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。 : 萍乡市机【动车临时《占道:停车:管理:办,法 —颁布日期《。200?。7,-04-《04 实【施日期200—7-05-01 !  : 【 第一条 》 为加?强城市机动车临【时,。占道停放《管理合理利用城市】道路:资源:有效缓?。解停车设施供需矛盾!规范停车《秩序保障城市道【路交通安全和通行】效率根据道路交通安!全法、道路交通安】。全法实施条例、城】市道路管理》。条例和江西》省城市市容和环【境卫生?管理实施办法及有】关,规定结合本市实【际制:定本:办法 — 第二条 !本办法所称机动车临!时占:道停放?是指临时占用—城市道路停放—机动车的行》为 — ?第三条 本市城】市规划?区内机动车临时占道!停车泊位的设置和管!理适:用本办?。法 】 第四?条 : 机动车《临时占道停车泊位】的设置和管理—坚,持科学规划、从【严控制、统一管【。理、合理收费—的原则? : 第五条! 市市政—工程行政主》管部门和市公安交通!管理部门负》责机动车《。辆临时占道停放【发,。证管:理工作 《 ,    【 市公安交通管理部!门,。负责机动车》临时占道《。停放秩序管理工作】市市:政工程行《。政主管部门在其【职责范围内予以【协助 ?    】 市价格、》城市规划、》财政等部门依—。照各:自职责协《助做好?机动:车临时占道停放管】理工作 ! 第?六条 市市政】工程:行政主?管部门和市公安【交通:。。管理部门共同编【制机动车临时占道停!车泊:位设置方案》报市人民政府—审批未经《市,人民政?府批准?设置方案不得—实施: 》 : 第七条 临】。时占:道停:车泊位的设》置必须符《合,临时:占道停车泊位设【置方案?能保障交通安—全且不?。影,响行人、车》辆通行和道路畅【通 》   》 ,人行道上临时占道停!车泊位的设置除【。符合前?款规定外还应—当符合下列条件 !    (!一):人行道基础层已实】施混凝土硬化; 】。    【。 :(二)人行道宽【度不少于7》米 【。 , ,第八条 下列】城市道路范围内不】得设置临时占道【停车泊位  !  (—一)道路交》叉口:及距交叉口》50:米内的路段;—  》  (二)】通,。行公共交通》且未划分《人行道、车行道【的路段或者距公【共汽车站站亭—、站:牌、出租汽车—招呼:站30?米以内?的路段; 【    》 (三)大—。型公共?建筑周围疏》散及防火通道;【    【 ?(四)可《能损:害,。。城市绿地或树木【。的路段; —  ?  (五)盲!人专:用通道?;,  》  (六)5!0米范围内已—设置公?共停车场或对外开】。放的专?用停车场; 】    《 (七)—法律、法规》、规章规《定禁:。止车辆临时停放的】地,点 : — 第九条 】市市政工程行政主】管部门和《市公安交通管理【部门根据机动车【临时占道《停车泊位《设置方案施划—临时占道停车泊位 !   》 临时—占道停?车泊:。。位分为公共》。泊位和专用泊位【;专用?泊位分为经营性单位!专用泊位和非经【营性单位专用—泊位 ?   》 公共泊位是!指在城市道路—上设置的供社—会公众停放》车辆的停车泊位 】    【 , 专用泊《。位是:指在特定《单位(个《人)门前的城—市道路上设置的供】其,使用:的停车泊位 ! , , 经营性单】位,专,用泊位?是指在未《规划设置《停车场设施的—。经,营性单位(个人【)门:前的城市道路上设置!的,供其使用并》由其缴纳城市道路临!时占用费的停车泊】位,    】 非经营性单位】专用泊位是指在未】规,划设置?停,车场:。设施的国家机—关、财政全》额拨款的事业单位】和,社会团体门前—的,。城市道路上设—置的供本单》位或前来办》事人员?免费停放车辆的【停车:泊,位, , 【。第十条 — 申请设置专用【泊位的?单位(?个人)应携带下列资!料经市公安交通【。管理部门和市市政工!程行政?。主管部?门批准后向市市政工!程行政主《。管部门领取由市公安!交通管?理部门和市市政【工程行政主管部门】共同颁发的临时【占用城市道路许可】证 》   —(一:)书面?申请; 》    (!二)临时占》。道停车泊位管理制】度; —   —(三)法人证—明或营业《执照 ? 《 第《十一条 公—共泊位?的设置由市市—。政,工程行政主管—部门和市公安交通】管理部门组织招标、!拍卖:等方式实施》并,共同向?竞得人颁发临时【占用城市道路许可证! ? ? 第十《二条 公共泊!位机动车《。停放服务费》。实行政府指导价【在招标、拍卖前由市!价格:主管部门制定公共泊!位,竞得人应缴纳—的城市道《路资源经营权有【偿使用费通》。过招标、拍》卖方式确《定招标、拍卖底【价应当参《考政:府指导价确定—   — 经营性单位!专用泊位申请人【按照:。。省财政、物价主管】部,门核定?的标准缴纳城市道路!占用费?非经营?性,单位专用泊》位申请人免缴城市】道路占?用费但施划泊位和设!置标志牌费用—由其自行承担—专用泊位被许—可人不得变相对外】进行:经营性泊《车,服务 》 》第十三条 城!。市道路资源经营【权有:偿使:用费和城市道路占用!费,全部上缴市财政【实行:收支两条线》管理专?户储:存用于城市道路及其!交通安全设施—。的,建设、维护和—养护: ?。 》。第,十四:条 》。