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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九江市无障!碍设施?建设:管理办法 【 九江市人民政府!。办公厅关于印发【九江市无障碍设【施建设管理》办法:的通知 《。 , 文件编!。。号九:府厅发〔2010】〕119号 【各县:。。(,市,。、区)?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!九江经济技术—开发区?、共:青城开发《区管委?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!名胜区管委》会市政?府各部?门市直及驻市—。各单位  】 ,。  九江市无障【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!已经市政《府第:46次常务会议研】究,同意现印发给—。你们请认真贯—彻执行 二—○,一○年四月二十九】日 第一》条 :为加强本市城市无】障碍:设,施的建设和管—理促进社会文—明,进,步根据?中华:人民共和国残疾【人,保,障法、中华》人民共和国老—年人权益保障法【和其它有《关法:律、法规规定结合本!市实际制定》本,办法: , 【第二条 本市行政】区,域内:新建:、改建、扩》建城市道路、公【共建筑、居》住建:筑、居住《区等建?设工程?(以下简《称,建设项目)》配套建?设无:。障碍设施及相关管理!活动适用《本办法 —    — ,城市道路、公共【建筑、居住》。建筑、?居,住区的具《体范:围按照?国家城市《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!设计规范和老年【人建筑设计》规范:(两者以下》简称设?计规范)的有关规定!执行 》 第—三条 本办法—所称无障碍》设施是指为保障【残疾人、老年人【等,群,体的通行安》全和使用便利在建设!项目中配套建设的】服务设施包括—无障碍道《路,、建筑入口、电(】楼)梯、《。厕所、标志、提【示系统以《及其它便于生—活,与相:关活动的设》施,。 , 第四!条 本市《各级人民政府—应当对本行》政区:域内无障碍设施建】设进行统筹规划、】综,合协调加《强监督管理 【    市!和,县(市?。)、区建《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!本行政区域内无【障,碍设施建设的—监督管理市》和县(市)、区城】市管:。理行:政执法部门》负责本行政》区,域内市政设施范【围内挤占、损毁【无障碍?设,施的监督管》理 《     》 发改、公安、【建设、财政、交【通、民政《、旅游、文化、教育!、体育、卫生等【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!职责做好无障碍【设施建?设的有关管理工【作, 》 第五条 残】疾人联?合会、?老龄:工作:委员会办《公室以?及其他组织》和个人有权》对无障?碍设施建设和—管理工?作进行监《。督并向有关行政【管理部门提出意【见,和建议?。有关行政管理—部门对意《见和建议应当及【时研究办理并答复】 : —第六条 《建设项目的所有权】人是该建《设项目无障碍—设施的建设责任【人应当按《照设计规范》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!所需经费纳入建【设项目经费预—算,    【 建《设单位在编》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!告、提出设计委【托等各阶段、各环节!应将无障碍设施建】设有:。关内容?。列入设计专篇在委】。托,建设项目的》。规划、设计、—工程监理、》。组,织竣工验收》时,均不得降低》和擅自修改无障碍】设施建设标准—    ! 无障碍设施应当】与建设项目同时设】计、同时施工、同】时,验收使?用 — 第《七条 建设》。项目的规划、设【计单位应按照设计】规,范进行规划、设计】并应在规《划、设计中充分考】虑与建设项》目,周边:的无障?碍设施的配套与衔接! 《 第》八,条 施?工图审查机构在对】建设项目《施工图设计文件【进行审查时》应按设计规范—及相关管理》规定进行把关对不符!合规定要求的建【设项:目不得出具审查合】格,。书 ? 第九条!。 施工单《位应按照《经审查通《。过的施工图设计文】件进:行无障碍《设施以及有关—配套项目的施—工未: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!。不得:擅自调整《或改变设计 — 《 : 第十条 工—程监理单《位应:当按照设计规范和审!查批准的设计文件实!施全过程施工监理】对不符合规定的行】为应及时予》以阻止并报告工【程,质量监督管理机构】。重大:事项应同时上报【属地:建,设行:政主管部门 】 《 第十一条 各级建!设行政主《管部:门,及其所委《托的工程质量监督】管,理机构?应加强对无障碍【设施建设《过程的监督检—查对:所发现的质量—问题应?责令其限期改正;】建设项目《未按照规定验收或】者验收不合格—。的责令改正》重新组织验收—工程质量监督—管理机构在》。提,交的工程质》量监督报告》中应当?含有无障碍》设施有关内容— 】第十二条 新建、扩!建和改造无障—碍设:施应当经《过验收合格后方【可交付?使用所?有权人(建设单位】),与使用人应当明【确各自的无》障,。碍,设施建设和管理的】责任: 【 第十《三条 ?任何单?位和个人《不得:损毁、?擅自占用无障碍【设施不?得破坏无障碍设施的!使,。用功能或者改变无】障碍:设施的用途 】    因】。城市建设或》者重大公益活动【等特殊情况确—需临时占《用城市道路的应当】。。避免占用无》障碍设施;确需临】时占用无障碍设施的!必须事前取得无【障,碍设施的养》护责任人《同意依法履行相关报!批手:续并设?置警示标志或者信】号设施占用期满应】当,及时恢?复原状 《 【第十:四条 违《反,本办法规定有下列】行为:之一:。的由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!处罚 —。    《 (一?)建:设单位对无障碍设】施未组织验收或者】验收不?合格:擅自交付使用的;】   —  : (二)设》计单位未按照—国家设计规范进【行无障碍设》施,设计的; 【    《  (三《)施工图审查机构对!未按国家设计—规范进行无障碍【设,施设计的建设项目施!工图设?计文件予以通过审查!的;  【  :  (四)施工单】位未:按照审查通过的施】工,图设计文件或者【技术标准《对无障碍《设施进行施工的; !   》   (五)工程监!理单位未按》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!设计文件和》有关技术标准进行监!理的 《 第【十五条 违》反本办法规定损【毁、擅自占用盲【道、公厕《等市:。政公用无《障碍设施的》由城市?。。管理行?政执:法部门责《令改正并依法处罚 ! 第】十,。六条 违《反本办法规定—的其他行为法律【、,法规、规章规定【了,行政:处罚的由有》关行政管理》部门依法处罚 】 第十七!条 有关行》政机关?及其工作人员违【反本:规定不?履行法定《职责或者滥用—职权:的由上?。级行政机关或者【主管部门责令改【正对直?接负责的主管人【员和其他责任人【员依法?给,予行政处分;—构,。成犯罪的依法—追究刑事责任 】 》 第十八《条 本办法自20】。10年?5 月1日起施行 !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