管理 — ,。 第《二十条 豫宁街道】办履行下列职—责 :     【。。(一:)组织成立封闭小区!业主委员会并—开展社区物业管【。理工:作,;     !(二)?指导选?任非:封闭小区楼栋—长;   】  (三)》社区、小区、巷道】的卫生清扫及—保洁; 《 ?    (四)社区!、小区?乱贴乱写、乱堆乱放!、乱:拉乱挂?等行:为的监管《整治; 》     (五)!社区、小区》内绿化、亮化—、道路及管网等公共!设施:的管理; —     (六)!责任区域内违法(】章)建设、违规燃】放烟花爆竹、违规】饲养家禽家畜、毁绿!。种菜等行为的巡查】监理 — 第二十【一条 县民政局【负责流浪《、乞:讨人员的救助殡葬】和地名的管理 ! ? 第二《十二条 新》宁镇:人民:政府、宋溪镇人民】政府和工业园区【管委会履行下列【。。职责  —    《 (:一)辖区《内街:道和居民小区—环境:卫生、秩《序,、绿化、公》用设施的管理;【     (!二)城乡结合部【。的环境卫生管理【; 《     》(三)?按照“属地管—理,”原则对违法(【章,)建设行《为进行监《管 :  《。   沙《田新区属新宁镇【居民的?安置小区由新宁镇】人,民政府管理属其【他居民住宅小区由】豫,宁街道办统》一管理 【 ? 第二?。十三条 《。县,港航:分局:负责对?砂石场审批、管【理协助县《城管局对《砂石规范运输的【管理 ? 《 , 第二十四条 城!市管:理相关部《门的工作人员要不断!提高业务素质和管】理水:平任何单位和个【人都必须服》从管理人员的管理】不得妨碍、阻—挠管理人员执行【公务 【 第二十—五条: 县人大、县政协定!期组织人大代表、】政协:委员对城市管理【工,作进行巡视、评议 !   》  定期组织—对相关职能部门【。履,行城:市管理职责情况进】行督查并在全县【进行通报 》。。     将城!市管理工《作纳入相关职能部门!年度非经济目标考】评内容采取》平时督查和年终【检查相结合》的形式进行考评并进!行,排名 第二—章 城市市》容管理 第—二十六条《 所有?新建、改建》、扩建行为必—须,符合城市规划和消】防安全、环》境,。保护:等相关规《定建筑风格应—当与:周围环境相》协调 《     小【区内的市政》配套设?。施应当与项目同步设!计、同步建设 】 —第二十七条 严禁】占用:或压占城市规—划确定的《道路、?广,场、绿地、水—面、风景名胜、【文物古迹、高压供电!走廊和?地下管线进行建设 !。 ? 第二—十八条 任何—单位和个人必—须保持建筑物的【整洁、美观、安全】。影响市容观瞻、危】及公共安全的建筑物!、构筑物其产权【人、使用人应当及时!修缮或?拆除 》。  :   任何单位【和个人不《得擅自破墙开店、】搭设棚架、》改造阳台、》楼顶加层 】    临街建筑】物的阳台《、窗:外、门前不得堆放或!者吊挂影响市—容的物品《 ?     》建筑:物防:。盗窗不得超出—建筑:物的:外墙面;不得在【主,次干道建筑物墙面】安装遮阳棚》;,临街空调外机必须按!统一标准进行安装做!到美观、大方—空,调机:废水:不得直接向路面排】放 ? 第二十!九条 禁止在建筑物!、构筑?。物、树木、电杆【及其它公《用设:施上乱刻《、,乱画、?乱贴禁止沿街—。乱拉乱?接各种线缆 — ? 第三—十条 任《何单位和个人不得】占道摆摊设点、【占道堆?物作业及进行其它】影响市容《和交通的活动—确需临时占》用开展?文化演出《、商业宣传》活动和进行堆物作】业,的必须?征得县城管局同意并!按有关规定办理【审批手续 】 , 第《三十一条 》设置条幅(横幅、竖!幅):、广告?牌,、霓虹灯、电子显示!屏幕、灯箱、墙【体广告、彩》虹门等必须先征【得,县城管局《同意后再按规定【办理:审批手续设置—。大型广告须同时【征得县?规划局的同》意条幅、广》告等设置内》容必须文《明健:康用语规范外型【美观并定期维修【、更新?、拆除  】   ?除县委?、县政府组织的重】大活动?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!