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, 江西省房屋—建筑和市《政基础设施工程【施工招投标评标【办法
赣】建字〔201—2〕5号
关!于修订江西省房屋建!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!程施:工招投标评标办【法的通?知
各设区市建】设局(建委》)、宜春市城管【。局各设?区市有形建筑市场】省冶:金、农垦、南昌铁】路建管站(办—)南昌?经济:、高新开发区
【。
为认!真贯彻执行》中,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!标法:实施条例(国—务院令第613号】)进一步规范我【省房屋建筑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!施工招?标投标管《理工作我厅对江西省!房,屋建筑和《。市政基础设施—工程施工《招投标评标》办法(赣《建字[2010]】1,号)进行了修订并经!2012年11【月22日厅长办【公会审议通过现将修!订,后的江西省房屋建】筑和市政基》础设施工程》施工:招,。投标评标办法予【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!。行
省住房和【。城乡建设厅
【2012年1—2月25日
! 第一条》 为规?范房屋建筑》和市政?基础设施工》程(以下《简称工程)施工【招投标评标行为【维护招投标当事【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!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!标法、中华人民【共和:国建:筑法、中华人民共】和国招标投标—法实施条《例,、江西?省实施<《。中,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!标法>办法、—国家:七部委?局评:标委:员会和?评标方?法暂行规定和—工程建设项目—施工招标投标办法】、建设部房》屋建:筑和市政基础设【施工程?施工招?标,投标管理《办法等法《。律、法规、规章【结合我省实际—情况:制定本?办法
【
第《。二条 ?在本省?行政区域内依法必】须招标的《项目:工程施工招投标的】评标活动《适用本办《法
!第,三,条 :工程施工《招投标评《标活动应《当遵:循公开?、公平、公正和诚】实信用的原则—。。并接受?建,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!投标监管机构的监】督管理
! 第四条 工程!施工招投《标评标?标准分?为经评审的最低投】标价法(试行—)、综合评估法【和,。。报价承诺法
】 : (一)—最低投标价法(【试行)是指投标人】技术标?编制符合《工,程项目技术要求并根!据招: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!编制投标报价—经评:标委员?会评审后认可其为不!低于成本《的,最低投标《报价并按竞争规则确!。定为:中标人或第一中标】候选人(详》见附:件1)最低投标价】法适用于所有招标项!目,
》 ?(二)综合》评估法:《 是指?投标人?技术标、《商务标和《。综合:素质最大限度地满足!招标:文件规定的各项【综合评价标准经评标!委员会综合评估择优!。量化计分并》将得分最高者推荐为!中标人?或,第一中标候选人(详!见附件2《)综合?评估法主《要适用?于,对技术、性能有特殊!要求或者邀请招【标项目
! (三)报—价承诺?法招标人提供工程】量清单和招标控制】价及: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!容并提出要约价格】投标人?参考招标控制价【后做出响应承—诺投:标报价(详见附件】3)报价承诺法可由!招标人自选适用于】省管:总,承包:单项:工,程总:投资2000万元】以下(含下同)市管!总承包?单项工程总》投资1500万元】以下:。县管总承包单项工程!总,投,资8:00万元《以下;省管专—业承包单《项工程投《资500万元以下】市,管专业?承包单项工》。。程投资300—万元以下县管专业】承包单?。项工:程投资150万元以!下且招标项》目,对技术?。、性能没有特殊要求!的通用技术工程
】
《
