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萍乡市民用》建筑节能管》理规定(试》行):
发布部门】: 江?西省萍乡市人—民,。政府办公室
【 发布文号—: 萍府办》发[200》8]:。25号
各县(区!)人民政府》。市政府各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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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建!设局萍乡《市民:用,。。建筑节?能管理?规定(试行)已【经,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!你们请?认真贯彻执行
!。二00八年九月二十!八日:
第一条 【为加强建筑节能管理!提高能源《利,用效:。率降低建筑使用【能耗根据中华人【民共和国节约—能源:法,、中华?人民共和《国建筑法、建设【工程勘?察设计管理条例、】建设工程《质量管?理条例、民》用,建筑:节能管?理规定等《有,关法律法《。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!际制定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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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条 本【市行政区《域内从事民用—建筑新建、改建、扩!建既:。。有建筑物的节能改】造、建筑物用—能系统的运行管理活!动以及实施对建【筑节能的监》督管理适用》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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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!。本规定所称民用建】筑节能是指居住建筑!和公共建筑在规划】、,设计、建造和使用】过程中通过》采用新型《墙体材料执行建【。筑节能?标准加强《建筑:物用能设备的—运行:管,理合理设计建筑围】护结构的热工性【能,提高采暖、》制冷、照明、—通风、给排水—和通道系《统的运行《效率以?及利用可再生能【源在保证建》筑物使用功能—和室内热环境—质量的前《提下降低建筑能【源消耗合理、有【效地利用能源—的活: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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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】 萍乡市建设—局,负责全市建筑节能的!监督管理工作各县】(区)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!内建筑节能》监督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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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发《展改革、规划、房】管、经贸、环保、】质量技术监督等【行政主?管部:门根:据各自的《职责协?同实施本《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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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五条 ? 各县(区)人民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】节能:的宣:传教育增强全—社会的建筑节能意】。识从:。实,用、推广环节加【强建筑节能的推进】工作并提供》相应的政《策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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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建【设行政主管》部门应当会》同发展改革、规划】。、房管?、经:贸、环保等行政主】管部门根据》本地节能规划组织编!制建筑节《能专项?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!
第七条 !鼓励建筑节能技术】研究和产品》开发推广应用—节能型的建》筑、:结构:、,材料、节能设—备和附属设施—及相:应的施工工艺—、应用技术和—管理技术以及可再生!能源的?开发利用
— , 鼓励利用太阳!能热水系统设计【单位在多层住宅施】工图设计时》应有利用太阳—能的热水系统的设】计
鼓】励实施建筑物—屋顶绿?。化具体办法由—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另行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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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?条, 新建《建,筑应当?严格:执行国家建》。筑节能?标准及?省,、市建筑节》能,的相关规定和标准】
: , ?鼓励既?有建筑物的节能改】造,既有建筑《。的节能改造应—重点突出屋》面和门?窗的节?能改造
第九!条 建设单—位应当按照建筑节能!政,策要:求和建筑节能—标,准委托工程项目的设!计
? , : 建设单位》不得以任何理—由,要,。求设计单位、—施工单位《擅自修改经审—。查合格的节》。能设计文件》降低建筑节》能标准;不得明示或!暗示施工单位—使用不符合建筑节】能要求的材料;在】招标时?必须按?有关规定将》建筑节能经费纳入工!程总造价内;委【托工程监理单位实施!工程:监理时必须将建筑】节,能,。有关要求纳》入监理合《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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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条, 设计单位必须按!照建筑节能标准进】行节能设计保证【建筑节能设计—。质量设?计文件中《必,须有建筑节能设计】专篇设?计文件经审查批准】后不得随意变更建设!工,程未按设《计,要求完成节能—工程施工的设计单】位在竣?工验收时不》得验收
第十!一条 施》工图:设计文件审查机【构必须对施工—图设计文件中建筑】节能:设计内容进行审查;!未经审查《或经审查《不,符合建筑节能—强制:性标准和《技术规?范的不得出》具,施工图设计文件审】查,合格证明;审查合】格的在节能专项审查!表格中提出结论性审!查意见?。
? , 墙?体、屋面、门窗【等建筑物围护结【构的节能设计有重大!变更的应《当报原施工图设【计,文件审查机构—重新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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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二条 建设—。行,政主管部门对未含】建筑节能造价的工】程项目?不予办理招投标备案!手续;在受理施【工许可申请时对【建筑节能未通过【施工图设计》文件审查《的不予核发施工【许可证
第】。十三条 施工【单位应当严格按【照审查合《格的施工图设—。计文:件和:建筑节?能施工标《准的要求进》行施工保《证工:程施工质《量
第十四条! 监理《单位履行监》理合同时应当—依据有关建筑节能的!法律、法规、标准】、技术规范和设计文!件,对建筑节能建设【实施:。监理并承担》相应的监理责任