得在:城区:设置:、悬挂横幅、条【幅、标语牌县委【、县:政府组织的》重大活动临》时性横?。幅、条幅、标语牌等!应当保持完好、整洁!活动结束《必须立即清除 】     —门店招?牌,设,置必须到县城—管局办理审》批手:续广:告文字规范、—。内容健?康,、风格协《。调进行?店铺装饰和门—店招牌?安装时须围挡作【业不得?影响:市,容和人员通》。行并及时清理废弃物! ? 》第三十二条 装运】。余,土、砂石《和其它散《装建:筑材料?的车辆必须按规定】线路、在规定—时间通行5》00:至2:1,00时间段人民【路、古艾路、朝【。阳路、豫宁》大道:、交通?路、建昌路》不得通行此类车【辆 》 , 第三十三【条 开展商业—活,动不得使用高—音喇:叭公共娱乐场所【。使用:音响:不得影响周围居民】生,活在噪声敏感的【建,筑,物,集中区域内》(,指医疗区、文教科】研区和以机》关或者?居民住宅为主的【区域)?午,间12:0》0-14:》00、夜《间,22:00-凌晨6!:00时间段禁止】进行产生噪声—的建筑施工和室【内装修及其它作【业 ? 第三】十四条 《经营餐饮、车辆【修理:、汽车美容、—废,品,回收、钢材加—工、:。石材加?工、水泥销售行业必!。须达到一定》的经营场地标准、】规定卫生《条件和排污设—施标:准证照齐全方可【营业: ,经营餐饮《业必须?经由县规《划局牵头会同—县,环保局、县城管【局现场勘察》。同意后再《经县食品药》。品监督管《理局、县《工商局?审批;经营车—辆修理?、汽:车美容行《业必须经由县—规划局牵《头会同县城管—局、县环保》局现场?勘察同意后再经县】运管分局、》县工商局《审批;经营废品回收!行业:必须经由县》规,划局牵?。头会同县《城,管局现场《。勘察:同意后再经县—商管办、县》工商局?审批;经营》钢材加工、》石材加工、水泥销】售行业必《须经由?县规划局牵》头会同县城管—局、:县环:。保局现场《勘察同意后再经【。县工商局审批证照】齐全方可营》业严禁无证无照经营! 第!三十五条 不—。得在城区搭设—灵堂进行祭奠活动】 第?三章 城市》环境卫?生管:。理 第三十六条 !县城:管局应当根据城市规!划要求统一》组,织环境卫生》设施的规划、建设和!管理: 】第,三十七条 任—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!占、损坏《。或擅自拆除、迁移】环境卫生设施—。和市政公用》设施;因建设—需要必须拆除—、迁移的建设单位必!须事先提出拆—迁方案报县规—划局、县城》管,局、县建设局—批准按照先建—后拆的原则负责重】建;或者按》环,境卫生设施、市政公!用设施造价》给,予补:偿由县城管局—、县建?设局:安排重建 — 第三十!八条 生活垃圾和生!活废弃物的收集【、运输、处理等【工作实行统一管理、!分工负?责、:部门协作  ! ,  垃圾必须日产日!清达到无害化处理】要,求单位?。内部和居民区—生活垃圾全》。部实:行袋装按规定—时间送至《指定地点《和垃圾中《转站或垃圾箱 】 ,     所有【机关、人民团—体,、,个体店铺、宾馆、】酒,店、企事《业单位、《居民家庭《必须按?规定标准按时—向生活垃圾收集【处理主管部门缴纳】生,活垃圾处理费 【 : : , 第三《十九条 街道、【。车站、?码头、广场、公园】、文化体育场所、河!道、湖面等应当保】持整洁、美观—不准:乱倒乱?抛各种垃圾和—果皮、纸屑等废弃】物,不准乱排《污,水 —。 ?第,。四,十条 单位办公楼(!院)内外环》境卫生?由各单位负责室【内做到窗明几净卫生!清洁室(《院)外做到整洁有序!窨井、阴沟畅—通 ! 第四十一》条 居?民,区应:。当,。整洁美?观场地平整道路【硬化:绿化:规,范卫生设施齐全 !。 第四】十二条 居》民家:庭,阳台、公用楼—梯过:道,及房前?屋,后,。不准堆放《杂,物禁止在房前屋【后和公共绿》地上种植蔬菜、乱搭!乱挂 》 第四十三!条 城区禁止饲养家!禽家畜?;城郊结合部农【户饲养?家禽家畜必须实【行限养、圈养 】 《 第四十四条 !城区除夕至》初七日以外任—何时间不得》燃放烟花爆竹 ! 第四十】五条 集贸市场必须!。