萍【乡市装饰装修管理】暂行办法
—
萍乡市人民】政府令 第2—。2号
》萍乡市装饰装修管】理暂行办《法已经市人民—政府第17次常务会!议审议通过现—。予公布
市长】 邝小平
! 二00《四年六月十一日
】
,第一章 总 则
!。第,一,条 为了加—强建筑装饰装修行】业的管理维护建【筑市场秩序促进建】筑装饰装修》行业的健康发—。展,保障建?筑装: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!合法权益确》保公:。共,。安全根据中》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!、江西省建筑管【理条例、建设部【建筑装饰《。装,修管理规《定和住宅室内装饰装!修管理?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!的规定结合我—市实际情况制定【本办法
《
第】二条: 凡在我市行政区!域范围内对》新,建、扩建、改建工】程,或对原有房屋等建】筑物、构《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!均适用本办法
【
: : 本暂行—办法所称的建—筑装饰装修》(包括住宅》室内装饰装修)是】指为使?建筑物、构筑物内】外空间达到》。一定:的环境质《量要求使用装饰【装修材料对建—筑物、构筑物—外表:和内部进行装饰处】理的:工程建筑活动
【
《 ?本暂行办法所称住】宅室内装《饰装修是指住宅【竣工验收合》格后业主或住—宅使用人为改善自己!的居住?环境对住宅室内进】行装饰装修的—工程建设《活动
】。 , 具有文物保护【价值的建筑》、古建筑的装饰【装修依照《有关规定执行
【。
:
第三条 ! 建筑装饰装修应该!达到安全适用、【经济合理、美化环境!的要求应当》保证工程质量,符】合工程建设》强,制性标准符合城市】。规,划和:消防等?有关规定和标准
!
?
: 第四条 建设行!。政主管部门负责建】筑装饰装修的管理工!。作装饰装修工程项目!按行政区域范围实】行分级管理》市中心城《范围由?市建设行政主—管部门具体负责各】县,(区)建《设行政?主管部门《负责其行政区—域,范围内?的装饰装修工程项目!的管理工作其—主要职能是
】 (一)贯!彻执行国家、省、】市有关?建,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!的法律、法规—和政策?并负责地方性—行业规范性文件【的制:订和实?施;:
】(二)负《责建筑装饰装修施工!企,业和:。。装饰:装修设计《单,位,的资质管理工作【;
!(三)负《责建筑装饰装—修工程的报建审【批和承、发》包,的监督管理》;负责建《筑装饰装修工—。。。程的质量、》安全、现场文明施】工的监督管理工作和!验收:备案:、审查工作;
】 —(四)负《责查处建《筑装饰装修活动中的!违法行为
》
装饰!装修行业管》理机构具《体负责本暂行办法】的实施?
第二章 资质】管理
《第五条? 从事建筑装饰【装修施工的企—业必须经建设—行政:主管部门进》行资质审查取得建设!行政主管部》。门核发的资》质证书后方可—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!围内承包工》程
】 第六?条 建筑工程装饰装!修施工企业》申请资质《等,级应提供以下资料】
! (一)企业—资质申请表》;
【
? (二)企业章程;!
】 (三)企业【(,。法人:),营业执照;》
:
— (?四)企?业验资报告;
!
》 (?五):企业法定代表—人和企业技术、【财,务、经营负责人【的任职文《件、职?称证件;
【
— (六)企业—所有工程技术、经济!管理人员《的职:。称证件和《项目经理的资质【证书:;
! (?七):其它需要出具的【证明:和资料
《
第七!条 :住宅室内装》饰装修施《工企业?资,。质分A、B》两级申请其资—质等级应提供以下】材料
【
》(一:)住宅装饰装修企】业资质?申请表;
!
(二)】企业(法人》。。)营业执照》;,
】 (三)企业章程!;
《
【(四)企业验资报告!。;
?
—(五:)企业办公场—。所房:产证明或租赁合同】;
】
:。。 (六)企业—法定代表人和—。技术:、财务负责人—的任职文《件、身份证》、毕:业证书和职称证书;!
】 (七)企业财务!年报表;《
【
(八)—企,业年装饰装修工程】统计表
【
《 新设立》的A、B级企业可不!提供工程业》绩,、企业净资产材料
!
