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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。 《 萍乡市》市政设施管理—暂行办法 》 颁》布日期2007【-,04-?23:。。 实施日【期,2007-05【-,01 第一章 】 总 《 ,则 ?第一条? 为加强城—市市政设施管理保证!市政设施完》好充分发挥市政设】施功:能促进城《。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!据城市道《路管理条例、建【设工程质量管理条】例、城市道》路照明设《施管理规定、城【市,排水许?可管理?办法、城市桥梁检】测,和养护维修》管理办?。法等有关法律法【规和:政策的规定结合本】市实际制定本—办法 》 第二条】 本市城市规划】区内市政设施的【规划、建设、养护】、维修、使用和【管理适用本办法 ! 第【三条 ? 本办法《所称市政设施包括 !     (】一):。城市道路车行—道,、人行道、路肩、】路坡、广场》、,公共停车《场、规?划道路?用地以及路》名牌等附属设施;】  》   (二》。)城市桥涵跨河【桥、涵洞、立交桥、!人行天桥、人—行,地下通?道等及其附属设施;!  》   (三)城市排!水设:施,排水管道、排水【井、暗渠、明渠、】检,查井等及其附—属设施; 【   ?  (四)城—市道路照《明设施用于》城市道路、城—。市桥涵、不售票的】公园:和绿:地等:。处的路灯《配电室?、,变压:。器,、配:电箱、灯杆、—地,上地下管线、灯【具、工作井以及【照明附?属设备等 — 第四】条 市市政—设,施行政主《。。管部门负责全—。市市政设施管理【工作;县、》。区市政设施行政主】管部门按《。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!。政区域内的市政设施!管理工作;萍—乡经济开《发区负责辖区内的】市政:设施管理《工作:    【 市政设施行政主管!部,门所属的市》政设施管理》机构(以《下简称市政》管理机构)按照职责!分工负责市政—设施:管理的具体工作【   —  规划、公安、交!通、水务等部门应当!按照各自《职责:协,同做好市政》。设施管理工作 【 第】五,条 ?市政设施管理—实,行统一?规划、配套建—设、:协,调发展?和建设、养》护、管?理并重的《原则 《 ? 第《六条 市政设施工!程项目依法》。实行招标投》标、:工程监理和竣—工验收制《度 第二》章 规划和—建设 《。。第七条 《 市市政《设施行?政主:管部:门根据城市总体【规划编?制市政设施发—展规划经市规—划行政管《理部门审《核报:市人民政府批准后】实施 ? 第】八条: 承担市政设【施设计?和,施工的单《位应当具备》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!等级 ? — 第九条《 市政《设施建设《项目:取得城市规划主【管部门的规划许【可后方可组织施工 !     【市政设?施建设项目》竣工后建设单位【应当依法组织—。竣工:验,收经验收合格的【。方可交付使用未【经验收或验收不合】格的不得《。交付使用 】    建设单【位应当在建设项目】竣工验收合格之【日,起15日内将建设】工程:竣工:验收报告和》规划、公安》消防、环《保,等部门出具的—认可文件或者准【许使用文件向市【政设:施,行政主管部门备案】并将建设项目有关】文件资料移》交市城建档案馆【 第三章 】养护:与维修 》第,十条: 市政》管理:机构应当《严格执?行市政设施养护、】维,修的技术规范定期】对市政设施》进行养护、维—修保障市政设—施的完好 》  《   未列》入城市建设计划由单!位自行投资建设【和管理的《市政设施未移交市】。政设:施行政主管》部门前?由投资建《设和管?理的单位《负责养护、维修 !     市政】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!责对养护、维修工】程的:质量进行监督、检查! 《 ? 第十一条》 城市道路养护、!维修的?。专用车辆应当使用】统,一标志;执行—任务时?在保:证,交,。通安全畅通的—情况下不受行驶【路线:和行驶方向的限制 ! 第】十二条?。 :市政设?施的养护、维—修工程应当按照规】。定的期限修复竣工】并在养护、维修工程!施工现场《。设置:。明显标?志和安全防围—设施:做到:文明施工以保障行】人和交通车辆—的安全 — 第十【三条 以城—市道路或者其—他市政?设施作为载体发布广!告或:者信:息的须?持相关?部门批准文件经市】政,设施管理机》。。构或者市政设施产权!单位同意方可使用 ! 第:四章 城市道!路设施管理 第十!。四条: , 城市供水、排水】、供气、供电—、通信、消防—等,依附:于城市道路的各种】管线、杆《线等设施的建设计】划应当?与城市道路发展规】划和年度建设—计划相?协,调坚持先地下—、后地?上的施工原则与城】市道路?同步建?