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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武宁县城》市管理办法(—试行:) 《 关?于,印发武宁《县,城市管理办》法(:试行)的《通知 ? 文】件编号武府办发【〔2012〕—97号 各乡【镇,人民政府工业—园,区管委会豫宁街道】办县政府有》关部门?及直:属机构 《 :     》武宁县城市》管理办法(试行)已!经县政府《研究同意现印发【给你:们请:认真贯彻执行 2!012年《12月31日 !第一章 《总 :则 第一条 为切!实加强城市管理【明,确城市管理相—关部门职责推进【依法行?政给市民创造整【洁、优美、文明【的生活和工作环【境促进我县经济【社会全面《发,。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!国城市容《貌标准、中华人民共!和国城?。乡,规划法?、中华人民共和国】城,市道路交通管理条】例、城市道》路管理条例》、城市市容和环【境卫生管理条例【。、,江西省?环境污?染防治条例、江西】省,物业管理条》例等:结合我县实际制定】。本,办法 】 第二条  本办!法所称的城》市管理是指对—城市规划、》建设、道路、街【巷,、集贸市场、河【道及其它《水面、建筑物、构】筑物、住宅小区、】施工:场地、户外广—告、交通《运输工具、公共【。场所、?公共设施、公共【绿地、园林绿化等容!貌的管理和城—市,建筑废弃物、生活废!弃物及环境卫—生、环卫设施—等的管理 — ? 第《三条 凡在》。本县城市《建成区(以下—简称“城区》”)内的单位和个人!都,必须:遵守:本办法任何单位【和,个人都应维护—。市容和?环境卫生整洁、【优美服?从城市管理并有权对!违反:本办法的行为进行劝!阻、制止 — 第四条!。 ,鼓,励市民对违》反城市管理规定、损!坏市容?。市貌、破坏公用设】施等行?为进行举报设置市民!。举,报专用?电话123》19 【 第五条 城市!管,理工作?实行统?一管理、分》类,负责、教育》与处罚?相结:。合、专业人员管理】与群:众自治?管理相结合的—原则 【 第《六条 县城管—局履行下列职责【 《    (》一)主次街道清扫】保洁:及,生活垃圾的》收集、转运》和,无害化处《理;   】  (二)房屋装】。修垃圾清《运、建筑余土处【置及装运保洁; 】。 ?    (三)【外湖沿线水面漂浮物!打捞和清理;— ,     【(四)户《外广告和门店招【牌设置、商业宣传、!门前三包《管,理,;  —  : (五)违法—(章)建设》行为查?处; 《     (六】。)违规燃放烟花爆】竹、违规饲养—。家禽家畜、损毁【街道绿化和环卫【设施等?行为的查处; 【    — (七)《公,共厕所管理》(,公园、广《场内:公共:厕所除外); !    《。 (八)人》行道上摩托车—。。、电瓶?车、自行车的规【范停放?管理;?  》  : (:九)主?次街道占道经营【。、乱贴乱写、乱搭】乱挂、占道堆放【等行:为的监管整治—;   【 , (十)占道摆摊】看相、算卦、打牌】。、打麻将等影响市】容观瞻?的不文明行为的【监管整治 】。 第七条【 县规?划局履行下列职责 !    —。 (一?)市政公用设施的选!址及:。规划编制; 【  ?   ?(二)?已批在?建工程的监管; 】   》  (三《),违法改造《房屋、改变》房屋:用途等的查处—。;  —  : (:四,)违法(章)建【筑行为认定及—协助:县城管局进行查【处 — 第八条 县】建设局?履行下列职责— , ?    (》一):市政公?用,设施建设、维—护;  【   (二》)道路?开挖、园《林绿化、街道绿【化带、城市》亮化管理; !    (》三)公?园、:广场:等公:共场所清扫保洁【和,绿化、?亮化:等设施?