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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。 —武,宁县城市管理办【法(试行)》 关于印】发武宁?县城市管理办法(试!。。行)的通知》 ? 文件编号!武府办发〔20【12〕97号 】各乡:。镇人民政府工—业园区管委》。会豫宁街道》办县政府有关部门及!直属:机构:    【 武宁县城市管理办!法(试行)已经县】政,府研究同意》现印发给你》们,请认真贯彻》执行 20—12年?1,2月31日 第!一章 总 则 第!。一条: 为切实加》强城市管理》明,确城市管理相关【部门职责推进依【法行政给市民—创,造整洁、优美、文明!的生:活和工作环》境促进我县经—济社会?全面发展根据中【华人民共和》国城市容貌标准、中!华人民共和》国,城乡规?划法、中华人民共】。和国城市道》。路,交通管理《条例、城市》道路管理条例、城】。市市容和环境卫【生管理条例》、江西省环境—污染防治条例、江】西省物?。业管理条《。例等结合我》县实际制《定,本办法 》 —第二条  》。本办法所称》的城市管理是—指对城市规划、建】设,、道路?、街巷、集贸市场、!河道及其它水—面、建筑物、构筑】。物、住宅小》。。区、施工场地、【户外广告、》交通运?输工具、公共—场所:、公共设施、公共绿!地、园林绿》化等容貌《的管理和《城市建筑废弃—物、生活废弃物【及环境?卫生、?环卫设?施等的管理》 《 , 第三条 凡在!本县城市建成区(】以下:简称“城《区”)内的》单位和个《人都必须遵》守本办法任何—单位和个《人都应维《。。护市容和环境卫【生整洁、优美—服从:城市管?。理并有权对违反【本办法的行》为,进行劝阻、制止【 】第四条 鼓》。励,市民对违反城—市管理规定、损坏市!容市貌、破坏公用】设施等行为》进行举报设置市民】。举报专用《电话:12319 —。 【第五条 城市管【理工作实行》统,。一管理、分类负责】。、教育与处罚相结】合、专业人》员管理与群》众自治管《理相结合的原则【 第!六条 县城》管局履行下列职责 ! :     (—。一)主?次街道?清,扫保:洁,及生:活垃圾的收集、转运!和无害化《处理; —。     》(二)房《屋装修垃圾》清运、建筑余土【。处置及装运保—洁; 《    》 (三)《外湖沿线水》面漂浮物《打捞和?清理; 【。。    《(四)户外广告【和门店招牌设置、】商业宣传、门前三包!管理;?  》   (五》)违法?(章)?建设行为查处; 】 ?    (六)违】规燃放烟《花爆竹、违规—饲养家?禽,家畜、损毁街—道,绿化和环卫设施等行!为的:。查处;   !  (七)公—共厕所管理(—公园、?。广场内?公共厕所除外)【。;  —。   (八)—人,行道:上摩托车、电—瓶车、自《。行车的规《范停放?管理; 》     (九)!。主次:街道占道经营、乱】贴乱写、乱搭乱【挂、占道堆放等【。行为的监管整治; ! ,  ?   (十)占【道,摆摊看相、算卦【、打牌、打麻将【等影响市容观瞻的不!文明行为《的,监管:整治 》 : : 第七条 县规【划局履?行下列职责 —     (】一)市政公用—设施的选址及规【划编:制;    ! (二)已批在建】工,程的:监管; 【    《(三)?。违法改造房屋、【改变房屋用途等【的查处;  !   (四)—。违法(章《)建筑行为认—定及协助县城—管局进行查处 ! 第八条】 县建设局履行下列!职责 ? : ,   ? (一)市政公用】设施建设、维护;】。 ? ,    (二)【道路开挖、》。。园林绿化、街道绿化!带、城市亮化管【理;    ! (:三):公园、广场》等公共场《所清扫?保洁和绿《化、亮化等设施维护!;   【  (四《)城:区内湖水面漂浮物打!