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萍》乡,市经济适用住房【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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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《OO七年四》月四日 萍》。府发:。〔200《7,〕8号)
—第一章 总】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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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保障!城镇中?低,收入家庭的住—房需求规范经—济适用住房》建设、销售和—管理行为根据建【设,部、:国家发展《改革委、国土—资源部、《人,民银行发布的经济】适用住房《管理办法《。和江:西省人民政》府关于积极推—进经济适用住—房建设和完善—。廉,租住房制度的若干】。。意,见等有?关,法律:法规、政《策规定结合本市实】际制定本办》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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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第二》条 本办》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!是指政府《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!设标准、《供应对象和销售价】。格具有保障性质的】政,策性商品住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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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》。年,度房地?产开:发指标总量》中按不?低于20%的—比,例建造经济》适用住房(不包括】拆迁还建房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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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— 本市安源区、】湘,东,区、:萍乡经济开》发区从事经》济适用住房建—。设、销售实施经济】适用住房《管理:。应当遵守本办—法,
【 第四条 购买经!济适:用住房实行申请【。、审批和公示制【度
》
: 第五条 市房!产管理局(以下简】称,市房:管,局)是本市》经济适?用住房建设和管理的!主管部门负责研【究制定本《市经济适用住房建】设和供?应政策;负责—本市经济适用住【房项目招标管理、建!设管理、销》售与售后管》理和监?督管理
【
》 市:发改委负责会—同,市,建设局、规划局、】国,土资源局、市房管局!编,制本市?。经济适用《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!。年度建设计》划;:负责:本,市经济?适用住?。房建设项目立项【审批、年度建设计】划的审核、报批【和下达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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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市国土资源》。局负责本市经济适用!住房建设项目—用,地预审、征地报【批、土地供应等工作!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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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市财政、价格、审!计、监?。察等行政主管—部,门根据职责分—工负责经济适—用住房管理中的有关!工作
第二章! :相,关政策
《
第六条 —经济适用《住房:。建设用地应当—按照本市土地利用】总体规?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!求合:理布局实行行政划拨!供应经济适》用住房的用》地规模、计划应当】纳入:本市住宅建设—用地供应计划严禁以!经济适用住房名【义取得划拨土地后改!。变土地用《途变相搞商品房开发!
》
: 第七条 经济适!用住房?建设和经《营中的行政》事业:性,收费、相关税收实】行依:法,减免经济《适用住房项》目规划?用地:红线外的基础设施建!设费用由政府承【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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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【条 ?经济适用《住房小区可按不超过!1%的比例配建经】营性用房《不计入建设成本【可以经营和销售销售!。时补办土地出让【手续:。免,交土地出让金—其收益由市》。住房:办代:收后纳入市财—政,专户:专,项用于经济适用【住房和?廉租住房管理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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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九条 购】买经济?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!。业银行申请》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!贷款管理办法—规定外还应当—。提供:准,予购买经济适用住】房的证明个人住【房贷款利率执—行,中国人民《银行的贷款利—率不:。得上浮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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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适用住房!建设单位可以在【。建,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!行申请住房开—发贷款
》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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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条 ?用于个人《。购房贷款的住—房公积金可优先【向,购买经济《适,用住房的个人发放购!房人在征得家庭成】。员书面同意后可以提!取,本人及家庭成员【的住房公《积金购买经》济适用住房也可以本!人及家?庭成员的住房—公积金偿《还住:房贷款?其,家庭成员包括—父母、?配,。偶和子?。。。女
第三章 开!发建设
第十一条! 经济适》用住房建设》可由:政府直接组织—也可以按《照政府组织、—企业市场运》作的方式实行项【目法人招标具有二】级以上(含二级)】资质:、充:足的资本金、良好的!开发业绩和社—会信:誉的房地产开发【企业方?可报名参加投标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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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二条 】经济:适用住房项目建设的!招投:标工作由《市房:管局组织组》建,。由,市发改委、规划、建!设、国土资源、财】。。政等部门和》有关:法,律专家、技术专家参!加的经济《适用住房建设—项,目招标评审委—员会具体《负责评标《确定建设单位市招标!投标中心《负责具体《实施经济适》用住房建设的招【投标工作
》
【 市?房管局为经济适【用住房前期》项,目的立?项单位负责》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建!设,项目:的,前期工?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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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—条 经济适用住房!严格控制《面,积标准以每套建筑面!积,。80平方米为—主最高?不得:超过90平方—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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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四条 》经济:。适用住房预售前应】。到市房?管局办理《预售许可《证
》。
第》十五条 经济适用!住,房建设单位对—其,开发建设的经济【适用:住房工程《质量负最终责任【。
【
建《设单位应当》向买:受人出具《住宅质?量保证书和住宅【使用说明书并承担保!修责任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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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四章 价格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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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》。 经济适用住【房,价格实?。。行,政,府指导?价制定?经济适用住》。房价格以中低收入家!庭八至十《年的积蓄《能够买得起》。8,0平方米《左,右住房的标准来计算!。确定经济适用住【房最高限价报省【人民政府《审定批准后向—社会公布经》济适用住房》销,售实行明码》标价销售价格不得超!过政府?公布的最高限价
!
