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,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!于,进一步加强公—。路两:侧建筑控《制区管理的决—定
—文号萍府发(200!8):2号
《颁布日?期2008-03-!10
执行—日期2008-【03-10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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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:县(区)人民政府】市政府各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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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几年来我】市,公路建设发展迅速】为全:市的经济建》设起到了重要的促】进作用?但是对公《路两侧?建筑控制区缺乏统】一规划和有效管【理随意搭接、—擅自批建《、违章?建房等问题相当突出!不仅严重影响公路】安全畅通而且还严重!制约了今后公路【改建:、扩建和公路建设】长远规划的实施为进!一步加强我市境内】公,路两侧建筑控—制区管理根据—中华人?民共和国《公路法、中》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!理条例、《萍乡市公路》两侧:建筑控?制区管理实施办【法(:萍府发(1998】)53?号)等有《关法律法《规结合我《市,实,际特:。作出如下决》定
一、严】禁在全市公路两侧建!筑控制区内修—建建筑物和地—面构筑物公路两侧】建筑控制区是—指公路?两侧边沟(坡脚护坡!道、坡顶截水沟)外!缘起国道不少于【。20米省道不少于1!5米:县道不少于》10:米乡道?不少于5米的范【围
《 二、交通公路主管!部门必?须设置公《路标:桩、界桩确定—。。公路两侧建》筑控制区《范围:除公路防护、养护】需要外其它任何【单位和部门不得在】公路两侧的》。建,筑控制区内修建【建筑物?和地面构筑物现有】公路两侧建筑控制】区,范围内的建筑物【不,得在原?地重建、《改建、扩建已在建的!要立:即停建并接受处理】。需要新建的必须在】公路:。两侧建?筑控制区范围—以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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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各级【。规划部门要》加强公?路两侧建筑规—划管理工作做—到科学?布,。局,整体:规划要严格遵守公路!、规划有《关法律法规不得在公!路,两侧建筑控制区【内规划布局任何建】筑物和地面》构筑物
四、!各级国?土,部,门,在办理国家建设项】目、集体建设—项目和村民建房【用,地的用地手》续时公路两》。侧建筑控制区内土】地只能?用,于,道路:。建设:。或公:共绿:地不得用于修建建】筑物和地面构—。筑,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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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县区【政府要加强对规划、!国土等部门的监督管!。理严格公《路两侧建《筑控制区《土地:使用:不得批准任》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!两侧建筑控制—区内购地建房或【构建任何地面建筑】物
《 六、对交通公路】主管部门、》。国土:部门、规划部门擅】自批准在公路两侧】建筑控?制区征用土地—。规划建设各》类建筑物、各类标】志标牌?的按照“谁批—准、谁负责》”的原则依》法,严肃追究当事人的法!律责任并实行—责任部门行政—一把手问责制
! 七:、本决定由》市交通局、》市公路局负责—组织实?施相关条款解释权】归市交通局、市公】路局
二○○八年!三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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