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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萍乡市?市政:设施管理暂行—。办法 ? 颁布日期2!007-04-2】3 实施【日期:200?7-:05-01 —。 ,第,。一章 总—。 则? 第一条 【为加强城市》市政设施管理保证】。市,政设施完好充—分发:挥,市政设施《功能促进城》市经济?和社会发展》根据城市《道路管理条例—、建设工程质量【管理条例、城—市道路?照明设?施管理规定、城【市排水许《可管理办法》、城市桥梁检测和】养护:维修管理办法—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!策的规定结合—。本市实际制》定本办法 ! 第二》条 本市城市【规划区内《市政设施的规划【、建:设、养护、维修、】使用和管理》适用本办《法 : 《 第《。三条 本办法【所称市?政,设施包括  !   (一)城市】道路车行道、人行】。道、:路肩、路《坡、广场、公共【停车场、规划道【路用地以及路名牌等!附属设施; —     【(二)城市桥涵跨】河桥、?涵,。洞、立交桥》、人行天桥、—人行地下通道—等及:其附属设施; 】     (【三)城市排水设施排!水管道、排水井【、,暗渠、明渠、检【查,井等:及,其附属设施; 】  ?   ?(四)城市道路照】明设施用《。于城市道路、城【市,桥涵、不售票的公】。园和:绿地等处《的路灯配电室、变】。压器、配电》箱,、灯杆、《地上地下管线、灯具!、,工作:井,以及照明附属设备等! 【 第四?条 市市》政设施行《政主管部《门负责全市市政设施!。管理工作;县—、区:市,政设:施行政主管部—门按照管理权限负】责本行政区》域内:的市政设施管理工作!;萍乡?经济:开发区负《责辖区内的市政设施!管理工作 —    》 市政?设施行政主管部门】。所属的市政设施【管理机构《(以下简称》市政管理机构—)按照职责分工负】责市政设施管理的具!体工作   !  规划、公安、交!通、水务等部门应当!按照各自职》责协同做好市政设施!管理:工作 ! 第五条 —市政设施管理实行】。统,一规划、配套建【设,、,协,调,发展和建设、养护、!管理并重的原则 ! 》 第六条 》 市政设施工程项目!依法实行招标投标】、工:程监:理和:竣工验收制度 第!二章 规划和【建设 《第七条 市市【政设施行政》主管部门《。根据城市《总,体规划?编制市政设施发【展规划经市规划行政!管理部门审核报市人!民政:府批准后实施— ? 第—八条 承》担市政设施设计和】施工的单位》应当具备国家规定】的,相应资质等级— 】第九条 》市政设施《建设项目取得—城,市规:。。划主管部门的规【划许可后方可—组织施?工     !市政设施建》设项目竣工》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!组织:竣工验收经验—收,合格的?。方可交付使用未【经验收或《验收: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!用  —   建设单位应】当,在建设?项目:竣工验?收合格之日起1【5日内将《建设工程竣工验【。收报告和规》划,。、公安消防、环【保等部门出具的认】可,。文件:。或者:准许使用文件—向市: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】门备案并将建—设项:目有:关文件?资料移交《市,城建档案馆 第】三章 《 养护?与维修 》。第十:。条 市政管【理机构应当严格【执行市?政设施养护、维修的!技术规范定期对市政!设施:进行养护、》。维修保障市政设【施的:完好   】  :未,。列入城市建》设计划由《。单位:自行投?资建设和管理的【市政设?施未移交市政—。设,施行政主《管部门前由投资建设!和管理的单位—负责:养,护、维修 】    市》政设施行政主管【部门负责对养—。护、维?修工程的质》量进行监督、—检查 ? 【。第十一条 》 城市道路养护、】维修的专用车辆应当!。使用统一《。标志:;,执行任?。务时在?保证:交通安全畅通—的情况下《不受行驶路线和【行,驶方向的限制 【 , 》 第十二条 市政!设施的养护》、维修?工程应当按照规定】的期限修复竣工并在!养护、维修工程【。施工现场设》置,明显标志和安全【防围设施做到文明施!工以保障行人和【交通车辆的安—全 》 ? 第:十三条 《 以城市道路或【者其他市政设施作为!载体发布广告或【者信息?的须持相关部—门批准文件》经市政设施管理机】构,或者市政设》施产:。权单:位同意?方,可使用 第四【章 》城市道路设施管理】 第十四条 【 城市供水》、排:水、供气、供电、通!信、消防等依附于城!市道:路的各?种管线、《杆,线等设?施的建?设计:划应当与城市—道路发展规划—和年度?