》 第十七条》 经济《适用住房销(—预)售价格由建设】单位根据《成本核(测)算【向市价格主管部门】申报市价格主—管,部门:会同市房管局核【定销(预《)售基?准价格?上浮幅度《由市价格主管部门】。在核定价格时确定下!浮幅度不限
【
】对申报手续、—。。材料齐?全的应当在收到申请!报告的3《0个工作《日内作出制定—。价格的决定预售价】格应在项《目开:工,前确定并《向社会公示
】。
凡不!具备:在开工前确定公【布新建经济适用【住房价?格的建?设单位应当在经济适!用住房销售》。前核算住房成本并提!出定:价申:。请报送?市价格主管》部门确定
!
第十》。八条 经济适用住!房单套售价》应当以基《准价:格为基础计算楼层】。、朝向?差,价楼层、朝》向差:价按整栋(单元【)增减的代》数和:为零的原则确定
! 《
《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!格不得超过公示【的基:。准价格和浮》动幅:。度不得在《标明价?格之外收取任何未予!标,明,的费用或强》行推销、搭售商【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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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九条 —。 经济适《用住房?基准价格由开—发成本、税金—和利润?三部分组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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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
(一)开】发成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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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、按照《法律、法规规定【用于:征用土地和拆迁【补偿等所支付—的征地?和拆迁安置补偿【费
—
》2、开发项》目前期工作所发【生的工程《勘察、规划及建筑设!计、施工通水、通】电、通路及平整场地!等勘察设计和前期】工,程费
—
3【、列入施工图预(决!),算项目的主体房屋建!筑安:装工程费包》括,房屋主体部分的土】建(:含桩基)《工程费、水》电安装费及附—属工程费《
《
《 4、在小区【用地规划红线以内】与住:房同步配套建设的】住宅小区《基础设施建设费以及!按政府?批准的小区规—划要求建设的不能】。有偿转让的》非营业性公共配【套设施建设费
】
— 5、按照不【超过本?条第(一)项第1】至第:4目费用《。之和的2%计算【的管理费
》
》
《6、房地产开发【建设单位为住—房建设筹措资金所】发,生的:银,行贷款利息
! ,
?。 :。7、依法缴纳—。的行政事业性—收费
【
? (?二)税?金
】
依照国家【规定的税目和税率】计算:
,
》。
(三)【利润
?
!按照不?超过本条第(—一,)项:第1至第4目费【用,之和的3%计算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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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第二十—。条 ?下列费?用不得计入经济适】用住房价《格
【
(一)【住宅小区内经营【性设施的建设—费用;
【
—(二)开《发建:设单位留用的办【公用房、经营用【房的建筑安装费用及!应公摊?的各种费用 —;
— ,
《(三)各种与—住房:开发无关的集资、赞!助、捐?赠,和其他费用;
【
】 (四)各种赔偿金!、违约金、滞纳金】和罚款;
— ,
(五!)按规定已经—减免及其他不应【计入价?格的费用《
第?五章 销售和【售后管理
第【二十一?条 经济适用住房!以在本市实际居【住,的一对夫妇为—一个:申购家庭(含单亲】家庭)同时》。具备:下列条件《的家庭可《以申请购买一—套,经济:适用住房《
,
《
》(一)?。具有中心城区常住】城镇居民户口;
】
【 , (二)家》庭收入符《合当年度市人—民政府公布的中低收!入家庭人《均年收入《。标准线;
!
