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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九江市—建设工程抗震设防】管理办法 》 九》江市人?民政府办《公厅关于《印发九江市建设工】程抗震?设防管理办》法的通知 ! 文件编号九】府厅发〔2012】〕16号《。 各县(市、区)!人民政府庐山管【理局九江《经济技术开发区、庐!山西海风《景名胜区、九江八】。里湖:新区管委会市政府】有关: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!单位: 《    九江—市建设?工程抗?震,。设防管理办》。法已:经201《。1年1?2月27《。日市政府《第3次?。常务会议研》。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!请认真贯彻执行 !二〇一二年三月十】二日: 第一《条 为加《强全市建设》工程抗震《设防的管《理防御和减轻—地震灾害损失—切实保护人民—生命和?财产安全《为城:。乡工:。程,建设提供科学的【抗震设防要求根据】中华人?民共和?国防震减灾法、【江西省防《震减灾条例等法【律,法规结合《我市实?际制定本《办法 — , : ,第二条 九江市行政!区域:内建设工程》抗震设?防要求的确定、使用!和监督管理必须遵守!本办法 —     》。本办法所《称抗震设防》要求是指建设工程】抗御地震破坏—的准则和在一定风】险水:。准,下抗震?设计应采用的地震烈!度或地震动参数【 : —第三条 各》。级人民政府应当按】照预防为主、防【御与:。救,。助相结合的方针和有!重点的全《面防御要《求,对本行政区》。域内的抗《震设防要求管理实行!统,一,领,导 : : 第四条 !市,防震减灾局负—。责市:本级:及浔阳?区、:庐山区?、九:江经济技《术开发区立项的建设!工程:抗震设防要求—的确定并监》督和指导各》县(:市)的建设工程【抗震设防工作— 《。    县》(,市)防?震减灾工《作主管?部门:负责本级立》项的:建,设工程抗震设防【要求的确定和—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!程抗震?设防要求的监—督管理工作 】 ,    发展—和改革委、财政、建!设规划、水利、交】通和运输、国土【、教育、卫生、【房产、矿管》等有:关行政、行业主管部!门在:各自:职责范?围内配合防震减灾】工作主?管部门做好抗震设防!要求和地《震安全性《评价的管理工作【 : ?。 : 第五条 新—建、扩建、改建工程!。必须达到抗震设【防要求   !  :重大建设《工程和可能发生【。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!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!全性评价并根据【地震安?全性评价的》结果确定抗震设【防要求进行抗震设】防   【  :。前款规定以外的建】设工程应《当按:照,地震烈度区划图或】者地震动参数—区划图所确定的抗】震设:防要求?进行:抗震:。设防;?对学校、医院等【人员密集场所的建】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!有关规定高于当地房!屋建筑的抗震设【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! 】第六条? 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,及其:有关部?门应当将《建,。设工程?的抗震设防要—求纳入基本建—。。设管理?程序:把抗震设防要求作】为项目可《行性论证或者项目】申请:报,。告、工程设计的依据!。和必备内容》对项目可行性论【证或者项目申请报】告、工程设》。计中未包含》抗震设防要求—的建设工程有关【。主管部门不得审【批 ?     —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!评价:。的建设工程建设【单位在?项目可行性》论证时应当向省级】以上地震工作主管】部门提出确定建【设工程抗震》设,。。防要求的申》。请取得省级》以,上地震工作》主管部门关于地震】安全性评价的审【定意见?项目可行性研究报】告中未包含》地震安全《性评价内《容的有关主管部门】。