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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省房!屋建筑?和市政基础设施工】程施工招投标评【标办:法
—赣建:字〔2012〕5号!
: :关于:。修订江?西省:房屋建?。筑和市政基》础设施工程施—工招投标评标办法的!通知
各》设,区市建?设局(建《委)、宜春市城管局!。各设区市有》形建筑市场》省冶金、农垦、【南昌铁?路建管站《(办)南《。昌经:。。济,、高新开发区
】 : 为认—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!。共和国招《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】(,国务院令第613】。号)进一步规—范我:省房屋建筑和市【。政基础设施工程【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工!作我厅对《江西省房《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!施工程施工招—投标评标办法(赣建!字[2010]1号!)进行了修订—并经2012年【1,1月22《日厅长办公会—审议通过现将修【订后的江西省房【屋建:筑和市政基础设【施工程?施,工招:投,标评:。。标办法予《以印发请认真贯【彻执行
《
省:住,。房和城乡建设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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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?12年12月25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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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【 为规范《房屋建筑和》市政基础设施工【。程(以?下简:称工程)施工招投标!评标行为维》护招投标当事人的】合法权益依据中【华人民共和国—招标投标法、中【华,人民共?和国建筑法、—中华:人民共?。和国招标投》标法实施条例、江】西省实施《<中华人民共和国招!标投标法《。>办:法、:国家七部委局—评标委员会和评【标方法暂行规—定和工程建设项目】施工招标投标办法】、建设部《房屋建?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!程施工?招标投标管理—办法等法律、法规、!规章结?合我省实际情况制】。定本:办法
【
, :第二条 在本省行】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!标的:项目工程施工招投标!的评标活《动适用本办法
【
》 :第三条 《工程施?工招:投标评标《活,动应当遵循公开【、公平、公正和【诚,实信用的原则—并,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招标投标监管机构!的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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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,四条 工程施工招!。投标:评标标准分为经评审!的最:低投标价法》(试行)、综—合评估法和报价【承诺法
】 : (:一):最低投标价法(试行!)是指投标人—技术标?编制符合工程项目】技术要?求并根据招》。。标人提供工程—量清单编制投标报】价经评标《委员:会评审后认》可其为不低于—成本的最《低,投标报价并按竞争】规,则确:定为中标人或—第一中标候》。选人(详见附件1)!最低投标《价法适用《于所有招标》项目
! (二)综合评估法!: 是指投标人【技术标、商》务标和综合素—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!标文件规《定的各项综》合,评价标准经评标委员!会综合评估择优量】。化计分并将得—分最高?者,推荐为?中标人或《第,一中标候选》。人(详见《附件2)综》。合评估法《主要适用于对技术、!性能有特殊要—求或者邀请招标项目!