设 — 第十五条【 依附于》城,市道:路建设各《种,管线、杆线等设施的!应当经?市政设施行政主【。管部:门批准方可建设 ! 》 第十?六条 在》城市道路上的各类】。管线的检查井—、箱盖或者城市道】。路附属设《施应当符合城市道】路养护规《范 《   ?  产权单位应当建!立巡查管理制—度设施丢失或损坏的!产权:单位应及时》补缺修?复因未及时》补缺或修复》造成安全《事故的由产》权单位承担责—任 【 第?十七:条 在城市道路范!围内:禁止下列《行为  【   (一)擅自】。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!。路;    ! (二)履》带车、铁轮车或者】超重、?超高:、超长车辆》擅自在?城市:道路上行驶; 】。     —(三)机动车在桥梁!或者非指定》的城市道《路上试刹车; ! ,  :  (四)擅—自在城市道路上【建设建筑《。物、构筑物; 】     (五】。)在桥梁上架—设压力在《4公斤/平方厘米(!0.4兆帕)以【上的煤气管道、10!千,伏以上的高压—电力线和《其他易?燃易爆管线; 】     (【六)其?他损害?、,侵,。占,城市:道路的行为 — 》。 第十《八条 履带—车、铁轮《车或者?超重、?超高、超长》车,辆需要?在城市道路》。上,行驶的事先须征【得市政设施行政【主管部门同意并【按照公安交通管【理部门指定的—时间、路线行—驶 : 【第十九条《 :因特殊情况》需要临时占用城【市道路的须经市【政设施行政》主管部门和公安【。交通管理部》门批准方可按—照规:定占用 【 ,  :。 经:批准临时占用城市】道路的不《得损坏城《市道路;占用—期满后应当及—时清理占用》。现场恢复城市道路】原状;损坏城市【道路的应当》修复或者给予—赔偿 — 《第二十条《 严?格控制占用》。城市道路作为集贸】市,场确需占用城市【道路作为集贸市场】的应当经市人民政】府批准;未经—批准擅自占用城【市道路作为集—贸市场的《市政设施行》政主管部门应—当责:令限:。期清退恢《复城市道路功能【  》   本办法施行】前,未,经市人民政府—批,准已经占用城市道路!作为:集贸市场应当按【照本办法规定重新办!理审:批手续 ! , 第二十一条— , 因工?程建设需要挖—掘城市道路的应【当持市?。规划:部门批?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!设计文件到市政设】施行政主管部—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!门,办理审批手续方可按!照规定?挖掘 》     》新建、扩《建、:改建的城市道路交】付使用后5年内、大!修的城市道》路,竣工后?3年内不《得挖掘;因特殊【情况:需要挖掘的》须,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! ? 第二十【二条 埋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】管线发生《故障需?要紧急抢修的—可以先行《破路抢修并同时【通知市?政设施行《政,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!管理部?门在24《小时内按照规—定补办批准手续 ! 第二十!三条 经批准挖】掘,城市道?路的应当在施工【现场设置明显标【志和:安全防围设施—;竣工后应当—及,时清理?现场并?在10天内通—知市政设施行政主】管部门检查验—收 :。 《 第二十四条 ! 经批准《占用或?者挖掘城市》。道路的应当按照批准!的,位置、面积、期【限占用或者挖掘需】移动位置《、扩大面积、延长】时间的应当提—前办理变更审批手】续 】 第二十五条 】占用或者挖掘由【市政:设施行政主管部【门管理的城市道路的!应当向市政》设施行政主》。管部:门,交纳城市道路占【用,费或者?城,市,道路挖掘修》复费 】 第二十六条 】 根据城市建设或】者其他需要市政设】施行政主管》部,门可以对临时—占用城市《道路的单位或个人】决定:缩小:。占用面积、缩短占】用时间或停止占用】并根据具体情况退】。还部分?城市道路《占用费 》第五章 城市】桥涵设施管》理 第二十七条 ! 超限?机动车辆《、履带车、铁轮车】等需经过城市桥梁】的,在,报公安交通管理【部门审批前应当先】经市政设施行—政主管部门同意并采!取相应技术措—施后方?可通行 — 第二十八!条 依附城市【桥涵设施架设管线的!应当:持市规划部门—。核发的建设工程规】划许可证、设计文件!向市政设施行政【主管:部门提出书》面,申请市政《设施:行政主管部门自【受理之日起7个工】作日内作出书面决】定管线的管理—单位:对其架设的管线应当!定期检查、养护维】修不得影响》桥涵的?正常使用 ! 第二十九【。条 《在城市桥梁范围【。内禁止下列》行为 ? ?    (》一):在城市桥梁施工控制!范围:内擅自从《事,挖掘、打桩、地下】管道顶进、爆破等】作业; 【    (二)擅自!在城市桥梁》上设:置大型?