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 术!语和定?义
:
? ,
】。
》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合!于本标准《
3?.1 光源色
【
由—光源色?发出的色刺》激,即,由光源发射的光【的颜色
!3.2 《物体:色
? , 被人知—觉为属于物体的颜】色可看成是光被物体!反,射或透射后的—颜色
3!。.3 色《相(色调)
—
? 相似于红—、黄:、绿、蓝等的一【种或:两种知觉成》。分有关表面视觉【属性表示红》、黄、绿、蓝、【紫等颜?色特性
《。
3.4】 照明度
》
: : 在同样照》明条件下《依据表观为白色或】高透射比的表—面的视亮度来判【断,的某一表面的—视亮:度
—
3.5 》显,色性
【 照明?光源对物体》色表的影响观察者一!般是将照明光源与参!考标准光源相—比较时显《现物体颜色的特性
!。
3.【6 显色指数
! 光源显—色性的度量即—在被:侧光源和标准光源】照明下适当》。考虑色适应状—态时物体的》。心理物体《色符合程度的度量】
?
3《.7 特殊》显色指数
— 光源对某一!选定标准颜》色样品的显》色指数特殊显—色指数符号》为Ri
》。
3.8 一般】显色指数
! ,光,源对国?际照明委《员会(C《IE)?规定的8个》一,组的颜色样》品的特殊显色—指数的平均值一般】显,色指数符《号为Ra
】3.9 灯具—效率
》 在规定—条,件下测得《的灯具发出的光【通量与灯具的全部光!源发射的额定总光通!。量之比
《
?
3.10 【光束角
】 在给定《平面上以《级坐:标表示?的发光强度》曲线的两矢径间所】夹的:角度该矢径的发【光强度?通常等于10—%,或,50%的最大—发光强度值
】
3.1—1 泛光(投光)】照明
】通常用投光灯照【射某一场景》或目标使其》亮度比周围环境【亮度明显高的照明】。泛光(投光)照明】可以用于《室风大型建》筑,。物,照,明也可用于室外夜景!照,明泛光(投光—)照明包含》稳,态投光照明和动【感投光?照明:两类:
? ,。
3?.12 稳态投光照!明
《 使被照对象的!光色和光量没有【明显变化的投光照明!
: ,
:
3.13 动【感投光照明
】 , , 使被照对》象的光?色或光?量或两者同时随时】。空产生明显变—化的:投光照明
》
:
3.14【。 轮廓照《明,
用【光勾画建(构)筑】物轮廓的照》明轮廓照明》包含真实《照明:和负的轮《廓照明两类
—
》3,.15 《真实轮廓照》明
【通常:采用点光源或发【。光带勾画建(构)】筑物:轮廓的?照明
《
《3.16 负—的轮廓照《明
照亮!背景显示《较暗:建筑构件的照—明通常对柱廊采用】负的轮廓照》明,方,式
?
3.《17 内透光—照明:
《 使光从建—筑物内部透射—出来:的照明
》
3.18 【特种照明《
用特殊!方,法营造照明效果的】照明
?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