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萍乡》市机动车临时占【道停车管理办法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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颁布《日,。。期200《7-04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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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日—期20?07-?05-01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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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【条 : 为加强城市—机,动车临时占道停【放管理合理利用城市!道路资源有效缓【解停车设施供需矛】盾规范停车》秩序保?障城市道路交通【安全和?通行效率根据道路交!通安:全法、道路交通安全!法,实施条例、城—。市道路管理条例【和江西省城市市容和!环境卫?生管理实施》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!本市实际制定—本,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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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】本办法所称机动【。。车临时占道》停放是指临时占用】城市道?路停放机动车—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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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三条 》本市:城市规划区内机动】车临时占道停车泊】位的设置和管理适用!本办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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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四条 机动车【。临,时占道停车泊位的设!置和管理坚》持科学规划、—从严:控制、统一管理、】合理收费的》。原,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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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!。。。。条 市市政工】程行政主管》部门和市公安交通】管理部门负责机动】。车辆临?时占道停《放发证管《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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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市公安交通管理】部门负责机动车临时!占道停放秩序管理工!作市市政工程行政主!管部门在其职责范】围内:予以协助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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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价—格、城市规划、财】政等部门依》照各自?职责:。协助做好机动车临】时占道停放管—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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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六,条 市市政【工程行政主管部【门和市公安交通管理!部门共同编》。制机:动车临时占道—停车泊位设置—方案报市人民政【府审批未经市—人民政府《批准设置方案不得】实施:
第!七条 临时占道!停车泊位的》。设置:必须符合《临时占道停车—泊位设置方案—能保障?交通安?全且:不影:响,行人、车辆通—行和道路畅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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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人行道上临时占道!停车泊?位的设置除符合前款!规定:外还应当符》合,。下列条件《
! (一)人行—道基础层已实—施混凝土硬化;【
!。 (二?)人行道宽度—不,少于:7,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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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八?条 下列城【市道路范围内不得设!置临时占道》停车泊位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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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(一:)道路交叉口及距】交叉口50》米内的路段;
】 《。
(二)【通,行公共交通且未划】分人行道、车行道的!路段或者《距公共汽车站站【亭、站牌《、出租汽车》招呼站?30米以内的路【。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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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三?)大型公共建筑周】围疏散及防》火通道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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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四)》可能损害城市绿地或!。树木的路段》;
》。
—(,五)盲人专用—通道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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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六?)50米范围内已设!置公:共停:车场或对外开放【的专:用停车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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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【。。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!规定禁止车辆临时】停放的地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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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】条 市市【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!和市:公安:交通管理《部门根据机动车临时!占,道停车泊位》设置方案施划临时】占道:停车泊?位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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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时占【道停车?泊位分为公》共泊位和《。专用泊位;专—用泊位分为经营【性单位专用泊位【和非经营性单—位,专,。用泊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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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,。。 公共泊》位是指在城》市道路上《。设置的供社会公众】停放车辆《的停车泊位
】
专用!泊,位是指在特定—单位(个人)门前的!城市道路上设置的供!其使用?的停:车泊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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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经营性单位专用【泊位:是指在未规》划,设置停车场》。设,施的经营性单位(个!人,)门前的城》市,道路上?设置的供其使用并由!其缴纳城市道—路临时占用费的停车!泊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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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非经营》性单位专用》泊位是指在未规划】设置:停车场设施的国家】机关、财政全额拨】款的事业单位—和社会团《体门前的城市道路上!设置的供本单位或前!来办事人员免费【停放车辆的停车【泊位:
第!十条 《 申?请设置专用泊位的】单位(?个人)应携带—下列资料经市公安】交通管理《部门和市《市政工程《行政主管部》门批准后向市市政】工程:行政主?管部门领取》。由市公安《交通管理部门和【市市政?工程行政主管部【门,共同颁发的临时【占,用城市道路许可证】
》
? (一)书—面申请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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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?二,)临时占道停车泊】位管理制度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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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—法人证明或营业执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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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。一,条 ?公共泊?位的设置由》市市政工程》行,政主管?部门和市《公安:交通管理《。部,门组:织招标?、拍卖等《方式:实施并共同向竞得人!。颁发临?时占用?城市道?路许: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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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! , 公共泊位机动【车停放服《务费实行政府—。指导价?在招标?、拍卖?前由市价格主—。管部门制定》公共:泊位竞得人应缴纳】的,城市道?路资源经营权有【偿使用费通过—招标、拍卖方式确】定招标、拍卖底【价应当参《考,政府指导价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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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营》性单位专用泊位【申请人按照省财政、!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!标准缴纳《城市道路占用费【非经营性单位专用】。泊位申请人免缴城】市道路占用费—但施划?泊位和?设置标志牌费用由其!