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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》 萍乡市物业管理】办法 【文号第51》号 ? ? 颁布日期20】0,9-12《-07 》 :实施日?期20?10-0《1-01  !  第一章 总则! 第一条》为规范我市物—业管:理活动明确业—主、使用人和物【业服务?企,业、建设单位的权】利和义务保障物业合!理使用促《进物业管理的健【康发展根《据中华人《民共和国物》权法、国务院物业管!理条例?和江:。西省:城,市居住小区物—业管理条《例以及建《设部财政《部,住宅:专项维修资金管理】办法等法律法规【结,合本市实《际制定本办法 ! 第二条!本办法适用》于本市?行政区域内住宅区和!非住宅的物业管【理 : — 第?三条:本办法所称物—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!选聘物业服务—企业按照物业服务】合同约定对》房屋及?配套的设施设备【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!、养护、管理—维护相关区域内的】。环境卫?生和:秩序的活动 【 ?。 ,   本办法所称】业主是指物》业的所有《权人 《 ?    本办法【所称使用人》是指物业的》承租人或实际使用】物业的其他人 】。    — ,。本办法所称》物业服务企业—。是指依法《成立并接受业—主或者业主大会的】委托根据物业—服务合同进行服务】的企业 】 第》四条新建住宅区和共!用,设施:设备齐?全的原有住宅—区建筑面积在—3万平方米以上【。的应当按照本办法】规定的方式实—行物业管《理,;建筑面积在3万】平方米以下的可以】由业主?大,。会决:定采取其他方式【实行物业《管理 —  :   共《用设施设备不齐【全的住宅相》对集中的居住—区由:市、县?(区)人民政—府组:织整治创造》条件逐步实行物业管!理整治改造办—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!制定 《 : 《 ,第五条物业管理实行!业,主,。自治管理与物业【服务企业专》业化有偿服务—相结合?的原则 】 , , 第六《条市房产主管部门】是全市?物,业管理?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!实施本办法并—对全市的物业—管理活动《进行监督管理 】。  《   (《一)贯彻《执行国家法律—。法规及各《级有关物《业管理的政策并负责!拟定当?地,物业管理活动的【具体办法和制度;】 ?    》 (二?)负责本辖区—内物业服《务企业的登记备案、!资,质,审查、报批、发【。证和:年,检管理?;,   【  (?三)指导成立业主大!会和选举产生业【主委员会;》。 ?     (四)!负责物业共用部【位、共用设施—设备专项维》修,资金(以《下,简称专项维修资金)!的建立和管理; 】     】。(五)组织物业【服务企业开展物业管!。理招投标、》达标创优和岗位技术!培训活?动,;  【   ?(六)协调物业【服务:企业与?有关:部门:之间:的关系; !    (七—),受理业主、使用人对!物业管理的》投诉并进行》现场调查组织落【实整改措施》; 《     (八】)查处物业管—。理违规?行为;报请》降低限期不改的物业!服务:企业的资质等级;】建议:工,商行政?管理部门《吊,销限:期不改?的物业服务企—业的营业执》照   】  县房产主—管部门是本辖—区物业管理的—主管部?门在市房《产主:管部门的指导下依照!本办法规定》对辖区的物》业管理活动进行【监督管理 ! : 第七《。条规划?、建设、市》政、绿化、公—安、:消防、?雷电防护、市容环】境,卫生、价《格、工商行》政管理?等,。有关部门及供水、供!气、供电等企业【应当按照各自的【职责分工《和本办法规定密【切配合?共同做好物业管理的!有关工作 【。     各行】政管理部门不得【向物业服务》企业:摊派和重复收取【费用 ?     街!道办事处《、乡镇人《民政府负责组织、指!导本辖区内业主大会!成立和业主委员【会的选?。举工作指导》、监督业主》。大会和?业主委员会的日【常活动配合调—解,处,理物业?管,理中的投《诉协调?处理:物业管理与社区【。。管理的关系》 ? —第八条物业管理行业!协会应当《依法加强行业自律】规,。范行业行为》维护市场秩》序和:。。公平竞?争建:立物:业服务企业及—其从业人员诚—信档:案督促其依法、诚】信经营和服务—。对违:反,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!的行为给予通报【批评和公《开谴责?促进行业健康发【展 ? ,第二:章前期?物业管?理 ? 第九条本办—法,所称前?期物业管理》是指在业主、业【主大会?。选聘物业服务企【业之:前由建设《单,。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!所进行的物业管理和!服,务 【 第十》条建设单位》应,当与物业《服务企业订》。立前期物业》。服务合同该合同【至业主、《业主大会与其选聘】的物业?服务:企业订?立物业服务合同生效!