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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萍乡市城市生!活垃圾处理费征收】。管理实?施办法 江!西省萍乡市》人民政府办公—室关:于印发萍《乡市城市生活垃【圾处理费《征收:管理实施办法的【通知 文号萍!府办发?〔2007〕—。27号 颁布【日期200》7-08-24 】 执行日期2007!-09-01— 各县(》区)人?。民政:府市政府各部—门   》萍乡市城市生活【垃圾处理费征收【管理实施办法已经】市政府?同意现?印发给你们请—认真遵照执行—。 二?○○七年八月二【十四:日, 第一条   为!加,强城:市,环境卫生管》。理加快城市》生活垃圾处》理产业化步伐—提高垃圾处理—质量:创造一个清洁、优】美,、舒适的生活—和工作环《境促:进城市?环境卫生事业的【发展:根据中华人民—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!环,境防治法和》国务院城市市容【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!、,江西省城市市容和】环,境卫:生管理?实施:办法、?国家计委《、财政部《、建设部、环保总】局关于实行城市【生活垃圾《处理收?费制度促进垃圾处】。理产业化的通—。知等法规政策的规】。定结合我《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! ,第二条   凡【在本:市城区(《含开发区)范—围内的国家机—关、社会《团体、企业事—业单:位、个体经营者、】城市居民和城—市暂住人《口等:产生生?活,垃圾的单《位和:个人:均应按?本办法规定缴纳生活!垃圾处?理费 第三条【  本办法所称【城市生活垃圾是【指城市人口在日【常生活中或为城市日!常生活提供服务的】活动: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!及法律、行政法规】规定:视为城市《生活:垃圾的固体废物(包!。括,建筑垃圾和渣土、粪!便不包括工业固体】废物和危险废—物)   》 本办法所称城市】生活垃圾处理费是】指,。前,。款,规定的生活》垃圾中转运输、垃】圾无:害化处理的费用【建筑余土垃圾—(含居民装修—垃圾)的垃》圾处理费仅》指在垃?圾处理场(厂)进行!无害化处理》的费用(不含—运输费用) 【第四条  城市生】活垃:圾处理费的征收【管理工?作由市城市》环境:卫,生行:政主管?。部门主管处》理费暂由《市环境卫生》管理处收取具体收】。费标准和计》量方式由市》价格行政管理—部门会同市城—市环境卫生行政【主管部门共同研【究提出?经听证后《报市人民政府批【。准   自—行将城市生活垃【圾运输到垃圾处【理场的?按生活垃圾量—计,征无害化《处理:费 第五条   !城市生活垃圾处【理费可委托供—。水、供电单位或【街道办事处》、建制镇人民政府】代收实行物业管理】的住宅小区居民的】城市:生活垃圾处理费【可由市城市环—境卫生?。管理部门委托物业】管理企业《。收取 第六条【   ?征收城市生活垃圾】处理费须持有市发】改委(市价格主管部!门)颁发的》收费许可证和财政】。或税务?部门统一印制的专】用收据进《行收费否《则当事人有权拒缴】和举报 第—七条   城市生】活,垃,圾处理费实行—。收支两条《线管理全《部用于支付垃圾收】集,、运输和处理费【用自觉接受财政、价!格主管部门的监督专!款,专用不得截留—。、挪用 第八【条   征收—城市生活垃圾处理】费的:单位和?其他工作人员应当认!真履行职责做好城】市生活垃圾》处理费征《收管理工作 第九!条 :  加大垃圾处理】。费征收力《度提高垃圾处—理费的?收缴率对《违反本办法规定拒不!交纳或不按》标准、期限缴纳垃圾!处理费的《由,市城市?环境卫生行政主【。管部门依法处—理 第十条  当!事,人,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!。的可依法《申,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!政诉讼逾期不—申,请行政复议或—提起:行政诉讼又》不履行行政处罚【决定的由做出行政决!定的行政机关—依法申请人民法【院强制执行 — 第十一条  本】实施办法具体—应用中?的问题?由市发改《委(市?价格主管《部门)和市城市环境!卫生行政主》管部门共同负责【解释 第十—二条  本》办法自?。20:07年9月1—日起执行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