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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5?.3 规划布局】
》5,.,3.1 人均居】住用地指标》低层不?高于:43m2、多—层,不高于28m2、中!高层不高《于24m2、—高层不高《于15m2;—。宜合理控制建筑密度!、建筑容《积率;住宅应提【倡中小户型合理【控制区域《内的人口净密度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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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3—.2 ? 规:划应:充分:、合理?地开发和利用—地上、?地下:空间;宜设置立体停!。车空间合理》控制地面停车—比例;加强对有价值!的旧建筑的保护充】分利用尚可使用的旧!建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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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5.3.《3 ?建,筑物:布局应有利于采光和!通风应按照现行国家!标准和武汉》市城市建《筑规划管理技术【规定及武汉市建筑日!照规划管理办法(】试行)执《行建:筑物宜采用南(南】偏,东15°至南偏西】15°含1》5°)北适宜朝向】布置不宜采》用东西?。(东或西偏南75°!至偏北75°)不利!朝向布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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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【.3.4《 选址和住—区出入口的设置应方!。便,。居民充分利》用公共交通网络住区!出入口?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!步行距?离不应超《过500《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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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3【.5 住区公【共服务设施》按规划配建合理【采用综合建》筑并与周边地区【共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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