建设:计划:相协调坚《持先地下、后地【上的施工《原则:与城:市道路同步建设 ! 《 第十五条 【 依附?于城市道《。路建设?各种管线、杆线【等设施的应》当经:市政:设施行政主管部门】批准方可建设 【 【第十六条 在城市!道路上的各》类管线的检查井【、箱盖或者城市【道路附属《设施应当符合城市】道路养护规》范, 《    产权单位】应当建立巡查管理制!度设施丢失》或损坏的产权—。。单位应及时补缺【。修,复因未及时》补缺或修复》造成安全事》故的由产权单位承】担,责任 — 第十七【条 ?在,城市道?路范围内禁止下列】行,为     !(一)擅自占用【或者挖掘城市道路;!   —  :(二)履带车、【铁轮车或者超重【。。、超高?、超长车辆擅自【在城市道路上行【驶;    ! (三)机动车在桥!梁或者非《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!刹车;? ?     (四【)擅自在城市道路】上建:设,建筑:物、:构,。筑物; 《 ,     (五)!。在桥梁上架设—压,力在4?公斤:/平方厘米(0.】4,兆帕)以上的—。煤气管道、10【千伏以?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!他易燃易爆管线; !。 :     (六【)其他损害、侵【占城市道路的行为】 : , 第十八】。条 履带车、铁】轮车或者超重—。、超高、超长车辆需!要在城市道路上行】驶的事先《须征得市政设—施行政主《管,部门:同意并按照公—安,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!时间、路线行—驶 — 第《十九条 因—。特殊:情况:需要:临时占用城》市道路?的须经市政设施行】政主:。。管部门和《公安交通《管理:部,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!。。占用   】  经批《准临:时占用?。城市道路的不得【。损坏城市道路—;占用期满》。后应当?及时清理占用现场】恢,复城市道路》原,状;:损,坏,城市道路的应当修复!或者给予赔》偿 】 第:二十条? , 严格控制占—用城市道路作为集】贸市场?确,。需占用城市道路作为!。集贸市场的应—。当经市人民政府批】准;未经批准擅自】占,用,城市道?。路作为集贸》市场:的市政设施》。行政:主管部门《应当责令《限期清退恢复城市】道路功能 》 ? , ,。。  本办法》施行:前未经市人》。民,政府批准已经—占,用城市?道路作为集贸市场】应当按照本办—法规定重新办—理审批手续 ! 第二十【一条 因工程【建设需?要挖掘城市道—路的应当持市规划部!门,批准签发的文件【。和有关?设计文?件到:市政:。设施行政主管部【门和: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!理审批手续方可按】照规定挖掘 】     新建、】扩建、改建的城【。市道路交付使—用后5年内》、大修的城市—道路:竣,。工后3年内不得【挖掘;因特殊情况】需,要挖掘的《须经市人民政府批】准 ? ? 第二十—二条 埋设—在城市道路》下的管线发生故障】需要紧?急抢修的可以先行破!路抢修?并同时通知市政设施!行政主管部门—和,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!24小?。时内按?照规定补《办批:准手续 》 第二十!三条 经批准【挖掘城市道路的应】当在施工现场设置明!显,标志:和安全防围设—施;竣?工后应当及时清理】。。现,场并:在10天内通知市】政设施?行政主管部门检查】验收 【。 第二》十四条? 经批准占用或者!挖掘城市道》路的应当按照批准】的位置、《。面积、期限占用或者!挖掘需?移动位置、扩—大面积、延长时间的!应,当提前办理变更【审批:手续 — 第二—十五条 《 ,占用或者挖》掘由市?政设施行政》主管部门《管理的城市道路的】应当向市《政设施行《政主管部门交纳城市!道路:占用费或者城市【道路挖掘《修复费? — 第二《十六:条 : 根据城市建设或】者其他需要市政设】施行政主管》部门可以《对临时占用城市道】路的单位《或个人决定缩小占】用,面积、缩短占用时】。间或停止《占用并根据具体【情况退?还部分城市道路【占用费 》第五章 》 城市桥《涵设:施管理? 第?二十七条 》。 超限机动》车辆、履《。带车、铁轮车等需经!过,城市桥?梁的在报公》。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!前应当先经》市政设施行政主管】部门同意《并采取相《应技术措施后方可】通,。行 : , 》 第二?十八条 依—附城市桥涵设施架】。设管线的应当持【市规划部门核—发的建设工》程规:划许可证、设计文】件向市政设施行政】主管部?。门提出书面申请市】政设施行政主管【部门自受理之日【起7个?。工作日内《作出书面决定管线的!管理:单位对其《架设的管线应—当定期检查、养【。