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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九,。江市建设《工程抗震设》。防,管理办法 】 九江市人民政府】办公厅关于》印发九?江市建设工程—。抗震设防管理—办法的通知 】 , 文件编号九!府厅发〔201【2〕16号 — 各县(市、区)人!民政府庐山》管理局九江经济【技术开发《区、庐山《西海风景《名胜区、《九江八里湖新区管委!会市政?府,有关部?门市直及驻市有【关单位   !  九江市建设工程!抗,震设防管理办法已经!2011年》12月2《7日市政府第3次常!务会议研究通过现】印发给你《们请认真贯彻执行】 二〇一二—年三:月十二日 第【一条: 为加强全市—建设:工程抗震设防的【管理防御和减轻地震!。灾害损失切实保护】人,民生命和《财,产安全?为城乡工程建设提供!科学的抗震设防【要求根据中》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!。。灾法、江西省防【震减灾条例等法【律法规结合》我市实际制定本办】法 ? 第【二条 九江市行政】区域内建设工—程抗:震设防要求的—确定、使用和监督管!理必须遵守本办法】 , ,     本办】法所称抗《震设防要求是—指,建设工程抗御地震】破坏:的准:则和在一《。定风险水《准下抗震设计—应采用的地》震烈度或地震动【参数 】。 第三条 各级】人民政府应当按照】预防为主、防御与救!助相结合的方针和】有重点的《。全面防御要求对本】行政区域内的抗【震设防要求管理实行!统一领导 】 第四条 市!防震减?。灾局负责市本—级及浔阳《区、庐山区、九江】经济:技术:。开发区立《项的建设《工,程抗震设《防,要求的确定并监督】和指导各县(市【)的:建设工程抗震设【。防工:作    】 县(市)防震减灾!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!级立项的建设—工程抗震《设防要求的确定【。。和本行政区域内【。。建设工程抗震设【防要求的监督—管理:工作   】  发展和改革委】、,财政、建设规划、】水利、交通》和运输、国土—、教育?、卫:生、房产、矿管【等有关行《政、行业主》管部门在各自职【责范围内《配合防震减灾工【。作主管部门做—好抗震设防要求和】地,震安全性评价的【管理工作 —。。 ? 第《五条: 新建、扩建、【改建工程必须达到】抗,震设防要求》。 《    重大建【设工程和《可,能发生?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!工程必须进行—地震安?全,性评价?并根据地震安全性】评价的结果》确,定抗震设防》。要求进行抗震—设防: :。 , ,    前款规定】以外的建设工程应当!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!或,者地震动参数区划】图所确定《的抗震设防要求【进行抗震设》防;对学校、医院】等人员密集场所的】建设:工程应当按照国【家有关规定高于【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!设防要求进行抗震】设防: : 《。 第六条 县级以!上人民政《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!将建设?工程的抗震设防【要求纳入基》本建设管理程序把】抗震设防要求作【为项目?可行性论证》或者项目《申请报告、》工,程设计的《依据和必备内容对】项目可行性》论证或者项目申【请报告、《。工程设计《中未包含《抗震设防要求的建设!工程有关主管部门】不得审?批 》    必须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】价的建设《工程建设单位—在,项目可?。行性论证时应当【。向,省级以上地震—工作主管部门提出确!定建设工程》抗,震设防要求的—申请取得省级以上地!震工作主管部—门关于?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审!定意见?项目:可,行性:研究报告中未包含】地震安?全,性评价内容的有关】主管:。部门不得审》。