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萍乡市城市建设!项目监?督管理试行》办法 ?
文号—萍府:发〔2010〕【7号
?
颁布日期2】010-《07-15
!实施日期2》010-0》7-15
第一章! 总则
第—一条为加强对城市建!设项:目的监督《管理实现《城市建设项目优质】、,廉,洁、高效根》据有关法律法—规,规定结?合实际制《定本办法
【
第二】条,本办法适用于由【国家、省、》市出资或《政府组织投资—总额达500万元】以上的城市建设【。工程:
《 列入【市重点建设工—程的项目按》照萍乡市重点—建设工程监督管【。。理试行办法进—行,。。。管,理
!。 第:三条城市建设项目】的监督管理实行【政府统一领导、部】门,各负:其责、监督机关【依法监管的工作机制!坚持严格程》序、规范管理、【依法监督、客—观公正的《原,则
第二章 监!。督管理机构及职责】
第四条成立】萍乡市城市建设项目!监督管理领导小组(!另行发文)领—导小:组下设办公室—在市监察《局领导小组及办公】室履行下列职—。责
【 ?(一)监督城市【建设项目依法、【。依规实施;》
》 ? (二?。。)监:。督检:查本办法的贯彻落实!情况提出城市—建设项目工程监督管!理意见;
】。 》(三)对城市建设项!目单位和部门—。及,其,工,作人:员的:违纪违法行为提【出调查、处理—建议; 《
(!四):。协调解决《城市建设《项目:监督管理中的重大】问题;
【 , (五)完】成交办的其他任【务
》。
第五条】城市建设项目—单位(项目法人)】是建设项目的第【一责任人履行—下列职责
—
— (一)依》法申报建设项目【。依,法,办理:建设项目的》规划、土地》、环保、建设等相】关手续?; :
— (二)依法【组织项目招标—。投标活动确保选择优!良施工单位、监理单!位和其它服务单【位;
》 ? , , (三)依法签订】并严格执行项—目,。。施工合?同、监理合》同及:其它服务《合同监督施工—。、监理等单位履行合!同确保工程质量、】进,度,和资金安全
!
? :第六条城市建—设项:目单位主管部门是】建设项目的主要责】任人履行下列—职,责
】 (一《)按照规定负责【组建其直接管—理的城市建设项目】。的,项目:单位(项《目法人)《并对其进行考评监督!;
?。。
: ,。 (二—)协调管理城市建】设项目的招标—投标工作并》依法对招标投标【活动实施监督检【查;
! (三)对城市】。建设项?目的工?程质量、工程进【度、工程投资进行监!督检:查;
!。 (四)参与城市!建设:项目的竣工验—收并依法进行—监督
】
?第七条开《辟城市建设》项目绿色服务通【道由市公《共政务管《理局:牵头组织城市建设】项目相关管理部门】集中联?。审联批、《特事:特办:。。提高办事效率—。
—
第八条在城】市建设项目实施过】程中凡具有相关【行政审批、或—行政监管职能的部】门依法依规》各自履行监》管职:责
第三章 监!督管理?。的程序和内容
】
第九条城市—建设项目经》市发:改委批?准立项?后,建设项目单位应【到规:划、土?地、环保、建设【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!并报:。领导小?组办:公室
【。
第十条城市!。建设项?目,实行预算财政评审制!度
】 建设项目单位根!据建设主管》部门备案后的施工】图纸编制项目—预,算送市财政局评审;!未经:财政:评审的项目》不得进行招标投【标活动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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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城!。市建设项目实行公开!招标投标制度—
!建设项目的工程勘】察、设计、施工【、监理?和,与建设项目工程有关!的重要设备》、大宗材料》采购等必《须依法?实行招标投标不得】将,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!其他任?何方式规避招—标投标
— —建设项目单位应【编制:规范的招标投标【文件(文件》应明确工《程款预付、》进度款?支,付、结算《款支付、《新增工程《让利幅度、》发生合同纠纷的由萍!乡仲裁?委员会仲裁等合【同,条款:。)及时到相》关行政?主管部门办》理招标投标备案【。。手续:并,报领导小组办公室】 ,。
: , ,
第十二条】城市建设项目合【同,实行审查、备案【制,度,
》 : 建设《项目:合同经建设项—目单位报《。。相关行政主》。。。管部门审查后签【订并:按,规定进?行,。备,案
—
: :第十三条城市建【设,项,目,实行:押证制?度
【 : ,建设项目单位应将参!与工程建设的注册建!。造师、施工》员、:质检员、预算员、】安全管?。理员和监理工—程师的资质证书原件!等在:签订合同时交—行业主管部门收押】。
!第十四条城》市建设项目实行项目!公示制度
! 《建设项目单》位,应将建设项》目的工程《概况牌、管理人员名!单和:监督电话牌》、消:防,保卫牌、安》全,生产牌、文明施【工牌:、施工?现场平面图和工程】立,面,图等相关情况—在施工现场公—示并将工程概况在】萍乡政务《网站公示同时设【。立举报电话》接受社会监督 【
第!十五条城市建—设项目工程变更实行!。申,报制度
》
? ? 一:般工程变更由—。施工单?位、监理《单,位、:建设项目单位和【建设项目单》位主:管部门现《场审核后《定期:报领导小组办公室;!单次:变更金额在10万元!以上的报领导小组办!公室审批
】
第十六条!城市:建,。设项目隐蔽工程实】行,。签证制度
【 建设项!目隐蔽工程验—收签证必须经—施工:单位、监理单位、建!。设项目单位和建设】项目单?。位主管部门现场【共同确认才能生效】
【 第十七条—城市建设项》目实行联《合,验收制度
】 》建设项目竣》工,后建设项目》。单位应?。及,时按法?定程序组织参—。建各:方进:行工程竣工验收验】收结论报领导小组】办公室?