卫生清洁《、秩序良《好主:管部门负责组织【清扫:保洁定?期消杀除《害实行划行归市【分,类入:摊严禁占用过道和在!市场:外摆设地摊》 第!四十六?条 因建设施工、】拆除建筑物和房屋】修缮、装修产生【的建:筑垃:圾、渣土等废—弃物必?须单独堆放》不得混入生活垃圾】 ? 第四【十七条 食品—生产必须严格—按照有关卫》生标准和管理规定】进行:并接受?。管理部门《的管理和监督 【 : ? :第四:十八条 严禁—三废(废气》、废水、废》渣)不经处理—。或处理不达标排【放 》    医院、疗】。养院:、屠宰场、化学制】品厂产生的含—有病:毒、病菌和》放射性物质的废【弃物必?须,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!行处理?严禁倒?入生活垃圾》容器或者任意—排放、遗弃 【 : :。 第四十九—条 :任,何单:。位和个人《不得在露天》场所或者《公用垃圾容器—内焚烧树叶等—废,弃物不准随意—倾倒液化《气,瓶内残余废渣 【 第五!十条 任何》单位和个《人不得擅自占用【城市:绿化用地因建设或其!他特殊原因需要【临时占?用,的必须经县》规划局?同意按有关规定办理!临时用地手续并在】规定期限内恢复【。原状   】  任?何单位?。。和个人?不得擅自砍伐—、移植树木不得损】坏花:草不准在《。绿化带(岛)设【置任何指示标牌(交!。通标:志牌除外《) 》 : 第五十》一条 所有—。居民:家庭必须《。。参加有偿物业服务管!理工作并按规定标准!。按时向提供服—务的物业服务公【司缴纳服《务费用 第—四章 城市交通【管理 第》五十二条 机动车】辆必须遵守交通【标志、?标线示意《。服从交通《警察:的指挥 【  :  (?一,)必:须停放在停车场【或划:定地点不得影响市】容,和车辆、人员通行】;   【  (?二,)步行街禁止车辆驶!入特殊情况》要凭特许通行证方】可进:入;    ! ,(三)特《种车辆须凭县—交,管大队核《发的特许证方可在不!准行驶的《。区域内?行,驶; 《。。 : ,   ?(四:。),在城区行驶的机动车!辆突然发生故障不】能,行驶时应设法—迅,速牵引出交》通路面不准就地修理!妨碍交通 【 ? 第五十》三条 非机动—车辆: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! ,   《  (一)在划分】。了机动车道》和非机动车道—的道路上只准在【非机动?车道行驶不得逆【向,行驶;?。 《。    (二)【横过机动《车,道时只准在就近【的开口通过不—得越过绿化》带和隔离带;— : ,。     (三【)经过设有》信号灯的路口—时必须遵守》红灯:。停、绿灯《行的规定 【     (四)】必须停放在》划定地点不得影响市!容和车辆、人—员通行 《 , 第【五十四条 公—交车、?城乡班车必须悬挂】运行:线路牌按规定—的线路行驶在规【定的站点停》靠出租车、蹬—士不得随意》停,靠、:调头:在允许招手停车的】。路段上停车时不【得妨:碍交通及其他车辆】、行人?的通行安全 【第五:。。章,。 罚则 第—五十五条 对—违反本办法规—定的:单位和个人由县建设!。局,。、县城管局、县环保!局、县公安局等相关!部门视情节轻重依法!依,规予以处罚 】。 《 第五?十,六条 在城市管理】。中执法人《。员玩忽职守、滥【用职权、徇私—舞弊的由其所在【。单位:。或上:级主管部门给—予行政处分;造成】损失的依法给予【赔偿;构成犯—罪的:依法追究刑事责【任 》 第五十七条!。 当事?人对行政处罚不【服的可依《。法申:请行政?复议或提起行政诉】。讼 第六—章 附则《 第五十八条 】各乡镇人民政府、】工业园管《委,会可: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!的镇容镇貌管理【。办法 !。 第五十九条 本办!法,自公布之日起—。实行一九九七年七】月一日?。县政:府发:布的武宁县城市管理!。暂行实施《细则同时《废止: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