批  —   审批重—大建设工程和可【能,发生严重次生—灾害的建《设,工程:建设:规划方案《时有关部门须通知】。防震:减,灾工作主管部—门,参加: ? 《 第七条 下列【工程必须进行—地震安全性评价并】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!结果确?定抗震设防》要求 》     》(一:。)交通工程》    【 1.多孔跨径【总长大于《。一千米或者单孔跨径!大于一?百五十米公路、铁】。。路干线的桥》梁长度大于》一,千米的隧道城市【道路上的大跨度桥、!高架桥?。。、地下铁道、—地下公路、城市【快速轨道交通工程;!  》   2.铁路、公!路干线上的》大中城市火车站【与铁路枢《纽工程、一级汽车】客运站; —   《  3.新》。建、扩建民用航空】机场五千吨级以上】港,口工程 —     (二【),能源工程 — , :   ? 1.?设,区市:电力调度中心; ! :    2》。。.单机容量三百兆瓦!以上或者规》划容量八百》兆瓦以上的火力发电!厂; 》 ,。    3.单机】容,量一百兆瓦以—上或者总装机—容,量三百兆瓦以—上的水?力发电厂;》     4!.枢纽变电站(【所)和五百千—伏以上变电站(所)!、,五百:千伏:以上线?路大跨越塔; 】   《  5.《抽水蓄能电》站; ?    — 6.大型工—矿企业的自》备电厂   !  (三)广播电】视、通信与信—息工程 《。   》  1.设区市广播!电视中?心主体工程、高度在!一百米以上或—者总发射功率大于】二百千瓦的广播电视!发射塔;  !   2.》。通信枢纽工程—。、本地网汇接—局、应?急,通信指挥用》房和金融、》证券、保险、铁路、!民航、电力、海关】、税务等重要信【息,系统工程 【    《。 (四)工业—与民用建筑、—公,共设施 》 ,     1.【大型的?矿山、化工、石化、!钢铁、有色金属等工!程; 《   《  2.设区市领】导机关?办公楼;  !   3《.一百?米以:上高层建《筑工:程或者?平面和竖向的结【构均不规则》的建筑工程;— :   《。  4?.一千二百座以上大!型影剧院、六千座】以上体育馆、—大型体育场、二万】五千平方米以上【会展中心《和商场?、一万?平方米以上教学楼;!   —  5.《省级博物馆、档案】馆、科技馆、展览】馆、图书馆; 【    —。 ,6.设区市级急救中!心、中?心血:站和疾病预》防与控制《中心; 《   》  7.五百张【以上床位《。的综:。合性医院或者专科医!院的住院楼、门诊楼!;,。 ?   ? , 8:.规划人口五—十万以上城市—各类救?灾应急指挥中心、邮!政枢纽; —   《  9.城市—日供水十万吨以【上和日污水》处理二十《万吨以上的主—体,工程; 《  《   ?。10.具有重要【纪念意义的大型建】(构)筑《物 ? , ,  :  (?。五)特?殊工程   !  核电站、核【反应堆?、核供热装置及【核废料处理》工程 ?   》  (六)可能产】生严重次生》灾害:。的工:程     !1.重要的易燃、易!爆、剧毒、放射性】物质生产和仓储【设,。施工程;《 ,    — 2.研究》、生产和存》。放传染?性生物制《品和细菌与病毒的】设施工程; 【 ,    》 3.?。三万立方米以上的贮!油工程?气态五万《立方米以上、液态】一千立方《米以上的贮气工【程大型长线输油、】输气:管道输送设施—工程; —     4.十亿!立,。方米以上的》大型水库和I级挡】水坝; 》    》 5.?大中型化工工程; ! ,     6.】大Ⅱ型尾矿坝 】     —(七)其《它工:程 :  《。   1.》位于地震动参数【区划分界线两侧【。各五千米范围内的】新建、扩建、改建建!设工程?;  —   2《.地震研究程度和资!料详:细程度较《差的:边远:地区的建设》。工程; —   ?。  3.位于复杂】工程地质条》件区域?的城:市、新建开发区【的建设工程》及,长,。距离生命线工—。程 — : 第:八条 任何单位和】个人必须严格执【行抗震设防要求 】     县级!以上防震减灾工作】主管:。部门:应当:加,强对抗震设防—要,求的监督《管理    ! 设计单位必—须按照?抗震设防要求—和工程建设强制性】标准进行抗震设计】施,工单位必须按—照抗震设《计,进行施工《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按!