护维修不得影响桥】涵的正常使用 】 第二】十九条? 在城市—桥梁范围《内禁止?。下列:行为   】 , (一)《在城市桥梁施工【控制范围《内擅自?从事:挖掘、打桩、—地,下管道顶进、—爆,破等作业; —   》。  (二)擅—自在城市桥梁—上设置大型》。广告、悬挂》物等辅?助物;  】。   (三)—在桥上摆摊设点、】施工作业、堆放【物,料;   】  (四)修建【影,响桥涵功能》与安全的《建筑物和构》筑物;?    【。 (五)其他—损害城?市桥涵设施的—行为 第》六,章 城—市排水设施管—理 ?。第三十条 —城市排水《实行许?可制度  】 ,  需直接、间【接,向城市?排水设施排水或【者临时排水的—单位、个《体经营者应当如【实填报“《排水许可申请—表”并持有关排水资!料和:图纸到市《政设施行政》主管部门办》理城市排水》许可:手续单位、个—体经:营者取得排水许【可证或者临时排水许!。可证:后方可排水 !    《新建、扩《建、改建的排—水设:施需要接入城市【排水设施或者—需,要迁:移、改动城市排【水设施的依照前款规!定办理排水》许可证 《 ?。市政设施行政主【管部门自受理—之日起?7个工?作,日内作出书面—答复 — : 第三十一—条, , 与市政排水设【施连接的化粪池【和其他排水设施应当!按,照技术规范要—求进行建设并定期】疏,通和清掏《造成:市政排水设施堵塞】、冒溢?。和,损害的由责任者承担!疏通、清掏和维修】费用 《 第【三十二条 》 在城市排》水设施范围内禁止下!。列行:为,     (!一)占压、》损坏、?堵塞、移动、—偷盗排水设施; !    》 (:二):在排水设施保护范】围内种植、》围,档作业;  !   (三)除防】洪工:。程,。需要外在《排水管渠上建建筑物!。、构:筑物;?   — , (四?)向排?水管:渠内倒入垃圾、渣土!、杂物或排入建【设,施,。工中的灰浆》以及直接排入—。粪便; —  : ,  :(五)擅自接通排】。水管渠或改动—排水设施《; 《。。     (六)向!城市:排水设施排入—有毒、?有害、易《燃、易爆和》腐,蚀,性等物质; 】     》(七)在排水管渠出!水口:和排水?明渠内设闸》憋水或?者擅自?开启排水《井盖取水、排水【; 《 ,    《(,八,)其他损《害、侵占城市排水】设施行为 第七章! ,。。 城市道路—照明设施管理 第!三十:三,条 : 新建?、扩建、改建的城市!道路:照明设?施应当符合有—关设计安装规—程规定并积极采用新!光源、?新技术、新设备【 《     —。 第三十四条【 任何单位—和个人进行》可能触及、迁—移、:拆除城市道路照【明设施或者影响其安!全运行的地上、地下!施工时应当事—先告知市政设施【。行政:主管部门《并采取安《全措施?。后,方可:施工确需迁移—或者拆除城市—。道,路照:明设施?的,。。由市城市道路照【明设:。施管理机《构负责迁移或者【拆除费用由建设【方承担 】 , 第三十》五条 城》市树木生《长影响?城市:道路:照,明设施时城市—绿化行政主管—部门应当及时组织修!。剪当发生特殊情况致!使树:木危及?城市道路照明设施】安全:运行的市《城市道路照明设施】。管理机构可采取紧急!措施进行修剪—并及时通《知,城市绿化行》政,主管部门 — : 第三十【六条 禁止—下列行?为 ?   《  (一)擅—自拆除?、迁移、改动城【市道路照《明设施; 【     (二)】在城市道《路设施附《近堆放杂物、挖坑】取土、兴建》建筑物及有碍—城市道路《照,明,设施正常维护和安】全运行活《动; ?     【(三)擅自在城市道!路照明灯杆上架设通!讯线(缆)或者【安置其他设施; !   《。  (四《)私自接用路灯电源!; :   》。  (五《)偷盗城市道路照明!设施:; 》    (》六):故意打、砸城市道】路照明设施》; 《     》(七)不听》劝阻和制《止非法占用城—。市,道路照明设施; 】    — (八?。)其他损害城市道】路照明设施的行【为 ? 第三】十七条? 任?何单位和个人在【损坏城市道路—照明设施后应及时】通知市城市道—。路照明设施管理机】构和有关单位—并保护好事故现场】防止事?故扩大 《 第八章 》 法?律责任 第三十】八条 违》反本办法规定有下】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!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按!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!第三:十九条的《规定责令停》止,设计、施工限期改正!可以并?处3:万元以下的罚款【;已经取得》设计:、施工资格证—书情:。节,严重的提请发证机关!吊销:设计、施工资格证】书  —。   (一)未取】得设计?、施工资格或者【未按照资质等级承担!