不得审批 》     【审批重大建设工程】和可能发生严—重次生?灾害的建设工—程建设规划方—案时:有关部门须》通知防震《。减灾工作主管部门】参加 》 , , ?。第七条 下列—工程必须进行地震】安全性评价》并根据地震》安全性评《价,结果确定抗震—设防要求《     】(一)交通工—程 ? ,     1—.多孔跨径》总长:大于一千《米或者单《孔跨径?。大于一百五十米公】路、铁路干线的桥】梁长度大于一千米】的隧道?城市道路《上的:大跨度桥《。。、高架桥、地下【铁道:、地下公路》、,城市快速《轨道交通工》程;  【   2.铁—路、公?路干线上的》。大中城市火车—站与:铁路:枢纽工程《。、一:。级汽车客运站; !     3.】新建、扩建民用航】空机场?。五千吨级以上港口】。工程 《 :    (二)【能源工程《 , :。。    》 1.设区市电【力调度中心》;, ,    — ,2.单机容量三百】兆瓦以上或》者,规划容量八百兆瓦】以上的?火力发电《厂; —    3.—单机容?量一百?兆,瓦以:上或者总装》机容:量三:百兆瓦?以上:的水力发电厂—;,。 ?。  : ,  4?.枢纽变电站(所)!和五百千伏》以上变电站(—所)、五《百千伏以上线路大】跨越塔;  ! ,  5.《抽水蓄能电站;【。 : , ,    6》.大型工矿》企业的自备电厂 】   》  (?三,。。)广播电视》、通信与信息工【程 ?  ?   ?1.设区《。市广播电视中—心主体工程、高【度在一百米以上【或者总?。发射功率大》于二百?千瓦的广播电视发】射塔;   ! , 2.通信》枢纽工程《、本地网汇接局、应!急通信指挥用房【和金融、证券、【保险:。、铁:。路,、民航、电》力,、海关、税务等【重要信息系统—。工,程 ?   《  (四)工业与】民用建?筑,、公共设《施 《。     1.【大型的矿山、化工、!石化:、钢铁、有色金属】等,工程; — ,    2.设【区市领导机关办公楼!; ?     3.】一百米以上高层【。建筑:工程或者平面和竖】向的结构均》不规:则,的建筑?工程:; 》    4》。.,一千二?百座以上大型影剧院!、,六千座以上体育馆、!。大型体育场、—。二,万五千平方米以上会!展中心和商场、一】。万平方米以上教【学楼;   !  :5,.省级?。博物馆、档案馆【、,科技馆?、展览馆、图书【馆; ?。 ,    》 6:。。。.设:区市级急救》中,心、中心血站和疾病!。预防与控制》中,心; 《 ,     7—.五:百张以?上床位的综合性【医院或者专科医院】的,住,。院楼、门诊楼—。;     !。8,.规划人口五十【万以上?城市各类救灾—应急指挥《中心、邮政枢纽; !     9】。.城市?日供水十万吨以上】和日污水处理—二十万吨以上的主体!。工程; —   ?  10.具有重】要纪念意义的大【型建(构)筑物 !     (【五)特殊工程 !     核电站】、核反应堆、核供】热,装置及核废料处理工!。。程 《     (六)】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!害的工程《   —  1.重要的易燃!。。。、易爆、剧毒、放】射性物质生产和仓】储设施?工程; —     》2.:研究、?生产和存放传染性】生物制品和细菌与】病毒的设施工—程; ?   — , 3.三万立方米】以上的?贮油工?程气态五万立方【米以上?。、,液态一?千立方米以》上的贮气《工程大型长线—输油、?输气管道《。输,送设施工程; 】 :    4.—十亿立方米以上的大!。型水库和I》级挡水坝《。; 《  : ,  5.大中—型化工工程》。; : :     6—.大Ⅱ?型尾:。矿坝 — ,   (七)其它】工程 —    1.位于地!震动参数区划分界线!两侧各五千米范【围内:的新建?、扩建、改建建【设工程?。; : :     2.地震!研究程度和资—料详细程度较差的边!远地区的《建设工程; —    — 3.位《于复:杂工程地质条件区】域的城市《、,新建开发《区的建设工程—及长距?离生命?线,工程 ! 第八条 任何单位!和,个人必须严格执行抗!震设防要《求   【  县?。级以上防震减灾工作!主,管部门应当加强对】抗,震设防要求的监【督管理 —     设计单位!必,须按照?抗震:。设防要求和工—程建设?强,制性标准进行抗【震设计施工单—位必须按照抗—震设计?进行:施工工程《监理单位《必须按照设》计要:求对抗?震设防措施进行监理!建,设单位不得拒绝【和阻碍?抗震设防的设计和】施工 ? 