(三)】无房或现住房建筑】面积人均《低于15平方米的住!。房困难?家,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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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】符合本条前款条【件年龄在《35:周岁以上(》含本数)的单身【者也可?以申请?购,。买一套经济适用住】房
《
【本条第一《款,第(二)项中所称中!。低,收入家庭人均年【收入:标准线是由市—人民政府每年—依据本市上年度【城镇居民《年人均可《支配收入乘以小【于1的?系数作为参考依据】合理划定的》。并,向社会公《。布
】
同一住房多家!庭,共同:居住其中符合申购】。条件的家庭在两【个以:上如一个家庭—申购:后其他家《庭,的住房面积》将,超过本?条第一?款第(三)项规定标!。准,的家庭?。之间应当协》商一:致确定一个申购家庭!。
【
经济适用【住房应当《优先出售给》中低收入家庭中的】无,房户、危房户以及烈!军属、劳《动模范?
】第二十二条》 2人以下(含本!数)家庭准购标【准,面,。。。积为8?0平:方米:以内3人以上(含本!数)家庭准购—标准面积为90平方!米以内
》
》。 第二十三条 下!。。列住房?纳入申请人家庭【现,有,。住房:面积:核定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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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(,一)承租的》公有住房;
【 , :
(二)】已购买?的公:有住房;
】。
?
(三)按政府!优惠政策购》买的安居房、集资】房、拆迁安置—房(如属货币安置】未购买住房以拆迁】安,置协议上注》。明的:。安置面积为准)等;!
《
?
(四》)申请建造的私【房;
】
(》五,)通过继承、赠与等!方式取得的各类【住房;?
: :
(【六)通过市》场方式购买的商品】房、二?手,房,;
? ,
(七!)已出售、赠—。与的所有住房
【
第】二十四条《 现?住房:。面积按下列方式【确认
》
》。 (一)》按同一?户籍内的家庭人口】数申请购买经—。济适用住房》的其户内人口—所拥有住房的建【。筑面积均核定—为该户家庭》已有住?房面积如属》直系亲属中两户以上!符合单?独申请 条件的家!庭合并为一户申【购按其?家庭人口所拥有住】房建筑面积核定为申!请家庭已有住房建】。筑面积;
【 :
(二【)申请家庭成员属】外地城?镇户:口的其在户口所在】地已享受实物分房】。或拥有其他住房的】建筑面积一并—核,定为:申,。请家庭已有住房【。的建筑面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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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《五条 申购经济】适用住房按下列程序!办理有关《手续
《 ?
》。(一:)申购?家庭持?下列材料向居—住地居委会》提出:申请填写《萍乡市购买》经济适用住》房评议申请表
】 : ,
《 1、家庭户口本】;
:
—
2、家庭【夫妇的身份证—;
?
— , 3、婚姻状况证明!。;
? : :
? 4:、实际居住和住房】情况证明;
【 ?
》5、家庭成员收入】证,明
》
》 (二)申请—人,。有工作单位的居委会!委托所在工作单【位对申请人进—行评议;《申请人无工作单位】的居委会委托居民】小组对申请》人,进行评议居》委会对评议》结果进?行审核 后在申【请人单位或居住地】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!天
】
(三)居委】会将公?示结:。果报区人《民政:府由区人民政府组】织申:请人填写购买申【请表并及时委托【申请人居住》地街道办事处—组织对?评议:结果进?行复核区人民—政府对复核结果进行!审查后在街道—办事处张榜》公示公示《期为7天
!