, 第五条 【。招标项?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!。价编制标底、招标】控制价时应当执行建!设工:程工程量清单—计价规?范(GB5050】0,-200《8)和关《于贯彻〈《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】单计价规范〉—(,GB:5,0,500-2008)!的通知(《赣建价[2》00:9]3号)》及2010年江西】省建设工程计价【。管理办?法的规定;》采,用工料?单价法(定额)【计价编制标底、【招标控制价时按【江西省建《设工程计价》管,理,办法(?赣,建字[2010]3!号):工,料单价法《(,定额)计价的—规定:执行:价格:采用造价管理部【门发:布的工程所在地市场!信息价缺项》。的可采用市场价格注!新的建设《工程工程量清单【计价规?。范(GB5》0500-》。20:13)及房屋建筑与!装,饰工程工程量计【算规范(GB—50:854-《2,013)等九本工程!。量计算规范已颁布】将自2013年7月!。1,日起实施《到时请按新的规【范和我?省,新的江西《省建设工程计价管】。理办法执行;下同】
】凡全部?使,用国有资金或者【国有资金占控股或】者主导地位的投资项!目招标人必须采【用工程量清单计价】并,依据工程量清单编】制招标控制》价公开招标项目宜】采用固定价格报价非!国,有资:金投资?。。项目招标人可以要】求,投标人采用成本【加酬:金,方式报价
》。
【第六条 工程量清!单、标底、招标控制!价须由符合自行招标!规定的招标人自行】。编制或者委托有【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!、造价咨《。询机构编制标底【、招标控制价—编制不得压级压价】,不得?事先上调《或者下?浮,以便招标人、投标人!及评标委员会掌握按!现行计?价,规定:计算:的工程造《。。价以利于《公正、公平竞争和准!确评标
!。 标底、招—标控:制价编制事》先压级压价上调【或,者下浮的按下列方式!之一处理
】 (一)投标!人应:当在开标前向招标】人书面提出招标人】应当书面答复属实的!应当调整《。不作答复的》暂停招投标活动【;
:
— (二?)招标人压级压【价上调或者下—浮影响?投,标,人报价的合同签订】后一个月内》按压级压价上调【或者下浮《幅度及投标人让利比!例调整合同价
】
》 第七条 招【。标控制价《仅作为评《标委员会评》。标,时,和投标人《报价时的参》考,招标控制价编—制,误差[不含》工程:量清单编制误差【(指:工程量与施工图的计!算误:差);下同]在±】1%(含)范围【内的属招投标—活,动中的?允许编?。制误差?超过±1%的投标】人应当在投标—前书:面向招?。标人提出《误差:。内容招标人或者编】制机构应当核对属实!的应当予以调—。整并书面或者在【。招标网上告》知所有投标人
】 : 《招标人或者编—。制机构对在开—标前书面提》出的误差内容1【4天内或者》开标前未书》面答复的视同—默认中标后影响投标!报价的双方在签订】施,工合同后一个月内】按,。江西省建《设工程计价管—理办:法(赣建字》[2:0,1,0]:3号)的规定调整】误差修正合》同价签?订补充合同并报【招投标监管》机构备案
! 中标》人在开标前未书面】提出:对招标控制价的【误差或者签订施工合!同后一个月内(3】000万元以—。上项目二个月内【)未提?出对工程量清单的】误差内容视同无【异议或者已包含在】其他单?价和合价《中招标范《围内的价款不予调】。整
工程量】清单编制误》差按建设工》。程工程量清单计价】规范(GB5050!0-2008—。)和江?西省建?设工:。程,计价管理办法(赣建!字[2010]3号!)规定调整》误,差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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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八条 工程施】工发:包是一种《期货交?易行为招标人约定采!用固定价格招标的工!程项目招标文—件中没有《约定市?场涨价风险的(即】零风险)投标人【不承担?风险费用招标—文件:中约定市场风险的应!。明确风?险内容及《其范围(幅度)和计!算方法?。并在招标控制价和】投标报价中》考虑:涨价风险费用同时】明确涨价风险—范,围以外单价调整方】法
】 投:标人:可承担?市场涨价风险系数】的范围(《幅度:)一般约定》为,材料:价,格0-5%施工机械!使用:费为:0-10%以内【,管理费和》利润的风险》由投标人全部承担】
? 禁止采】。用无限风险市场涨价!风,险费用应合理—对,等分:摊涨价?风险分摊原则一般各!分摊50%例如【招,标人约定承》担的:市场材料价格涨【价风险系数为3【%,投标人承—。担的市场材》料价格涨《价风险系数》也,。应当是?3%双方合计材料】价,格涨价?。。风险系数的范围(】幅,。度)为0-6%【招标人应当将招标人!分摊:的5:0%涨价风险费【用在综合单价中计】。取进入招标》控,制价并在分析—表,中明:确
