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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九江市交通》基本建设资金管理】。办法 ? 关于【印,发九江市交通基本建!设资金管理办法【的通知 ! 文件编号—九府厅发〔2—011〕47号 】 各县(市、区】)人民政府》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!技术开发区、云【居山-?柘林湖风景名胜区】管,委会市政《。府有关部门》市直及驻市有—关单:位    ! 九江市交通【基本:建设资金管理—办法:已经20《11年4月6—日,市政府第51次常务!会议研?究通过现《印,发给你们请认—真,贯彻落实 —二〇一一年七月十】八日 第一条 !。为规范和加强我市交!通、公路、》港口等基本建—设资金?管理保证资金—。合理、有效使用【提,高投资效益根—据国家有关》法律和基本建设【财务管?理规定结合》我市交通部门实际情!况制:定本办法 】 ?。 第二条 本办法适!用于:监督、管《理和使用我》市交通、公路、港口!等基本建设》资金的各级交通、公!路、港口《。等主管部门 】 , , : 第三?条 本办《。法所称交通基—本,建设资金是》指纳入中央》和,地,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!。用于交通基本建设】项,目的财?政性资金及其—它资金 】 第四》条 基本建设资金管!理的主要任务 【     【(一)贯彻执—行国家有关法律、】法规方针政策—和基本建设》的各项规《章制度;依》。法筹集、《拨付:。、使用基本建设资】。金保证工《程项:目建设?的顺利进行 】    《 (二?。)做:好基本建设资金的】预算、核算、决算】、监督和效益分【析工作? 《    (三—)加强工程概预(】结):算、决?算管理、降》低工程造价》提高投资效益 】 《 第?五条 基本建—设资金管《理的基本原则 【   》  :(一)分级负—责原则按照》。交通基本建设资金来!源,。。渠道采?取一级管一级的管】理原则实行分级负责!分级监督管理各【级交通?、,公路、港口管理等】单位主要《法人对基本建设资金!使用管理负全面【责,任分管?领,导对各项目资金【使用管理具体—负责单位内部有关】职,能部门要各司—其职各负其》责     !(二)专款》。专用原则基本—建设资金必须按规】定,用于经批准的基本建!设,项目不得《截留、挤占和挪【用预算内基本建【设资金按规定统一在!国有商业银》行开户?实行专?户存储?。专款:专用确保资》金及:时、足?。额用于工程建设 !   《  (三)效益原】则基本?建设资金《的筹集、《使用和管《理必须厉行节约降低!工程成本防止—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!用效:益 —。 第《六条 ?各,。级交通主管部—门应配备《具有相应业务水平的!专职财?务人员具体负—责,基本建设资金管【理并保持相》。对稳定 【 ? 第七条 各—级交通、公路—、港口等主》管部门?对,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!主要职责 —     —(一)贯彻执行国】家有关基本》建设管理的法律【、法规和规》章制度 —     》(,二)建立、健全基】本建设资金内部【管理制度  !  : (三)编报年度基!。本建设支出预算和】年,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!     】(四)?及时筹集项目—建设:资金保?。证工程用款 【   《  (五)合—理,安排:。资金、?及时调度和拨付基】本建设资《金,控制费用性支出合】理、有效使用基【本建设?资金 》     (六)参!与编制工程项目概】预算、?工程招投标、合同】签定、参与》施工:。工程的造价控—制、竣工验收等【工作   】  (?七)定期收集、汇】总基本建《设资金使用管—理信息、编》报建设项目效益【分析:报告 《 :    (八)【做好工程项目竣【工验收?前准备工作及时编】报竣工财务》决算:。 》 第八条 交】通、公路《、,。港口:等主管部门》应加强交通基—。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!。工作项目投资计划】安排资金总额—。不得超过批准的项目!概,算项目实施计—划应与投资计划、】财务预算协调匹【配 《 第—九条 交通—、公路?、港口等主管部【门在审查交通建设】项目施工《许可或开《工备案申请》材料时应核实建【设资金落实》。