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附录A《
》。 (资料性》附录)
— 》
光【控制的?建议:值
《
《
》
A.1》。 控制干扰光的建议!值
控制!干扰光的建》议值见表《A.1
《
表A.1 控制干!扰光的建议值
】
《
》 光度
《
【参数:
使用】、计算或测量的判】据
建】议最大值
【
! :商品:或混合居住区—
《 居住区
!
— 《亮的:。环境
《 ?。 ,暗的环境
【
】 : 垂直
《
》参数
】用在设?施所在?。场地的边《缘与有关边缘—平行
! 的垂直面上建议的!最大值为照》度的直接分量
】 ? 50lx —
20】lx
》 1《0lx
》 :
?
发】光
—。 强度?。
: ? 较长时《期看见灯《具发光面《方向上的《发光强度
— 最大建议值!。
《 2?。500?cd
— :1000cd
【。
《 500cd
!。
—
阈限
】
? 增》量
】 (TI)》
—在机动车道》上看到的投》光灯所?产生的眩光
【 2》5%
》 :。 (适应—。亮,度为
》 》10cd/m2)
!
25%】
(?适应:亮度为
》1cd/《。m2)
】。 25%
》
(适应亮度为
】
0:。.1:cd/m《2)
《
A.2! 控制光污染的建】议值
— 控制光污染的】建议值表A.2【。
表A《.2 控制光—污染的建议值—
】 区》。域
》 灯具直》接射向天空的—光占总光通量的比】值%
!
?。 风景区【等非常幽《静,。区域
?
《 0
【
》 城市郊区低!亮度环境区》域
》 5
《
:
】 城镇中—等亮度环境区—域,
》 15
—
】 市中区高亮】度环境区《域
【25
》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