:
第八条 !从事建筑装》饰,装修设计《的单位应到建设行政!。主管部门《办理资质审查取【得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核发的》资质证书《后方可在《资质证书《规定的范围内承接装!饰,装修设计《业务
】 第九条》。 建:筑装饰设《计,单位申请企》。业资质应提交以下】申报资?。料
《
—。 (一)《设计资质《申请表;
—
】(二:),批准设?立,单位:的文件和单位的营业!执照(?复印:件);
【 ,
:
(三)单【位法定代《表人和负责建筑装】饰设:。计,。技,术负责人的简历【及任命(聘任)【文件(复印件);】
!。 (四)在》职人员的正式—统计表技术骨干的毕!。。业证书职称证—。书(或执业证书)身!份证及人事关系【证明(复印件—);
—。 ,
(五【)注:。册资本、工作场所】和,技术设备《情况;
《
】 ,(六)建筑装饰设计!的质:量,管理制度;
—
!(七)单《位的:章程和有关管理的规!。章制度;《
,
:
》 (八)符—合申请等级的建筑装!饰设:计资:。料,(竣:工验收报告、用户意!见、工程获奖证【书):;
:
!(九)?其他需要出具的证】。明或材料
】
—建筑装饰《设计资质等》级标:准的核定《按照建设部建—筑装饰设计资质【分级标准执行
】
?
第十条— 设计单位必—须严格执行国—家建筑设计规范【和消防法规》接,受公安消防安全方】面的管理与监督
】
:
第—十,一条 建设》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!装饰装?修设:计、施工企》业,实,行年度检查凡未按规!定期限申请资质年检!的企业其资质等【级证书自行失—效年检结论》作,为,企业晋?。升、降级和吊—销资质证书的重要依!。据
第十!二条: 建筑?装饰装修设计、施】工企业分《立、合并或》变更名称、地—址、:法,。定代表?。人,、技:术负责人等应在确定!之日:起30日内到建【。设行:政主管部门办理【资质合?并、注销《或变更手续
【第十三条 外地建筑!装饰装修设计—。。和施工企《业进萍承揽》工,程,项目:的须按本办法规定先!到,市建设行政主—管部门办理备案手】续
:。
第十!四条 外地装饰【设计和施工企业来】萍承揽建筑装饰装修!工程按项目进行备案!需提交以下资料
!
— (一)企—业所在地《建设行?政主:管理部门出具的外出!设计施工介绍—证明;
!
《(二:)外地进萍设计【施工申请《表;
》
《
, (?三)企业《资,质等级证书及—营业执照副本;
!
(!。四,。)企业安全》资,。格证书;
— ,
《
(五)在萍】项目经理《的资质证书》及法人委托书;【
?
(六!)设计单位派—出的设计人员—和施:工企业驻施工—现场的技术》负,责人职称证件及【任职文件
第【三章 ?报,建与:许可
第十五【条 装饰装修(含】与主体建筑》共同发?包)工程项目建【设单:位或个人必须向建设!行政主管部门报建但!是对于住宅》室内仅进行》轻质地?板铺设和粉刷墙【。面的家装项目可不报!建
! 装饰装修涉及】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!加大荷?载的应?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!对装饰装修方案【。的,使用安全进行审【定经审定同意后【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报建
! 第十六《条 建设单位或个】人应将?装饰装修《工程发包给具—有相应资《质等级的装饰装修施!工企:业在本行政区域内】建筑面积在》1,0,0,0平方米以》上或投资规模超过】30万元(含30】万元)有《下列:情况之一的装饰装修!工程:应采取招标方式【发包
》 ?
(一)涉】及社会?。公共:利益、公《众安全的;
—
【 (二)全部或】者部分使用》国有、集体资金【投资:或者国家融》资,的;:
,
【 (?三,)使用国际组—织,或者:外国政府贷款、援】助,资,金的;
《
!(四:)法律、法规规【定的其他工》程
】 第十七条 建【筑装:饰装修工程开工前】建设单位或》个人应办理》。工程质量安》全监:督手续申《请领取建筑》工,程施工许可证—
》
?第十八条 申请办】理施工许可证需要提!交以下资料
—
—
: (一)《建筑装饰装》。。修工程报《。建申请表;
! ,
(二)】发包和承包双方【签订的书《面合同原《件;
!(三)?建筑物产权证书【。。或建筑物所有—人同意使用人—装修的协议;
【
, , ,
—(,。四)满足施》工需要?的工程施工组织设】计、图?纸和有关《技术:资料;
》 《。
: (五)变—动建:筑主体?或承重结《构的需提交》原设计单位或者具】有相应资质等级【的设计单《位提出的设计方案;!。
,
?
