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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江】市交通?基本建设资金管理】办法: 关【于印发九江》市,交通基?本建设资金管理办】法,的,通知 ! ,。文,件编号九府》厅发〔?2011《〕47号 — 各县(市、区)】人,民政府庐山》管,。理,局九江经济技术开】发区:、,云,居山:-柘林湖风景名胜区!管委会市政府有【关部:门市:。。直,及,驻市有关单位 !。    《 : 九江市《交通基?本建设资《金管理办《。法已经201—1年4月《6日市政府》第51次《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!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!彻落实 二〇一一!年七月?十八日? :第一条 为规范】。和加强我市交通、公!路、港?口等基本建设资金管!理保:证资金合理、—有,效使用?提高投资效益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】。。和基本?建设:财务管理《规定结合我》市交通?部门实际情况制定】。本办法 【 第》二条 本办法—适用于监督、管理】和使用我市交—通、公路、港口【等基本建设》资金的各级交通【、公路、港口等主管!部门 【 ?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!交通基本建设资【金是指纳入中央【和地方?。。固定资产投资计【划用于交通》。基本建设项目的财】政性:。资金及其它资金【 , — 第四?条 :基本:建设资金管》理的主要《任务 》     》(一)?贯彻执行《国家:有关法律《。、法规方针政—策,和基本建设的各【项规章制度;依法】筹集:、拨付、使用—基本建?设资金保证工程项目!建设的?顺利:。进,行 《     (二【)做好基本建设【资金的预算、核【算、:决算、监督》和效益分《析工作  】   (三)—。加强工?程概:预(结)算》、决算管《理、降?低工程造价提高【投资效益《 《 ? ,第五条 基本—建设资金管理的基本!。原则 ? ?    (一)分级!负责原则按照交通基!本建设资《金来源渠《道采:取一级?。管,。一,级的管理原则—实行分级负责分【级监督管理各级【。交通、公路、港口管!理等单位主要法【人对基本建》设资金使《用管理负全面—责任分管领导对各】项目资金《使用:管理具体负责单位】内部有?关职能部门》要各司其职》各负其责  !   (二)专款专!用原则基本建设资】金必须按规》定用于经《批准的基本建—设项目不《得截留、《挤占:和挪用预算》。内基本建《设资金?按规定统一在—国有:。商业银行《开户:实行专户存储—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及!时、足额用于—工程建?设 ?   《。  (三《)效益?原则基本建》设资金的筹集、使用!和管理必须厉行【节,约,降低工程成本防止】损失浪费提高资【金使用?。效益 ? 》 第六条 —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!配备具?有相:应业务水平的专职】财务人?员具体负责基—本,。建设资金管理并保持!相对稳定 》 ? 第七条【 各级交通》、公路、港口—等主管部门》对基本建设资金管】理的主要职》责 》    《(一)贯《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!建设:管理的法律、法规和!规章制度 》   》  (二《)建立、健全基本建!设资金内部》管理制度 —  ?  : (三)编报年【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!和年度基本建—设财务决算 —    — (四)《及时筹集项》。目建设资金保证【工程用款  !   ?(五)合《理安排资金、及时调!度和拨付基》本建设资金控制费用!性支出合理、—有效使用《基本建?设资金  】   (六)参与】编制工程《项目概预算、工程】招,投标、合同签定【、参与施工工程【的造价控《制、竣工验收等【工作:     (!七)定期收集、【汇总基本建》设资金使《用管理信息、—编报建?设项目效益》分析报告 】    (八)做好!。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!准备工作《。及时编报竣》工财务决算 【 《 第八条》 交通、公路、港】口等主管部门应加强!交通基本建设投资计!划管理工作项—目投资计划安排【资金总额不》得超:过批准的项目概【算项目实《施计划应与投资【计划、财务预算协调!匹配 】 第九条 交通!、公路、港口等主管!部,门在审查交通建【设项:目,施工许可或开工备案!申请材?料时应核实建设资金!落实情况 【 第—。十,条 交通、公路【、港口?等主管?部门应根《据下达的年度基【本建设支出预算、年!。度投资计划以—及,工程建设的实际需】要及时办理》财政资金的申请【、审核、上报—手,续 : ? 