— (三)报—价承诺法招标人提供!工程量清单和招【标控制价及各组成】部分的?详细内容并提出【要约价格投标—。人参考?招,标控:制价后做出》响应承诺投标报【。价(详见附》件3)报《价承诺?法可由招标人自【选适用于《省管总承包单项工】程总投资《20:00万元以》下(含下同)市管】总承包单项工程总】投资15《0,0万元以《下县管总承包单项】工程:总投资80》0万元以下;省管专!业承包单项工程投资!500万元以下市】管专业承包单项工】程投:资3:00万元以下县管专!业承包单项工—程投资150万元以!下且招标项目对【。技术、性能没有特殊!要求的?通用技术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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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?。五条 招标—项,目,采,用,工,程量清单《计价编?制标底、招标控制】价时应当执行建设工!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!范(GB5》0,50:0,-2008》)和:关于贯彻〈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】单,计价规?范〉:(GB?5,0500-》2,008?)的:通知:(赣建价[2009!]3号)及201】0,年江西省建设工【程计价管《理办:。法的规定《;采用工料单价【法(定额)计价编】制标底、招标控【制价时按《江西省建设工程计】价管理?办法(赣建字[20!10]3号)—工料单?价法(定额》)计价的规定执行】价格采用造价管理】部门发布的工程【所在地市场信—息价缺项《的可采用《市场:价格注新的建—设工程?工程量清单计价规】范(GB50500!-2013)—。及房屋建筑与装【饰,。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!(,GB50854-】2013)等九本】工程量计算规范【。。已,颁布将自《2013年7月【1,日起实施到时请【按新的规《范和我省新的江西】省建设工《程计价管《理办:法执行;下》同
》 ? 凡全部使》用国:有资金或《者国有资金占—控股或者主》导地位的投资项【目招标人必须采用】工程:量清单计《价,并依据工程量清单】编制招标控制价公开!招标:项目宜采用固定价】格报价?非国有资金投资项】目招标人可以要求】投标人采用》成本加酬金方式报】价
】 第六条 工【程量清单、标—底、:招标控制价须—由符合?自行招标规》定的:招标人自《行编制?或者委托有》资格的招《标代理机《构,、造价咨询机构【编制标底、》招标控制价编制【不得压级压价—,,不得:。事,先上调或者下浮以】便招标人、投—标人:及评标委员会掌握按!现,行计价规《定计算的工程—造价以利于》公正、公平》竞争和准确》评标
— 标底、【招标控制价编制【事先压级压价—上调或者下浮的按】下列方式之一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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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一)?。投标人应当》在开标前《向招标人书面提出】招标人应当书面答复!属实的应当调整【不作答?复的暂停招投标【活动;
》 : (二—),招标人压级压价【上调:或者下浮影响投【标人报价的合同【签订后一个月内按压!级压价上调或者下浮!。幅度及投标人让【利,。比例调整合》同价
! 第七条 招标】控制价仅作为评标委!员会评标时和投【标人报价时的参【考招标控《制,价编制误差[—不含工程量清单编】制误差(指工程量与!施工图的计算误【差):;下同]《在±1%(含—。)范围内的属招【投标活动中》的允许编制》误差超?过±1%的投标人】应当在投《标前书面向招标人】提出误?差内容招标人或者】编制机构《应当核对属实的应当!。予以调整并书面【或者在招标网上告】知所有投标人
! 招标人或!者编:制机构对在开标前书!面提出的误差内容1!4天内或《。者开标前未书面答复!的视同默认中标后影!响投标报价》的双方?在签订施《工合同后一》个月内按江西省【建设:工程计价管理办法(!赣建字[2010]!3号)?。的规定调整误差修正!合同:价签订补《充,合同并报招投标监】管机:构,。备案
《。 : 中标人在】开标前未《书面提出《对招标控制价的【误差或者签订施工】合同后一个月内(3!000万元》以上项?目二个月《内):未提出对工程量清单!的误差内容视同【无异议或者》。。已包含在《其他单价和合价中】招,标,范围内的价款不予调!整
》工程量清单》编制误差按建设工程!工程量清单计价规】范(GB50—500-《2008)和江西】省建设?工程计价管理办【法(赣建字[20】10]3《号)规定调整—误差
