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萍乡市!。装饰:装修管理暂行办法】。
》萍乡市?人民:政府:。令 第22》号
? 萍乡市装》饰装修管理暂行办】法已经市人》民政:府第17次常务会议!审议通?过现予公布》
市长 — 邝小平
!二00四年六—月十:一日
第一—章 总 《则
第一条— 为了加强—建筑装饰装修—行业:的管理维护》。。建,筑市场秩《序促进建筑装饰【装,修行业的健康发【展保:障建筑装饰》装修活动当》。事人的合法权—益确保?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!民共和国建筑法、江!西省建筑管理—条例、建设部建【筑装饰装修管理规】。。定和住宅室》内装饰装修管理【办法等法律法规规】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!际,情况:制定本办法
】
》第二条 《 凡在?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!对新建、扩建、【。改建工程或对—。原有房屋等》建筑:物,。、构筑物《进行装饰《装修的均适用—本办法
【。 本》暂行:办法所?称的:建筑装饰装修—(包括住宅室内装】饰装修)是指为使】建筑物、构筑物【内外空间达》到,。一定的?环,境,质量:要求使用装》饰装修?材,料对建筑物、构筑】物外:表和内部进》行装饰?处理的工程建—筑活动
【 本暂行办法!所称住宅《室内装?饰装修是指住—宅竣工验收合格【后业主或住宅—使用人为改善—自己的居住环境对】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!修的工程建设活动】
《 具有文物保!护价值的建筑、古建!筑的装饰装》修依照有关规定执行!
》
第《三条: , 建筑装饰装修应】该达到安全》适用、经济合—理、美?。化环境的要求应当保!证工程质量》,,符合:工程建设强制性标】准符合城市》规划和消《防,等有关规定和—标准
—
? 第:四条 《建设:。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!筑装饰装修》的管:理工作?装饰装?修工程项目按行【政区:域范围实行分—级管理市中心城【范围:由市: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具体?负责:各县(区)建设【行,政主:。管部:门负责其行政区【域,范围内的装》饰装修?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!其主要职《能是
?
: ? :(一:)贯彻执行国—家,、省:、,市有:关建:筑装饰?装修行?业管理的法律、法规!和政策?并负责地方性—行业规范性文件的制!订和实?。施;
》 (二)】负,责建筑装饰装修施工!企业和装饰装修设】计单位的资》。质,管,理工作;
》
(】三)负责《建,筑装:饰装修工程的报建】。审批和承、》发包的监督管理;负!责建筑?装饰装修《工程的质量》。、安全、现》场,。文明施工《的监督管理工作【和验收备案、审查】工,作;
! ,(四:),负责查?处建筑?装饰装修活动—中的:违法:行为
《 装【饰,装修行业管》理机构具体负责本暂!行办法的实施
【
第二?章 资质管理
【。
,第五条 《从事建筑装饰装修施!工的企业必须经建】设行政主管部—门进行资质审—查取得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核《发的资质《证书后?方可在资质证书规定!的范围内承包工程
!
?
第六条【 ,。建筑:工程装饰《装修施工企业—申请:资质等级应提供以】下资料
】
:
(一)企业】资质:申请表;
》
》
:。。 (二)企业章】程;
】
: (?三)企业(法—人)营业《执,照,;
《
— (:四)企业验资报告;!
】 (?五):企业法?定,代表人和企业技术、!。财务、经《营负责人的任职【文件:、职称证件;—
》
:
: (:。六)企业所》有,。工程技术、》经济管?理人员?的职称证《件,和项目经理的资【质证书;
! ,
(七)【其它需要出具的证】。明和资料
!。。
第七条 住】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!企业资质分A、B】两级申请其资—质等级应提供以下材!料
《
— (:一)住宅装饰—装修企?业资质申请》表,;
— ,
? ,(,二)企业(》法人)?营业执照;》
—
(》三)企业章》程;
】。
(》四,)企业验资报告;】
:
》 (五)企业办【公场所?房产证明或租—赁合同;
》
? :
? (六)《企业法定代表—人和技术、财—务负责人《的任:职文件、身份—。证、毕业证书和职称!。。证书;
】
(七【)企业财务年—报表;
【
》 (八)企》业年装饰《装修工?程统:计表
《。
— 新?设立:的A、B级企业【。。可不提供工程—业,绩、企业《净,资产材料
【。
第八【条 从事建筑—装饰装修设计的单位!应到建设行政主【管,部门办?理资质审查取得建】设行政主《管部门核发的资质】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!书规定的范》围内承?。接装饰装修设—计业务
【
: 第九条 建筑】装饰:设,。计单位申请企业资】质应提?交以下申报资料
】
?
