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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萍乡》市,市政设?施管:理暂行办《法 《 颁布日》期2007-—。。0,4-23 】实施日期200【7-05-01 】 第一章《 ?总 则 》 ,。第一条 》为加强城《市市政设施管理保】证市政设《施完:好充:。分发:挥市政设施》功能促进城市—经,济和社会发展根【据,城,市道路管理条例、建!设工程质量管理条】例、城市道路照【明设施管理规定、城!市排水许可管理办】法、城市桥梁检【。测和养护维修—管理办法《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!策的:规定结合本市—实,际制:定本:办法 》 》。第二:条 本市城市【规划区内市政设施】的规划、建设、养护!、维修、使用—和管理适用本—办,。法 ? : 第三条 !本办法所称市政设施!包括    ! (一?)城市道路车行道、!人行道、路肩、【路坡、广场、公共】。停车场、规划道【路用地?以及路名牌等—附属设?。施;   】。  (二)城市桥涵!跨,河桥、涵洞、—。立交桥、人行天桥】。。。。、人行地《下通道等《及其:。附,。属设施; 】    (三)【城市排水《设施排水管道、【排水井、暗渠—、明渠、《检查井等及其附属设!施;    ! (四)城市—道路照明《设施用?于,城市道路、城市桥】涵,、不售?票的公园和绿地等处!的路灯配电室—、变压器、配电箱、!灯杆、地上地下管】线、灯具、工作【井以及照明》附属设备《等 !第四条 《 ,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!部门负责全市市政设!施管理工作;县、区!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!门按照管理》权限负责《本行政区域内的【市政设施管理工作】;萍乡经济开发【区负责辖区》内的市政设施管理工!作     !市政设?施行:政主管部门》。所,属的市政设施管理机!构(以下简称—市政管理《机构)按照职责分】工负:责市政设施管理的】具体工作 —    》 规划、公安、【交通、?水,务等部门《应当按照《各自职?责协同做好市政设】施管理工作 ! 第》五条 市政设【施管理实行》。。统,。一规划、配套—建设、?协,调发展和建设—、养护、《管理并重的原则 ! ? 第六条 【 市政?设施工程项目—依法实行《招标投标、》工程监?。理和竣?工验收制度 —。 第:二章 ? 规划和建设 【 ,第七条 》市市政?设施:行政:。。主管部门根据城【市总体规划》。编制市政设施发展规!划,经市规划行政管【理部门审核报—市人民政府批准后】实施 》 , : :第八条 》承担市?政设施设计》和施工的单位应当】具备国家规定的【相应资质等级 ! 第九条】 市政设》施建设项目取得城市!规划:。主管部门《的规划许可后方【可组织施工 —  《   市政设施建设!。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!应当依法组织竣工】验收经验《收合格?的方可交付使用未经!验收或验收不—合格:的不:得交付使用 【  ?   建设单位【应当在建设项—目,竣工验收合格之日】起15日内》将建设工程竣工【验收报告和规划、公!安消防、环保等【部门出具《的认可文件》或者准许使用文【件向市政设施—行政主?管部门?备案并将建》。设项目有《关文件资《料移交市城》建档:案馆 《第三章? 养护与维【修 第十条 【 市政管》理机:构应当严格执行市】政设施养护、维修】的技术规范定—期对市政设施进【行养护?、维修保障》。市政设施的完—。好    】 未列入城市建【设计划?由单位自《行投资建设和管【理的市政设施未【移交市政设施行政】主管部门前由投资建!设和管?理的单?位负责?养护、维修》。    【 市政设施行政主】管,部门负责对养护【、维修工程的质【量进行监督》、检查 ! 第十《一条 城市道路养!护、维修《的专:用车辆?应当使用统一标志;!执,行,任务时在保证—交,通安:全畅通的情》况下不受行驶—路线和?行驶方向的限制【 ?。。 第十二】条 市《政设施的养》护、维?修工程?应当按照《规定:的期限修复竣工【并在养护、维修【。工程施工现场设置】明显标志和》安全防围设》施做到文明施工【以保障行人》和交通车辆的安【全 — 第十三条 】 以城?市,道,路或者其他市政【设施作为载体—发布广告或者信【息的须?持相:关,部门批准文件经市】政设施管理机构或】者市政设施产权【。单位同意《。方可使用 第【四章 城市道!。路设施?。管理 第十—四条 城市供水、!。排水、供气》、供:。电、通?信,、消防等依附—于城市道《路的各种管线、杆线!等设施的建设计划应!