! 第八条 —工程施工发包—是一种期货交易行】。为招标人约定采【用固定价格招标的】工程项?目招标?文件中没有》约定市场涨价风险】的(即零风险)投】标人不承担风险费用!招标文件中》约定市场风险的应】明,确风险内容及其范】围(幅度)和计【算方:法并在招标控制价和!投标报?价,中考虑涨价风险【费用:同时明确《涨价风险范围—以,外单价调《整,方,法
— 投标人—可承担市场涨价【风险系?数的范围(幅度)】一般约定为材料价】格0-?5,%施工机《械,使用:费为0-10%【以内,管理》费和利润的风险由投!标人全部承担
【
, 禁止】采,用无限风险市—场涨价风险费—用应合理对》等分摊涨价风险分摊!原则一般各》分摊50%》例如招?标人约定承担的市】场材料价格涨价风险!系数为?3%,?投标人承《担的市场材》料价格涨《价风:险系:数也应当是3%双方!合,。计材料价格涨—价风险系数的—范围(幅度)为0-!6%招标人应当将】招标人分摊的—50%?涨,价风险费用在综【合单价中计》取进入招标》控制价并在分析【表中明确
》
: 在涨【。价风险内容及其范】围(幅度《)内当市场实—际涨价风险费—用,发生:。。时超过招标人事先约!定承担的风险费用改!由投标人承担时招】。标人受益反》之招标人要承担【市场不涨《价或涨?。价幅度低于》招,标文:件事先约《定由招标人承—担而支出的涨价风】险费用时投标人受益!涨价风险费用—幅度约?定有风险要谨慎涨】价风险费用中标【后在:中,标通知书和合同中】。进一步约定 —
》 当市场—发生超出双方约定】合计的涨价》风险:。内容及其范围(【幅度)以外的—涨价或者跌价—。时由招标人承担或】者受益
】
?第九条 招—标人可根据市场实际!情,况,并按本办法要求【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国!家,对最高投《标限价设置》有,规定从其规定—
—。 招标控制价【应当与招《标文:件同时发出并公【布招标控制价及【各,组成部分的详细【内容(?指详细到综合单价;!。下同)不得只—公布招标控制价【总价
【
第十》条 ?招标文件的编—制和发放推行电子】化招投标方》。式,进行:电子化网上招—投标系统建立企业】信息比对等数—据,库投标?人应当配合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确保网上企!业,信息的准确无误及时!更新以免《影响:投标
! ,招标:人或者?其委托?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!使用:本单位的计算机【。、电子钥匙(CA数!字证书)或者—软件密码锁(电子狗!)、招标《软件和?。计价软?件编制招标文件【和招标控制价或者】标底
【
第十一—条 投标人—应当依据《工程量清单编制投】标,报价招标控制—价仅作为投》标人编制投标—报价的参《考,投标报价的编制【应,。当按建设工》程工程量《清单计价规范国家】标准(GB5—050?。0-:2008)和关于】贯彻:〈建:。设工: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!范〉(GB5050!0,-2008)的【通知(?赣建价[2》00:9]3?号,)及江西省建设工】程计价管理办—法(赣建《字[2?0,10]3号)的【规定执行
【 : 投标人应当】依据企业定》额、国?家或者省建设行业】主管部门颁发—的计价?。定额招标文》件、工程《。量清单按市场价【格或者参考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!工程所?在地市?场信息价《等在充分考》虑,市场风险因素—后自主编《制投标报价投标人】。低于风险评估—点投标报价》应当接受成本风险】评估投标报价成本】风险评估评审的【裁判标准(试行)】由省建?设工:程,招标投?标办公室《另行制定下发—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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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投标报价考虑让【利竞争时《应当体?现在综合单价—中,不,得总价让利否则评标!时作重大《偏差处理
》
【第十:二条 《投标:。文件的编制和递交】。。(或者?网络传?输)推行网上电子】化招投标方式进行】电子化方式招标的】电子投标书和纸质投!标书的内容(含【报价)必须》一,致不:一,致的以电子投标书】为准在电《。子化:。招标方式推》行期间若电子—。投标书和纸质投【。标书:(含报价)的内【容,不,一致时允许在招标文!。件中事先约定—以纸质?投标书中的》内容对?电子投标《书,(含:报,价):中的内容进》行书面澄清
】
第十三】条 投《标人商务报》。价中的工程量与综合!单价的乘积应当与本!单项小计费用一【致单项小计》费,用累加后应当—与各分部分项合计金!额一致投《标人的投标总—报价应?当与分部分项工【程费:、措施项目费、其他!项,目费、规费、—税金的合计一—致(计算机的—运算偏差除外)不】一致的,评标委员会!可,作,不利于投标人—中标的评判