维护; 【 ,  : (四)城》区内湖水面漂浮【物打捞和清理; !     —(五)居《。民家庭装饰、店【铺装饰及房屋—防盗:窗安装管理; 】     (六】。)工程?施工场地围》挡、进出道路硬化】及车辆冲《洗平:台建设等管理 】 《 第九条 —县环保局履行下【列,职责   】  (一)》餐饮等?行业油烟、》污水达标排》放管理;《     】。(,二)汽车美》容、:石材加工等行业污水!。达标排放管理; !    》 (三)水泥经【营等行业灰尘污染监!管、整治; 【     (四】)建:筑施:工、工业生》产、金属《加工:等噪音污染监管、】整治:; :     (】五)城区内湖、外湖!水体污染监》管、:整治 《 《 第十《条 县房管局履行下!列职责 《 :     (一)】社区、小《区物:业服务企业的行业】指,导和监管; — :     (三【)业主委《员会、业《主大会议事规则、管!理规约、物业服务合!同的备案;》     】(三)专项维修【资金、住宅物业质】量保修金《、物业服务项目履】约保证?。金,、装修履约保—证金的?归集:。。、交存; — :    (四)社】区、小区《公共设施维修—。。的认定、《审,核 ? 》 第十一《。条 县工商局履】行,下列职责《 《    (一)【个体工?商业监督检查及亮照!经营查处《、取缔无照经—营行为; 》    —。 (二)集贸—市场划行归》市、经?营,秩,。。序管理督促业主【单,位做好集贸市场环境!。卫生管理工作 ! 第十二条! 县食品药品监督】管理局负责餐饮业】的许可和监督 】 , 第十【三条 ?县卫:生局负责医疗机构的!医疗废弃物分类【处置管理《 第!十四条 县文广【新局:履行下列职责—     (!。一)文化娱乐—活动、经营性演出管!理; —  :  (二《)文化广场卫生保洁!和管理 》 第【十五条? 县公安局履行下列!职责:  》   (一)文【化娱乐场所噪音、商!业宣传噪音监管整治!。; 《    《 (二)协助县城】管局开展违》规,燃放:烟花爆竹、违规饲养!家,禽家畜?。、违法(章)建筑】等,专项整治《活动 ? 第十!六条 ?。县交管大队履行【下列职责《     (!一)负?责城区交通秩序【管理; 》     (二】)机动?车,道上车辆乱停乱放】监管和整治; 【 ,     (【三):人行道上汽车乱停】乱放监管和》整治;  】  : (四)交通指【挥信号灯、交通护】栏等设施《的维护、更新 ! ?。 第十《七条 县运管分局履!行下列?。职责 ? :     (一)公!。交车、出租车、蹬】士营运监《。管; 《     (二)!汽车维修、汽—车美容行业的监【管;    ! (三)车辆非法营!运,。行为的?查,。处; 》     (四)】。公交车、出租—车拒载和出》租,车,不使用计价》器、乱收费等—行为的查处; 【 ,     (五)!协助县规划局做好】公交站台的设置【配,合县国有资产管理】局做好公交站台的维!修、更新 】 第十八条 !县商管办履行—下列:职责: :  ?   (一》), 所属集《贸市场的经营秩序】和环境卫生管理;】 :     (二)!废品回收行业监管 ! 第十!九条 县《供销社?负责所属集》。贸市场的经营秩【序和环境卫生—管理 【 第二十条 豫!宁街道?办履行下列职责【 :  ?。   (一)组【织成立封闭小区业主!委员会并开展社【区,物业:管,理工作;《 《    (二)指】导选:任非封闭小》区楼栋长; —。 ?    (三—)社:区、小区、巷—道的卫生《清扫及保洁; 】 ,     (四)社!区、小区《乱贴乱写《、乱堆乱放》、乱拉乱挂等行【为,的,监,管整治; 【     (五)社!区、小区内》绿化、亮化、道路及!。管网等公共》设施的管《理; 《。     (【六)责任区域内违法!(章)建设、违【规燃放烟花》爆竹、违《规饲养家禽》家,畜、毁绿种菜等行为!的巡查?监理 【 ?。