当与城市道路发【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!。划相协调坚持先地下!、后地上的施工原】。则与城市道路同【步建设 】。。 ?第十五?条 依附于城市】。。道路建?设各种管《线、杆线等设施的】应当经市政设施行】政主管部《门批准方《可建设 》 , ?。 第十六条— 在城《市道路上的各—类管线的《检,查井、箱盖或—者城市道路附—属设施应当符合城】市道路养护规范 !。 ,    《 ,产权单位应当建立】巡查管理制度设施】丢失或?损坏的产权》单位应及时补缺修复!因未及时补》缺或修复造成—安全事故的由产【权单位承担责—任 :。 第十!七条 在城市【道路范围内禁止【下列行为 》  《   (《一,)擅自占用或者【挖掘城市道路—;     !(二:)履带车、铁—轮,车或者超《重、超高、超长车辆!擅自在城《市道路上行驶—; 》    (三)机动!。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!的城市道路上试刹】车; ?     (四!。),擅自在城市道路上】建设建筑物》、构筑物;》    【 (五?)在桥梁上架设压力!在4:公斤/平方》厘米(0《.4兆帕《)以上的煤气管道】、,10千?伏以上的《高压电力线和其他】易燃易?爆管线; 】 ,   (六)—其他:损,害,。。、侵占城市道路的行!为, 【 ,第,十,八条 ? 履带车、铁轮车】或者超重、》超高、?超长车辆需要—在城市道路》上,行驶的事先须征得】市政设施行政—主管部?门同意?并按照公安》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!时间、路线》行驶 — 第》十,九条 《因,特殊情况需》。要临:时占用?城市道路的须经市】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!和公安交通管理【部门批准方》可按照规《定占用  】 ,  :经,批准临时《占用城?。市道路的不得损坏城!市道路;占用—。期满后应当及时清】理占用?现场:恢复城市道路原状;!损坏城市《道路的?应当修复或者给予】赔偿 — , 第二》十条 《严格控制《。占用:。城市道路作为—。集,贸市场确需》占用城市道路作【为集贸?市场的应当经市人】。民政府批准;—。未经批准擅》自,占用:。城市道路作为—集贸市场《的市政设施行政【主管部门应当责令】。限期清退恢》复城市道路功能 】 :。     本办【。法施行前未经市人民!政府批?准已经占用城—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!。应当按?照,本办法规定重新办理!。审批手续 】 : 第二十一条 】 因工程《建设需要挖掘城市】道路的应当持市【。规划部?门批准签发》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!件到市政设施行政主!管部:门和公安交通—管理部门办》理审批手续》方,可按照规定挖掘【  》   新建、扩建、!改建的城市道路【交付:使用后?。5年内、《大修的城市》道路竣工后3年【。内不:。得挖掘;因》特殊情况需要—挖掘的?须,经,市,人民政?府批准 》 :。 ? 第二十二》条 埋《设在城市道路—。下的管线发生故【障需要紧急抢修的】可以:先行破路抢修并【同,时通知市政设施行】政主管?部门和公安交通管】理,部,门在24小时内按】照规定补办》批准:手续 《 第二十!三,条 经批准—挖掘城市道路的应】当在施?。工现场?设置明显标》。志和安全防》围设施?;,竣工后应当》及时清理《现场并在1》0天内通知市—政设:施行政主管部门【检查验收 — 第二十!四条 经批准【占用或者挖掘城【市道路的应》当按:照,批准:的,位置、面积、期限】占用:。或者:挖掘需移动位—置,、,扩大面?积、延长时间的应】当提前办理变—更审批手续 【 , 第—二十五条 占【用,或者挖掘由市政【设施行政主管部【门管理?的城市道路的应当向!市政设?施行政主管部门交纳!城市:道路占用费》或者城市道路挖掘修!复,费 】 第:二十六条 —根据:城市建设或》者其他需《要市政设施行—政,主管部门可以对临】时占用城《市道路?。的单位?或个人决定缩小【占用面积、缩短占用!时间或?停,止占用并根据—具体情况退还部分城!市道路占《用费 第五—。章, 城市桥—涵设施管理 第二!十七条 超限机】动车辆、履带车、】铁,轮车等需经过城市】桥梁:的在报公安》交通管理部门审【。批,前应当先经市政设】施行政主管部门同】意并采取相》应,技术措?施后:。。方可通行 【 ? 第二十八条【 依附城市桥【涵设施?架设管线的应—。当持市规划部门核发!的建设工程规划【许可证、设计—文件向市政》设施行政《主管部门《提出书面申请市【政,。设施:行政主管部门自【受理之日起》7个工作日》内作:出书面决定》管线的管理单位对其!