捞和:清理; 【 ,   (五)—居民家庭装饰、【。店铺装饰及房—屋防盗?。窗安装管理; 】   《  :(六)?工程施工场地—围,挡,、进出?道路:硬化及车辆冲—洗平台建设等管理】 【 第:九条 县《环保局?履行下列《职责 ?  《   (一》)餐饮等行业油烟、!污水达?标排放管《理;    ! (二)汽车—美容、石材加工等行!业污水达标排放管】理; 》。 ,    (三)【水泥经营等行业灰尘!污染监?管、整治; —     【(,四)建筑施工、工】业生产、金属加工等!噪音:污染监管、整治【; : ?    (五—)城区内湖》、外湖水体污染【监管、?整,。治 ? 第【十,条 县?房管局履行下—。列职责?   —  (?一)社区、》小区物业服务—企业的?行业指导和监管;】  》。 ,  (三《)业主委员会、【业主大会《议,事规则、《管理规?约、物业服》务合同的《备,案; —   ? (三)专项—维修资金、住宅【物业质量保修金、物!业,服务:项目履约保证金【、装修履约保证【金的:归集:、交存;  !   ?(四)?社区:、小:。区公共设施维修【的认:定、审?核 】 第十一条 县】工商局履行下—列职:责 《。。     (一)】。个体工商业监—督检查及亮照经营查!处、:取缔无照经营—行为:;     !(二)集贸市场【划行归市、经营【秩序管理督促业主单!位做好集《贸市场?环境卫?生管理工作》。 ? 第十【二条:。 县食?品药: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!饮业的?许可和监督》 ? , : 第十三条 【县卫生局负责医【疗机构?的医:疗废弃物分类处置】管,理 《 第十【四,条 :。县文:广,新局履?行下列职责》 《。   ? (一)文化娱乐】活动、经营性演出管!理; ?     【(二:)文化广场》卫,。生保洁和管理— — , 第:十五条 《县公安局履行下列职!责 》    (一)文化!娱乐:场所噪音、商业宣传!噪音监?管整治; —     —(二:)协助县城管局开展!违规燃放烟花爆竹】、违规饲养家禽家畜!、,违法(章)建—筑等专项整治活动 ! 第十!六条 县交管大队履!行下列职责 —  《  : (:一)负责《城,区交通秩序管理; !     (二!)机动车道》上车辆乱停乱放监】管,和整治; 【     》(三)人行道上汽】车乱停乱放》监管和整治; 】     (四】),交通指挥信号灯【、,交,通护栏等设施—。的维护、《更新 【 第十七—。条 县运《管分局履行下列职】责,     】(一:),公交车、出租—。车、蹬士营运监【。管;: 《   ? (二)汽车维修、!汽车:美容行?业的监管;》  》   (三)车辆】非法营运行为—。的查:。处; ?   》  :(四)公交车、【出租车拒载和出租】车不使用计价器、乱!收费等?行为的查处; 】    》 (五)协助县【规,划局做好《公,交站台的《设置配合县国有资产!管理局做好公交站】台的维修、更—新 】 第十八条 县【商管办履行下列职】责    】 (一) 》所属集贸市场—的经营?秩,序和环境卫生管理;! :    》 (二)废品回收】行业监管 】 第十九条 !县供销社负责所属集!贸,市场的经营秩序和】环境卫生管理 】 ? 第二十条 豫!宁街道办《履行下列职责 】。  ? ,  (一)组织【成立封闭小区—业主:委员会并《。开展社区物业管理工!作; 》     (—二):指导选任非封闭小】区楼栋?长; 《 ,     (三【)社区、小区、巷】道的卫生清扫及保】洁; 》     (四)】社区、小区乱—贴乱写、乱堆乱放】。、乱拉乱挂等—行为的监管整治;】 , ?   ? (五)社区—、小区内绿化—、亮化、道路及管网!等公:。