! 投标—人不得无序竞争【不,得盲目降价不得低于!。成本报价《竞争
—
第十四条】 招标代》理,费按规定由招标人支!付招:标人在招标文件【中按关于《招标代理服》务收费有关问题的】通知(发《改办价格[2—003]857号)!规定约定招标代理】费用由投(中)标人!支付的应当将招【标代理费用列入招】标控制?价其他项目费中,计!取标准一般》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!管理:。暂行办法(》计价格[《2002]1980!号)的?。。规定执行
】 投标人应当!将招标代理费列【入投标报价其他项】目费中,中标后应按!招标文件约定数额支!付该费用属》可,。竞争费用,但让利幅!度不得大于支付数】额的15%投标人让!利后:。仍应当按招标文件约!定数额支付》招标代理《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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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代理【费用未列入招标控制!价的投标人不承担招!标代理费用
】
第十【五条 投标报价编!制必须严格》执行建设工》程工程量《清单计价规范国【。家标准(GB5【。0500-2008!)中的强制性条【文违反?强制性条文的投【标报价作废标处理】
— 第十六条 】投标报价中的措施项!目清单中安全文明】施工费(《包括文明施》工费、环境保护费】、临时?设,施费、安全施—工费)、规费〔【包,括,。社会保障费、住房公!积金、危险作—业意外伤害》。。。保险:、工程排污费等【〕、税?金为不可《竞争费用上》述费用均按投标报】价,的基:数和计价规定的计费!程序及费率计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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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】条 ?。招标人给定的暂列】金额和暂估价—应当:按建设工程工程量】清单计价规》范(GB《。5050《0-2008)及】招标文件的要求直接!列入投标报价不得】作为让?利竞争费用报—价竞争计算时应扣除!暂列金额和暂估价】;暂列?金额和?暂估价合计大—于等于?50万元的由招【标人和中标人—双方依法共同组织对!暂列金额《和暂估价项》目的招?标(招标人供—料除外?)
》 《投,标报价中《的可竞争费用的有】关项目不得出现零】。或负:报价
?
《
第十八条【 投标人》应当将招标人—分摊的50%涨价风!险费用在综合单价】中计取进入投标报价!并在分?析表中明确当—市,场,涨,价风险发《生时涨价风》险在约定范围—内时应当由》投标人分摊》的50%涨》价风险?费用投标人必须承】担,超过涨价风险—约定范围(》幅度)的部分由招标!。人承担
》
第十九!条 招标人—应当在招《标文件中明确约定对!招标项目不》少于10种》主要材料进行价【格评审土《方、基础、地面和道!路等单项专业—。工程可按实际—情况约定并同时【约定以造价管理部】。门,发布的工程所在地市!场信:息价为基《准(:。当某项材料有多个信!息价格时招》标人应当明确指定】一个价?格):评标委员会应—当对招?标,文件约定的主要【材料:进行价格评审—和比较
》 《 当投标人的投】标报:价中的主要材料价格!在造价管理部—门发布的工程—所在地市场信—息价土?。建含市政工程—。中的道路《、桥涵、排水工程】(不含排水设备安】装)及其他》工程主材±8%(】。含±8%)绿—化苗:木、装饰主》材、卫生器具、灯】具、设备《。±,15%(含±—15%)市政—±18?%含±18%;不】含市政工《程中的?道,路、桥?涵、排水《工,程(土?建部分)以内的,属!于允许范围低于上】述,标准下?限的投标人》应当出具材料价格】承诺书和供货商供】。货保函?投标文件《中无承?诺书和供《货商供?货,保函的评标》委,。员会应当认定其低于!成,本报价竞标招—标文件中明确约定的!评审材料而造价管】。理部门?发布的工程所在地市!场信息?价价缺项的其价【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!件中按市场价—约定
《 —。采用电子化招—标的应当按》招标文件中》。明确约定材料范围】进行价?格评审
【
第二—。十条 《投标文件商务标【中的投标书、—工程:量清:单或工料单价(定额!)的投标报价汇【总表应当按规定加】盖投:。标单位公《章和法?定代表人印》章汇总?表,另应当加盖注册【造价师(或者造价】员) ?的注:。册章,未按规定盖】章的商?务报价无效 】