广告、悬挂物—等辅助物; —     (三!)在桥上摆摊设点、!施工作业、堆放物料!;   【  (?四)修建《影响桥?涵功能与安全的【建筑物?和构筑?物;    ! (五)《其他损害城市—桥涵设施的》行,为 第六章 】 , 城市排水设施管理! :第三十条 —城市:排水实?行许可制《度 《     需—直接、间接向城【市排水设《施排:水或者临时排水的】单位、个体经营者应!当,如实填报“排—水,许可申?请表”并持》有关排水资料和【。图纸到市政设施行】政主管部门办理城市!排水许可手续单位、!个体:经营者取《得排水许可》证或者临时排水许可!证后方可《排水 —  :  :新建、扩建》、,改建的排《水设施?。。需要接?入城市排水设—施或者需《要迁移、改》动,城市排水设施—。。的依照前款规定办】理排水?许,可证 ? ?市政设?。施行政?主管部门自受理【之日起?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!面答复? 《 第三十一】条 与市政排【水设施连接》的化粪池和其他排水!设施应当按照技术规!范要求进《行,建设并定期疏—通和清掏造成市【政排水设施》堵塞、冒溢和损【害的由责任》。者承担疏通、清掏和!维修费用 ! : 第三十二》条 在城市—排水设?施范围内禁止下列】行,为  — ,  (一)占压【、,损坏、?堵塞、移动、偷盗排!水,设,施; ?。  《   (二)在【排水设施保护—范围内种植》、围档作业; 】     (三)!除防洪工程》需,要,外在排水管渠上建】建筑物?。、构筑物; 【   《  (四)向排【水管渠?内倒入?垃,圾,、渣:土、杂物或排—入建设施工》中的灰浆《以及:直,接排入粪便》;   【  (五)擅自接】通排水管渠或—改动排水设》。施; 》    《 (六)向》城市排?水设施排入有毒【、有害、《易燃、?。易爆:。和腐蚀性等》物质:。;   【  (七)》在排水?管渠出?水口和?排水明渠内设闸憋水!或者擅自开》。。。启排水?井盖取水、排水;】 ?   ?  (八《)其他?损害:、侵占城市排—水设施行《为 第七章— 城市道路【照明设施管理 】第三十三条 — 新:。建、扩建、改建的城!市道路照明设施应】。。当符合有关设计安】装规:程,规定并?积极采?用新光源、》新技术、新》设,备 ?   《   —第三十四条 任何!单位和个人进行可能!触及、迁《移、拆?除,城市道路《照明设施《。或者影响其安全运】行的地上、地下【。施工时?。应当事先告》知市:政设施行政主管部】门并采取安全措施后!方,可施工?确需迁移《。或者拆除《。城市:道路照明设施的由】市城:市道路照明》设施管理机构负责迁!移或者拆除费用由】建设方承担 】 , 第三十五】条 : 城市树木生长影】响城市道路照—明设施时城市绿化】行政主管《部门:应,当及时组织》修剪当发《生特殊情况致使树】木,危及:城市道路照明设施】安全运行的市城市】道,路照明设施管理【机,构可采取紧急—措施进行修剪—。。。并及时通知》城市绿化行》政主管部门 ! : 第三十》六条 禁止下列】行为    ! (一)擅》自,。拆除、迁移、—改,动,城市:道路照明设施; !   《  (二《)在城市道路设【施附近堆放杂物、挖!坑取土、兴建建【筑物及有碍城市道路!照明:设施正?常维护和安全运【行活动?;     !(,三)擅自在城市【道路照明灯杆上架】设通:讯线:。(缆)或者安置【其,他设:施,;    】 (:四)私自接用路【灯电:源; 》     (五)偷!盗城市道路照—明,设施; —     (—六)故意打、砸【城市道路照明设施】;   【  (七)不—听劝:阻和制止非法占用】。城市道?路,照明设?施,; :     (】八)其他损》害城市道路照明【设,施的行为 【 第三十七!条 任何单位【和个人在损》坏城市道《路照明设施后应及时!。通知市城市道路照】明设施管理》机,构和有关单位并保护!好事故现场防止【事,故扩大 第八章 ! 法律责任— ,。 第三十八条 【 ,违反:。本,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!之一的?。由市政设《。施行政主管部门按】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!第三十九条的—规定责令《停,止设计、《施工限?期改:正可以并处3—万元以?下,的罚:款;已经取得设计】、施工资格证书情】节严重的提请发证机!关,。吊销设计、施工资】格证书? , ,     (【。一,。)未取?得设计、施》工,资格或者未》按照资质等级承担城!市道路?的设计、《施工任务的; !     (二)未!按,照城市道路设计、施!工技术规范设计、施!工的; 【    (三)未】按照:设计图纸施工或【者擅自修改图—纸的 ! 第三十九条 违】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二!款的规定对》未经验?收或者?。。验收不合格的市政设!