共设施的管理;【  》   (六)—责任区域内违法(】。章,)建设、违规—燃放烟花爆竹、违】规饲养?家禽家畜、毁绿种菜!等,行为的巡查监—理, — 第二十一条【 县民政局负—。责流浪、乞》讨,人员的救助殡葬和】地名的管理 ! 《第二十二《条,。 新宁镇人民政府】。、,宋溪镇人民政府【和工业?园区管委会履行下列!职责  【    (一)辖区!内街道和居民小【区环境卫生》、秩序、绿化、公用!设施的管《理;   】  (二)城乡【结合部的环境卫【生管理; 】。   ? (三)按照“属】地管理”原则对违】。法(章)建设行【为进行监管》   —  沙田新区—属新宁镇居》民,的安置小区由新宁】镇人民?政,府管理?。属其他居民》住宅小区由豫宁【街,道,办统一管理》。 第!。二十三?条 县港航分—局负责?。对砂石场审批、【管,理,协助县城管局对【砂石规?范运输的管理 ! 第二十】。四条 城市管—理相:。关,部门的工作》人员要不断》。提高业务素质和管】理水平任何单位【和个人都必须服从管!理人员的管》理不得妨碍、—阻挠:管理人员执行公务 ! 第二!十,五条 县人大—、县政协定期—组织人?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对!城市管理《工作进行巡视、评】议 》   ? 定期?组织对相《关职能部门履行城】市管理职责》情况进?行督查?并在全县《进行通报《 : :    《将城:市管理工作纳入【。相关职能部门—年度非经济目标考评!内容采取平时督查和!年,终检:查相结合《。的形式进行考评【并进行排名 【第二章 城市市容】管,。理, 第二十六条【 所有新建》、改建、扩建行为必!须符合城市规—划和消防安全、环】境保护等相关规【定建筑风格应—当与周围环境相【。协调  【   小区》内的市政配》套设施?应当与项目》同,步设计、《。同步建设 》 — 第二十《七条 严禁》。占用或压《。占城:市规划确定》。的道路?、广场、绿地—、水面、风景名【。胜、文?物古:迹、:高压供电走廊—和地下管线进行建】设 : — 第二十八》条 任何《。单位和?个人必须保》持建:筑物的整《洁、美观、安—全影响市容观瞻、】危及公共安全的建】筑物、构筑物其产】权人:、使用人应当及【时修缮?或拆除 《    — 任何单位和—个人不得擅自破【墙,开店、搭设棚架、改!造阳台?、楼:顶加层 —   ? , 临街?建筑物的阳台—、窗:外、:门,前不得堆放或者吊】挂影响?市,容的物?品     !建筑:物防盗窗《不,得超出建《筑物:的外墙面;》不得在主次干—道建筑物墙面—安装:遮阳棚;《临街空?调外机必须按统一标!准进行安装做到【美观、大方空调机】废水不得直》接向路面排放— 第!二十九条 禁止【在建筑?物、:构筑物?、树木、电杆及【其它公用设施—上乱:刻、:乱画、乱贴》禁止:沿街乱?拉乱接各种线缆【。 》 , 第?三十条? 任:何单:位和个人《不得占?道摆摊设点、占道堆!物作业?及进行其它影—响市容和交通—的活动确《需临时占用开展文化!演出、商业宣传【活动和?进行堆物作业的必须!征得县?城管局同意并—按有关规《定办理审批手续 ! —第三十一条 设【置,条幅(横幅、—竖幅)、《广告牌、霓虹灯【、电子显示屏幕、灯!箱,、墙体广告、—彩虹门?等必须?先征得县城管局同意!后,再按规定办理审批】手,续设置大型》广告须?同时征得县》规划局?的同:意条幅、广》告等设置内容必【。须文明健康》用语规范外型—美观并?定期维修、更—新、拆除《     】除县委、县》政府组织的重大活】动外任何单位—和个:人,不得在城区设置、悬!挂横幅、《条幅:、标语牌县委、【县政府组织的重大】活动临时《性横幅、《条,幅、:标语牌等应当保持完!好、整?洁活动结束必须【立即清?。除  —   门店招牌设】置必须到县城—管局办理审批手【续广告?