】 采用?电子化招投标及【评标的按关于在我】省设区市全》面推行房屋》建筑:和市政工程电子【化,招标投标《及计算机辅》助评标的《通,知(赣?。建招标[200【9]0?9号)的规定执行
!。
《 电《子,化招投标系统参【与,各,方(指招《标人:、投标人、招标代理!。机构、评《标专家和招标—监管:机,构)均需凭电子钥】匙(CA数字证书】)进入系统,并按】各自权限《参,与,招标投?标活动
! 第?二十:一条 投标人必须!。使用本单位的计算】机、电子钥匙(CA!数字证?书)或者软件密码】锁、投标软》件和计价软件编制】。投标文件和投标【报价投标人不得为】其他投标《单位编制投标—文件和投标》报价不得在同—一个工程项目—或,者标:段中:编制两个或者—多个投标文件和【投标报价也不得【租借他?人或者?委托:个人为本单》位,编制投?标文:件和投标报价违反】本条规定的按围【标串标认定》记,不良行为一次并在】网上公布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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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十二《条 凡全部使用国!有,资金或者国》有资金占控》股或者主导》地位的投资》项目合?同履约时《设,计变更?引起合同价款增【减达到中《标价±2.5%及以!上,时应当在设计—变更下达之日—起三个月内》及,时办理工程合—同价款变更》的补充合同备—案未办理工程合【同价款变更备—案,的结算时以》备案:。合同为?准办理?结算变更合同价【款增加超出批准【概算的招标》人应当?先将其报原概—算批:准,部,门,追加:概算后方可办理工】。程合同价款变更备】案
《
第二十】三条 采用—固定价格招标的项】目招标工程量清单】范围内的工》程中标价即为合同】价合同价《即为竣?工结算价并在施【工合同中《明确约定在竣工结】算时招标工程量【清,单编制误差》、设计?变更、隐蔽签证、风!险范围?之外的价《差和人工费的政策性!调,整依据?施工合同约》定,调,整其:他超出工程量清单】以外的工程》量综合单《价调整?按计价规定执行
】
采】用最低投《标价法招标的项目】招标人?、工程监理应当【加强施工《管理严把质量、【安全关?防止施工《单位偷工《减料、违反施工规】程等行为《。杜,绝低价中《标高价结算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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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四条 规范招标】投,标价格编制行为严禁!编制招?。标控制价的压—。级压价?和投标报价》低于成本恶性—竞争的行为》对编制招标控—制价压?级压价和投标报价低!于成本抢标的扰乱招!标投标市场行为者】记不良行为》
?
第二十五!条 技术标的施】工组织设计评审【按施工组织设计评】审(:分)标准进行(详见!。附件4)
》
: 总投资1!000万《元(不含)以下对技!术、性能没有—特殊要?求的通用技术工【程招标项目投标时技!术标是否需要—编制:施工组织设计可由招!标人自行决》定不需要《的,应当在?招标文件《中事先约定
!。 招标人约】定投标时不编制【施,工组织设计的中标】后,中标《人,应当在招标人—提,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!告前编?制完成施工组织设】计提交招标人和工程!监理批准与招投标情!况书面报告一并报招!投标监?管机构备《案
? , 招标的】项目不编制》。施,工组织设计, 且提!供工程量《清单又?公布招标控制价【及各组成部分的详细!内容的小型通用技术!项目,使投标人的实!际投标工作量大【量减少的《招标人?可将招标期限合理】缩,短,(一:般200《万元至1《000万《元以下?工程可?缩短5-1》0天)并《在招标文《。件中明确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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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条 ! 在:投标活动中出示的荣!誉奖、优良工程【奖和:企业业绩实》行网络公《。示、管理和查—询制度投标人提供】的本省荣誉、—优良工程《奖必须在江西省【住房:和城乡厅网或—者江:西省:建设招标投标网业】绩必须在《江,西省工程建设合【同信息管理系统上】。。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!可查询投标人—提供的外省》项目:荣誉和业《绩必须在外省省【级建设行政》主管部?门网上公示并可【查询公?示内容不得弄虚作假!