《 (四)《区,人民政府将》符合条件的申请【。对象报市人民政府】市人民政府及—时委托市《。房管局调查》核实完成核实—后报市人民政府核准!由市:人民:政府:将结果在政府—网站和萍乡日—报上向社会公示公】示,期为7天
》
第二!十六条 对—无投:诉,或经:调查投诉不实符合购!买经:济适用住房条件的由!市房管局《。向申:请人发放经》济适用住房摇号通知!单报市人《民政府备案对持有】经,济适用住《房摇号通知单的【申,请人采取分类摇号中!签的方式决》定选:购顺序摇号应当【。公开进行并由公证处!全程公?证按受社会监督
! ,
《
?对摇号中签的申请人!由市房管局核发【经济:适用住?房购买通知》单注明申请人可【以购买的面积标准】并报市?人民政府《备,案
》
持【。有购买通知单的申请!人应:当,在规定的购房期限内!选购逾期未选购的】其购买?通,知,单自动失效应当按规!定重新申请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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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七条 符合—条件的家庭可以选购!一套:与,核准面积相适应的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!积,在核准面积》。以,内的按核准》的价:格购买;购》买面积超过核准面积!的,部分:不,得享:。受政府优《惠由购房人补交差】价其:房价参照签订经【济适用住房销售合】同时的周边普通商】品房价?格,超面积部分差价【款由:市,。住,。房办代收《后纳入市财政专户】专项用于经济适用】住房和廉租住—房,建设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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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二:十八条 购买经济!适用住房使用经济】适用住房买卖合【同建设单位与购房】人签订?合同后30日内到市!房管:局办理备案登记房管!、土地部门在办理权!属证书时应当—分别注明“》经济适用住房”【。、“划?拔,土地”?并在产?权人栏目《中填写申请人家【庭所有?居住:人员姓名
!。
?第二:十,。九条: 已购经》。济适用住房不—得上市交易不得【出租必须按照届时经!济适用住房的—价格由?政府收购已购经济适!。。用住房不得改变使用!性,质不得用于》商业:性,经营、?仓储等非居》住性用?途
? 《
对未—参加:房改但已享受住房】分,配货币化《。补贴的职工如已购买!。了经济适用住房【应当停?止发放住房补—贴
:
第】三十条 经济适用!住房购买《人购买的住房由政府!。收购后不得再购买】经济适用住房
【
第六章《 集资建房
第!三十:一条 ? 集:资建房是《经济适用住房—的组成部分其供应】对象、建设标准、优!惠政策、上市条【件的审核等均按【照经济适用住房的】有关规定严格执行】集资建房单位不得】有利润
》
—第三:十,二条 《住房困?难户较多的工矿区和!企业经市人民—政府批?准,可以在符合土地【利用总?体规划、城市规【划的:前提下利用单—位自用土地进行集】资建:房参:加集资建房的—对象必须限》定在本单位无房户和!本办法规《定的住房《困难家庭
!
第三》十三条 向—职工收取的集资建】房款:。实行:。专款管理、》专项使用并接受【市财政和《市房管?局的:监,督
】 第三十四条— 凡已经》享受房改政策购【房、购买了经济【适用住房或参—。加了集资建房—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!集资建房严禁任【何单位?借集:。资建房名义》变相搞实物》分,配或:商品房开发
第】七,章 : 监:督管理
第—三十五条 市【人民政府《建立全市联网的【经济适用住房—。申,请家:庭、已购买家—庭的动?态信息管理系统并制!定有效?措施防止高收—入家庭?购买经济适用—住,房和已购经济适【用,住房家庭重复购买】经济适?用住房?
— 第三十六条 !各有关部《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!用住房建设、购买中!违法违纪行为的【查处对未《经批准?、擅自改《变经济适用》住房:。土地用途的由土地行!政,主管部门依法进行】。。处,罚;对不执》行市人民政府公布的!经济适用《住房:最高限?价的由价《格行政主管部门依】法进行处《罚,;擅自向未取得购】买通知单的家庭出售!经济适用住》房的由市人民—政府:责令限期收回并对有!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!。给予严肃处理
【。
【第三十七条 【对弄虚?作假、隐瞒家—庭收入和住房条件】骗,购经济适用住房的】个人由市房管局【取消:其经济适用住房【购,房资格收回已购【住,房并可提请所在【。单位对?申请人?进行处分;对出具虚!假证明?的单位由市房—。管,局提请有关》部门追究单位—相关人员的》责任
?
第八章 附则!
第三十八条 】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!的,问题由市房管局负责!解,。。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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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:三十九条 》 ,芦溪县、上》栗县、莲花县—可参照本办》法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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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,四十条 本办法】自发布之日起实【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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