第二十一条 县【民政局负责流—浪、乞?讨人员的《救助:。殡葬:和地名的管》理 : ?。。 : 第二十二条【 新宁镇人民政府、!宋溪镇人民政府【和工业园区》管委会履行下—列职责 《     (!一):辖,区内街道和居民小区!环境卫生《。、秩序、绿》化、公用设》施的管理; !   ? (二)城》乡结合部《的环境卫《生管理; 】 ,   (三)按照“!属地:管理:”原则对违》法(章)建设行为】进行监管 》 ,     沙田新!区属新宁镇居民的】安置小?区由新宁镇人民政府!管理属其他居—民住:宅小区由豫宁街【道办统一管》理 ? 《 第二十三—条 :县港航?分局负责对砂石场】审批、管理》协助县城管局—对砂石规范运输的】管理 ? — 第二十《四条 ?城市:管理相关部门—的工作人员要不断提!高业务素质》和管:理,水平任何单位和【个人都必须服—从管理人员》。的管理不得妨碍、】阻挠管理人员执行公!务 】 第二?十五:条 县人大》、县政协定》期组织人《大代:表、政协委员对城】市管理?工作进行巡视、评议! ,     【定期:组织对相《关职:能部门履《行城市管理职—责情况?进行:督,。查并在全县进行【通报 —  :  将城《市管理?工作纳入《相,关职能部门年度非经!济目标考评内容采取!平时督查和年终检】查相结?合的形式进行考评】并进行?排名 第》二章 城市》市容管?理, :第二十六条 所有新!建、改建《、扩建行为必—须符合城市规划和消!防安全?、环境保《护,等相:关规定建筑风格【应当与周围环境相】协调 ?。 ,     小【区内的市政配套【设施应当与项目同】。步设计、同步—。建,设, 第!二,十七条 严禁占用或!压占城市《规,划确定的道路、【广场、绿地、水面、!风景名胜、文物古迹!、高压供电走廊和地!下管线进行建—。设 》 , ?第二十八条 任【何单位和《个人必须保持建筑】物的整?洁、美观、安全【影响市?容,观瞻、危及公—共安:全的建筑物、—构筑物其产权人、】使用人应当及—时修缮或拆》除,  》   任何》单位和个人不得擅】自破:。墙,开店、搭设棚架、改!造阳台?、楼顶加层 【   《 , 临街建筑物—的,阳台、?窗外、门前不得堆】放或:者吊:挂影响市容》。的物品 《     建筑!物防盗?窗不:得超出?建筑:物的外墙面;不【。得在:主次干道建筑物墙】面安:装遮阳棚;》临街空调《外,机必须按统一标准】进行安装《做到美?观、大方空调机废】水不得直接向路【面排放 》 第二十!九条 ?禁止在建《筑物、构筑物、【树木、?电,。杆,及其它公用设施【上乱刻、乱画、乱】。贴禁止?沿街乱?拉乱接各种》线,缆, , ? 第》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!个人:。不得占道摆摊设【点、占道《堆物作业《及进行其它影响市容!和交通的活动—确需临时占》用开展?文化演出、商业宣传!活动和进《行堆物?作业的必《。。须,征得县城管》局同意并按》有关规定办理审批】手续: : —第三十?一条 设《置条幅(横幅、【竖幅)、广告牌、霓!虹灯:、电子显示屏幕、灯!。箱、墙体广告—、彩:。虹门:等必须先征得县【城管局?同意后再按规定办理!审批手续设》置大型广告须同时征!得县规?划局的同《意条幅、《广告等设置》内容必须文明健【康用语规范外型美】观并定?期维修、更新—、拆除  】   ?除县委、县》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!外任何单位和—个人不得在城—区设置、《悬挂横?幅、条幅、标语【牌县委、县》政府组织的重大【活动临?时性横幅、条—幅、标语《牌等应当保持—完好、整洁活动【结束必须《立即清除 【     门—店招牌?设,置必须到县城—管局办理审批手【续,广告文字规范—、内容健康》、,风格协调《进行店铺装饰和【门店招牌安装—时须围挡作业不得影!响市容和《。人,。