【 投标时中标排序人!出具的荣誉和业绩与!中标:排序结果同时在【网上公示《。3日
》 ? 开评标时需【出示的证书、证件、!业绩及相关证—。明材料原件的投【标人必?须当:场、当时、当—众出示否则》不予认可
》
》 , ,第二十七条 招】标由招标人负责凡】全部使用国》。有资:金或者国有资—金占控股或者主导】地位的?投资:项目,开标和评【标时,?招标人?及其纪检监察人员】应当:到场:监察
》
第—二十八条 —评标由评标委员【会负责?,评标委员会—由招:。标人在开标前依法组!建
《 《 ,评标委员会》由技术、经济等方面!的专家组成,并依】据中:华人民共和国招标】投标法第37条第】二款的规定》。从,建设部、省或者【省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:建立的专《家库中随机抽—。取不少于《成,员总:数的三分之二评【标专家不超过成员】。总数三分之一的招标!。人代表应当具备建】设工程技术或者经】济方面的高、中级】职称不具备上述条】件的招标人》应从招标代理—机构或者建设部或】者省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建》立的专家库中随【机抽取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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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二十九《条2000》万元以下项》目由5人《及以上?的,。单数组成评标委员】会2000万元(含!)以上8《00:0万元以下项—目由7人及》以上的单数组成【评标委员会800】0万元(含)—以上项目由9人【及以上的单数—组,成评标委员》会采用最低投标价】法评标的项目由5人!组成评?标委员会经济方面的!评标专家不少于2人!。由7人及《以上组?。成评:标委员会经》济方面的评标专家不!少于3?人
— 5000万元以下!项目可直接》随机抽取首席或【者资:深专家一名》5000万元(含】)以上项目可直接随!机抽:取首席、资深专家各!一名首席《、资深评标》专,家的评审费不少于评!标专家的1.2倍】
第三十条 ! 评标分初步和详细!评审评标工作推【。行计算?机辅助评标方式【进行评标委》员会应当严》格执:行评标的相》关规定按《照招:标文件和评标标【准客观公正地—进行评标认真、【严谨地对投标报【价进行成本风险评】估
:
: 严禁评标委员!会任意扩大重大【偏差:或者废标的评判范围!遵守职业道》德,任何:单位和个人不—得非法干预》、影响评标过程和结!果
第三十一!条 评《审过程中应当严格】执,行废标或者重—大偏差等《裁,判标准(《详见附件5》)招标人在招—标文件中自行—设,置的废标《或者重?大,偏差没有明确表【述和:。告知:的或者执行》有争:议的,一律》作出:有利于投标人的裁】。。判不得裁定为—。废标:或者重大偏差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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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三十二条 在技!术标评审阶段—符合招?标,文件规定的投—标,人,少于:三家或者在商—务标:评审阶?段评标委员会—认定所有投标—人的报价均不符合】招标文?件的规定时评标委】员会应依法要求【招标人重新组织【招标
第三十!三,条 ?。当评标委员会对【技术等?有,关问题评审结果意见!不,一致时在遵》循法律、法规、【。规,章和规范性文—件的前提下》采取少数《服,从多数的原则表决】。。。决,定
第三十四!。条 废标或者重大!偏差等由评标委员会!集,体书面裁定和—签名:并,在开标现场当—众宣布投标当事【人对:废标或者《重大偏差等裁定有异!议的,应当场书面提!出申辩理由,评【标委员会应当集体书!面重新裁判,重新裁!定结果为评标阶段的!最后裁定
! 投标当事人对【重大偏差重新裁定结!果仍有异议》的,可在开》标会结束后》。在规定期限书面【向,招,投标监督机构提【出复评申请》
评标】委员会对评审过【程的主要内容应【当记录在案并认【真填:写评审?记,录记分表(详见【附,件6)
》
第三十五条【 评标活动经查实未!依法进行的或者评标!专家评标显失公正的!,必须重新组建评】标委员会评审;【经核实,评标活【动有明显错》误的,招标人或【者,投标人对评标结论有!。。重大:争,议的,?争议不涉《及显失?公正的由原评标委】员会复评《争议涉及显》。失公正的《招,投标监管机构应当要!求招标人重》新组建评标委员【会,复评招标人可要【求异地?重新组建评标委【员,会复评
】 对有重《。大争议的,招标人可!以组建由首席—、资深评标》专家组成的5人【评标委?。员会进行复》评
《
第三十六》条 招投标—监管机构应当严【把重新评审或者【复评程序《关不得随意》决定启动重新评审】或者复评程序
】
第三十七条【 评标委员会的】重新评审或者—复评必须依法进行出!具书面重新评—审或者复《评结论,并对结论】。负责:。招标人应当》将结论书面告知相】关投标?人招标?人应当按评标委【员会:的重新评审》或者:复,评结论继续招标【活动