【。 在涨价风—险内容及其范围(】幅,度)内当市》场实际涨价》风险费用发生时【超过招标人事先约定!承,担的风?险,费用改由投标人承】担时招标人受益【。。反之招?。标人:要承担市《场不涨价或涨价幅】度低于招标文件【事先约定《由招标人承》担而支出的涨价风险!费用时投《标人受益涨价风险费!用幅度约定有风【险要谨慎涨价风险费!。用中:标后在中标通知书】。和合同中进一步约】定
》 当市场】发生超出双》方约定合《计的涨价风险内容及!其范围(幅》度):以外的涨《。价或者跌价》时由招标人承—。担或者受《。益
】。 第:九,条 ?招标人可根据市【场实际?。情况并按本》。办法要求设置最高投!标限价国家对—最高投标限》价设置有规定从其】规定
【 招标控制价】应当与招标文件同】时发出并《公,。布,招,标控制价及》各组成部分的详细】内,容(指详细到综【合,单价;下《同)不得只公—布招标控制价总价】
第!十条 招标文件】。的编制和发放推行电!子化招投标方式进行!电子化网上招投标系!统建立企业信息【比,对等数据库》投标:人应当配《合建设行政》主管:部门确保《网上企业信》息的:准确无误及时更新以!免影响投《标
— : 招标人或者其【委托: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!使用本单《位的计算机、电子】钥匙(CA数—字证书)《或者软件《密码锁(电子狗)、!招标软件和计—价软件编制》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!价或者?标底
【。。
第十一—条 投标》人应当依据工程量】清单编制投标报价】招,标控制价仅作为【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!的参考投标报价的】编制应当按》建设工程工程—量清单计价规范国】。家标准?(GB50500-!2008)和关【于贯彻〈建设—工程工程量清单【计价规范《〉,(GB5050【0-2008)的通!知(赣建价[—。20:09]3《号)及?江,西省建设工程计价】管理办法(赣建【字[201》0]:3号)的规》定执行?
《 投标—人应当?依据企业定》额、国家或者省建】。。设行:。业主管部门颁发的】计价:定额招标文件、工】程量清?单,。按市场价格或者参】考造价管理部门发】布,的工程所在地市场】信息价等在充—分考虑?市,。场风险因素》后自主编制投—标报价投《标人低于风险评【估点投标报》。价,。应当接?受成本?风险评估投标报【价成本风险评估评】审的:裁判标?。准(试行)由省建设!工程招?标,投标办公《室另行制定下发执】行
【 投标报价考【虑让利?。竞争:时,应当体现在综合单价!中不得总价让利否】则评标?时作重?大偏差处理
】。
? 第十二条— 投标文件的编】制和递交(或者网络!传输)推《行网上?电子化招《投标:方式进行电子化方】式招标的电子投标】书和纸质投标书的】内容(含报》价)必须一致—不一:致的以电子投标【书为准在电》子化招标方式推行】期,间若电子《投标书和纸》质投标书(含报价】)的:内容:不一致时允许在【招标:文件中?事先约定《以纸质投《。标书中?的内容对电子—投标书(含报价)中!的内容进《行书面澄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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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—条 投标》人,商务报价中》。的工程量与综—合单:。价的乘积应当与本】单项小计费用一致】单项小计费用累加】后应当?与各分部分项合计金!额一致?投标人的《。投,标总报价应当与分部!分项工?程,。费、措?。施项目费、其—。他项目费、规费、】。税,金的合计一》致(:计算机的运算偏差除!。外)不一致的,评标!委员会可作不利【。。于投标人中标—的评判
— 《 投标人不得无序】竞争不得盲目—降价:不得低?于成本报价竞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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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
第《。十四条 招—标代理?费按规定《。。由招标人支》付招标?人在招?标文件中《按关于招《标代理服《务,收费有关问》题,的通知(《发改办价格[—2003]857号!)规定约定招标代】理费用?由,投(:中)标?人支付?的应当将招》标代理费《用列入招《标控制价其》他项目费中,计取】标准一般按招标代理!服,务收费?。管理暂?行办法(计价格[2!002]1》9,80号)的规定执】行
