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规范用词说】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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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1 : 为便?于在执行本规范【。条文时区别对待【对要求严《格程度不《同的:。用词说明如下—
《
《 1)】表,示很严格《非这样做《不,可的
》
— ? : 正?面词采用“必须”】反面词采用“—严禁”;
》。
《
【 :2)表?示严格在正常—情况下均《应这样?做的
?
! 正【面词采用“应—”反面词采用“不】应”或“不得”;】
,
! 3)表示】允许稍有选择—在条件许可》时首先应这样做【的
】。 — 正面词采用“!宜,”反面?词采:。用“不宜”;
!。
! 4)表》。示有选择《在一定条件下可【。以这样做的采—用“可”
!
2—。。 , 条文中《指明:应按其他有关标【准执行的写法为“】应符:合……的规定—”或“应《按……?执行”
《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