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萍乡市机》动车:临时占道《。停车管理办法—
颁布日期!2,。。007-《04-04》
实施日【期200《7-05-0—。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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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一条 为加强】城,市机动车临》时占道停放管理合理!利,用城市道路》资源有?效缓解停车》设施供需矛》盾规范停车秩序保】障城市?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!效率根据道路交【通安全法《。、道路交通》安全法实施条—例、城市《道,路管理条例》和江西省城市—市容和环境卫生【管理实施办法及有关!规,定结合本市实际【制,定本办法
】
第二条 】 本办法《所称机动车临时占】。道停放是指临—时占用城市道路【停放机动车的行为
!
【第,三条 本市城市规!划,区内机动《车临时?占道停车泊位的【设置和管理》适用本办《法
—
, 第四条 【机动车临时占道【停,。车泊位的设置和管】理坚持科学规—划、从严控制—、统一管理、合理】收费的原则
】
第五条】。 , 市市《政,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!市公安交通管理【部门负责机》动,车辆临时占道—停放发证管理工【作
【
: 市公安交通【管理部门负责—机动车临时占道停】放秩序管理》工作市市政》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在!其职责范围内予【以协助
【 ,
:
: 市价格、城市规划!。、财政等《部门依照各自—职责协助做好机动】车临时占道》停放:管理工?作
【 第六条 】。市市政工程行—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!交通管理《部门共同编制机动车!临时占道停》车泊位设置方—案报:市人民政《府审批未经市人民】政府批准设置方案不!得实施
《
》 第七条 临!时占道停《车,泊位:的,设置必须符合临【。。时占道停车泊位【设置方案能保障交】通安全且不影响行】人、车辆《通,行和道路畅》。通
【
人》行道上临《时占道?停车泊位的设置除符!合前款?规定外还应当符【。合下列条件
! ,
》(一)人《行,道基础层已》实施混凝土硬化【;
《 ?
《(二)人《行道宽度不》少,于7米
—
?。 第八条 — 下列城市—道路范围内不得设】置临时?占道停车泊位
】 ,
(一!)道路交叉口及距】交叉口50米内的路!段;
》
》 (二)通行公共!交通且?未划分人行》道、车行道》的路:段或:者距公共《汽车:。站站亭、站牌—、出:租汽车招呼站30米!以内的路段》。;
? 《。
(三—)大型公共建筑周围!疏散及防火通道;
!。
, ?
(四【)可:能损害城《市绿地?或树:木的路段;
【 ,
— (五)《盲人专用通道—;
! (六)50【。米范围内已设置公】共停车场或对外开放!的专:用停:车场;
【
《 (?七)法律《、法规、《规章规定禁止车【辆临时?停放:的地点
《
— 第九条 市!市,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!和市公安交通—管理部门根》据机动车临时占道】。停车泊位设置方案】施划:临时占道停车泊【位
】
: 临时占《道停车泊位分为公共!。泊位和专用泊位;】专用泊?位分为经营》性单:位专:用泊位和非经—。营性单位《专用泊位
— :
—公共泊位是指在【城市道路上设置的供!社会:公众停放《车,。辆的停车泊位
【
, ,
《
专《。用泊位是《指在特定单位(个人!。。)门前的城市道【路上设置《的供其使《用的停车《泊位
!
?经营性单《位专用泊位》是指在未《规划设置停车场【。设,。施的经营性单位(个!人)门前的城市【道路:上设置?的供其使用并由其缴!。纳,城市道路临》时占用费的停车【泊位
—
非【经营性单位》专用泊?位是指在未规划【设置停车场》设施的?国家机?关,、财政?全额:拨款的事业单—位和社?会团体门前的城市道!路上:设置的供本单位【或前来办事人—员免费停《放车辆的《停车泊位
—。
?。
第十》条, : 申请设置专【用,泊位的单位(—个人)应携》带下列资料经市公安!交通管理部门和市市!政工程行《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向!市市政工程行政主】管部门领取由—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!和市市政工程—行政主管部门—共同颁发的临时占】用城:市,道路许可证
—
【 (一)书面申请!;
?
— (二)临时【。占道停车泊位—管理制?度;
—
—(三)法人证明或】营业执照
【
:
第十一—条 公共泊位的设!置,由市市政《工程行政主管部门】和市:公安交通管理—部门组织招标—、拍卖?等方式?实,施并共?同,向竞得人颁》发临时占用城市【道路许可证
!
第十二【条 公—共泊位机《动车停放服务费实】行政府指导价—在招标?、拍卖前由市—价格主管部门制【定公共泊位竞—得人应缴纳的城市道!。路资源经营权有偿使!用费:通过招?标、拍?卖方式确定招—标、:拍卖底价应》。。当参考政《府指:。导价确定
!