(六】)企业?资质等级证书、安】全资格?。证书、企业营业执照!外,地企业?还须提交《进萍备案《手续
第四章 】质量与安《全
第《十九条 建》设单位?、个人以及》设计、?施工:单位均须按照基本】建设管理《程序办?事严格执《行建筑装《饰装修的质量检【验评:定,标,准、:施工安全《技术规范等有关【标准
—。
第二十条】 建:筑装饰装修》工程的承、》发包方应当》依,照,统一的建筑装—饰装修?工程施工合同示【范文本签订合同
】
:
《 第二十一条 建筑!装饰装修设计、施工!。单位必须按》照,。有关规定承接装【饰,装修设计和施工【。任务建?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!。。按照图纸施工不得擅!自改变设计图纸
】
第二!十二条 原有房屋】装饰装修需要—拆改结构时装饰【装修设计必须保证】房屋的整体》性、:。抗震性和结构的安】全
! :。整栋:。危险房屋不》得装饰装修》
: ?
? :。对严重损坏和—有险:情的房屋应当—先修缮加固达到居住!和使用安全条件后】方,可进:行,装饰装修
—
《 , 第:二十三条 建筑装】饰装修设《计、施工和材料使】用,必须严格《遵守建筑装饰—装修防?火规范对涉及—。社会公共利益、【公众:安全需要进行消防】设计的建筑装饰【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!将建筑装饰装—修工程的《消防设计图纸及有】关资料报送当—地公安消防机构【审核经审核合—格后办理施工许【可证
【
: 第二十四》。条 建筑装饰装【修施工企业必须采取!相应措施《。控制施工现场的各】种粉:尘、废气、》固,体废弃物以及噪【声、振动《对环境的污染—和危害保护其他【人的正?常生活和人身安【全
【 第二十五条 从!事住宅室内》。装饰装修施工的企业!。应遵循以下规定
】
:
(一!)使用的装》饰材料和室内配【套的设?施产品要有出厂合格!证和产品说明—书满足环《保及消防要》。求,不得以?次,充好弄虚作假—;
—
(二)施工符!合有关规范要—求,不得偷工减》料粗制滥造;
【
【 (三)不得野蛮!施工危及建》筑物自身安全;
!
【 (四)《不得欺行霸市、强迫!。交易;
【 :
(五—)从事?家庭居室装》修,活动的企业》。不得冒用其他企业名!称不:得出让证照》;
?
】(六)不得侵害【居民:和其他?经营者的《权益
?
:。。
第二十六!条 进行住宅室内装!饰装修活动时禁止以!下行为
《
? ,
? (一《)未经原设》。计单位或者具有相】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!位提出方案》变动建筑主体—和承重?结构;?
】 (二)将没【。有,防水要求的房—。间或者?阳台改为卫》生,间、厨房间;
】。
— , (三)《扩大承?重墙: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!。除连接阳台的砖、】混凝:土墙体;
【
(】四,。)损:坏房屋原有节—能设施?降,低节能效果;—
? :。
(五)其!。他影响建筑结—构和使用安全—的行:为
】
本《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!指建筑实体》的结构构《造包:括屋盖、《楼,盖、梁、柱、—支撑、?。墙体、连接点和【基础等
—。
》 本办法所称承】。重结构是指直—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!外加作用力》系统地传递给地基基!础的主要结构构件和!。其连接接点包—括,承重墙体、立杆、】柱、框架柱、支墩】、楼板、梁》、屋架、悬索等
!
第【。二十七条 装修人】从事住宅室内—。。装饰装修活动—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!行为
— :
(一—) 搭建建筑物【、构筑物;
!
—(二)? 改变?住宅外?。立面在?非承重外墙上—开门:、窗;
】
? (三) —。拆改:燃气管道和设施
! ?