情况 【 第十》条 交通、》公路、港口等主【管部:门,应根据下达》的年度基本建设【。支出:预算、年度投资【计划以及工程—建设的实际》需要及时办理—财政资金《的申请、审核、【上报:手续 【 第十》一条 交通、—公路、港口等部门收!到同级财政部门或】上级主管部门拨付】的基本建《设资金后按规定及】时拨付到各》县级交通部门或【交通建?设项目单位 — 第】十二条 建设单位根!据年度基本建设支】出预算、《年度投资计划以及工!程建设?实际需?要,按规定?向主管部门申请【。。基,本建设资金 — , 第十】。三条 建设单位【。收到主管《部门下拨的基—本建:设资金后严格按【规,定用途安排使用要建!。立工程进度价款支】付控制制度明确【价,款支付条件、方式】、程序及相关手【续并按照《工程:。进度:和合同?条款实行计量支付】 , — 第十?。四条 交通、—公路、港口等部门】。应当会同有》关部门组织》开展竣工决算审计】工作:未经审计不得—付清工程尾》款不得办理竣工【验收手续 【 第—十五条 有下列】。情况之一的将—暂缓:或停止拨付资—金 》    (一)擅】自改变项《目建设内容》的;    ! (二)《预算内资金未实行专!款专用、专户—存储的; 【。    《 (三)有重大工】程质量问题造成经济!损失和社会影响的;!。 【 第十?。六条 ?工程完工后由—建设单位及时—组织交?工,验收由市发改—。委组织开展》项,目竣工验收工作对验!收合格、交付使【用的建设《。项目应及时》办,理资:产和相关资料—移交手续确保资【产帐实相符 】 》第十七条 建—设单位应《。当做好建设项目结余!资金的清理工作【并按相关规定进行】处理 【 第十八条 】 建设单位支—付交通基本建设资】金时应当符合以【下程序  】   (一》。)有关?业务部门审》。核,建设单位的计划【、工程等部门根【据工程进度》、合同、《协议:。进行审核并签署意】见 ?     (二)!财务部门审核财务】部门对结算凭证【的合法性、手续【的完:备、:真实性进行审核并】签署意见 】   ? (三)单位法人】核准签字 》 — 第十九条》 交通?、公路、港口等主管!部门:、建设单位与银行建!立并认?真执:行基本建设资金定】期对帐制度 !。 :第二十条 》 , 交通、公》。路,、港口等主管部门和!建设:单位:。。应重视和《加强建设项目财务】信息管理建立信息管!理,制度指定专人负责】信息收集、》汇总工作《利用电算化手段及时!报送信息资料—上报的各种信—息资料要求》内容完整数字真实准!确严禁?弄虚作假 》 第?二十一条 交通、】公路、?港口等主《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!交基本建设资金【的监督检查制度对交!通建设项《目资金管理情况实施!全过程的监督—管,理 第二》十二条 交通【、,公路、港口等主【管部门发现所属单】。位或其他使用—交通基本建》设资金单位有—违,反国家有《。关,。规定或有下列情【况之一的应追究【或建议有关单位追究!单位:负责人?及有关责任人的【责任并可采》取暂缓资金的拨【付、停止资金拨付、!并相应调减年度【投资:计划和财务预—算等措施予以纠正】 : :。。    (一) 违!反国: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!律的:    【 (:二): 违反基本建设【程序的 》     (三】) 擅自《改变项目建设内【容扩大或《缩小建设规模提高或!降低建设标准的 】 ,  ? ,。。 , (四) 》建设用款突破审定概!算的 》     (五【) 配套资金不落】实或没有《按规定到《位的: :  ?  : (六) 》资,金未按规定》实行专款专用发【生,挤占、挪用、截留】的     !(七) 财》务机构不健全—会计核算《不规范财务管理【混乱的  】 ,。  (八《) 未按规定向【上级部门《报送用款《计划、会《。计报:。表等有关资料;报】送资料内《容不全?、严重?失真的 《 第二!十三条 财会人员】要按照国家法律【法规和有关》规章制?度认真履《行,职责:对各项?财务活动《实,。行会计监督》对违:反国家规《定使用?基本建设资金的【行为财会人员有【。权自行处《理的应当及时处【理;无?权处理的应当—。立即向单位负责【人报告请求查明【原因作?出处理 ! 第二十》四条 ?交,通、公?路、港口等主管【部门对?。在监督、管理和【使用交通基本建设资!金中取得突出成绩】的单位和《个人应?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!有关规定的要追究】其,责任并?给予相?应的处罚《 第!二十五条 本办法】自发布之日起执【行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