】 投标人应当将招标!代理费列《入投标报《价其他项目费中【,中标后应按—招标:文,件约:定数:额支付该费》用属可竞争费用【,但让利幅度不【得大于支付数额的1!5%投标人》让利后仍应当—按招:标文件约定数额支】付招:。标代理费
】招标代理费用—未列入招标控—。制价的投标》人不承担《招标代?理,费用
《
第十】五条 投标—报价编制必》须严格?执行建设工程工程】量,清单计价规范国家】标准(GB5050!0-2008)【中的强制《性条文违反强制【。性条文?的投:标,。报,价,作,废标处理
【
?。 , 第十?六,条 投标报价中的!措施:项目清?单中安?全文明施工费(包】括文明?施工费?。、环境保护费、【临时设施《费、安全施工—费)、规费〔包括社!会保障费《、住房公积金、危险!作业意外伤害保【险、工程排污费【等〕、税金为不【可竞争费《用上述?费用均按《投标报价的基数和计!价规定的计》费程序?及费率计《。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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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,十七条 招标【人给定的暂》列金:额,和暂估价应当按建设!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!规范(G《B5050》0-2008)及招!标,文件的要《求直接列入投标报价!不得作为让利—竞争费用报价竞【争计算时应》。扣除暂列金额和【暂估:价;暂?。列金额和暂估—价合计大于》等于50万元的【由招标人和中标人】双方:依法共?同组织对暂列金额】和暂估价项目的招标!(招标?人供料除外》。),
【 投标报价中—的可竞争费用的【有,关项目不得出—现零:。或负报价
】
: , 第十八条》 , 投标人应当将招标!人分摊的50%涨价!风险费用在综合单价!中计取进入》投标报价并在分析表!中明确当市场涨价风!险发生时涨价—。风险在约定范围【内时应?当由投标《人,分摊的50%涨【价风险?费用投标人必须承担!超过涨价风》。险约定范围》(幅:度)的?部,分由招?标人:承担
!。 第十?九条 ? 招标人《应当:在招标文件》中明确约定对招【标项目不《。少于10种》主要材料进行价格评!审土:方、基础《、地:面和道路等单项专业!工程可?按实际情况约定并同!。时约定以《造价管?理,部门发布的工—程所在?地市:场信息?价为基准《(当某项材料有【多个信息价格—时招标人应当明确指!定一:。个价格)评标—委员会应当对—招标文件约定的主要!材料进行价》格评审和比》较
》 , 当投标人的】投,标报价中的》主要材料价格在造价!管,理部:门发布的《工程所在地市—场,信息价土建含市政】工程中的道路—、桥涵、排水工程】(不含排《。水设备安装)及其】他工程主材±8%(!含±8%)绿化苗】木、装饰《主材、卫生器具、灯!具,、,设备±15%(【含±15%)市【。政±18%》含±18%;不【含市政工《程中的?道路、桥涵、—排水工程《(土建部分)以【内的,?属于允许范围低【于上述标准下限【的投:标人:应当出具材料价【格,承诺书和供》货,商供货保函投标文】件中无承诺书和【供货商?供货保函的评标委员!。会,应当认定其低于【。成本报价竞标招【标文件中明确约【定,。的评审材料而—造价管理《。。部门发布《的工程所在》地市场信《息价价?缺项的其价格由【。。招标人在招标—。文件:。中按市场价约定【
【 采用电子》化,招标的应当按—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!材料范围进行价格】评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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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条 【 投标文件商务标中!的投标?。书、工程《量清单或工》料单价(定额)的】投标报?价汇总表应当—按规定加盖投标【单位公?章和法定代表—人,印章汇总表另应当】加盖:注册造价师(或【者,造价员)《 的注册章,未【按规定盖章的商【务报价无效 —
! 采用电子化招】投,。标及:评标:的按关于在我—省设区市全》面,推行房屋建筑和市】政工:程电子化招标—投标及计算机辅【助评标的通知—(赣建招标》[,200?9]:09号)的》规,定执行?
