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九江市—建,设工:程抗震设防管—理,办法 — 九江市《人民政府《办公厅关于印—发九:江市建设工程抗震】设防管理《办法的通知 【 《。 文件《编号九府厅发〔20!12〕16号—。 各?。县(市?、区)人民政府庐】山管:理局九江经济—技,术,开发区、庐山西海风!。。景名胜区、九—江八里湖新区—管委会市政府有关】部门:。市直及驻市有关【。单位    ! 九江市建》设工程抗震设防【。管理办法《已经2011年12!月27日市政府【第3次?常务:会议:研究通过现》印发给你《。们请认真贯彻执行】 二〇一二—年三:月十二日 第【一条 ?为加:强全市?。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!管理防御《和减轻地《震灾害损《失切实保护人—民生命和财产—安,全为城乡工程—建设提供《科学的抗《震设:防要求?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。防震:减灾:法、江西省防—震减灾条《。例等法律法规结合】我市实?际制定本办法 ! 第—二条 九江》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!程,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!、使用和《。监督管理必须遵守】本办法 【    《本办法所称抗震设防!要求是指建设工程】抗御地震破》坏的准?则和在一定》风险水准下抗震设计!应采用?的,地,震烈度或地震—动参数 【 , , 第三条 —各级人民政府应当】按照预防为主—、防御与救助相结合!的方针和有》重点的全面防—御要求对本行政区】域内:的,抗震设防要求管【。理实行统一领导 】 第四!条 市防《震减灾局《负责市本级及—浔阳区、庐山—区、九江经》济技术开发》区立项的建设—工程抗震设防要求】的确定并《监,督和指导《各县(市)的建设工!程抗震设防工作【    【。 县(市)防震减】灾工作主管部门【负责本级立项的【建,设工程抗震》设防要?求的确?定和本?行政区?域内建设工》程抗震设防》要,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! ,     发展】和,改革委、财》政、建设《规划、水利、—交通和运《输、国土、教育、】卫生、房产》、矿管等《。有,关行政、《行业主?管部:门在各自职责—范,围内配合防震减灾工!作主管部门做好抗】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!全性评价的管理【工作 ? 《 第五条 新建!、扩建、改建工程必!须达到?抗震设防要》求,。 ? ,。   ? 重大建设工程【和可能发生严—重次生灾害》。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!地震安全性》。评价:并根:据地震?安全:性评价的结果—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!。。行,抗震设防 — ,     》前款规定以外的【建设:工,程应当按照地震【烈度区?划,图或者地震》动,。参数区?划图所确定的抗震】设防:要求进?。行抗震设防;对学】校、医院等人员【密集场所的建—设工程应当按—照国家有关规—定高:于当地房《屋建筑的抗震设【防要求进行抗震【设防 》。 : : 第六条 县级以上!人民:政府及其《有关部门应当将建设!工程的抗《震,设防要求纳》入基:本,建设管理程》序把抗震设防要求作!为项:目可行性论证或者】项目申?请报告?、工程设计的依据和!必备内容对项目可行!性论证或《。者项目申请报告、】工程设计中未—包,含抗震?设防要求《的建设工程》。有关主管部门不得审!批,。 《    必》须进行地震安全【性,评价的建设工程建】设单位在项》目可行性论证时应】当向省级以上—地震工?作主管?部,门提出确定建设【工程抗震设防要【求的申请取得—省,级以上地震工—作主管?部门关于地震安【全性评价的审定意】。见项目可行性研【究报告中未包含【地,震安全性评价内容的!有关主?