时终止 【     住—宅物业和非住宅物业!的建设单位应—当,通过:。招标的方《式选聘具有》相应资质的物—业服:。务企业投标人—少于3个或者住【宅规模较小的经【住宅物业《所在地的《市、县人民》政府房产主》管部门批准可—以采用协议方—式,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!物业服务企业 】   》  在前期》物业:管理期间房屋交付】使用前?所发生的物》业管理费用由—建设单位承》担;房屋交付使用】后所发生《的物业管《理费用?。由建设?。单位与业《主约定承《。担 — 第十一【条建设?。单位必须依照国家】规定: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!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!任 ?     【建设单位在前—期物业管理中不【得动:用专项维修》资金 【 ,。 第十》。二条:建,设单位不得将物业共!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!备的所有权、使【用权:单独:转让 ? 《 《第,十三条建设》。单,位应按照房地—产开发项目》总,建筑面积5》‰的比例配》置必需的物业管【理用房其费用列入开!发建设成本产权属】全体业?主,共有有偿提供给物业!服务企业使用收益的!。使,用由业主大会决定】 — 第十四条房】地产:开发项目设》计除符合《城市:规划外规划、建设】主管部门在审—批房地产开发项目】规划、设计时—应同时审查配套【设施及物业管—理用房的规划和设计!;建设施工》应当符合规》划、:设计:要求建设单》位不得变更规—划、设计标准—。 》 第十—五条在办理》物业承接验收手续】。时建设?单位应当向物业服】务企业移交物业【管理用房和下列工程!建设资料 】 ,。    《(一)竣工总平【面图单体建》筑、结构、设备施】工图地下管网工程竣!工图等竣工验—收资料; !    (二)设】备设施的安装、使】用和维?护保养等技术资料;!   【。。  (?三)物业质量保【修文件和物业使用】说明文件; 【 ?    《(四)物业》管理所必需的其他】。资料:   【  房地产开—发项目?未经综合验收或综】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!办理移交 !    物业服务】企业应当在前期【物业服务合同—终止时将上述—资料移交《给业主委员会 【。 《 : 第十六条公有】住房出售后的—前期物业管理由公】有,住房:出售前的建设管【理单位实施 】第三章物业管理【。。。分工 第十七条!本章:的物业管《理分工适用于共【用设施设《备齐全的能够—实行封闭式管理【的物:业,管理区?域(:。以下简称物业区域】) ! 第十八《条,。物业区域《内共用的道》路和排水设》施的日常养护和【维修管理《由物业服《务企业负《责;属于城市道【路和公共排水设【施的由市政管—理部门负责 】 》 第十九条物业区】域内绿化建设由建】设单位?负责;共用的绿地】、园林设施等日常养!护和维修管理由物业!服务企业负》责并接?受园林绿化管理部门!的指:导监督 【。 第二【十条:物业区域规划用地内!道路、楼房周—围及绿地、》楼道等公共环境的清!扫保:洁由物业服务企【业负责 — 第【二十一?条物业区《域内共用的》厕所、?化粪池、《垃圾站(箱)等环】境卫生设施的日常养!护和维护管理由物业!服务企业负责—;生活垃圾由物业服!务企业负责收集到垃!圾中转站从垃圾【中转:站送至垃《圾场的清运工作由市!容环:境卫生管理部门负】责生活垃圾处理费可!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!部门委托物业服【务,企业:收取标准按照市【价格行政《主管部门的批复执行! , 》 第二十二条】高层:楼(七层以上下【同)以楼《。内供水泵房总计费水!表,为界多层楼》(七层以下下同)】以楼外?自来水表井》为界界限《以外(包括计费【水表)?的供水管线及设备由!供水企业负》责维修管理;界限】以,。。内(包括《水表井至用户—)的供?水,管线:及设备由物业服务】企业负责维修管理】 》 , 第二十—。三条物?业区域?内供:电,线路、供气管道【、消防设施、防雷设!施、照明设》施等属于共用设施】设备的由物业服务】。企业负责维修管理;!属,于公共部分的分别由!供电、?供气企业《和,管理消防《设施:、路灯的部门—负责维修管理 ! ? 第二十四条物!业,区,域,内供水、供电、供】气、通信、有—线,电,。视等企业和单—位应当?向,最终:用户:收,取相关费《用 : :     —物业服?务企:业受:委托收取上述费用的!可向委托单》位收取手续》费不得?向用户收取手续【费等额外费用 】 第四章业主—自治管理《 ?第二十五《条公有住房出售【建筑面积达到—30%以《上或:者,新建商品房入住率达!到50%以上的物】业区:域应当?成立业主委员—会业主委员会由【市、县?房产主管部门—指导售房单位组织召!开第一次业主—大,会选举?产生业主委员会【业,主委员会至少每年组!。织召开一次业—主,大会;遇特殊情【况,经20%以上—的业主提议业—主委员会应》在提议后15日内】组织召?开业主大会》临时会议 — ? 