? 》电子化招投标系【。统参与各方(—指招标人、投—标人、招标代理机】构、评标专家和招标!监管机构)均需【凭电子?钥匙(C《A数字证书)—进入系统,并—按各自权限参与招】标,投标:活动
! ,第二十?一条: 投标人必须【使用本单位》的计算机、电子钥匙!。。(CA数《字证:书)或者软件—密码锁、投标—软件和计价软件编】制投:标文:件和投标报》价投:标人不得为》其他投?标单位?。编制投标文件—和投标报价》不得在同一个工【程项目或者》标段中?编制两个《或者多个投标文【。。件和投标报价也【不得租借《他人或者委托个人】为本单位《。编制: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!违反本条规》定的按围标串标认】定记不良行》为一次并在网—。上,公布
《 :
? 第二十二条 凡!全,部使:。用国有资《金或:者国有资金占控股】或者主导地位的投】资项目合同履约时】设计变更引》起合同价款增减【达到中标《价±:2,.5%及《以上时?。应当在?设计变更《下达:之日起三个月内【及时办理《工,程合同价款变更的补!充合同备案未—办理工程合同—价款变更备案的【结算时以备案合【同为准办理结算【。变更合同《。价款增加超》出批:准概算的《招标人?应当先将《其报原概算批准部门!追加概算后方—可办理工《程合同价款》变更备案
!
第二》十三条 》采用固定《价格招标《的项目?招标工程量清—单,范围内?的工程中标价即为合!同价合同价即为【。竣工结算价并在施工!合同中明确》约定在竣工》结算时招标工程量清!单编:制误差、《设计变更、隐蔽【签证、风险》。范,围之外的价差和人】。工费的政策性—调整依据施工合同约!定调整其他超出工程!量清单以外的工【。程量综合单价调整】。按计价规定执行【
采!用最低投标价—法招标的项目招标】人、工程监理应当】加强施工管理—严把质量、》安,全关防?。止施工单位偷—工减料?。、违反施工规程【。等行为杜绝》低价中标高价—结算
】 第?二十:四条 《规范招标投标价格编!制行为严禁编制招标!控制价的压》级压价和投标报价】低于成本恶性—竞争的行《为对编制招标控制】价压级压《价和投标《报价低于成本抢标的!。扰乱招标投》标市场行为者记不良!。行,为
:
【第二十五条 — 技术?标的施工组织设【计评:审按施工《组织设计评》审(分)《标准进行(详见【附件4)
【 ? 总投资1—000?万元:(不含)以下对技】术、性能没有特【殊要求的通》用技术工程招—标项目投标时技术】标是否需要编制施工!组,织设计可由招标人自!行决:定,不需要的应当在【招标文件中事—先约定
! , 招标人约定—投标时不编制施工】组,织设计的中标—后,中标人应当在招!标人提?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!告前:。编制完成《施,工组织设计》提交招标《人,。和工程监理批准与】招,投,标,情,。况书面?报告一并报招投标监!管机:构备:案,。
【 招标的《项,。目不编制施》工组织设计》, 且提《供工程量清单又公】布招标控制价及各组!成部分的详细—内容的小型通—用技术项目,使【。投标人?的实际投标工—作量大量减少—的,招标人可《将招:标期限合理》。缩短(一般200万!元至1?。000万元》以下工程可》缩短5-10天【。)并:在招标文件中明确
!