第三十!八条 招标—人采用资格》后审的资《。格后审一律》实行合格制资格后审!审查工作《由评:标委员会负责投标】人资:格标应当单》独密封开标时先开资!格标评标委》。员会应?在,技术标和商》务标开?启之前,根》据工程规模和有关】规定对投标》人资格标《中的企?业资质证《书、营业执照证【。书,、安全生产许可证书!、建造师《注,册证:书(园林《。绿化项目为项目经理!。证书:)等:进行符合性评审符合!。工程招标项》目资格?审查文件条件的【即为资格《后审合格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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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九条 ! 应招标项目开标】、评标等交易活动】及评标?专家的?抽,。取工作必须在招标】投标交易场所—(有形建筑市场)内!进行招?标投:标交:易场所必须按中华人!民共和?国招标投标》法条例、关于健【全和规范有》形建筑市场的若【干意见(国办—。发,[2002]21】号)的规定》具备交易条件网上电!。子交易的应当将交易!内容和结果》刻录光?盘交招标人存档未按!规定批准《设立的不得从事【建设工程交易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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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招标投标交》易场所(有形建筑】市场:)应当为评标委员】会评标提供》必要的?。工程技术《标准、规范和计【价,规范、定额》等资料供评标委员】。会评:标时查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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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》条 实行招标【控制价评审制度防】。止编制招标控制【价的压级压价行【为减少编制误差【。招标:控制价?在发给?投,标人之前应》当从评标专》家库随机抽取—专家或者《委托有资质的—招标:代理、造价咨—询机构对《招标控制《价进:行审核出具审核报告!并对审核结论负责招!标人应?当按审核后的—招标控制价》进行招标《
—。凡,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!者国有资金占—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!投资项目县级以【上人:民政府对招》标标底、招标—控制:价进行审查有规定】的,从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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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一条】 工程招标项目应!当按下列《要求:开评:标
》 (一)邀请招标!。项目和公开招标【项目投标人等于或少!于9家(含》开标时实《际递交标书投标人】在,9家及?以内)开标时首【先开启技术标技术标!评审结束后再—开,启,商务标?宣布投?标报: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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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二《)公开招标项—目投标人等于或【者多于1《0家以上的首先开】启商务标宣布投标报!。价将等于或者大于】最低投标报价由【低到高排序排—序在第?16名及以》后的其余投标人【退,场,其次开启排序—前7家?(工程投资额100!。0万元以上》不少于9家》)投标人的技术标】送评标委员会评【审经评审《技术标有重》大偏差认定为—。废,标的,报价排—序第8?名(或第《10名)及第—1,5名以内的投标人依!序依次补充进入【技术标评审
! , (三)采用—报价承诺法招标的】项目首先开启商务标!宣布投标报》价从有效报价—中,随机抽取《。9,家,投标人排序》抽取的第一家排序第!一名抽取《。的第二家《排,序第二名抽取的【第三家排序第三【名以此类推排—序前三名参与评审】前三名?评审有重大偏差时其!余,排序人依次候补参与!评审
采!用,上述方?式开:评标当技术标—评审结?束时投标人少于3】家(不含《3家:)按招标失》败处理(流标)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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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条 ! 在开、评标的过程!中遇重大争议或【者投:诉须对投《标人或?者事件进行》调查才能《查,清事:实的经?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!提出现场招》标监督人《员,同,。意可暂停开、评【标工作封存全部【投标文件待查清【。事实后择日继—续开、评标》工作
第【四十:三条 建《设行政主管部门招】投标监?管,机构应当派行政【监督人员在开标、评!标现:场进行全《。过程行政监督招【标人或者评标委员】会不按有关规定、】标准进行开》标、评标的行政监督!人员应当依》法予以纠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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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中标人或者中【标排序人在公示期】。间被:。投诉招投标监管机构!受理投诉后在—投诉:处,理期间可责成招【标人暂停招标工作待!查清:事,实或者?纠纷调解《。。后继续招标工作
!