第二十六】条下列事《项由业主共同—决定  】   (一)制定】和修改?业主:大会议?事规则?;    ! (二)制》定和修改《管理规约;》    】 (三)选》举业主委员会—或者更换业主—委员会成《员;   !  :(四)?选聘和解《聘,物业服务企》业; —。     》(五)?筹集和?使用专?。项,。。维修资金; 【   》。  :(六)改《建、重?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!施; —     (—七)有关共有—和共同管理》权利:的其他重大》事项 【。 第二十七】条业:主委员会是在物业】区域内代表》全体业?。主对物业《实施自?治,管,理的组织是业主【大会的执行机构【     !。。业主委员会应自选举!产生之?日起3?0日内持下》列,文件到市、县房产主!管部门备案 — ?。     》(一)?成立业主委员—会登记申请书;【 《     (二)业!主委员会《成员名单;》    】 (:三)业主委》员,会,章程 — 第二【十八条业主委员会履!行下:列职:责   】 , (一)召集—业主大会会议—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!情况; 》    — (二)代表—业,主与业主大会选聘】。的物业服务》企,业,签订物业服务合同】;   】  (三)及时了解!。业主、?物业使用人的意【见和建议监督和协】助物:业服务企业履行【物业:服务合同; !     (四【)监督管理》规约的实施; !     (五】)业主大会赋予【的其他职责 — 》 第二十九条】业主委员会成员【有下列情形之一【的其:职务自?行终止  !   ?。(,一)因物业转让【等原因不再是业【主的; 》  《  : ,(二)?因疾:病等:原因丧失履行—职责能力的; 【  》   (三》)任职?期间被依法追—究刑事责《任的;?   【  :。(四)本人以—书面形式向业主大】会或者业《主,委员会提《出辞职的; — ?   ?  (五)业—主会议规《。则约定的其他—情形: 》 , 第三》十,条业主委员会日【常工作经费由—全体业主承担—经,费的筹集、管—理和使用由》。业主大会决定 !     业主委!员会成?员应当遵《守,法律法规和管理【。规约:不,。得有下列《行为  】  : (一?。)挪用、侵占—业主共有财产;【     !(二)索取、—非法收受建设单位】、物业服务企—。业或者?利害关系业主提供的!利益:和,报酬;? 》。    (》三)利用职务之便】。要求物?业服务?企业:减免物业服》务费;?     !(四:)违反物业服务合】同拒不交《纳物业服务费用【; 《 : ,  : (:五)泄露业主资【料或者将业主资【料用于与物业管理无!关的活动其他损害】业主:。共同利益或者—可能影响《其公正履行职责的】行为 第—五章物?业,管理服务 第三!十一条从《事物业管《理,活动的企业》应,当具有独《立的法人资》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!定,取得物业《管理资?质证书后方可从事】物业管理服务— 【 第三《十二条从事物业管理!的人员应当按—。照国家有关规定取】。得职业资格证书 ! 》 第三十三条物】业,服务企业从事物【业服务应当根—。据物业服务合—同示范文本与业主委!员会签?订物业服务合同 】     物!业服务合同应报【市、县?房产主管《。部门备案 — 第】。三十四条物业服【务企业应按照—合同:从事下列物业—管理服?务事项并根据—。收费标准约》定各:项服:务的收费 》 :    》 (一)房》屋,。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!养护和维修管—。理;  】   (二》)共用?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!。和维修管理; 【   —  (?。三)保?洁服务?; ? :     (四【)保安服务; !。  ?   (五)—绿化管理; 】    》 (六)《车辆进出和停—。放管理; 【  ?   (《七,)业:主或者使《用人委托的其—他服务?事项 《 《 第三十—。五条物业《服务收?费应当区分不同【物业: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!行政府指导价—和市:场调节价 !  :  物业服务收费实!行政府指导价的价格!主管:部门应当《会同房产主管—部门根据《物业管理服务等【级等因?。素,制定相应的》基准:价及其浮动》幅度并定期公—布具体收费》标准由业主与—物业服务企》业根据?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!幅度在物《。业服务合同中约定】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!业服务收费由—业主与物业服务【企业在物业》服务合同中约定【 — 第《三十六条业主应当按!照物业服务合同的】约定:缴交物业服务—费用业主与使用【人约定由使用人缴】交物业服《务,费用的从其约—定业主负连带—责任   !  已竣工但尚未】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给!