文字:规范、?内容健康、风格协】调进行店铺装饰【和门店招牌》安装时须围挡作业不!得,影,响市容和人》员通:行,并及时清理》废弃物 — 第—。三十二条 装运余土!、砂石和其它散【装建筑?材料的车辆》必须按规定线路【、在规定时间通行】500至210【0时间段《人民路、古》。艾,路、朝阳路、豫宁大!道、交通路、建昌路!不得通行此类—车辆 】。 第三十三条 】。开展:。商业活动不得使【用,高音喇叭公共娱【乐场所使用音—响不得影响周围居】民生活在噪声敏【感的建?筑物集中区域内(指!医疗区、文教科研】。区和以机《关或者居民住—宅,为主:的,区域)午间12:】00-1《4,。:00、夜》间22:0》0-凌晨6:00时!间段:禁止进行产生—噪声的?建筑施工和室内装修!及,其它作业《 — :第三十?四条 经《营餐饮、《车辆修理、》汽车:美容、废品回收、】。钢材加工、石—材加工、水泥—。销售行业必》须达到一定的经【营场地标准》、规定卫生》条件和排污设—施标准证照》齐全方可营业 经】营餐饮业必须经【由县规划局》牵头会同县环保局、!县城管局现场—勘察同意后再—。经县食品药品监【督管理局、》县工商局审批;经】营车辆修理、汽车】。美容行?业必须经由县规划】局牵头会同》县城管局、县环保】局现场?勘察同意后再—经县运管分局、【。县工:商局审批;》。经营:废品回收行业必须】经由县规划局牵头】会同县城管》。局现场勘察同意后再!经县商管办、县【工商局?审批;经营钢—。材加工、石材加工】、,水泥销售《行业必须经由县规划!局牵头会同县—城管局、县环—保局现场勘察—同意后?再经县工商局—。审批证照《齐全方可营业严禁无!证无照经营 ! ? 第三十五条 【不得在城《区搭设灵堂进—行祭奠活《动 第三章 城市!环境卫生管理 【 第三十六》条 :县城:管局应当根据城【市规:划,要求统一组织环【境,卫生设施的规划、建!设和管理 【 第三【十七条 任》何,。单位和个《人不得侵占、损【坏,或擅自拆除、迁移】环境卫生设施—。和,市政公用设施—;因建设需》要必须拆除》、迁移的建设—单位必?须事先提出拆迁方】案报县规《划局、县城管局【、县建设局批—准按照?先建后?拆的原?则负责重建;或者按!环境卫生《设施、市政》公用设施造价给予】补偿由县城管局【、县建设局安排【重建 《 第三】十八条 《生活垃圾《和生活废弃物的收集!、运:输、处理等工作实】行统一管理、分【工负责、部门协作 !     垃】。圾必:须日产日清达到【无害化处理要求【单位内部和居民区生!活垃圾全部实—行袋装按规定时间送!至指定地点和垃【圾中转站或垃圾【箱,     所!有机关?、人民?团体、个《体店铺?、宾馆、《酒店、企《事,业单:位、居民家》庭必须按规定标准】按时向生活垃圾收】集处理主《管,部,门,缴纳生活垃圾处【理费: — :第三十九条 街【道、车站、》码头、广场、公园】、文化体育》场所、河道、—湖面等?应当保持整》洁、美观不》准乱倒乱《抛各:种垃圾和果》皮、纸屑等废弃物】不,准乱排污水 — 第】四,十条 单位》办公楼(院)内外环!。境卫生由《各单位负责室内做】到窗明几净卫—生清洁室《(院)?外做到整洁有序窨井!、阴:沟畅通 】 第四—十一条 居》民区应当整洁美【观场地平整道路硬化!绿化规范卫生—。设施齐全《 ? ? 第四《十二条 居民家【庭阳台、公用楼梯】。过道及房前屋后不】准堆放杂物禁止在】房前屋后和公共【。绿地上种植蔬菜、乱!。搭乱挂 — 第四【十三条?。 城区禁止饲—养家禽家畜;城【郊,结,合部农户《。。饲养家禽《家畜必须实》行限养?、圈养 《 第四!十四条 城区除夕!至初七日以外任【何时间?不得燃放烟花爆竹】 【 第四十五条— 集:贸市场必《须卫生清洁、—秩序良好主管部【门,。负责组织清扫—保洁定期消杀除害实!行划行归市分类入摊!严禁占用《过道和在《市场外摆设地摊 ! 》。 