第四《十,四条 ?招标代?理机:。构(含造价》咨询机构《)应当认真履—行职:责依:法、依规进》行招标代理工作违】反,。规定有下列》行为之一的,记不】良行为记录一—次时间为六个月【。至一年?并在网上公布有违】法所得的没收—违法所得情节严重】的不予资格延—续审: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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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一)不按!清单计价《规范编制《工程量清单、招标】控制价、标》底的;
!。(二)招《标,控制价、《标底编制时错—算、多算、漏算等费!用合计超过招—标控制价(》标底:)总价±《。3%以上(不—含±3%)的;
】
(三)】标底:、招标控制》价编制事《先压级压价,上【调或:者下浮的;
! (四)编—制招标文件时—任意压缩《施工工期的》;
—。 (五)招标代【理机构在《受理投标文》件,时应当拒收的(如】未办入赣《手续等)没有拒收或!者应当接收没有接】。收的;
》 《(六)因《。招标代理、造价【咨询机?构过失造成招投【标活动重大失—误或:纠纷的;
】。 (?七)收取报》名费及超过规定限额!收取相?。关资料等费用—的;
》 (八》)明:显低于成《本(低于国家收费标!准60%)》收取招标代理费【恶性竞争的
—
: , 违反(一)(二!。)(三)(》四)项规定》为严重情节,—不良行为记录时间为!一年;违反(五【)(六)项规—定,为较重情节,不良行!为记录时间为九【个月;违《反(七)(八—)项规定的情节不良!。行为:记录时间为六个【月
第—四十五条 —评标:委员会应认》真履:行,职,责依法、依规和客】观公正的《进行评标工作—有违反江西》省房屋建筑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】程施工招标评标【专家库?管理办法(》赣,建招[2004【]6号)第》21条规定的—,记:不良行为《记录一?次并在网上公布【情节:严,。重的清出评标专家】。库
第四十六!条 ?投标人在《开评标活动中有【串通投标、弄虚作】假,的或者出示的证书、!。证件、相关证—明材料原件及网【上公示材料弄虚作假!的评标?委员会一经发现【并查:实终止?其,。投标资?格已:中标的?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!法处理在《网,上公布构《成违法或者》犯罪的移《交有:关部:门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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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。 : 串通投标、弄【虚作假、《恶意:投,诉给招标人造成经】济损失的招标人可没!收其投标保证—金作为经《济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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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七条 园!林绿化、专》业和劳?务分包工程》施,。工招标评标》可参:照本办法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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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八条 】在本省行政》区,域内应当招》标,工程项目均采用江西!省,房屋建筑《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!施工招标投标示【范格式文本》或者建?设部标准施工—招标文件
】。第四十九条 本办!法由江西省建设【。。工,程招标?投标办公室负—责解释
第五!十条 《本办法自2013】年,5月1日起施行原江!西省: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!。设施: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!法(赣建字[201!0,]1:号)文件同时废【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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