:
本《条所列第(一—)项、第《(二)项行为应当经!城,市规划行政主管部】门批:准;:第,(三)项行为—。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!批准
! 第二?十八条 《建筑装?饰装修工程竣工后】。须经:工程质量监督部【门和公?安消防部门进行【验收评定否则不【得交付使用》实行初装饰的住宅】工程要严格按照【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工!程初装饰竣工验【收,办法验收
—第五章 法律责【。任
:
第二十九条— 建:筑装饰装修工—程发:包方违反本暂行【办法有关条款有【下列行为之一的由】。建,设行:政主管?部门:依照建筑装饰装【修管理?规定(中华》人民共和国建设部4!6号令?下,同):第二十四条的—规定给予处罚—;因责令停工造成经!济损失的由发—包方承担
】
(一)未!。按照规定《进行报建的;
】 》。
(二《)该招标的工程未】。按照规定进行—招标:。的;
【。。 :
(三《)未按照规定—办,理质量监《督手续的《;
:
, ?
(《四)发包给无资【质证书的或承包【任务与资《质证书等级》不符的?企业的;
》
(【五)使用未》验收工程的
【 :
第三十【条 建?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!包方违反本》。暂行办法有关条款】有下列行《为之:。。一的由建《设,行政:。主管部门依照建筑装!饰,。装修管理规定第【二十:五条的规《定给予处罚
【
(!。一)未取《得建筑装饰装修【资质证?。书而进?行建筑装饰装—修,设计、施工》的;
》。
(】二)擅?自超越资质证书许】可范围承包》。工,程的;
—
(三!)未按设计方案进行!。施工的?;
! (四)拒—绝接受质《量、安?全监督机构》检,查、验收的》;
! (?五)将?不合格的材》料、设备用于建筑】装饰:装修工程《的;
】
(六)【破坏环境、危及人】身,安全的;
—
(!七)出卖、》转让、出借、涂改、!复,制、伪造《资质证书的
【 ,
第—三十一条 住宅室内!装饰装修活动—有下列行为》之一的由《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依照住宅室内装】饰装修管理办法【(中华人民》共,和国建设部第11】0号令下同)—第三十八条的规【定责令改《正并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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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一)将—没有:防水要求《的房间或者》阳,台改:为卫生?间、厨房间的或者】拆除连接阳台的【砖、混?凝,土墙体的对装修【。人处5百《。元以上1千元—以下的罚《款对装饰装》修企业处1》千元:以上1万元以下【的罚款;
!
(二)】。损坏房屋原》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!节能效果对装饰【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!上5:千元以下《的,罚款;?
! (三)擅自拆【改水、电、》燃气:管道:和设施的对》装修人处《5百元以上1千【元以下?的罚款;
【
【(四)?未经原设计单位【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!级的设计《单位提出设计—方案擅自超过设计】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!面荷:载的对装修人处5百!。元以上?1千元?以下的罚款对装【饰装修?企业处1《。千元:以上1万《元以下的《罚款
—
第?三十:二条 装饰装修企】业违反国家有关安】全生: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!术规程不按照规【定采取?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!。防措施擅自用明【火作业和进行焊接作!。业的:或者对建《筑安:全事故隐患》不采取措《。。施予:以,消,除的:由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《依照住宅室内装饰】装修管理办法第四】十一条的规定责令】改正并处《1千:元以:上1万元以下的罚】。款;情?节,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!并,处,1万元以上3万【。元以下的罚款—;造成?重大安全事故的降】低资质?等级或者《由工:商行政管《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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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《三条 当事人对【行政处罚《决定不?服的可以《向上:。一级行政机》关申请?复议对复议决定不】服,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!;也可以《直接向人民》法院起诉
】
《。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!对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所:作出的?行政处罚《决定:逾期不?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!拒不执行处》罚决定的由作出处】罚决定?的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,申,请人民?法院强制执行
!
第—三十五条 对扰乱建!筑装饰装《修市场秩序妨碍建】设行政主《管部门工作人—员,依,法执行?公务的由公安机关】依照:中华人民共》和,国,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】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!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!法追究?刑事责?任
—
第三十—六条 建设行政【。主管部门《。工作人员《滥用职权、玩忽职】守、徇?私舞弊的由其主【管部门或监察机【关依:照有关规定给予【行政处分;构成【。犯罪的由司法机【关依法追究》刑事责任《
第六章》 附则
第—三十:七条 本暂行—办,。法具体应用中—。的问题由萍乡市【建设局负责解释
】
?。
? 第三十八条 本暂!行办法自二00【四年七月一日起【施行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