城市道路的》设计:、施工任务的—; 》    《(二)未按照城市】道路设计、施工技】术,规范设计、施工的】;    】 (三)《未按照设计》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!改图纸的 】 第》三十九条 违反【本办法第《九条第二《款的规?定对:未经验收《或,者,验收不?合格的?市政设施《工程擅自交付—使用的以及对—不合:格的市政设施工程按!照,合格工程验》收的由市政》设施行政《。主管部门按照建设工!程质量?管理条例第五十【八条的规定责令【限期改正给予警告】处工程合同价—款,百分之二以上百分】之四以下《的罚款;造成—损失的依法》承担赔偿责任 ! ? 第?四十条 违反本】办法第十七》条规定的《。或者有下《列行为之一》的由市?政,设施:行政:。主,管,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!门按照城市道路管】理条例第四十—二条的规定责令限】。期改正可《以处以2万元以下】的罚款;造成—损失的应《当依法承担赔—偿责任 —    《 (一)未对—设在城?市道路?上的各种管线—的检查井、箱盖【或者城市道路附【属设施的《缺损及?时补缺?或者修?复的; 《     【(二)未在》。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!置明显标志和—安全防围设施的;】。  》   (三)占【用城市道路期满【或者挖掘《城,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!现场的; 【     (四【)依附于城》市道路建设》各种管线《、杆线等设施—不按照?规定办理批准手续】的;  【   (五)—紧急抢修埋设在城】市,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!规定补办《批准手续的》; 《     (—六)未按照批准的】位置、面积、期限】占用或者挖》掘城市道《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!、扩大?。面积、延《长,时间未提前办理变】更审批手《续,的 】 第四十一条— , ,单位或?者个人擅自在城市】。桥梁:上架设各类管线、设!置广告等辅助物的】由市政设施行—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!桥梁检测和养—护维修管理办法第二!十六条的规定责令限!期改:正并可处2万元【以下的罚款造—成损失?的依法承担》。赔,偿责任  】   单位或—者个人擅自在—城市桥梁施》工控制范围内从【事挖掘?、打桩、地》。下管:道顶进、爆破等作】业的由市政设施行政!主管部门按照城【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!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七!条的规定责令—。限期改正并可—处1万元以》上3万元《以下:的罚款 — 第四十二!条, 违反本》办法第三十六条规】。定的情形《之一的由市政设【施行政主管部—门按照城市》道路照明《设施管理规定第二】。十一条的规定责【令限期改正赔偿【经济损失并》可处以1《千元以下罚款;有】。违法所得的并—可处以1万元以【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! 》 第四十三条】。 当事人对处罚决!。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!行政复议或提—起行政诉讼当—。事人逾期不申请【。复议、不起诉又不】履行处罚《决定的由作出处罚】决定的部《门,申请人民法院强【制执行 【 第四十四条! 市政设施行【政主管?部门工作人员从【事行政?执,法活动时不得—少,于,。两人必须出示—行政执法证件 】    》 市政设施行政主】管部门工《作人员玩忽职守【、滥用职《权、:徇私舞弊由》其所在单位或上级】。主管机关《给,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!、构成犯《罪的依法追究刑【事责任 第九【章, : 附 则 第四!。十五:。条 ?城市道路占用—费按照省价格、财政!主管部门核》定的标准执行;城】市道路挖《掘修复费按照省建】设行:政主管部门制定的】标准执行 】    收》。费应:当开:具,财政部门《统一票据纳入财【政专户管《理专:项用于市政设—施的养护、维修和】管理 【 第《四十六条 —城市污?水处:理设施、城市—防洪设?施的管理由》市水行政主管部门】负责:。管理办?法另行制定 【 , , 第》四,十七条 本—办法具体应用中【的问题由市市—政设施行政主—管,部门依据各自—职责负责解释— 第!四十:八条 《 本办法自—2007年5月【1日起施行》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