《。 经营?性单位专用》泊,位申请?人按照省财》政、物价《主管部门核定的标】准缴纳?城市道路占用费非】经营性单位专用泊位!申请人?免缴城市道路占用】费但施划泊》位和设?置标志?牌费用由《其自行承担专用【泊位被许可人不得】变,相对外进行经营【性泊车服《。。务
》。
第十—三条 》 城市道路资源【经营权有《偿使用费和》城市道路占用—费全部上《缴市财政《实行收支两条—。。线管理专户储—存用于?城市道路《及其交通安全—设,施的建设、维护和】养护
《
?
: 第十四《条 临时占道!停车泊位许可—有效期为二年—。设置期满《后,申请人应重新提出】申请市市政工程【行政主管部门—和市:公安交通管》理部门应当》根据:道路变化及停车泊位!情况决定是否同意继!。续设置
!
? 同意?继续设置的公共泊】位应重?新招标、拍卖
! ?
: 不同意继续设】置临时占《道停车泊《位许可的应》向申请人书面—答复并说明》理由
—
第十—五条 ? 已经》取得临时占道—停车泊位许可的单】。位和个?。人不得擅《自变更占道位—置、扩大占用—。面积或改变用途【
《。。
《 确需变更—。占道位置或面积的】。单位和个人应当提前!向市公?。。安交通?管理部门《和市:。市政工程行政主【管部门?申,。报并办理有关—变更手续
】
: 第十六条 【 ?。取得公共泊位许可的!单位和个人》应当:遵守下列规定
! :
(—一)建立健全经营】管理制度和》服务规范在醒目位】置公布市政工程、】公安交?。通管理、价格等部】门的监督投》诉电话;
【
》 (二)停车【泊位管理和收费人员!应当佩戴《统一标志;》
》
(—三,。)按规定时间—开闭:临时占道停》。。车泊位保持》停车泊位内交通【标志标?。线清晰和完整—。;
:
【。。 (四《),维持停车泊位内【机动车停放》和行驶秩《序;
—
(【五)禁止超》高、超长、》超重等?可,能,造成:道路和?其他设施损坏的【车辆停放;》
?
《
: (:六)按规定标准收取!机,动车停放服务费
】
《
:。。 第十七条 !车,辆停放者《应当遵守《下列规定
【
— (一)接受停车】。泊位工作《人员的指挥调度【。按照泊位交通—标志标?线有序停放车辆;
!
【 (二)机动车停!放后关闭发动—机、车门;
!
?
(《三)不得在停车泊位!内试车?、,洗车、修车;
【
】 (四)《不得停放载有易【燃,、易:爆、剧?毒、放?射或污?染物品?的车辆
—
第十【八条 ?。 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市?市政工程《行政主管《部门:应当会?同市公安交通管【理部:门作出暂停临时【占道停车泊位经营的!决定:并视:情,况,退还临时占》道停车泊位经营 】 单位或个人—。缴纳的部分城—。市道路占用费或【城市道路资》源经:营权有偿使用费
!
【 (一)因城市【。道路大修《改造或工程建设【需要:挖掘临时占道—停,车泊位?占用城市道路的;】
【
(二》)在临时占道停车】。泊位占用的城市【道路下埋设的管线发!生故障?需要紧急抢》。修的;
》
》
(三)城市】道,路,交通情况发生变【化临时占《道停车泊位的设【置影响交通安—全,的
?
?
?第,十九条 》 临时占道停—车泊位许可》期满:或关闭?的设置单《位和个人《应当及?。时清理现场恢复原】状并:通知市市《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!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!门检查验收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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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条 —因,举办各类大》型活动需要临时【占道停?放车辆的承办单位应!提前3日报市—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!门审核后报市—公安交?通管理部门》。。批准
!
活动》结束后?承办单位《应尽快?疏导车辆《离,开恢复交通畅—通
!。第二十一条》 :违反本办《法第十九条、第二十!条规定或者有下列】情形之一的由市【市政工程行政主【管部门和《市公:安交:通管理部门》在各自职责范围【内,按照城市道路管理】条例第四《十,二条的规定责令【限期改正可以处2万!元以下?罚款;造成损失【的,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!任
:。
!(一)擅自设置【。临时占道停》车泊位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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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
(二!)擅自改变临—。。时停车泊《位占道位置、面积或!用途的
! 第二十二条【 机:动车擅自占用城市】道路停放由市公安】交通管?理部门依照道路交】通安全法《第九:十三条?的规定予以》。处,罚市市政工程—行政:主管部?门予:以协助
! 第二十》三条 临时占道停车!泊位经?。营,单位或个人违—反规:定标准收取机动【。。车停放服务》。。费的由市价格管理】部门依法予以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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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,四,条 违反本办法规】定不:服从公安交警—和城市管《理执法人员》管理的由公安—机关依?照中华人《民共和国治》安管理处罚》法有关规《定进行处罚构成犯】罪的依法 追—究刑事责《任,
《
第》二十五条 》公安交警和城市管】理执法人员》必须依法履》行职责文明执—。法对:玩忽职守、滥用【职权、徇私舞弊的】由,其所:在单位或者上级【主,管部门依法给予行】政处分
】。
第:二十六条《 本办法自2—007年5月1日】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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