《 (一)设—计资:质申请表;
—
《
(二)】批准设立单位—的文件和单位的营】。业执照(复印—件);
】 ,
(》三)单位法定代表】人和:负责建筑装饰设计技!术负责人《。的,简历及任命(—聘任)文件(复【印件);
!
(—四)在职《人员:的正式?统计:表技:。术骨干的毕业—证书:职称证书《(或执业证书)身】份证及人事关—系证:明(复印件》),;
:
!(五)注册资本、工!作场所?和技术设备情—况;:
?
【(六)建筑装—饰设计的质量—。管理制度;
! :
(七—)单位的章程和有】关,管,理的规章制》度;
《
(!八)符合申请等级】的建筑?。装饰设计资》料(竣?工验收报告、用户】意见、?工程获奖《证书)?;
:
!(九)其他》需要出具的证明【或材料
】 ,。
,
?建,筑装饰设计资—质等级?标准的核定按—照建设部建筑—装饰设计资质分【级标:准执行?
【 第十条 设计单位!必须严格《执行:国家建筑设计规【。范和消防法规接【受公安消防》安全:方面的管理与监督
!
第】十一条?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对建筑装饰装修设】计、施工企业实行】年度检查凡未按规定!期限申请《资质年检《的企业其资质—等级证书《自行:失效年?检结论作为》企业晋升、降级【。和吊销资质证书【的重要依《据
第】十二条 建筑—装,饰装修设计、施【工企业?分立、?。。合并或变《更名称、地址、法定!代,表人、技术》负责人等应在确定】之日起30日内【到,建设行政主》管,部,门办理资质合并【、注销?或变:更手续
第十【三条 ?外地:建,。筑装饰装修设计【。和施工企《业进萍承《揽工程项目的须【按本:办法规定先到市建设!行政主管部门—办理备案手续
!
第十四条!。 外:地装饰设计》。和施工企业来萍承】揽建筑装饰装修【工程按项《目进行备案需提交以!下资:料
】
(一)企【业所在地建设行【政,主管理部门出具的】外出设?计施工介绍》证明:;
《 ,。 :
(二)外地!进萍设计施》工申:请表;
》。
— (三)企业资质!等级:证书及营业执照副】本;
— :
(四)【企,业安全资《格证书;
】
—(五)在萍项目【经理的资《质证书及法》人委托?书;
《
(!六):设计单?。位派出的设计人员和!施工企业驻》。施,。工现场的《技术负责《人职称证件及任职文!件
第三章— ,报建与许可
【第十五?条 装饰《装修(含与主体建】。筑共同发包》)工程项目建—设单位?或个:人必须向建》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!但是对于住宅室内仅!进行轻质《地板铺设和》粉刷墙面的家装项】目可不报建》
! 装饰装修涉—及拆改主体结—构或明显加大荷载】。的应:由房屋安全鉴定单】位对装饰《。装,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!行,审定经审定同意后】向,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报建
】
第《十六条? ,建设单?位或:个人应将装饰—装修工程《发包给具有相应资】质等级的装饰装【修施工企业》。在本行政区域内建】筑,面积在1000平方!米,以上或投资》规模:超过30万》元(含30》万元)有下列情况】之一:的装饰装修工程应】采,取招标方《式发包
《。
】 (一)涉及社会公!共利益、公》众安全的;》
》 ,
(二)【。全部或者部》。分使用?国有、集体》资金:投资或?者,国家融资的;
】 ,
《
:。 (三?),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!国政府?贷款、援助资金的】;
?
》
(四)法律、!法规规定的》其他工程
— :
第十—七条 建筑装饰装】修工:程开工前建设单【位或个人《应办:理工:。程质量安全监督手】。。续申请领《。取,建筑工程施工—许可:证
:
— 第十?八条 申请办—理施工许可证—需要:提交以?下资料
—
【。(一:)建筑装饰装—修,工程报建申》请表;
】
》(二)发包和承包】双方签订的书面合】同原件;
— (—。三)建筑物》产权证书或建筑【物所有人同意—使用人装修的协议;!
? ?。
? (四)满足—施工需要的工程施工!组织:设,计,、图:纸和:有关:技术资料;
!