第十一【条 :交通、公路、—港口等部门》收到同级财政部门或!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!基,本建设资金后按【规定及时拨付到【各县级交通部门或】交通建?设项目单位 【。 —第,十二:条 建设单位根据年!度基本建《。设,支出预算、年度投】资计:划以及工程建设【实际需要按规定【向主管部门申请基本!建设:资金 【 , 第十三条— 建设单位收到主管!部门下拨的》。基本建设资金后【。严格:按规定用途》。安排使用要》建,立工程进度价款【支付:控制制度明》确价款支付条件【、方式、程序及相】关手续并按照—工程进?度和合同条》款实行计量》支付 — : 第十四条 交】通,。。、公路、港》口等部门《应当会同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】竣工决算审计—工作未经审计不【得付:。清,工程尾款不得办【理竣工?验收手?。。续 ? —第十:五条 ? 有下?列情况?之一的将暂缓或停】止拨:付资金 》     (一】),擅自改变项目—建设内容的;— :   《  (?。二)预?。算内资金未实—行专款专《用、专户存储的;】。 ,     (】三)有?重大工程质》量问:题造成经《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!; 》 ? 第十?六条 工程》完,工后由建设单位及时!。组织交工《验收由市发改委组】织开展项目竣—工,验收:工作对验收合格、】交付使用的建—设项目应及时办【。理,资产和相关资料移交!手续确保资》产帐实相符 【 —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!应当:做好建?设项目结余》资金的清理》工作并按相关—。规定进行处》理 !第十八条 建设】单位支付交通—基本建设资金时【应当符合以》下程:序   【  (?。一,)有关业《务部门?审核建设单位—的计划、工》程等部?门根据工《程进:度、合同、协议进行!审核并?签署意见《     】(二:)财务部门》审核财务部门—对结算凭证的合【法性:、手续的完备—。、真实性进行审核并!。签署意见 》 ?。    (三)单位!法人核准签字 】 第十】九条 交通》、公路、港》口等主?管部门?、建设单位与银行建!立并认真执行基【。本建设资金定期对】帐,制度 ?。 《 第二十条 交!通、公路、港口等】主管部?门和建设单位—应重:视和加强建》设项目财务信—息管理建立信息【管理: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!。息收:集、汇总工作—利用电算化手段【及时报?。送信息资料》。上报的?各种信息资料—要求内容完整—数字真实《准确严禁弄虚作假 ! 第二十一条【 交通、公》。路、港口《等,主,管部门应建立和【完善交基本》建设资?金的:监,。督,检查制度对交通【建设项目资金管理】情,况实施全《过程:的,监督管理 》 第二十二》条 交《。通、公路、港口【等主:管部门发《。现所:。。属单位?或其他使用交通基】本建设资《金单位有违反国家】有关规定或有—。下列:情,况之一的应》追究或建议》有关单位追》究单位负《责人及有关责—。任人的责任》并可采取暂缓—资,金的:拨付、停止资—金拨付、并相应调减!年度投资计划和财】务预算?等措施予《以纠正   !  (?一): 违反国家》法律法?规和:财经纪律的 【。    》 (二)《 违:反基本建设程序的】 :     —(三:), 擅自改变项目建】设内容扩大或缩小】建设规?模提高或降低建【设标准的 —     (四)! ,建设用款突破审【定概算的  ! ,  (五) —配套:资金不落实或没【有按规定到》。位的:。 ?    《 (六) 》资金未?按规定实行》专款专用发生挤占、!挪用、截留的 !     (七)】 财务机《。构不健全会计核算不!规范财务《管理:混乱:的     !(八) 未按规定向!上,级部门报送用款计】。划、会计报》表等有关资料—;报送资料内容不】全、严重失真的 ! , 《 第二十三》条, 财会人员要—按照国家《法律: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!认真履行《。职责对各项财务活】动实行会计监督对】违,反国家规定使用【基本建设资金的【行为财?会人员有权自行处理!的应当?及时处理;无权处】理,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!责人:报告请?求查明原因作出【处理 ! 第二十四条— 交通?、公路、港口—等主管部门对—。在监督、管理—和使用?交通基本建》设资金中取》得突出?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!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!有关规定的要追【究其责?任并给?予,。相应的处罚》 《 《第二十?五条 本办法自发】布,之日起执《行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