第】九条: 建:设工程的建设单位】在项目可《行性研究阶》段应当向工程所在】地防:震减灾工作》主管:部门提出确》。。定抗震设《防要:求的申请防震—减灾工作主管部门】应当自受理申请【之,日起7个工》作日内?。作出下列《行为    ! (一)必须—进行地?震安全性评价的建】设项目地《震工:作主管部门》应书面告知建设单位!进行地震安全—性评:。价并同?时告知发展和改革】、国土、《建设规划《等行政主管部门【 :     (二】)一般?建设工程由防震减】。灾工作主管部门确定!抗震设?防要求 》 第十】条, 从事?地震安?。全,性评价?工作的单位必须按照!国务院地震安全【性评价管理条例【的有关?规定:取,得国务院地震—工作主?管部门或者省地震工!。作主: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地!震安全性评价资质】。。证书按?照核:定的业?。务范围开展工作并到!县级以上防震减【灾工作主管部门进行!业务:登记接受《管理和监督 ! : 第十一条 地】震安全性评价收费应!当按:照江西省地震安全性!评价:收费标准的规定由地!震安全性《评价单位和委托方共!同,协商、合理确—定,。 : 》 第十二条》 已经建《成的下列《建设工程未采取抗】震设防措施或者【。抗震设防措》施未达到抗》震设防要求的其所】有权人应当按照【国,家有关规定向有鉴定!资质的单位申请进行!抗,震性能鉴定并—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!措施 》   ?  (?一) 重大建设!工程;?   —。。  (二) 【 可能?发生严重《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!;    】 (三?) : , ,具有重大《历史、?科学:、艺术价值》或者重要《纪念意义的建—设工程;  !   (四) 【 :学,校、医院等》人员密集场所的【建设工?程;    ! (:五):地,震,重点监视防御区内】的建设工程 【 : : 第十三条 农】村的建?制镇、?。集镇规?划区公用建》筑必须根据地—震动参数区划—图确定的《抗震设防要》。求和抗震设计规【范进行设《计、施工 】   ? 各级?。人民政府对于—农村民?居等:。建筑应当制》定相应政策》采取:建设示范《点、免费《提供:设计图纸等扶—持措施在农民自【愿的:基础上?组织实?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!工,程引导村《民采取必要的抗震设!防措:施逐步提《高农:村民居的《抗,震能力 —     县—。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建设规划主管—部门和防《震减灾工《作主管部门应当加】强对农村民居防【。震,保安的?。技术:指导和?服务 【。 第十》四条 违反本办法有!关规定?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!价或者不按照地震】安,全,性评价结果确—定的抗震设防要求】进行:抗震设?防的由县《级,以上防震减灾—工作主?管部门按照江西省防!。震减灾?条例的相关规定予】以处罚 》 《 第十五条 县】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!防震减灾工作的【主管部门以及其【他有关部门有下列情!形之:一,。的由上级主管机关】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!责,的,主,管人员和其他直接】责任人?。员,依法给予处分 【   》  (一)应当出】具,抗震设防要求的【意,见,而不出具《或者不按规定—出具的?;    】 (二?)超出规定的权限确!定建设工程抗震设防!要求或者擅》自降:低抗震设防要—求的; 【    (三)对项!目可行性论》证,或者项目申请报告、!工程设计中未包含抗!震设防要求的建设工!程予以审批的—;     !(四)?发,现违法?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!行为的举报不予查】。处的;   !  (五)其他未】依照本办法》规定履?行职责的行为— ?。 第十六条【 本办法自颁—布之日?起实施?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