》 (五)《变动建筑主》体或承重结》。构的需提《。交原设计单》位或者具有相应资】质等级?的设:计单位提出》的设计方案》;,
《
(六)!企,业资质等级证书【、安全资格证书、企!业营业执照外地【企业还须提交进【萍备:案手续
第四章 !质量与?安全
?。
,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!、个人以《。及设:计、施工单位—均须: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!序办事?严格:执,行建筑装《饰装修的《质量检?验评定标准、—施工安?全技术规范》。等有关标准
】
第二【十,条 建筑装饰装【修工程的承、发【包,方应当依照统一的建!筑装饰装修》工程:施工合同示》范,文本:签订合同《
: :。
?。。 第二十一条 建】。筑装饰装修》设计:、施工单位必—须按照有关规定承】接装:饰装修设计和施工】任务建筑装饰—装修企?业必须按照图—纸,施工不得《擅自改变设计图【纸
】 第二十二》条 原有房》屋装饰装修需要拆改!结构时?装饰:装修:。设计必须保证房【屋的整?体性、抗震性和【结构的安全
【。
【 整栋危险房屋不得!装饰:装修
?
!对严重损坏》和有:险情的房屋应—。当先:修缮加固达》到居住和《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!进行装饰装》修
?
?
: 第二十三条— 建筑?装饰装修设计、【施工和材料》使用必须严格—遵守建筑装饰—装修防火规范对【涉,及社会公共利益、公!众安全需要进行【消防设计的建筑【装饰装修工程建设】单位:应将:建筑装饰《装修工程的消防设】计图纸及有关资【料报送当《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!经审核合《格后办理施工许可证!
— 第二十》四,条, 建筑装饰装修施】工企业?。必须采取《相应措施《控制施工现场的【各种粉尘、废气、固!体废弃物以及—噪声、振动》对环境的污染—和危害?。保护其他人》的,正常:生活和人身》安全:。
【 第二十《五条 从事住宅【室内装饰装修施【工的企业应遵循以下!。规定
— :
,
(《一)使用的装饰材料!和室:。内配套的设施产品】要有出厂合格—证和产?品说明书满足环【保及消?防要求不得以次【充好弄虚作假—;
》。
(二)施】工,符合有关规范—要求不得偷工—。减料粗制滥造;
】
, :
(【三)不得野蛮施工危!及建筑物自身—安全;
》
【 (四)不得—欺行霸?。市、强?迫交易;
!
(五)】从,事家庭居室装—修活动的企》业不得冒用其他【企业名?称不得出让》证照;
》 《
,
(《六)不得侵害居民】和其他经营者的权】益
—
第二》十六条 进行住【宅室内装饰装—修活动时禁》止,以下行?为
! (一)未经【。原设计单位或者具】有相应资质等—。级的设计单位—提出方案《变,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!。构;
—。
(【二)将没有防水要】求的房?间或者阳《台改为?卫生间、《厨房间?。;
》
《 (三)扩大承重!墙上原有的门窗【尺寸拆除连接阳台】。。。的砖、混凝土墙体;!。
【
(四)损坏房!。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!。节,能效果;
【
(】五)其他影响建【筑结构和使用—。安全的行《为
《 ,
本【办法所称建筑主体】。是指建筑实体的【结,构构造?包括屋?盖,、楼盖、梁、柱【、支:撑、墙体《、连接?点,和,基础等
】
本办法所!称承重结构》是指直接《将,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!作用:力系统地传递给【地基基础的主要结构!构件和其连接接点】包括承重墙体、立】杆、:柱、框架柱、—支墩、楼《板、梁、屋架、【悬索等
—
第二十七!条,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!内装饰装修活动【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!。。行为
?
】 (一) 》搭建建筑物、构【筑物;
— ,
(二】) 改变住》宅外立面在非—。承重外墙上开—。门、窗;
【。
— (:三) 拆改》燃气管道和设施
!。
】本条:所列第(一)项、第!(二)项行为应当经!城市规划行政—主管部门批准;第】(三)项《行,为应:当经:燃气管理《单位批?准,
【 第二十八条 建】筑装:饰装修工程》竣工后须经》工程:质量监督部》门和公安消》防,部门:进,行验:。收评定否《则不得交付使用实行!初装饰的住》宅工:程要严格按照建设】部颁发的《住宅工程初装饰竣】工验收办法验收
!第,五章 法律责任
】
第二?十九条 建筑装饰装!修工程发包方违反本!暂行办法有关条款】有下:。列行为之一》的由:建设:行政主管部门—依照建筑《装饰:装修管理规定(中华!人民共和国建设部】4,6号令下同)第【二十四?条的规定《给予处罚;》因责令停工造成【经济损失的由发包方!承担
【
(一)【未按照规定进—行报建的《;
《
》
(二)该招标的工!程未按照《规定进行招标的;
!