管部门不得审—批    】 审批重大建设工程!。和可能发《生严重?次生:灾害的建《设工:程建设规划方—。案,时,。有关部门须通知【防震减灾《工作主?管部门参加 —。 第七!条, 下列工程必须进】行地震安《全,性评价并根据地【震,安全:。。性评:价结果确定抗—震设防要《求   【  (一)交通【工程:    【 1.多孔跨径总长!大于一千米》或者单孔跨径大于】一百五十米公路、铁!路干线的桥梁长度大!于一:千米的隧道》城市道路上的大跨度!桥,、高架桥、》地下:铁道、地下公路【、,城市快速轨》道交通?工,程,;     !2,.铁路、公路干【线上的?大中城市火车站与】铁路:枢纽工?程,、,一级汽车《客运站;  !   3.新建、扩!建民用航空》机场五千《吨级以?上港口工程 】。     》(二)能源工程【   【。。  1.设区市电】力调度?中心; 》。 :    2.单机】容量三百兆》瓦以上或者规划容量!八百兆瓦《以上的火力发电厂;!  》   ?3.单机容量一【百兆瓦以上》或者总装《机容量?三,百兆瓦?以上的水《力发电厂; 】     4.【枢纽变电站(所)】和五百千伏》以上变电站(所)、!五百千伏以》上,线路大跨越塔; !     5.】。。抽水蓄能电》站; 《 ,     6.大型!工矿企?业的自?备电厂  】   (三)广【播电视、通信与信息!工程 》     》1.:设区市广播电视中心!。主体工程《、高:度在一百米以—上或者总发射功【率大于?二百千瓦的广播【电视发射《塔; 《 : ,   ?。2.通信枢纽工程】、本地网汇接—局、应急《通,信指挥用房和金融、!证券、保险、—铁路、民航、电力、!海关、税《务等重?要,信,息系统工程 】  :。   (四》)工业?与民用建《筑、公共设施 !  :   1.》大型的矿山、化工、!石化、钢《铁、有色《金属:等工程;《 ,   》  2?.设区市领导—机,关,办公楼;  !   3.》一百:米以上高层》建,筑工程?或者平面和竖向的】结构均不规》则的建筑工程; !  ?   4.》一千二百座以上【大型影?。剧院、六千座以【上体育馆、》大型:体,。。育场、?二万五千平方米以】上会展中心和商【场,、一万平《方,米,以上教学楼;—     】5,.省级博物》馆、档案馆、科技】馆,。、展:览馆、?图书馆;  !   6.》设区市?。级急救中心、—中心血?站和疾?病预:防与控制《中心; — , ,   7.五百【张以上床位》的综:合,性医院或者》专,科医院的住院楼【。、门诊楼; 】 ,。。 , ,  8.规划人【口五十万以上城【市各类救灾应急【指挥中心、邮政【枢纽; 》  ?   9.城市日】供水十万《吨以上和日》污水处理二十万【吨以上的主体工程】。; 《     10.具!有重要纪念》意义的大型》建(构)筑物—    【。。 (五)特殊工程 ! :     核电站、!核反应堆《、核:。供热:装,置及核废料》处理工程 【    《 (:六)可能产生严重次!生灾害的《工程 —    1》.重要的易》燃、易爆、剧—。毒、放射性物质【生产和?仓储设?施工程;  !   2.》研究、?生产和存放》传染性生物制品【和细菌与病毒的设】施工程; 》 :   《  3?。.,三万:立方米以上》的贮油工程气态五】万立方?米以上、《液态一千立》方,米以上的贮气—工程大型长线输油、!输气管道输送设施】工程:; 》 ,   4.十亿立方!米以上?的大型水库和I级挡!。水坝;   !  5.大中型【化工:工程; —     》6.:大Ⅱ型尾《。矿坝  【  : (七?)其它工程 — :  : ,  :1.位于地震动参】数区:划,分界线两侧各五【千米:范围:内的新建《、扩建、改建—建设工程; —  《 ,  :2.地震研究程度】和资料?详细程度较差的边】远地区的建》设工程; 》 :    《 3.位于复—杂工程地质条件【区域的城《市、新建开发—区的:建设工程《及长:距离生命线工程【 : 第【。八条 任何单—位和个人必》。须严:格执行?抗震设防要求 【 , :    县级以上】防震减灾工作主【管部:门应当加强对—。抗,。震,设防:要求的?监督管理《     】设,。计单位必须按照【抗震设防要》求和工程建》设强制?性标准进行》抗震设计施工单位】必须: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!