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萍乡市!市政设?施管理暂《行办法? ? 颁布日期2【007-04-23! 实》。施日期2007-】05-01 第一!章, 总 则 !第一条 》为加强城市市政【设施管理保》证市政设《施完好充分发挥市政!设施功能《促进城市经济和【社会发展根》据城市道路管理【条例、建设工程质】。量管理条例、城市道!路照明设施管—理规定、城市排水许!。可管理办法、城【市桥梁检测》和养护维修》。管理办法等有关【法律法规和》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市!实际制定本办法 ! ? 第二条— :本市城市规划区内】市,政设施的规划、【建设、养护》、维修、《使用和管理适用【本,办法 — , 第三》条 本办法—所称市政设》施包括 —     (—一)城?市道路?车,行道、人行》道、路?肩、路坡《、广场、公共停【车场、规划道路【用地以及路名牌等】附属设施; 【    》 (二?)城市桥涵跨河桥】、涵洞、《立交桥?、人行天桥、—人行地下通道等【及其:附属设施; 【     —(三)城市》排水设施排》水管道、排水井【、暗:渠、明渠《、检查?井等及其附属设施】。;    】 (四)城》市,。道路照明设施用于城!市道路、《城市桥?涵、:不售票的公园和【绿地等处《。的路:灯配电室、》。变压:。。。器、配电箱、灯杆】、地上地下管—线、:灯具、工《作井以及照明附【属设备?等 【。。 第四条 【市市政设施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!市,市政设施管理工作;!县、区市政》设施行政主管部【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!本行政?区域内的市政—设施管理《工作;?萍乡经济《。开,发区负责辖区内的市!政设施?管,理工作 《。   》  :市政设施行政主【管,部门所?属的市政设》施,管理机构(以下【简称市政《管理机构)按照职】责分工负责市政【设施:管理的具体工作 !   《  规划、》公安、交通、—水务等部门应当【按照各?。自职责协同做—好市政设施管理【工,作 !第五条? 市政设》施管理实行统—一规划?、配套建设、—协,调发展和建》设、养护《、管:理并:重的原则 ! 第《六条 市》政设施工程项目【依法实行招标投标】、工程监理和竣【工验收制《度 第《二章 规划和建设! 第七《条 市市》政设施行政主管部】门根:据城市总《。体规划编制》市政设施《发,展规划经市规划行政!管,理部门审核报市人】民政:府批准后《实施: ? 第—八条 承担—市,政设施设《计和施工的单—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!的相应?资质等级 》。。 第九!。条 市政设施建设!项目取得城市规划主!管部门的规》划许可后方》可组:织施工 【    市政—设施建设《项目竣工后》建设单?位应:当依法?。组织竣工验收—经验收?合格的方《。可交付使《用未经验收或—。验收:不合格的《不,。得交:付使用   !  建?设单位应当》在,建设:项,目竣工验《收,合格之日起》15日内将》建设:工程竣工《验收报告和》规划、公安消—防、环保《等部门出具的认【可文件或者准许【使用文件向市政设】施行政?主管部门《备案并将建设项目】有关文件《资料移交市城建档案!馆 第三》章 养护与维修! 第十条》 市政管—理机构?应当严格执行市政设!施养护、维修的【技术规范定》期对市政设施进【行养护、《维修保?障市:政设施的《。完好 ? ? ,   未列入城【市建:设计划由单》位,。。自行投资《建设和管理的市政】设施:未移:交市政设《施行政主管》部门前由投资建设】和管理的单位—负责养护《、维修 》  ?   市政设施行政!主管:部门负责对养—护、维修工》程,的,质量进行监督、【。检查 》 第十一条! :城市道?。路养护、维修—的专用车《辆应当使《用统:一标志;执行—任务时在保证—交通安全畅通的情】况下不受行驶路线】和行驶方向》的限制 】。 第十二条 】 ,市政设施的养—护、:维修工程应当按照规!定的期限修复竣工并!在养护、维修工程】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!志和安全防围—。。设,施做到文明施—工以保障行》人和交通车辆—。的安全 】 , 第十三》条, :以城市道《路,或者其他市》。政,设施作为载体—发布广告或者信息的!须持相关部门批【准文件经市政设【施管理机构》或者市政《设施产?权单位同意方—可使用 第四【章 城市道路!设施管理《 第十四》。条 城市》。供水、?排水、供气、供【电、通信、消防等依!附于城市道》路的各?种管线、杆线等设】施的建设计划—。应当与城市》。道路发展规划—和年度建设计划相协!调坚持先地下、【后地上的施工原则】与城市道《路同步建设 ! , , 第十五条 】依附于?