物业买受《人的物?。业物业服务费用由】建设单位缴交 ! —第,三十七条物业—服务企?业应:当在:物业服务合》同终:。止或者解除后的10!日内向业主》委员会办理下列【。事项并报市、县【房,产主管部门备案 】 , :  :   (一》)对预收的物业服】务费用按实际使用】结,算多收的《部分予以退还; !     【(二)移交全部物业!档案资料和》。有关的财《务帐册; —    — (三)移交业主共!有的房屋、场—。地和其他财》物 第六章物】业的使用 》 第三十》八条业主或者使用人!。应严格按照》有关规定合理使【用物业在《物业使用中禁—止下列行为 !     》(一:)损坏房屋承重【结,构和破?。坏房屋外貌; 【 : ,     (二)】。占用:、损坏住《宅的共用部》位、共?用设施设备或者擅自!移装:共用设备; — ?     (三)在!天井、庭园、平台】、屋顶以《及道路或者其—他场地搭建建—。筑物、构筑》物; 【   ? (四)《乱设:。摊点、乱设集—贸市场; 【     (五)!乱,倒垃圾、杂物;【    】 (六)在建筑、构!筑,物上乱张贴》、乱刻画; 】     —(七)排《放,或者堆放《有毒有害物》质,堆放易爆物品或者发!出超过环境保—护,规定标?准,的,噪声; 【。。     》(,。八)违法违章从事】生产、?经营、加《工、养殖等活动;】    】 (九)法律、【法规禁止《的其他行《为 《 《 第三十》九,条建设?单位与住《宅买受人签订买【卖,合,同时应当有住宅使用!说明书、《住,宅质量保证》书、前?期物业服务合同【等合同附件并—将装修?住宅的禁止行为和注!意事项书面告知买受!人 《。 第四】。十,条业主应当按照【设计用途使用物业】严禁业?主或:者使用?人擅自改变物业的】使用性质因特—殊情况需《。。要改变使用性—质的应当符》。合城市规划要求并依!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!后方可进行 — 《 第》四十一条物业共用部!位,。、共用设施设备维修!时相邻业主》、使用人《应当予以配》合因相邻业主、【使用人阻《挠维修造成其他业】主、使用人财产损】失的责任人应承担赔!偿责任 《  》   ?因物业维《修造成?相邻业主《、,使用人自《用部位、自用设【备损:坏或者?。其,他财产损《失的责任人应—当负:责赔偿 — ? 第四十二条任!何单:。位和个人《不得占用物业区域内!的道路、场地因物业!。维修或者公共利【益需要?临时占用、挖掘道】路、场地的应当【与业主委员会—和物业?服务企业签订协议】并在约定的期—。限内恢复原状—。 , 第七章住—房专项维修》资金 》第四十三《条商品房、经济适用!住房(包括集资、】合作建房下同—)和公有住房出【。售都应当设立共用】。部位、共用设施【设备:专,项,维修资金 】     》商品房、经济适用住!房出售时售房单位应!当与买受人签—订代收代《缴专项?维修资金的约—。定买:受人应当按本市【、,县住宅建筑安装工】程每平方米》造价6%《。的比例与购买物【业的建筑面》积,的乘积向售房单位缴!交首期专项维修【资金市、《县房产主管部门【。应当根据本》辖区:的,。实际情况合理确定、!公布:每,平方米建《筑面积交《存首: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!。。的数额并适时—调整 《     【单位出?售的公有住房多层和!高层分别《由,售房:单位按售房款2【0%和30%的【比例:一次性提取》专项维修资金;买】受人按?购,房,款的:2%向?售房单?位缴交首期专项【维修资金 !   ? 业主?缴交:的专项?维修资金属业—主所有不计入房【屋,销售:收入从公有住—房售房款中提—取的专项维》修资金?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!。位,所有 ? — 第四十四条专】项维修资金应当在银!行设立专户》存储由市、县房产】主管部门按下列规】定归集和《代管  】   (《一,)商品房、经济适用!住房的专项维修资金!在业:主办:理房屋权属证时建设!单位应当将》代收的?专,项维:。修资金移《。交房:产主管部门;—。     !。(,二)公有住房出【售的:专项维修资金按本】办法:。第四十三条第三【款规定标准》由市房改部》门提取并《拨,付,到银行专户》     !未按前款《规定缴交首期专项】维修资金的》建设单位或者公有】住,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!屋交付买《受人 — 第四十五!。条专项维修资金【的使用由物业服务】。企业申报经业主委员!会审批后拨》付给该物业》区域定?向使用 》 第】四十六条专项维修】资金:主,要用:于物:业共用部位、—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!满后的中修》、大修、更新—、改造不《得,挪,。作他用 【 ,。 ,   物业共用【部位、共用设施设】备属人为损坏的其】。维修、更新费—用由责任人》承担 【 , ,  物业《自用部位、自用设施!设备的维修、更新】。。费,用由业主自行—承担: — 第四十—七条:专项维修资金—不足时?经,业,主大会决《定按业主拥有的【物业:建筑面积比例向业】主筹集 第八章!