! 对在—施工过?程中发现有违—反建筑节能设—计要求和建筑节能】。施工规范等行为监】理单位应当采取措施!予以制止;制止【。无效的应当及—。时向当地《建设行?政主管部《门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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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— 建筑?工程质?量,检测单位《应按照建筑节能标】准及其?检查:规程进行检测不合格!的应及时《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!构
第十六条! 各级工程质量】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!建筑节能《工程施工《。。的日常监督》管理工作对在监督】检查中发现有严【重质量违规行为的】工程质量监督—机构应?报告建?设行政主管》部门:由建设?行政主管部门按有】关法律、法》规进行查处》
《 建设《工程质量《监,督机构应当加强现场!建筑节能材料—、产品以《及重要部《位的专项检查并出】。具建筑?节能专项监督—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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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 建!。设单位在组织工程】竣工验收时》各,有关部门或机构应当!同时对?建筑节能进行专【项验收验收合—格后填写萍乡市民】用建筑工程建筑节】能专项验收登—。记表凡节能专项验】收不合格和未取得萍!乡市民用建筑—工程建筑节能专项验!收登记?表的民?用建筑工程规划部门!不得进行《规划验收《建设行政《主管部门不得进行】备案工程项》目在向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备案的—竣工验收报告—中应当注明建筑【节能实施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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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,十八:条, 房地《产开发企《业销售?商品房提供的住宅】使用说明书中应【当明示所售》房,屋的节能措施—围护结构隔热保温】性能指标、》用能:系统、?可再生能源利—用和相应的保—护标准等《基本:信,。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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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《九条 建设—单位未按《照建筑节能强—制性标准委托设计擅!。自修:改节能?设计文件明示或【。暗示设计单位、施】工单位违反》建筑节能设计—强制性?标准降低工程建设】质量处?20万以上》50:万,元以下的罚》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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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【设计单位未按照建】筑节能强制》性标准进行设计应】当修改设计》未进:行修:。改,的给予警告》处10万元以—上30?万元以下罚款;造】成损失的依法承担】赔偿责任;》两年内累计三项工程!未按照建筑节能强】制性标准《设计的责令停业【整顿并提《请发:证机关降《低资质等级或—者吊销资质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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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—条 图审机构未按!照建筑节能强制【性标:准进行图审出具虚假!。。审查合格《书的处3万》元罚款并报上—级部门撤销审查机】构的认定;有违法所!得的予以没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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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十二条 对未】。按照节?能设计进行施—工的施工《单位:责令:改正;整改所发生】的工程费《用由施?工单位负《责;可以给予警【告情节严重的处【工程合?。同价款2%》以上4?%以:下的罚款;》两年内累计三项工】程未按照符合节能标!准要:求的设计《进行施工的责令【停,业整顿并提》请发证机关》降低资质等级或者】吊销资?质证:书
—。。第二十三条 工程!监理单位与建设单】位或者施《工单位串通、弄虚】作假未按照符合节】能,标准要求的设计【文件进行施工监理】的责令改正处5【0万元以上》100万《元以下的罚款并【提请:发证:机关降低资质—等级或?者吊销资质证书;有!违法:所得的予以》没收;?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!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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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四条 注》册建筑师、》注册结构《工程师、注册建造】师、注册监理—工程师?等注册人员》未,按照建筑节能—标准以及《相关建筑节能规【范进行工程设计、】图审、施工》、监理而造成—质量事故的提请【发证机关停》。止执业1年;造成】重大质量事故的提请!发,证机关吊销执业【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!。予注册;情节特别恶!劣的提?请发证机关终身不予!注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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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。十,五条 国家—。工作人员《在建:筑节能监督管理工】作中:滥用职?权、:。玩忽职守《、徇:私舞弊?构成犯罪的依法追】究刑事?责任尚不构》成犯罪的《。给予行政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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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条 【 建设、设》计、施工《。、监理、《施工图审查等单位】违反本管理规—定的各级建》设行政主《管部门可以》将其违法行为—作为不良行为纪录】予,以,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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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条 【 农民自建低—层住宅?不适用?本规定
【第二十八《条, 本规定由【萍乡市建设局负【责解释 《
第二十九】条 《本,规定自下发之—日起施行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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