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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萍【乡市城市生》活,垃,。。。圾处理费征收—管理:实施办?法 江【西省萍乡市》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!印发:萍乡市城市生—活垃圾处理费—征收管理实施—办,法,的,通知 《。 :文号萍府办发—〔2:007?〕27号 》 颁布?。日期2007-【08:。-24 》执行日期《2007-09-】01: 各县(区)【人民政?府市政府各部—门   《 萍乡市城》市生活垃圾处理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】。法已经市政府—同意现?印发给你《们,请认真遵照执—行 二○》○七年八月二十四日! 第一条》 ,  为加《强城市环境卫—生管理加快城—市生活?垃圾处理产》业化步伐提高垃圾处!理质量创造一个【清洁、优《美、舒适的生活【和工作环境》促进城市环》境,卫生事业的发—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!国固体废物》污染环境《防治法和《国务院城市市容和】环境卫?生管理条例》、江西省城市—市容和环境卫—生管理实施办—法、:国,家计委、财政部、建!设部、环保总局关】于实行城市生活垃】圾处理?收费制度促进垃【圾处理产《业化的通知等法【规政策的规定—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!。办法 第二条【 ,  凡在本市城区】(含:开发区)《范围内的国家机关】、社会团体、企业事!业单位、个体经【营,者、城?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!。口等产生《生活垃圾的单位和】个人均应按本—办法:规定缴纳生活垃【圾处理费 —。第三条 《 本办法所称城【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!人口在日《常生:活中或为城》。市日常生活提供服】务,。的,活动中产生的固【体废物以《及法律、行政法【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!垃圾的固体废物【(包:括建筑垃圾》和渣土、粪便—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!和危险废物)—   本办法【所称城市生活垃圾处!理费是指《前款规定的生活垃】圾中:转运输、垃圾无害化!处理的费《。用建筑余土垃圾【(含居民《装修垃圾)的垃【圾,处理费仅指在—垃圾处理《场(:厂)进行无害化处】理的费用(不含【运输费用) — 第四条  —城市生?。活垃圾处理费的征】收管理工作由市【。城市环境卫生—行政主管《部门:主管处理《费,暂由市环《境卫生管理处—收,取具体收费标—准和计?量方式由市价格【行政管理部门会同】市城市环境》卫生行政主》管部门共同研究提出!经听证后报市—人民政府批准—   自行将城】市生活垃《圾运输到垃》圾处理场《的按生活垃》圾量计征无害化处】理费 ? 第五条  —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!费可委托供》水、供电单位或街】道办事处、建制镇人!民政府代收实—行物业管理》的住宅小区居民的城!市,生活垃圾《处理:费可由市城市环【境卫生管理部—门委托物业管理企业!收取 第六条 】  :征收城市生活垃【圾处理费须》持有市发《改委:(市价格主管—部门)?颁发的?收,费许可证和财—政或税务部门统一印!制的专用收据—进行:收费否则《当,事人有权拒缴—。和举报 》第七条   城市生!活垃圾处理费实行】收,支两条线管理全部用!于支付垃圾收集、】运,。输和处理费用自觉】接受财政、价格【主管部门的监—。督专:款专:。用不得截留、挪【用 第八条   !征,收城市生活垃圾【处理费的单位和其】。他工作人员》应当认真履行—职责:做好城市生活—垃圾处?理费:。征收管理工作 第!九条:   加大》。垃圾处理费征收力】度提:高垃:圾处理费的收—。缴率对违反本—办法规?定拒不交纳或不按标!准、期?限缴纳垃《圾处理费《的由市城市环境卫生!行政主管部门依【法处:理 第十条  当!事人对行《政处罚决定不服的】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!或提起?行政:诉讼逾期《不申请行政复议【。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!履行行?政处罚决定》的由做出行》政决定的行政—机关依法申请—人,民,法院强制执》行 : 第十一条 — 本:。实施办法具体应用中!的问题由《市发改委(市—价格:主管部门)和市城】市环境卫生行政【主管部门《共同负责解释— , 第十二条  【本办法自2》007?年9月?1日起执行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