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5.3 规划】布局
5】.,3.:1 人《均居住用地指标低】层不:高于43m2—、多层不高于28m!2,、中高?层不高于24—m2:。。、高层不高于15】m2;宜合理控制建!筑密度、建筑容【积率:;住宅?应提倡中小》户型合理控制区域】内的人口净》密度
! 5.3》.2 规划应充分!。、合理地《开发和利《用地上、地下空间】;宜设置立体停车】空间合理控制地【面停车比例》;加:强对有价值》的旧建筑的》保护充分利用—尚可使用的旧建【筑
! 5.3.》3 建筑物布局】应有利于采光和通】风应按照现行国家标!准和武汉市城市建】筑规划管《理技术?规定及武《汉市建筑日》照规划管理办—法(试行)执—行建筑物宜采用南】(南偏东15°【至,南偏西1《。5°含15°)北适!宜朝:向布:置不宜采用东—西(东或《西偏南75°至偏】北75°)不利朝】向布:置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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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5,。.3.4 》 选址和《住区:出入:口的设置应方便【居民充分利用公【共交通网《络住区出入口到【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!行距离不应超过【500m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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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5.《3.5 住区【公共服务设施按规】。。划配建合理采—用,综,合建筑并与》周边:地区共享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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