》
:
(三)未》。按照规定办理质量】监督手续的;—
—
(?四)发?包给无资《质证书的或承—。包任务与资质证书等!级不符的企》业的;
》 ,。
(五)【使,用,未,验收工程《的
《
《 第三十条 建筑】装饰装修工程—的,承包:方违反本《暂行办法有关条【款有下列行》为之一的由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依照:建,筑装:饰装修管理规定【第二十五条的规定】给予处罚
!
《。 (一)未取得建筑!。。装,饰装修资质证书而进!行建筑装饰装修【设计:。、施:工的;
《
【 (二)擅自超】越资:质证书许可范围承】包,工程的;
】。 , ,
《(三)?未按设计方案进行】施工的;
》
!。(,四)拒绝接受—质量、安《全监督?机构检?查,、验收的;
】
—。 ,(五)?将不合?格的材?料、设备用于建筑装!饰装修工程的;
!
(!六):破,坏环:境、危及人身安全】的;
【
》(七)出《卖、转让、出借、涂!改、复制《、伪造资质证—书的
【
第三十一【。条 住宅室内—。装饰装修活》动,。有下列行为之一【。的由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依照住宅【室内装饰装修管理】办法(?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!部,第,110号令下—同)第三十八条的】规定责令《改正并处罚款
【
: :
《 ,(一)将没有—防水:要,求的房?间或者阳台改—为卫:生间、厨《房间的或者拆除连】接阳台的砖、混【凝土墙?。体的对装修人—处5百元《。以上1千元以下【的罚:款对装?饰,装修企业处1千元】以,上1万元《以下的?罚款;
!
(二)损】坏房屋原有》节能设?施或者降低节能效】果,。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!千元以上《5千元以《下的罚款;》
》
《 (三?。)擅自拆改水—、,电、燃气管道和设】施的对?装修人处5百元以】上,1千元以下的罚款;!
】 (四《)未经原设计单【位或者具有》。相应:资质等?级,的设计单《位提出?设计方案擅自—超过设?计标准?或者:规范增加楼面荷载】的对:装修人?处5:百元以上1千元以】下的罚款对装饰【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!上1万元以下—的,罚款
】第三十二条 —装饰装修《企,业违反国家有关【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!生产技术规程不按照!规定采取必要的安】全防护和消防—措,施擅自用明火作业和!。进,行焊接作业的—或者:对,建筑安全事故隐【患不采取措》施予:。以消:除的由建设行政主】。管部门依照住宅室内!装饰装修管理办【法第四十一条的【规定责令改正并处1!千元以上《。。1万元?。以下:的罚款?;情节严重的责令】停业整顿并处1万】元以上3万》。元以下的罚款—;,造成重大安》全事故的《。降,低资质?等,级或者由工商行【政管理部门》。吊,。销,营业执照
—第三十三条》 当事人对行政处】。罚决定不服的—可以向上《一级行政《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!。决定不服《可以向人民法院【起诉;也可》以直接向人民法院】起诉
! 第三十四条 当】事人对建设行政【主管部门所作出【的行政处《罚决定逾期》不申请复议也不【起诉又拒不执行处罚!决,定的由作出》处罚决定的建设【行政主管部门申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!
— 第三十五—。条 对?扰乱建?筑装饰装修市场秩序!。妨碍:建设行?政主管部门工—作人员依《法执行公务的由公】安机:关,依照中华人民—共和国治安管—理,。处罚条例的规定【予以处罚构》成犯罪?的由司?法机关?依法追究刑事责任
!
第】三十六条 建—设行政主管部—门工作?人,员滥用职权》。。、玩:忽职守、徇私舞【弊的由其主管部门】或监察机关依照【有关规定给予行政】处分;构成犯—。罪的由司法机关依】法追究刑事》责任
第六—章 附则
—第,三十七?条 本暂行办法具体!应,用中的?。问题由?萍乡市建设局负责解!释
《。
:
第三》十八:条 :本,暂行办法自》二00四年七月【一日:起施行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