【 , 第十八条》城,市建设?项目:实行结算《审计制度
—
建】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!后建设项目》。单位:应,将验收结《论和施工单位编制】。的,工程:结算书及时》送市审计局审计审计!报告: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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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,九条城市建设—项目实?行日常督查制度【 ,
【 建设项目单位应】定期将建设项目工程!进度、?工程质量及资金拨付!情况书?面报告领导小组办】。公室领导《小组:办,公室对工《程建设情况组—。织进行定期或不【定期抽查
第四!章 资金的监督管】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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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十:条,建设项目在》市财政?局会计核《算中心或《有关:主管:部门会计核》算室:开设建设项目—。资金专户实行专户】管理封闭运行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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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二十一条建设项!目,。。的工程预付款必须在!合同中明确其—。支付的担《保条件预《付款金额不》得超过合同金额的】30%其拨》付程序为由施—工单:位填报预《付,款申请表附》合同担保文件等相】关资料经监理—单位、?建设项目单位—和建设项目单位主】管部门核《准,由建设项目》法人拨付 》
:
》。 第二十二条—建设项目的工程进度!款按施工合同的约】。定条款进行拨付其拨!付程序为由施工单】。位,填报:施工:进度款拨《付申请表《经监理单位、建设】。项目单位和建设项目!单位主?管部门核准由—建设项目法人拨付】。 ,
】第二十?三条工程结算款按】施工合同约》定的条?款进行?。拨付其拨付程—序为由施工单位填报!施工结算《款拨付申《请表附建《设项目工程》施工合同《复印件、工程竣【工验收结论》。、工程结《算书、工程审—计报告?等相关资《。料经建?设项目单位和—建,设项目单位主管部】门核准由建设项目】法人拨付
【
》 第二十四条工程】质保金按合同约定的!条款进行拨付—其,拨付程?序,为由:施,工单:位填报拨付申请【表附工程竣》工验收结论和保修】期验收?意见:等相关资料经建【设项目单位和建【。设项目单位主管部门!核准由建《设项:目法人?拨付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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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五章 责任—追究
第—二十五条城市建设】项目单位及其工作人!员,有下列行《为之一的行》政主管部门》应按:规,。定视情节轻》重实行责任追究 】
: , : (一》)未依法《立项或未办理规【划、土地、环保【、,城建等手续》擅,自投资建设的;【
》 (二)未依!。法组织招标投标活动!或工程?预算未经财》政,评审进行《招标活动的; 【
《 (》三)未经相关部【门审:查签订?合同的或签订合同时!未执行押证制度的】或,。合同管理不》严造:成,重大:后果的;
】 (四)】不按规定程序变更】工,程或确认隐蔽工【程工作量的;
! —(五)违《。。反资金帐户》管,理规定的《或违:规拨付工《程预付款、进—度,款、结算款、质【保金的;
! (六—)阻挠、干扰监【管人员?依法行使职权—的;
《。
, 《 (七)对违规】、违法行为》。。或重大安全事故隐瞒!不报的;
—
:。 :。 : (八)需要进【行责:任追究的其他行为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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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《十,六,条城市建设项目单】位主管部门及其【工作人员《有下列行为》之一的视情节轻重】实行责任追究 【
: 》 (一)《对建设项目》监,管不力造《成,建设项目在》实施过程《中程序不到位、【严重违规的;
】。。
— (二)未》正,确履:行,监管职责造》成工程建设重大损】失或浪费的或发生重!大安全和质量事【故的;
【 《 (三)对建设项目!单位:及其:工作人员的违规行】为责任?追究不到位的;【
《。 , : (四)干—。扰下属单位建设项】目工程招标》。投标、物资采—购,活动:的;
】 , (五)》需要进行《责任追究《的其他行为》
—
第二十七【条具有城市》建设:。。项目相关管理职能】的部门及其》工作人员有下列行】。为之一的视》情节轻重实行责任追!究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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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—一)在?项目审批、监督【管理过程中失职渎】职造成重大后果【的;
! (二《)利用?职权违反规定干【。预建设项目工程为个!人或单位谋取不【正当利益的; 【
】(三)需要进—行责任追究的其他行!为
》
第二【十八条对违反本【办法:第二十五、》二十:六、:。二,十七条规《定,的单:位和人员实行下【列责任追究
! , 《(一)责令作出书面!检查;
! , (二)通报批】评;
【 (》三)责令限期—整改;
— , 《 (四)给予行【政,处,分;:。
— ,。 (五)构成犯罪!的,依法移交《。司法机关追究刑【事责任?。
【 以上责任—追究:方式可单独适用【也可:合并适用 》
第六章 附【则
第二十九条!新增工程《让利幅度是指中标】单位在施工过程【中由于变更或—其它原因引起的工】程量:清单(招标时)以外!。。。项,目增加的《工,程量的让利比例;其!让利比例应参照中标!价与财政《评审控制价》。之间比例执行—让利幅度=(1-中!。。标价/控制价)×1!00:%
【
第三十条【市本级投资500万!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各!县(区)《、萍乡经济开发区】的建设项目参照本办!法执行
】。
: 第三十一—条本办?法由:市监察局负责解释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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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】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!日,起执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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