第】二十六条《 在投标活动【中出:示,的荣誉奖、优良工】程奖和企业业绩实】行网络公《示、管理和》。查询制度投标人提供!的本省?荣,誉、:优良工程《奖必须在《江,西省住房和城乡厅】网或者江《西省建设招标—投标网业绩必须在】江西省工程建设【合同信息管理系统上!公示接受社》。会监督并可查询【。投,标人提供的》。外省项目荣誉和【业绩必?须在外省省》。级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:网上公示并可查询公!示内容不得弄虚【作,假
】 投标时中标排序】人出具的荣誉—和业绩与中标排序结!果同:时在网上公》示3日
【 开评标时】需,出示的证书》。、证件、《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!原件的投标》人必须当场、—。当,时、当众《出示:否则:不予认可《
【 第二十七条— 招标由招标人负!责凡全部使》用国:有资金或者》国有资金占控股【或,者主导地《位,的投资项《目,开标《和评标时,招标【人及其纪检监—察人员应当到场监】察,
】第二十八条 —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!负责:,评标委员会由招标!人在开标前依法组建!
》 评《标委员会由》技术、经济等方面】的专家组成,并依】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】招标投标法第37条!第二款的规定—从建设部、省或者】省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建立《的专家库中随机【抽,取,不少于成员总数【的三分?。之二评标专家不超过!成员总数三分之一的!招标人代表应当【具备建设工程—技术或者《经济方面的高—。、中:级职称不具备上述条!件的招标人应从招】标代理机构或者建】设部:或者省建设行政【主管: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!随机抽取《
【 ,第二十九《条2000万元以下!项目由5《人及以上的单数【组成评标委员会2】0,00万元(含)以】上80?00万元以下项【目由7人及以上的单!数组成评标委员会8!000万元》(含)以上项—目由9人《及以上的《单数组成评标—委员会采用最低投标!价法评?标的:项目由?5,人组成评标委员会】经济方面的》评标专家不》少于2人由7人及】。。以上组?。成评标委员》会经济方面》的评:标专家?。不少:于3人
《
》50:0,0万元以下》项目可直接随机抽】取,首席或者资深专家】一,名5:000万《元,(含)以《上项目可直接随机】抽,取首:席、资深专家—各,一名首席《。、资深评标专—家的评审《费不少于评标专家】的1.2倍
】
第三十条 评】。标分初步和》详细:评,审评标工《作推行计算机辅【助,评标方式进行—评,。标,委员会应当严格【执行:评标的相关规定【按照招标文》件和评标标准客观公!正地进行评标认真、!严谨地对《投标报?价进行成《本风险评估
】 严禁》评标委员《会任意扩大重大偏差!或者废?标的评判范围遵守】。职业道德任何单位和!个人不得非法干预、!影响评标过程—和结果
第三!十一条 评—审过程?中应:当严格执《行废:标或者重大偏差等】裁判标准(详见【附件5)招标—人在招标文》件中:自行设置的》废标或?者重大偏差没有明】确表述和告知的或者!执行有争《议的,一《律作出有《利于投标人的裁判不!。得裁定为废标或【。者重大偏差》
《第三十二条 在技!术标评审阶》。段符合?招标文件规定的投】标人少于三》家或者在商务—标评:审阶段评标委—员会认定《。所有投标《人的报价《均不符合招标文件的!规定:时评:。标委:员会应依法要求【招标人重新组织招】标,
?
