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5:.3 规划布【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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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?.3.1 人均居!住用地指标低层【不高于43m—2、多层不高于28!m2、?中,高,层不高于2》4m2、高层不高于!15m2;宜合理】控制建筑密》度、建筑容积—率;住宅《应提倡中《小,户型合理《控制区域内的—人口净密度》 ,
【 5.3《.2 ? 规:划应充分、合理地开!发和利用《地上:、地下空间;—宜设置立体停车空】。。间合理控制地—面停车比例;加【强,对有价值的旧建【筑的保护充》分利用尚可使—用,的旧建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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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5.3.—3 建《筑物布局应有—利于采光和》。通,风应:按照现行国家标【准和武?汉市城市建筑规【划管:理技术规定及武汉】市建筑日照规—划管理办法》(试行)执行建【筑物宜采用南(南偏!东15°至南—偏西15《°含15°)—北适宜朝《。向布置不宜》采用东?西(东或《西偏南75°至偏北!75:°)不利朝向布置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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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—3.4 选址和住!区出入口的》设置应?。。方便居民《充分利?用公共交通网络【住区出入口到达公】共交:通站点的步行距离】不应:超过500》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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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】.,3.5 住区公共!服,务设施按《规划配建合理采【用综合建筑并与周边!地区:共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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