施工程擅自》交付使用的以—及对:不合格的市政设施】工,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!的由市政《设施行?政主管部门按照建】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!第五:十八条的规定责【令限期改正给予【警告处工程合同价款!百分之二以上—百分:之四以下的罚款;造!成损失的依法承【。担,赔偿:。。责任 《 《 第四十条 【 ,违反:本办法第十》。七,条,规定的或者》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】由市政设施行政【主管部门或者—。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城!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!十二条的《规定责令《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!万元:以下的罚款》;造成损失的应当依!法承:担赔偿责任 】  :  : (一)《未对设在城》。市道路上的各种管】线的检查井、箱【盖或者城《市道路附属设—施的缺损及时补缺】或者修?复的; 《     【(二:)未在城市道路【施工现场设置明显】标志和安全防围设】。施,的;  【。   (三)占用】城市道路期》满或者挖掘城市道】路后不及时清理现】。场的; 【    (四)【。依附于城市道路【建设各种管线、杆】线等设施不》按照规定办》理批准?手续的;  !  : (五)紧急—抢修埋设在》。城市道路下的—管线:不按照规《定,补办批准手续的;】    【 (六)未》按照:批,准的位置、面—积,、期限占《用或者挖《掘城市道路或者需】要移动位置》、扩大面积、延长】时间未?提前办理变更—审批手续的》 【。。 第四十一条 单!位或者?个人擅自在城市桥】梁上架设各类管线、!设置广告等辅助物】的由市政设施行政】主管部门《按照:城市桥梁检》测,和养:。护维修管《理办法第《二十六条的规—定责令限期改正【并可处2万元以【下,的罚款?造成损失的依法【承担赔偿责任— ,     单位!或者:个人擅自《在城市桥梁施—。工控制范围》内从事挖掘》、打桩、地下—。管道顶进、爆破【。等作业的由市—政设施?。行政主?管部门按照城市桥】梁检测和养护维修】管理办法第二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】限期改正并可处1】万,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!罚款: 《 ? ,第,四十二条 —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六!条规定的《情形之一《的由:市政设施《行政主管部门按【照城市道《路照明设施》管理规定第》二,十一条的规定责令】限期改正赔偿经济损!失并可处以1—千元以下罚款;有】违,法所得的《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!3万元以下的罚款】。 》 第《四十三条 当事】人对:处罚决定不服—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!议或提起行政诉【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!复议、不起诉又不履!。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!处罚决?定的部门申请人民】法院强?制执行 ! 第四十四条【 市政设》施行政?主管部门工作人【员,从事行政执》法活动时不得—少于两人必须出【示行:政执法证件 【     市政】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工!作,人员:玩忽职守、滥用职】权、徇私舞弊由【其所在单《位或上级主》。管机关给予行—政处:。分情:节严重、构成犯【罪的依?法追究刑事责任【 第九章 】附 则《 第四《十五条 城—市道路占用费按照】省价格、财政主管部!门核定的标准—执行;城市道路【挖,掘修复费按》照,省,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制定《的标准执行 】     收—费应当开具》财政部门统》一票据纳入财政专】。户管理专项》用于市政设施的【养,护、维?修和管理 》 第】四十六条 城市】污水处理设施—、城市防洪设施【的管理由市水—行政主?管部门负责》管理办法《另行制定《 【 ,第四:十七条 本—办法具体应用中的】问题由市市政设施】行政主?管部门依《据,各自:职责负责解释— : 第四】十八条 》 本办法自20】07年5月》1日起施《行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