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!线,、杆线等设施的应当!经市政设《施行政主管部—门批准方可建设【。 】第十六条 —在城市道路》上的:。各类管线的检查井、!。箱盖或者城市道路】附属设施应当—符,合城市道路养护规范!    【 产:。权单位应当建立巡查!管,理制度设施丢失【或损坏的产权单位应!及时补缺修》复因未及时》补缺或修复造成【安全事?。故的由?产权单?位承:担责:任, : 第十】七条 在》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!下列行为 》     (】一)擅自占用或【者挖掘?。城市道路; 【     —(二)履带车、铁轮!车或者超重、超【。高、超长车辆擅【自在城市道路上【行,驶; 《    》 (:。三)机动车在桥梁或!者,非指定的城》。市,道路上?试刹车; 》    — ,(四)擅自在城市道!路上建设建筑物【、构筑物; —     (五!)在桥梁上架—设压力在4公斤/】平方厘米(0—.4兆帕)以上的煤!气,管道、?10:千伏以上的》高,。压电:力线和其他》易燃易爆管线; 】    — (六)其》他损:害、:侵占城市道路的行】为 【 第十八条 履!。带车:、铁轮车或者—超重、超高、超长车!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!行驶的?事先须征得》市政:设施行政主管部【门同意并按照公安】交通管理部门指【定的时间、路线行】驶 ? 第【十九条? 因特殊情况需】要,临,时占:用,。城市道路的》须经市政设施行【政,主管:部门和公安》交通管?理部门批准方—可按照规定占用 !  ?   经批准临时】占,。用城市道路的—不得损坏城市道路】;占用?期,满后应当及时—。清理占用现场恢复】城市道路原状;损】。坏城市道路的应【当修:复或:者给予赔《偿 :。 : 第二【十,条, 严格控》制占用城市》道路作为集贸市场确!需占用城市》道路作为集》贸市场的应》当经市人民政府【批准;?。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!市道:路作为集《贸市场的市政设施行!政主管部门应—当责令限期清退【恢复城市道路—功能    !。 本办法施行—前未经市《。人民政府《批准已?。经占用城市道路【作为集贸市》场应当按照本办法】规定重新办理审批】手续: : ? : 第:二十一条 因【工程建设需》要挖掘城市》道路的应当持市【规划部?门批准签发的文件】和有关设计文—件到市政设施行政主!管部门和公安—交通管理部门办【理审批手续方可按照!规定挖掘 【   ?  :新建、扩建、—改建的城市道—路交付使用后—5,年内:。、大修的城市—。道,路,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!掘;因特殊情况【。需要挖掘的须—经市人民政府批准】 , 第】二十二条 》。 ,埋设:。在城:市道路下的管线发】生故障需要》紧急:抢修的可以先行破路!抢修并同时》通知市?政设施行政主管【部门和公《安交:通管理部《门在:24:小,时内按照规定—。。补,办批准手续》 【 第二十《三条 ? 经批准挖掘城市】道路的应当》在施工现场设置明】。显,标志和安全》防围设施;竣工后应!当及时?清理现场并在1【0,。天内通知市》政设施行《政主管部门检查【验收 》。。 , 第二十【四条 ? 经批准占用或【者挖掘城市道—路的应?当按照批准的位【置、面?积、期限占用—或者挖掘《需移动位置、扩【大面积、延》长时间的应当提前】办理变更审批—手续 》 第—二十五条 占用】。。或者挖?掘由市政设施行政主!管部门管《理的城市道路的【应当向市政设施【。行政主管《部门:交纳:城市道路占用—费或者城市道路【挖掘修复费 ! 《。第,二十六条《。。 根据城》市,建,。设或者其他需—要市政设《施,行,政主管部门可以【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!的单位或个》人决定缩小》占用面积、缩短占】用时间或停》止占用并根据具【体情况退还》部分城市道路—占,用费 第五章【 城市桥涵设施!管理 第二—十七条 超—限机:动,车辆、履带》车、铁轮车等—需经过城市桥梁的在!报公安交通》管理:部门审批前》应当先经市政设【施行:政主管部门》同意并采取相—应技:术措施后方可通行】 第!二十八?条 : 依附城市桥涵设施!架设管线的应—当持市规划》部门:核发的建设》工程规划许可证【、设计文件向—市政设施行政主【管,部,门提出书面申请市政!设施行?政主管部门自受理之!日起7个工作—。日内作出《书面决定管线的管】理单位对其架设的管!。线应当定期》。检查、养护》维修不得影响—桥涵的正常使用 ! : : 第?。二十:九条 ? 在城市桥梁范】围内禁止下》列行为?     (!一)在城市桥梁【施工控?。制范围内《擅自从事挖掘—、打桩?、地下管道顶进、】爆破等作业; 】     (【二)擅?自在城?市,桥梁上设置大型【广告、悬挂》物等辅助《物;: ?     (三)在!桥上摆摊设点、施工!作业、堆放物料【; :  《。   (四)—。修建影?响桥涵?功能与安全的—建筑物和构》筑物;  】   ?(五)?其他损害城市桥涵设!。施的行为 第六章! 城市排【水设施?管理 《第三十?条 城市排—水实行许可制—度,    【 需:直接、间接向—。城市排水《设施排水或者临时】排水的单位》。、个体经营者应当如!实填报“排水许可申!请表”并持有—关排水资料》和图纸到市政—设施:行政:主管部?门办理城《市排水?许可手续单位、个体!经营:者取得?排水许可证或者临时!。排水许可证后方可排!水 :    — 新建、扩》建、改建的排—水设施需要接入城】市排水设施或者需】要迁移、改动—城市:排,水,设施的依照前款【规定办理排水许【。可证 市政设!施行政主管部门自】受理之日起》。7个工作《日内作出书面答复】 ? 第三【十一条? 与?市政排水设施—连接的化《粪池和其他排水设施!。。应当按照技术—规范要求《进行建设并定期【疏通和清掏造成【市,政排水设施堵塞【、冒溢和损害的由】责任者承担疏通、】清掏:和维修费用 】 ,。 ? 第三十《二条 《在城市排水》设施范围内》禁止下列行》为 ?   《  (一《)占压、《损,坏、堵塞、移动、】。偷盗排水设施—;,     】(二:)在排水设施保护范!围内:种植、围档作业;】     】(三)除防洪—工程需要外》在排水管渠上建【建筑物?、构筑物; !    (》四)向?。。排水管?渠,内倒入?垃圾、渣土、杂物】。或排入?建设施工中的灰浆以!及直接排入粪便【。;     !(五)擅自接—通排水管渠》或改动排水》设施:; :     (】六)向城市排水【设施排入有》毒、有害、》易燃、易爆和腐蚀性!等物质; 》 ?    (七—)在排?水管:渠出水口和排水【明渠内设闸憋水或】者擅自开启排水【井盖:取水、排水;—     (!八)其他损害、侵占!城市排水《设施行为《。 第七章 城!市道路照明》设施:管理 第三—十三条 新建、】扩建、改建的城市道!路照明设《施应当符合有关设】计安装?规程:规定:。并积极?采用新光《源、新技《术、:。新设备  】。    《。 第三》。十四条 任—何单:位和个人进》行,可能触及、》迁移、拆《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!或者影响其安—全,运,行,的地:上、地?下施工时《应当事先告知市政】设施行政主管—。。部门并采《取安全?。措施后方可施工确需!迁移或者拆除—城市道路《照明设?施的由市城市道【路照明?设施管理机构负责迁!移,或者拆?除费用由建设方承担!。 《 第》三十五条 —城市树木《生长影?响城市道路照明【设施时城市绿化行政!主管部?门应当?及时组织修》。剪当发生特殊情况致!使,树,木,危及城市道路照【明设:施,。安全运行《的市城市道》路,照明设施管理机构可!采取紧急措施—进行修剪并》。及时通知城市绿化】行政主管部门 】。。 》 第三十六条 】禁止:下,列行为  】   (一)擅自】拆除、迁移、改【动城市道《路照明?设施:;,。     (!二)在城市》道路设施附近堆放】杂物、挖坑取土【、兴:建,建筑物及有》碍城市道路》照明设施正常—维护和安全运行活动!; :  《   (《三):擅自在城市》。道路照明灯杆上架】设通:讯线(缆)或者安】。置其:他设施?。; :    —。 (:四)私?自接用路灯电源; !     (】五)偷盗城市道路】照明设施; 【  ?   (六》)故:意打、砸《城市道路照明设【施;  【   (七)不【听劝阻和制止—非法:占用城市道》路照明?设施; 》     —(八)其他损害【城市道路照明—设施的行为》 : 第【三十七条 》。 任何单《。位和个人在损坏【城市道路照明—设施后应《及时通知市城—市,道路:照明设施管理机构和!有关:单位并保护》好事故现场防止事】故,扩大 《第,八章 法律责任!。 , 第:。三十八条《 , 违反本办法规【定有下列行为之【一的由市政设施行政!主管部门按》照城市道路》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!的规定?责令停止设计、【。施工:限期:改正可以并处3【万元以?下的:罚款;已经取得【设计、施工资—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提!。请发证机关吊—销设计、施》工资格证书 【。     (一)!未取得设计》、施工?资,格或者未按照—资质等级承担城【市道路的设》。计、施工《任务的; 》   》  :(二:)未按照城市道路设!计、施工技术—规范设计、施工的;!。 :     (三】),未,按照设?计图纸施工或—者擅自修《改,图纸的 】 , 第三《十九:条 :违反本?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的!规定对未《经验收或者验收【不合格的市政设施】工程擅自《交,付使用的《以及:对不合格的市—政设:。施工程按照合格【工程验收的由—市,政,。