法律责任 —。 第四十八条业主】大会、业主委员会作!出的决定《违反法律法规和【本办法规《定的由市、县—房产主管部门责【令限:期改正或者撤销【其决定并《。通,告全:。体业主 【 第—四十九条《。违反本办法》规定未取得资质【。证书从事物》业管理的根据物【业管理条例》第六十?条规定由市、县【房产主管部门—没收非法所》得并处5万元以上】20:万元以下的罚款;】给业:主造成损《失的依法《。承担赔偿责任 】   》  :以欺骗手段取—得资质证书的依照本!条第一款《规定执行《并由颁发资质证书】的部门吊销资质证】书 》 : 第五十条违】反,本办法规定建设【。单位未通过招投标】的方式选聘物业服】务企业?或者未经批准擅自】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!业服务?企业: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!第五十七《条规定由市、县【房产主管部门责令限!期改:正给予?警告可以《并处10万》元以下的罚款 】 【第五十一条违反本】办法规定建设单位不!按规定配置物业管】。理,用房的?根据物业管》理条例?第六十四条规—定由市、县房—产主管部门责令限】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!违,法所得并处10万】元以上50》万元以下的罚款 】 】第五十二《。条违反本规定不移】交有关资料》的根据物《业管理条例第—五十九条规定—由市、县房产—主管部门责令限【期改正;逾期仍不】移交有关资料的处1!万元:以,上10?万元以?下的罚款 【 《。 , 第五十三条违反】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!形之一的根据—江西省城《市居住小区物业管】理条例第四》十五:条规定由市、—县房产?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!正逾: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!以上5万《元以下?的罚款 《。 《    (一)建设!单,位未进?行前期?物业:管理或者《擅自动?用专项维《修资金的; —。  》  : (二)建》设,单位或者公有—住房售房单位未【按本办?法规定设立专项维修!资金的 】 第五十四】条业主或者使—。用人未按物业管理服!务,合同交纳物业管理服!务费:的根据物业管—理条例第六》十七条和江西省城市!居住小区《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!七条规定物业—服务企?业可以按日加收应】交纳费用3‰滞纳】金或者?按照约定加收—滞纳金;逾期不交】纳的物业服》务企业可以》向人:民法院起诉 ! , 第》五十五条违反本【办法的规《定市、县房产行【政主管部门或者其】他有关行政》管,。理部门?的工作人员利—用,职务上的便利收受】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!处不:依法:履行监?。督管理职责或者【发现违法行为不予】查处构成犯》罪,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;尚不构成犯罪的】依法给予行政处【分 : 第?九,章附则 》 第五十《六条:本办法所称》物业共用部位是【指一幢房屋内部建】设费用?已分摊进《入房屋销售》价格的由《整幢房屋的业主、】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!厅、楼梯间、水泵】间、电表《间、电梯间》、电梯机房、走廊通!道,。、传达室、内天井、!。房屋承重《结构、室外》墙面、屋顶》等部位; 】   ?  共?。用设备是《指一幢房屋内部建】设费用已分》。摊进入房屋》销售:。价格的由整》幢房屋的业主、使用!人共同?使用的供水管—。。道、排水管道、落】水管、照明灯具、】垃圾通道、电视【天线、水箱》、电梯、防雷装置】、消防器具等设备;!   【  共用设施是【指物业区域》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!入房屋销售价—格的由业主、—使用人?共同使?用的道路、绿—。地、停车场库、照】明设施、《消,防设施?、排水管道、窖井】、化粪池、垃圾站(!房)、公益》。性文体设《施等:;  【   房屋承重【结构是指房屋的基础!、承重墙体》、梁柱、楼》盖、屋顶等》 !第五十七条专项维】修,资金管理办法—由市房产主管部门】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!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!后实施 《 — 第?五十八条本办法“】以上”均含本数“以!下”均不含本数 】 ? , 第五十九条!本办法?自2010》。年1月1日起施行2!004年《7月12日以市【政府:令第19号颁布的萍!乡市:物业管理办法—同,时废止 》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