第:三十三条 —当评标委员会对技术!等有关问题评审结】果意见不《一致时在遵》循法律、法规、规章!和规范性文件的前提!下采取少数服从多】数的原则表决决定
!。
第三十四条】 废?标或者重大偏差等由!评标:委员会集体》书面裁定和签名并】。在开标现场当众宣】布投标当事人对废标!或者重大偏差等裁】定有异议的,应当】场书面提出申辩理】由,评标《。委员会应当》集体:书面重新裁判—,重新裁定结果为评!标阶段的最》后裁:定
【投标:当事人对重》大偏:差重新裁《定结果?。仍,。有异:议的,可在开标【会结束后在》。规定期?限书面向招》投标监督机》构提出?复评申请
! 评标委员》会对评审《过程的主要内—容应当记录在案并认!真填:写评审记录》记分表?(详见附件6)【
《第三十五条 评标】活动经查实未依法进!行的或?者评:标专家评标显失公正!的,必?须重新组建评—标委员?会评审;经核—实,评标活动有明】显错误的,招—标人或者投标人对】评标:结论有重大争议【的,争议不涉及显失!公正的由原评标【委员会复评争—。议涉:及显失公正的招【。投标监管《机构应当要求招标人!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!复评招标人可要【求异地重《新,组建评标委员—会复评
【。 对有重大争议的!,招标人可以组建由!首席、资深评—标专家组成的5人】评,标,委员会进行复评【
第三十六条! 招投标监管机】构应:当严把重《。新评审或者复评程】序关不得随意决【定启动重新评—。审或:者复评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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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【条, 评标委》员会的重新》。。评审或者《复评必?须依法进行出具书面!重新评审《或者复评结》论,并对《结论:。负责招标人》应当将结论书—面告知相关投标人】招标人应当按评【标委:员会的重《新评审或者复—评结论继续招标【。活动
—第,。三十:。八条 招》标人:采用:资格后审的资—格,后审一律《实行合格制资格后】审审查工作》由评标委《员会负责《投标人资格标应当】单独密封开》标时先开《资格标评标委员会】应在:技术:标和商务《标开启?之前,根据工程规模!和有关?规定对投《标人:资格标中的企业资】质证书、营业执照证!书、安全生产许可】证书、建造师注册】。证书(园林绿化项目!为,项目经理证书)等】进行符?合性评审符合工程招!标项目资格审查【文件条?件的即为资格后审】合格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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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三十九条 应招!标项目?开标、评标等交【易,。活,动及评?标专家的抽取工作】必须在招标投标【交易场所(有形建筑!市场)内进行招【标投标交易》场所必须按中华【人民:共和国招标投标【法,条例、关于健全和规!范有形建筑》市场:的若干?意见:(国办发[20【02:]21号《)的规定具备交易】条件网上《电子交易的应—。当将交易内容和结果!刻录光盘交招标【。。人存档未《按,规定批准《。设,立的:不得从事《建,设工程交易》活,动,
招标投!标交:易场所(《有形建?筑市场)应》当为评标委》员会评标提供必要】的工程技术标准、】规范和计价规范【、定额等资》料供评标《委员会评标时查阅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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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四十条 》实行招标《控制价?评审制度防止编制】招标控制价的压级压!价行为减少编制误差!招标控制价在发【给,投标人之前应—当从评标专家库【随机抽取专家或【。者委托有资质的【招,标,代理、造价咨询机】构,对招标控制价—进行审?核出:具审核报《告,并,对审核结《论,负责招标人应当按审!核后的?招标控制《。价进:行招标?
凡全部!使用国有资金或者】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!主导地位的投资项】目县级以上人—民政:府对:招,标标底、招标控制价!进行审查《有规定?的,从其规定—
第四十【一条 工程招标】项目应当按下列【要,求开评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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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一)邀—请招标项目和公【开招标项目》投标人等于或少【。于9家(含开标时】实际递交《标书投?标人在9家及以内】)开标时首先开【。启技术标技》术标:。评审结束《后再开启《商务标宣布投标报】价,
(【二):公开招标《项目投标人等—于或者多于10家】以上的首《先开启?商务标宣布投标报】。价将等于《或者大?于最低投标报—价由低?到高排序排序在【第16名及以后【的,其余投?标人退场《其次开启排序前7】家(:工程投资额100】。0万元以《上不少?于9家?)投标人《的,技术标?送,评标:委员:会评审?经评审技术标有重大!偏差认定为》废标的?,报价?排序第8名(或第1!。0名)及第15名】。以内的?投标:人依序依次补充【进入技术标评审