第:四十六条 》。因,建设施工《、拆除建筑物和房屋!。修缮:、装:修产生的建筑垃圾、!渣,土等废弃《物必须单独》堆放不得混入生活垃!圾 】。 第四十七条— ,食品:。生产必须严》格按照有关卫生标准!和管理?规定进行并接受管理!部门的管理和—监,督 》 《第,四十八条 严—。禁三废(废气—、废水、废渣)【不经处理《或处理不达标—排放 《     —医院:、疗养?院、屠宰场、化学】制品厂产生》。的,含有病毒、病菌【和放射性物》质的废弃物必须【依照国家《有关规定进行—处,理严禁倒入生活垃圾!容器或者任意排【放、:遗弃 — 第》四十九条 》任何单?位和:个,人不得在露》天场所?或者公?用垃圾容器内—焚,烧树叶等废弃—物不准随意倾倒液】化气瓶内残》余废渣 — , : 第五《十条 任《何单位和《个人不得擅自占【用城市绿《化用地因《建设或其他》特殊原因需要临【时占用的必》须经县?规划局同意按有关】规定办理临时用【地手续并在规定期】限内恢?复,原状   】  任何单位和【个人不得擅自砍伐、!移植:树木不得损坏花草】不准在?绿化:带(岛)《设置任何指示标【。牌(交通《标志牌除外) ! 第五十】一条 所》有居民家庭必须参】。加,有偿物?业服务管《理工作并按规—定标准按时》向提:供服务的物》业服:务,。公司缴纳服务—费用 第四—章 城市交通管理】 第五十二—条 机动车》辆必须遵守》交通:标志、标线示意服从!交通警察的指挥【。  》   ?(一:)必须停放在停车】场或:划定地点不得影响市!容和车辆、人员【通行; —     (二)步!行街禁止《车辆驶入特殊—情,况要凭特许通行【证方可?进入; 【    《(三)?特种车辆须凭—县交管大队核—发的特许证方—可在:不准行驶的区域【。内行驶; 】    (四)【在城区行驶的—机动车辆突》。然发生故《障不能行驶时应设法!迅速牵引出交通【路面不准就地修理妨!碍交通 】 第五十三条】 非机动《车辆必须遵守下【。列规定 》   《  (一)》在划分了《机动车道和非机动】车道:的道路上只准在【非机动?车道行驶《不得逆向行驶; !    》 (二)横过机动】车,道,时只准在就近—的开:。口通过不得越过绿】化带和隔离带; 】 ?    《(,三)经过设有—信号灯?的路口时必须—遵,。守红灯停、绿—灯行的规定 【 :    (四)必须!停放在划定地点不】。得影响?市容和车辆、人【员,通,行, ? 《 第:五十四条《 公:交车、城乡班—。车必:须悬挂?运行线路牌按规【定,的线路行驶在—规定的站点停靠【出租车、蹬士不得随!意停靠、调》头在允?许招手停车》的路段?上停车时不得妨碍】交,通及其他车辆、【行人的通行安全【 :。第五章 罚则— :。第五十五条 —对违反本办法规定】的单位和个人由【县建设?局、县城《管,局、县环保局、县公!安局等相关》部门视?。。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!以处罚 ! 第?五十六条《 在城市管理中执】法人:员玩忽职守》、,滥用职权、》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!单位:或上级主管部—门给予行政处分;】造成损?失的依?法给予赔偿;构成犯!罪的依?法追究刑事责—任, : 第【。五十七条 当—事人对?行政处罚《不服的可依》法申请行《政复议或提起行【政诉讼 《 第六章 附则】 第五《十八:条 各?乡镇人民政》府、工业《园管委会可参照本办!法制定具体的镇容】镇貌管?理办法 】。 第《五十九条 》本办法自公布—。之日起?实,行一九九七年七月一!日县政府发布的武宁!县,城,市管理暂行》实施细则同时废止】 ,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