员通行并及时清理】废弃物?。。 》 第三十—二条 装运余土、砂!。石和其它散装建【筑,材,料的车?辆必须按规定线路、!在规定时间通行【500至21—。。0,0时间段人民路、古!艾路、朝阳》路、:豫宁大道、交—通路、?建昌路?。不得通行此》。类车辆 》。 —第三:十三条? 开展商业》活动不?得使用高音喇叭【公共娱?乐场所?使用音响不得—。影响周围居民生【活,在噪声敏感的—建筑物集中区域内(!指医疗区、文教科研!区和以机《关或:者居:民住宅为主的—。区域)午间》12:00-14】:0:0,、夜间22》:00-凌晨6:】00:。时间段禁止进行【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!。和室内装修及—其它作业《 第!。三十四条 经营餐饮!、车辆修理、汽车】美容、废品回收【、钢材加工》。、石材?加工、水泥销售【行业必?。须,达到一定《的经营场地》标准、规定卫—生条件和《排污设施标准证照】齐全方可营业 经】营餐:饮业必?须经由县《规划局牵《头会同县环保局、】县城管局现场勘察同!意,后再经县食品药品监!督管理局、》县工商局审》批;经?营车辆修理、—汽车美容行业—。必,须经由县规划局【牵头会同县城—管局、县环保局现】。场勘察同意》后再经县《运管分局、县工【商局审批;经—营废品回收行业【必须经由县规划局】牵头会同《县,城管局现场勘察同意!后,再经:县商管办、》县工商局审》批;经营钢材加工】、,石材加工、水泥销】售行:业必须经由县规划局!牵头会同《县城:管局、县环保局现场!勘察同意后再—经县工商局审批证】照齐全方可营业严禁!无证无照经》营 !第,三十五条 不得【。。在城区搭设灵堂【进行祭奠活动 第!三章 城市环境【卫生管?理 : 第三十《六条 县城》管局应当根据城【市规划要求统一【组织环境卫生—设施的?规划、建设和管【理 : 第】三十: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!人不得侵占、损【坏或擅自拆除、【迁移环境卫》生,设施和市政公用设】施;因建设需要【必,须拆除、迁移—的,建设单位必须事先提!出拆迁方案》报县规划局、县【城,管局、县建设局【批准按照先建后【拆的原则负责重【建,;或者按环境卫生】设施、市《政公用?设施造价给予补【偿,由县城管局》、县建设局安排【重建: 》 , 第三十八条 】生活垃圾和生活废弃!物,的收集?。、运输、处理等【工作实行统》一,管理、?分,工负责、部门协作 ! :     垃圾必须!日产日清达到无【害,化处:理要求?单位内部和居民区】生活垃圾全部实行】袋装按规定》时间送至指定地点和!垃圾中转站或垃圾箱!   —  所有机关—、人民团《体、个体《店铺、宾馆、酒店、!企,事业单位、》居,民家庭必须按规定】标准按时向生活垃圾!收集:处理主管部》门缴纳?生活垃圾处理费【。 》 第三》。十九条 街》道、车站、码—头、广?场、公园、》文化:体育场所、河—道、湖面《等应当保持整—洁、美观不准—乱倒乱抛各种垃圾和!果,皮、纸屑等废弃物不!准乱排污《水 !第四:十条 单位办公楼(!院)内?外环境卫《生由各单位负责室内!做到窗明几净—卫生清洁室(院【)外做到《整洁有序窨井—、,阴沟畅?通 ! 第四十一条 居民!区应当?整洁美观《场地平整《道路:硬化绿化规范卫生】设施:齐全 】。 第?四十二条 居—。民家庭阳《台、公用楼梯过【道及房前屋后不准堆!放杂物?禁止在房前》屋后和公共绿—。地上种植蔬菜、乱】搭乱挂 《 ? ? 第四?十三条 《城区禁止饲养—家禽家畜;》城郊结合部农户饲养!家禽:家,。畜,必须:实行:限养、圈养 【。 , , 第四十【四条 ? 城区除夕至—初七日以外》任何时间不得燃放烟!花爆竹 】 ?第四:十五条 集贸市场必!须卫:生清洁、秩序—良好主管《部门负责组织清扫】保洁定期消杀除害实!