架设的管线应—当定期检查、养护维!修,不得影响桥涵的正常!。使用 】。 第?二十九条 — 在城市《桥梁范围内》禁止:下列行为 】    (一)在】城,市桥梁施《工控:制,范围内擅自从事挖掘!、打桩、《地下管道顶进、爆】破,等作业; 》    —。 (二)擅自在【城市桥梁《上设置大型广告、】悬挂物等辅》助物; 【    《(三)在桥上摆摊】设点:、施工?作,业、堆放物料; 】 :     (四【)修建影响桥涵功能!。与安全的建筑物【和构筑?物;   】  (五)其他损害!城市桥涵设施的行为! 第六章》 ? ,城,市排:水设:施管理 《 第:。。三十条 《 城市排《水实行许可》制度   】  需?直接、?间接:向城市排水设施【排水或者临时排水的!。单位、个体经营【。者应当如《实填报“排水—许可申?请表:”并持有关》排水:资料和图纸到市政设!施行政主管部门【办理城市排》水许:可手续单位》、个体经营者取【得排水许可》证或者临《时排水?许可证后方可—排水: 《。    新》建,、扩:建、改建的排水【设施需?要接入城市排水【设施或者需要迁移】、改动城市》排水设施的依—照前款规定》办理排水许》可证 市政】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自!受,理之日起7》个工作日内作出书】面答复 《 第】。三十一条 与【市,政排水?设施连?接的化粪池》和其:他排水设施应当按】照技术规范要求进】行建设?并定期疏通和清掏造!。成市政排水》设施堵塞《、冒溢和损》害的由责任者承担疏!通,、清掏和维修费用】 : 第三十!二条 在城市排水!设施范围《内禁止下列行—为  —  : ,(一)占压、损坏、!堵塞、?移动、偷盗》排水设施;》。  》   (二)在排】水设施保护范围内】种植:、围档作业;—     】(三:)除防洪工程需要】外在排水管渠上【建建筑物《、构筑物;》     (!四)向排《水管渠内倒》入垃圾、渣》土、杂物或排入建设!施,工中的?。。灰浆以及直接—排入粪便;》 《    (五)擅】自接通排水》。管渠或改《。动,排水设施;》     】(六:)向:城市排?水设施?排入:有毒、有害、易【燃、:易爆和腐蚀性等物质!。;    】。 (七)在》排水管渠出》水口和排《水明渠内设》闸憋:。水或者擅自开—启排:水井盖取水、排水】。; 》    (》八)其?。他损害?、侵占城市排水设施!行为 第七—章 城》市道路?照,明设施管理 — ,第三十三条 — 新:建、扩建、改—建,的城:市道路?照明:设施应当符合有关设!计安装规《程规定并积极采用新!光,源、新技术、—。新设备   !   《 第三十四条 !任何单位和个人进】行可能触《及、迁?移、拆除城市道路照!明设施或者影响【其安全运行的地上】、地下施工时—应当事先告知市【。政设施?行政主管部门并采】取安全措施后方可】施工确需迁移—或者拆?除城市道路照明【设施的由市城市【道路照?明设施管《理机构负责迁移或】者,拆除费用由建设方承!担, 】第三十?。五条 城市树木生!长影响城市道—路照明设施时—城市绿化《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及时组织修剪当发!生特殊情《况致使树《木危及城市道—路照明设施安全【运行的市城市道路照!明设施管理机构可】采取紧急措施进【行修剪?并及时通知城市【绿化行政主》管部门 ! , 第三十六条 】禁止下列《行为 《 :。  :  (一《)擅自?拆除、迁移、—。改动:。城市道路照明设【施; 》。     (二)在!城市道路设施附近】堆放:。杂物:、挖:坑取土、《兴建建筑《物及有?碍城市道路照明设施!正常维护和》安全运行活动;【     】(三)擅自》。在,城市道路照明—。灯杆上架设通讯线(!。缆)或者安置其他】设施; 》     —(四)私自》接用路灯《。电源; 《 ?   ? (:五)偷盗城》市道路照明设施; !  《   (六)故【意打、砸城市道路】照明设施;》  》   (七》)不听劝阻和—制止非法占用城市】道路照明《。设,施;:  》   (《八)其他损》害城市道路照明【设施的行为》 第!三十七条 —。任何单位和个人【在损坏城《市,道路照?明,设施后应及时—通知市城市》道路:照明设施管理机构】。。。和有关单《位并保护好》事故:。现场防止事故—扩大 《第八章 》。 法律?责,任 第三十—八条 违反本办】法规定有《下列行?。为之一的由市政设施!行政主管《部门按照城市—道路管理条例第【三十九条《的规定责令》停止设计、》施工:限期改正可以并处3!万元以下的罚—款;已经取》得设计?、施工资格证书情节!。严重的?提请发证机关吊销设!计、施?工资格证书 !。    (一)未】取得设计、施工资格!或者:未按照资《。质,等级承担《城市道路的设—计、施工任务—的; —    (二)未】按照城?