工工程监理》单位:必须按照设计要求】对抗震设防措—施进行监理建设【单位不得拒绝—和,阻碍抗震设》。防,的设计?和施:工 ? 第【九条 ?建,设工程的《建设单位在》项,目可:行性研究阶段应当向!工程所?在地防震减灾工作】主管部门提出确定抗!震设防要求的申请】防震减灾工作—主管部门应当自【受理申请之》日起7个工作日【内作出下列行为 ! ,  :   (一)必须进!行地震安全性评价】的建:。设项目地震工作【主管部?门应书?面告知建《。设单位进行地—震安:全性评?价并同时《告知发展和改革、】国土、建设规—。划,等行政主《管部门   !。  (二)一般【。。建,设工程?由防震减灾工作主管!部门确定抗震设防】要,求 】 第十条 从—事地震安全性评价】工,作的单位必须按照国!。务院:地震安全性》评价管理条》例的有?关规定?。取,得国务院地震—工作:主管部?。门或者省《地震工作《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!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!证书按照核定的【业务范?围开:。展,工作并到县》级以上防震减灾工作!主管部门进行业务】。登记接受管理—和监督 】 第十》一条: 地震安全性—评价收?费应当按照江西【省,地震安?全性评价《收费标准的规—定,由地震安《全性评价单位和【委,托方共同协商、合】理确定 】。 第十二条【 已经建成的—。下列建设工程未采】取抗震设《防措施或者抗震设】防措:。施未:达到抗震设》防,要求的其所有权人】应当按照《国家:有关规定向有—鉴定资质《的单位申请进行【抗震性能《鉴定并采取》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!     (!一) 重大建】设工程; 》     (二!),。 ?可能发生严重次【生灾:害的建设工程—;, , ?    (》三): ,。 具有重大历【史、科?学、艺术价值或【者重要纪念意义的建!设工程; — ,  :。   (四》) 学校、医院!等人员?密集场所的》。。建设工程; — :     (五)】。地震重点监视防御】区,内,的建设工程 【 《 第十《三条 农村》的建制镇、集镇【规划区公用建—筑必须?根据地震动参数区划!图确定的抗》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!。计规范进行》设计、施《工     !。各级人民政府对于】。农村民?居等建筑应当制【定相应?政策采取建设示范点!、免费提供》。。设,计图:纸等扶持措》施在农民自》愿的基础上组织实】施农村民《居地震安《全工程?引导村民采取必要的!抗震设防措施逐步提!高农村民居的抗震能!力     !县级:以上人民《政府建设规划主管部!门和防震减》灾工作主管部门应】。。当加强对农村民居防!震保:。安的技术指导—。和服务 — 《 第十四条 违反】本办法有关规定【不,进行地震安全性评】价,或者:不按照?地震安?全性评?价结果确定》。的抗震设防要求进】。。行抗震设防》的由县级以上—防震减灾工》作主管部门》按照江西省防震减灾!。条例的相关》规定予以处》罚 ? , 《 第十五条 县级】以上人民《政,府负责防震减灾工】作,的主管部门以—及其他有《关部门有下列情形】之一的由《上级主管机》关责令改正并—对直:接,负责的主管人员【和其他直接责任【人员依法给》予处分   ! , (一?)应当出《具抗震设防要求的意!。。见而不?出具或者不》按规定出具》。的,; 》    (二)超】出规定?的权限?确定建设工程抗震设!防要求?或者擅?自降低抗震设防【要求:的; 》 ,    (三)对项!目可行性论》。证或者项目》申请报告《、工程设计中未包含!抗震设防《要求的?建设工程予以审批】的;:  》   (四)—发现违法《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!行为的举报不予【查处的; 》     【(五)其《他未依照本办法【规定:履行职责的行—为 》 第?十六:条 本办法自—颁布:之日:起实:施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