行,划行归市《分类入摊《严禁占用过》道和在市场外摆设地!。。摊 — : 第:四十六条 因—建设施工、拆除建】筑物和?房屋修缮《、装修产生的建【筑垃:。圾、渣土等废弃物】必,须单独?堆放不得混入生活垃!圾 — , 第四十七条 食!品生产?必须严格按》。照,有关卫生标准—和管理?规定:进行并接受管理【部门的?。管理和监督 ! 第四十【八条 严禁三废【(,废,气,、,废,水,、废渣)《不经处理或处理不达!标,排放 》     医院、】疗养院、屠》宰场、化学制品【厂产:生的含有病毒、病】菌和放?射性物质《。的废弃物必》须依:照国家有关》规定:进行处理《严禁倒入生活垃圾容!器或者任意排放、遗!弃 !第四十九条 任何单!。位和个人不得在露】天场所或者》公用垃?圾容器内焚》烧树叶等废弃物不准!随意倾倒《液化气瓶内残余废】渣 【 第五十条 任何!单位:和个人不得擅自占】用城市绿化》用地因建设或其【他特殊原因需要临时!占用:。的必:须经县规划局—同意按有关规定办理!。临时用地《手续并?在规定期限内恢复】原状    ! 任何?单位和个人》不,得擅自砍伐、移植树!木不得损坏花—草不:准在:绿,化,带(岛?。)设置任何》指,示标:牌(交通标》志牌:除外)?。 《 : :。第五十一条》 所有居民—家庭必须参加有偿物!业服务管《理工作并按规定【标准:。按时向提供服务的】物业服务公》司缴纳服务》费用 第四章【 城市?交,通管理 《 第五?十二条 机动车辆必!。须遵守交通标志【。、标线示意服—从交通?警察的?指挥   】  (一)必须【停放在停车场或划】定地点不得影响市容!。和车辆、人员通【行; —   ? (二)步行街禁止!车辆驶入特殊—情况要凭特许—通行证?。方可进入;》     (!三):特种车辆《须凭县交管大队核发!的,特许:证方可在不准行驶】的区域内行》驶;   】  (四)在城区】行,。驶的机动车辆突然发!生故障不《。能行驶时应设—法,迅速牵引出交—通路面不准就—地,修理妨碍交通 【 : 第—五十三条 非机动】车辆:必须:遵,守,下列规定 》。    — (一)在划分了】机动车道《和非机动车道的【道路上只准在非机动!车道行驶不得逆向】行驶:;, 《 ,   (二》)横:过机动车道时只准】。在就近的开口通过】。不得越过绿化带【和隔:离带;? ?    《。 (三)经过设【有信号灯的路口时】必须遵守红灯停【、绿灯行的规定【   —  (四)必—须停放在划定地【点不得影响市容和】。车辆、人员通—。行 【 , 第:五十四条 》公,交车、城《乡,班车必?。须,悬挂运行《线路牌按规》定的线路《行驶在?规定的站点》。停,靠出租车、》蹬士不得随意停靠、!调头在允许招手停】车的:路段上停车时—不得妨碍交》通,及其他车辆》。、行:人,的通行安全 — 第五章《 罚则 第—。五十五条 对违反本!办法:规,定的单位和个人由】县建设局、》县城管局《、县环保局、—县公安局等相关部】门,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!予以处罚《 第!五十:六条 ?在城:市管理?。中执法人员》玩忽职守、》滥用职?权,、徇私舞弊的由其】所在单位或上级【主,管部门给予》行,政处分;造成损失的!依,法,。给予赔偿;构成【犯罪的依法追—究刑事责《任 《 第—五十:七条: 当事人对行政【处罚不服《的可依法申请—行政复议或提起行】政,诉讼 第—六章 ?附则: 第五十八—条 各乡镇人民政府!、工:业园管委会可参【照本办法制定具体的!镇,。容镇貌管理办法 】 : 第五十九!。条 本办《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!一九九?七年七月《一日县政《府发布的《武宁县城市管—理,暂,行实施细则同时【废止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