设施行政主管部门】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!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!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!予警告处《工程合同价款百【分之二以上百—分之四以下的罚款】;造成损失》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! 第!四十条 违反本办!法第十七条规定【的或者有下列—。行为之一的由市政】设施:行,政主管部门或—者其他有关部门按】照城市道路》管,理,条例第四十二条【的规定责令限—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!元以:下的罚款;造成损失!的,应当依法承担—赔偿责任  !  :。 (一)未对设在】城市道?路上的各《种管:线的:检查井、箱盖或者城!市道:路附属设施的缺损】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!; ?    》 (:二)未在城》市道路施工》。现,场,设置明显《标志和安全》防围设施的》; :   》  (三)占—用城市道路期满【或,者挖掘?城市道路后》不及时清《理现场的; —    — (四)依附于城】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!、杆线等设施不【按照规定办理批准】手续的;  !  : (五)紧》急抢修埋设》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!不按:照规定补《。办批准手续的—;   【  (六)未—按照批准的》。位置、面《积、:期限占用或者挖【。掘城:市道路或《者需要移动位—置、扩大面积、【延长时?间未提前办理—变更审批手续的【 , 第四!十一条? 单位或者个【人,擅自:在城市桥《梁上架设各》类管线、设》置广告等辅助—物的由市政》设施行政主管部【门按照城市桥—梁检测和养》护维修管《理办:法,第二:十六条的规定责令】限期改正并可处2】万,元以下的罚款—造成:损,失的: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】   —  单位或者—个人擅自在》。。城市桥梁施》工控制范围内—从事挖掘、打桩、】地下管道《。顶进、爆破等作业的!由市政设施行—政主管部门按照城】市桥梁?检测和?。。养护维修《管理办法第二十七】条的规定《责,令限期改《正并可处1万元【以上:3万元以下》的罚款 》 《 第四十二条【 违反本办—法第三十六》条规定的情形—之一:的由市政《设施:行政主管部》门按照城市道路【。照明设施《管理规定第》。二,十一条的规定责【令,限期改?正赔:偿经济损《失并可处《以1千元《以下罚款;》。有违法所得》的并可处以1万元】以上3?万元以下的罚款【 【 第:四十三条 当事】人对处?罚决定不服》的可依法申》请,行政复议或提起行】政诉: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!复议、不《起诉又不履行处【罚决:定的由作出处—罚决定的部门申请】人民法院强》。制执行 》 第四】十四条 市政设】施行政?主管部?门工:作人员?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时!。。不得少于两人必须出!示行:政执法证件》     市!政设施行政主管【部门工作人员玩忽】职守、滥用职—权、徇私舞》弊由: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!管机关给予行政【处分情节严重、构成!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!责任 第九章 】 :附 则 》 第:四十五条 城市道!路占用费按》照省:价格、财政主管部】门核定的标准—执行;城市道路挖掘!。。。修复费按照》省建设?行政主?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!行 《    《 收费应《当开具财政》部,门统一票据纳—入财政专户管—。理专项用于市—政设施的养护、维】修和管理 》。 》 第四十六—条 : 城市污水处—理设施、城市防洪】设施的管理由市水行!政,主管部门负责管【。理办法另《行制定? 】第四:十七条? :本办法具《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!市政设施行政主【管部门?依据:各,自职责?负责解释《 ? 》第四十八《条 本办【法自2007—年5月1日起施行 !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