自行承担专用泊【位被:许,可人不得变相—对外进行经营性泊】车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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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!。 , 城市道路资源经】。营权有偿使用—费和城市道路—占用费全《部上缴市财政—。实行收支两条线【管,理专:户储存?用,于城市?道路及?其交通?安全设施的建设、】维护和养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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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十四?条, 临时占【。道停车泊位许可有】效期为二年设置期满!后申请人应重—新提出申请》市市政工程行政【主管部?门和市公《安,交,通管理部《门应当根据》。道路变化及停车泊位!情况决定是否同意】继,续设置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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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意】继续设置的公共泊】位应:。重新招标、拍—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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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同】意继续设置临时占】道停:车泊位许可的应向申!请人书面答复并【说,明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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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五条 已!经,。取得临时占道停【车泊位许可的单【位和个人不得擅自】。变更:占道位?置、扩大占用面【积,或,改变用途
【
【确需:变更占道《。位置或面积的单【位和个人应当提前】。向市公安交》通管:理部门和市》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!门,申报并?办理有关变更手【续
【 第十《六条 《 取得公共—泊位许可的单位和个!人应当遵守下列【规定
【
(—一)建立健全经营管!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在!。醒目位?置公布市政》工程、?公安交通管》理、价格等》部门的监《督投诉电话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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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二)停车泊】。位管理和收》费人员应当佩戴统】一标志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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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!按规定?时间开?闭,临时占道停车—泊位保持停车—泊,位内交通标志—标线清?。晰和完?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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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维持!。停车:泊位内机《。动,车停放?和行驶秩序》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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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【五)禁止超高、超长!、超重等可能造【。成道路和其他设施损!坏的车辆停放—;
》
—(,六)按规定标—准收取机动车—停放服务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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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?十七条 》 车辆停放者应当!遵守下?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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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(一《)接受停车泊位工作!人员的指挥调度【按照泊位交》通标志?标线有序停放车【。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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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机!动车:停放后?关闭发动机、车门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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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—),不得在停车泊位内试!车、洗车、修—车,;
! (四)不得停】放载有?易,燃,、易:爆、剧?毒、放射或污—染,物品的车辆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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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八条 — 有下?列情形之一的市【市政工程行政主【管部:门,应当会同市公—安交:通管理部门》作出暂停临时占【道停车泊位经营【的决定并视情况退还!临时:占道停车泊位经营】。 单位《或个人缴纳的—部分城?。市道路占用费或【城市道路资源—经营权有《偿使:用,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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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一):。。因城市道路大修改造!或工:程建设需要挖—掘,临时占道停车—泊,位占:用城市?道路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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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!在临时占道停车【泊位占用的城市道路!下埋设的管线发生故!障需要?。紧急抢修的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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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三)城《市道路?交,通情况发《生变:化临:时占道?。停,车,泊位的设置影—。响交通安全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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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九条 —临,时占道停车泊—位许可期满》。或关闭的设置单【位和个人应当—及时清理现场—恢复原状并通知【。市市政工程行政主】管部门?和市:公安交通管理部【门检查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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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十条 》 因举办各类—大型活动需要临【时占道停放车—辆的承办单位应提】前3日报市》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!门审核后《报市公安交通管理】部门批准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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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活动结束后承办】单位:应尽快疏导车辆离】开恢复?交通畅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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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一条 《 违反本办》法第十九《条、:第二十条规定或者】有下列情形》之,一的由市市》政工程行政主管部】门和市公安交通管理!部门在各自》职责范?。围内按照城市道路管!理,条例第四《。。十二条的规定责令限!期改:。正可以处2万—元以下罚款;—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!承,担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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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(,一)擅?自设置临《时占道停车泊位的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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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(,二)擅?自改变临时停车泊位!占,道位置、面积或【。用,途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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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 !机动:车擅自占用》城市道?路,停放由市公安交【通管理?部门依照道》路交通安全法第【九十三条的规定予】以处罚市市政工程行!政主管部门》予,以协:助
!第二十三条 临【时占道停《车泊位经营单位【或个人违反》规,定标准?收取机动车停—放,服,务费:的由市价格管理【部,门依法予以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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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,四条 违反本—办法规定不服从公安!交警和城市管—理执法?人员管理的由公【安机关依照中—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!理处罚法有关—。规定进行《处罚构成犯罪—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!。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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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五条— ,。公安交警和》城市管?理执法人员必须依法!履,行职责文明执法【对玩:。忽职守、《。滥用职权《、徇私舞弊的—由其所在单》。位或者上级主—管部门?依法给予行政处【分
第二!十,六条 本办法—自2007》年5月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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