!。 , (《三)采?用报价承诺法招标】的,项目首先开启商【务标宣布投标报价从!有效报价中随—机抽取9家投—标人排?序抽取的第一家【排序第一名抽取【的,第二:家排序?第二名?抽取的第三家排序第!三名以此类推—排序前三名参与评】审前:。三名评审有重大【偏差时其余排序【人依次?候补参?与,评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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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—用上述方式开评【标当技术标评审结】束时投标人》少于:3家(不含》3家:)按:。招标失败处理(流】标)
》
第四十二条 在!开、评标的》过程:中遇重大争议—或者投?诉须:对投标人或者—事件进行调》查才能查清事实【的经评标委员会【和招标人《提出现场招标监【督人员?同意可暂停》开、评标工作封存全!部投标文件待—查清事实后择日继续!开、评?标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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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三条 建设!行政主管《部门招投标监管机构!应当派?行政监?督人员在开标、评】标现场进行全过【程行政监督招标人】或者评标《委员:会不按有关规定、】标准进行开标、评标!的行政?监督人员《应当依法《予以纠正
— :。 中?标人或者《中标排序人》在公示期间被投【诉招投标监管机构】受理投?诉后在投诉》处,。理期间可《责成招标人暂停招标!工作:待查清事实或者纠】纷调:解后继续招标工作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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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四条 招标!。。代,理机构(含造价咨】询机构)应当认【真履行职责》依法、依《规,进行:招标代理工作违反规!定有下列行为之一】的,,记: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时!间为六个月至一年并!在网上公布有—违法所得的没—收违法所得情—节严重的不予资格延!续,审查::
— (一)不》按清单计价规范【编制:工程量清单、招标】控制:价、标底的;
】 : (二《)招标控制》。价、标底编制时错算!、多算、漏》算等费用《合计超过招标—。控,制价(标底)—总价±3%以上(】不,含±3%)》的;
》 (《三)标底、招标【控制价编制事先压级!压价,上调或者下】浮的;
》。 (》四,)编制招标文—件时任意压缩施工】工期:的;
【 (五?)招标代《理机构在《受理投标文件—时应当拒收的(如未!办入:赣手续等)》没有拒收或者应当接!收没有接收的;
】
《 (六)因招标【代,理、造价咨询—机构过失《造成招?投标活动重》大失误或纠》纷的;
!(,。七)收取报名—。费,。及超:。过规定限额收取【相关资料等费用的】;
— (:八)明显低于成本】(低:于国家收费标准【60%)收取招标】。代理:费恶性竞争的—
《 违反(一—)(二)(》三)(四)》项规定为严重—情节,不良行为【。记录时间为一年;违!反(五)(六)项】规,。定为较重情节,【。不良行为记录—时间为九个月—;违反(七)(【八):。项规定?的情:节不良?行为记录《时间为六个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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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五》条 评标委员【会应认?真履行职责》依法、依规》和客观公正》的进行评《标工作有违反江【西省房屋《。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!工,程施工?招标评标专》家库管理《。办法:(,。赣建招[《2004]6号)】第21条规定—。的,记不良行—为记录一次并—在,网上公布《情节严重的》清出评标专家库
】
第四十六【条 投标人在开评!标活:动中有串通投标、弄!虚作假的或者出【。示的证书、证件【、相:关,证明材料《原件及网《上公示?材料弄?虚作假的评标—委员会一经发—。现并查实《终止其?投,标资格已中标的【。。取,消其中?。。标资格并依法处理在!网上公布构成—违法或者犯罪的【移交有关部门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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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串通投标、弄虚作!假、恶意投诉给招标!人造成经济损—失,的招标人可没—收,其投标保证》金作为经济》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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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【七,条 园林绿化—、专业和劳务—。分包工程施》工招标评标可参照本!办法执行《
第》四,十八条 在本省【行政区?域内应当招标工【程项目均采用江【西省房屋建筑和【市政基础设施工程】施工招标投标示范格!式文本或者建设部标!准施工招标文件【。。
第》四十:。九条 ? 本办法《由江西?。省建设工《程招标投《标办公?室负责解释
】
第五十条》。 本?办法自2013年5!月1日起《施行原江西省房【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!施工程施工》。招标:评标:办法(赣建字[【2010]1—号)文件同时废【止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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