照设计要《求对抗震设防—措施进行监理建设】单位:。不得拒绝《和阻碍?抗震设防的设计和施!工, ? 》第九条 建设—工,程的建设单位在【。。项目可行性》研究阶?段应:当向工程所在—地防震减灾工—。作主:管部门提《出确定抗震设防【要求的申请防震减灾!工,作主管部门应当【自,受理申请之日—起7个?工作日内作》出下列行《为     !(一)?必须进行地震—安,全性评价的建设项目!地震:工作主管部门—应书:面,告知建?设单位进行地—震,安全性评价并—同时告知发》展,和改革、国土、建】。。设,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!     】(二)?一般建设《工程由防《震减灾工《作主管部《。门确定?抗震设防要》求 【 第十条》。 从事地震安全性评!价工:作,的单位必《须按照国《务院地震安全性评】价管理条例的—。有关规定取》得国务?院地震工《作主管部门或者【省地震工作》主管部?门,核发的?。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!。资质证书按》照核:定的业务范》围开展工作并—到县级以上》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!门进:行业务登记接受【管理和监督》 , ? 第十一【条 地?震安全性评价收费】应当按照江西—省,地震安全《性评价收《费标准的规定由【地震安全《性评:价单位和《。委托方共《同协商、《合理确定 ! 第十二—条 已经建成的下】。列建:设工程未采取抗【震设防?措施或者抗震—设防措施未达到【抗震设防要求的其所!有权人应当按照国】家有关规《定向有鉴定资—质的单位申》请进行抗《震性:能,。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!震,加固措施 —。     (一)! 重大建设工程!;,    【 (二) 可能!发生:严重次生灾》害的建设工程; 】。 , , ,    (三—) : 具?有重大历史、—科学、?艺术价值《。。或者重要纪念—意义的建设工程;】     】(四) —学校、医院等人【员密集场所的建设】工程:;,。 《 ,  : (五)地震重点】监视防御区内的建设!工程 【 第十三条 】农村的建制镇、集】镇规划区公》用建筑必须根据【。地,震动参数区划图确】定的抗震设防要求】和抗震设计规—范进行?设计、施《工     !各级:人民政府对于农村】民居等建筑》应当制定相应政【策采取建设》示,范点、免费》提供设?。计,图纸等扶《持措施在农民自愿的!。。基础上?组织实施农村民居】地震安全工程—。引导村民采取必要的!抗震设?防措施逐步提高【农村民居《的抗震能《力   【  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建设规—。划主管部门和防震】减灾工作主管部【门应当加强对农村民!居,防震保?安的技?术指导和服务 !。 ? 第十四》条 违反本办法【有关规定不》。进行:地震安全性》评价或者不按—照地震安全性评【价结果?确定的抗震》设防要求进行—抗震设防的由县级以!上防震减灾工作主】。管部:门按照江西省—防震减?灾,条例:的相关规定予以【处罚 ? 【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负责防震减!灾,工作的主管部—门以及其他》有,。关,部门有下列情—形,之一的由上级主管机!。关责: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!的主管人《员和其他直接责任】。人,员依法给予处分 】     【(一)?应当:出具抗震设防要求的!。。意见而不出具或【者不按规定出具【的; 》。 ,    (二—)超出?规定的权限确定建设!工程抗震设防要【求或者擅自降低抗】震设防要求的—;     !(三)对项》。目可行性论》证或者项目申请【报告:、工程设计中未包含!抗震设防《。要求的建设工程予】以审批的; 【  ? ,  (四)》发,。现违法行为或者接】到对违法行为—的举报?不予查处的;—。 ,    — (五)其他未依】照本办?法规定履行》。职责的行《为 》 第十六条—。 本办法自》颁,布之日起实施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