市道路设计、施工】技术规范设计、施】工的; —     》(三)未按照设计】图,纸施工?或者擅自修改—图纸的 》 第三】十九条? 违反?本办法第《九,。条第二款的规—。。定,对未:经验收或者验收不】合格的市《政设施工《程,擅自交付使用的【。以及对不合格—的市政设施工—。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!的由市政设施行政】主管部门按照—建,设工:程质量管理条—例第五十八》条的:规定责令《限期改正给》予警告处工程合【。同价:款百分之二》。以上百分之》四以下的罚款;造】。成损失的依法承担】。赔偿责任 【 》第四十条 —违反本办《法第十七条》规定的或者》有下列行《为之一的《由市政设施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】其他有关部门按【照城市道路》管理条例第四—十二条的规定—责令限期改》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!下的罚款;造成【损,失,的应当依法》承担赔偿责》任 ?    》 (一)《未对设?在城:市道路上的》各种管线的检查井、!箱盖或者《城市道路附》属设施的缺损及时】。补缺或者修复的【; 》  :  (?二):未在:城市道路施工—现场设置明显标【志和:。安全防围设施的【;  —   (三)占【用城:市道路?期满或者挖掘—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!。理现场的; 【     (【四)依附于城市道】路建设?各种管线《、杆线等《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!批准:。手续:的;    ! (五)《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!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!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!;   【  (六)未按照】批,准的位置《、,面积、期限占用【或者挖掘城》市道路或者》需要移?动位:置、扩大《面积、延长》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!审批手续的 — , 第四十!一条 单位或者个!人擅自在城市桥梁上!架设各类《管线、设置广告【等,辅,助物的?。由市政设施行政【主管部门《。按,照城市?桥梁检测和养护维】修管理办法第二【十,六条的规定责令限】期改正并可处2【。万元以下《的罚:款造:成损失的依法承【担赔:偿责:任 :  《 ,  单位或者个人擅!自在城市桥梁施工控!。制范围内从》事挖掘、打桩、地】下管道?。顶进、爆《破等作业的》由,市政设施行政主【管部门按照》城市桥梁《。检测和养护维—修管理办法第二【十七条的规定责【令限期?改,正并可处1》万元以上《3万元?以下的罚款 — : 第—四十二条 违【反本办法第三—十六条规定的情【形之:一,的由市政设》施行政主管部门按照!城市道路照明设【施管:。理规定第二十一条】的规定?责令限期《改正赔?。偿经济损失并可【处以:1千元以下罚—款;有违法所得【的并可处以1万元以!上3万元《以下的罚款 ! , 第四》。十三条 》当事人对处罚决定】。不服的可依法申请】行政复议或提—起行政诉讼当—事人:逾期不申请复议【、不起诉又不履行】处,罚决定的由作—出处罚?决定:的部门?申请人民法院—强制执行 】 第四十四】条 : 市政设施行政主管!部门工作人员从【事行政?执法:。活,动时不得少于两【人,必须出示行政执【法证件   !  市?政设:施行政主管部门【工作人员玩》忽,职,守、滥用职权—、徇私舞弊由—其所在单位或上级】主管机关给予行政】处分情节严》重、构成《犯罪的依法追—究刑事责任 — 第九章 》 , 附 ? 则 《第四十五条 城市!道路:。。占用费按照省—价格、财政主管【部,门核定的标准执【行;城市道路—挖掘:修复费按照省建设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!。标准执行 》     收费!应当:开具财政《部门统一票据—纳入财政《专,户,管,理专项用于市—政设施的养护、维修!。和管理 ! 第四十六—条 城市》污,水处理设施、城【市防洪设施的—管理由市水行政主管!部门负责管理办法】另行制?定, 《 第四十七】条 ?本办法具体应—用中的问题由市市政!设施行政《主管部?门依据各自》职责负责《解释 】 第四十八条 】 本办法自2】。007年《5月1?日,起施行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