临时占道停车泊位】许可有效期》为二年设置期满后】申请人应《重新提出《申请市市政工—程行政主管部门【和市公安交》。通管理部门应当根】据道路变《。化及停车泊位情【况决定?是否:同意继续《设置 ? ?。   —同意继续设置—的公共泊位应重新招!标、拍卖 —    【 不同意继续—设置:临时占道停车泊【位许可的应》向申请人书面答复并!说明理由 ! 第十五条 ! 已经取》得临时占道停车【泊,位,许可的单位和—个人不得擅自变更】占道位置、扩大【占,用面积或改变—用途 》    《 确需变—更占:道位置或面积—的单位和个人—应当提前《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!门和市市政工程行】。政主管部门申报【并办理有关变更手】续, 第!十六条 《 取得公共泊】位许可的单位和个】人,应当遵守下列规定】 ,    】 (:一)建立健全—经,营管理制度和服务】规范在醒目位置公】布市:政工程、公安—交通:管理、价格》等部门的监督—投诉电话;》 , ?。 ,  ? (?。。二)停车泊位管理】和收费人员应当佩】戴统一标志;—    】 :(,三)按?规定时间开闭临【时占道停车泊—位保:持停车泊位内交【通标志标线清晰【和完整; 】。   (四】)维持?停车泊位内机动车】停放和行驶》秩序;?    】 (?五)禁止超高、超】长、超重等可能【造成:道路和其《他,设施损坏的车—辆停放; 】   (六)!按规:定标准收取》机动车停《。放服务费 】 ?。 第十七条》 车辆停【放者应当遵守下列】规定  【  》(一)接受》停车泊位工作人员的!。指挥调度按照泊位】交通标志标线有序停!放车辆; 【 ,   》 (二)机动—车停放?后关闭发动机、车】门;    ! : (三)不得—在停车泊位内试车、!。洗车、?修车; 《 ,   《 (》四)不得停放载有】易燃、?易爆、剧毒、放【射或:污染物品的车—辆 !第十八条 【 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市市政工程行政】。主管部门应当—会同市公安交—通管理?部门作出暂停临【时占道停车泊位经】营的决定并视情【况退还临《时占道停车》泊位经?营  单《位或个?人缴:纳的部分城市道路占!用费或城市道路【资源经营权》有偿使用费 】 ,   ? (一)因城市!道路:大修改?造或工程建设需【要挖:掘临时占道停车泊位!占用城市道路—的; —  : (》二):在临时占道停车【泊位占用《的城市道路下—埋设的管线发生故】障需:要,紧急抢?修的;   ! (三)城市!道,路交通?情况发生变化临时占!道停车泊位的设置】影响交通安全的【。 : —第十九条《 临时占道停车!泊位许可期满或【关闭的设置单位【和个人应当及时【清理现?场恢复原状并通知】市市政工程行—政主管部门和市【公安交通管理部门】检查验收《 ?。 : 第《二十条 因举】办各:类大型活动》。需要临时占道—停放车?辆的承办单位—应提前3日》报,市市政工程行政主管!部门:审核:后报市公安》交通:管理部门《。批准:    【。 , 活?动结束后承办单位】应尽快疏导》车辆离开恢复交通畅!。通 】 第:二十一条《  :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!、第二十条》规定或者有下列情】形之一的由市市政】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!。市公安交通管—理,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!内按照城市》道路:管理条例第四十二】条的规定《责令限期改》正可以处2万元【以下罚款;》造,成损:失的应?当依法?承担赔偿责任 】 ,    》 (一)擅自设置!。临,。时占道停车泊位【的; —   (二)!擅自改变临时停车】泊,位,占道:位置:、面积或《用途的? ? 第—二十:二条 机动车擅自】占用城市道路停放由!市公:安,交通管理部门依照】道路交?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!的规:定予以处罚市市【政工程行《政主管部门予以协】助 》 第二十三条! ,临时占道《停车泊位经营单【。位或个人违反规定标!准收取机动车停放】服务费的由市价格】。管理部门依法予以】处罚 》 第二十四!条 违反本办法【。规定不服从公—安,交警和?城市管?理,执法人员管理的由】公安机关依照—。中华人民《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!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!构成犯?。罪的依法 追—究,刑事责任 【 第二十五!条, ,公安:交,警和城市管理执法人!员必须依法履行职】责文明执《法对玩?忽职守、《滥用职权《、徇私舞弊的由其】所,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!部门依?法给予?行政处分《 第【二十六条 本办【法自2007年【5月1日起施行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