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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江】市人民?政府办?公厅关于印发建【筑,业、房?地产业税收征收【管理暂行办法—的,。通知 》 各县《(市、区)人民【政,府庐:山管理?局九江、共青—开发区?管委会云《居山柘林湖》风景名胜《区管委会市》政府:各部门市有关单【位 《建筑业?、房地产业税—。收征收管理暂行办】法已经?。市人民政府2—00:7年2月26日第4!次市政府常务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!。你们请认真执—行 二O》O七:年三月?六日 建》筑业、房地产业【税收征?收管理?暂行:办法 第一章 总! 则 第一—条为了加强建筑业】、房地产业税收的】征收管理,进一【步健全建筑业—和房地产业协税护税!机制:防止税收流失维护建!筑市场?。和房地产市场—的公:平竞争,根据中华】人民共和国税—收征收管理法等【法律、法规、规【章,结合本市实际】。,制定本办法 】 : 第二【条 本办《法适:用于:在本市范围内从事建!筑业、房地产业的】单位:和,个人(以下简称纳】税人) 【 第三条 !本办法?所称:建筑业是《。指,。在本市范围》内从事?建筑、安装、修【。。缮、装?饰和其他工程作业 ! 《  本《办法所称房地产【业是指在本》市范围内转让—土地使用权和销【售不动产的业务 !  :   》 第四条 地税机关!主,管,全市建筑业》、房地产业》地方税收征收管理】工作 】   发改—。。委、财政、》。国土:。资源、?建设、规划、—房管等部门》是建筑业、房地【产业地?方税收征收管—。理的:协作部门应当—按,照本办?法的要求履行职责】大力支持、》。密切配合税务—机关依法加》强,建筑业、房地产业】税收征收管理—   【  : 第:五条 本市范围内建!筑业、房地产—业地方税《收按照“项目—控税、行业》。管理、信息共享、部!。门协作”的原则【实行一体化管理 ! , ? ? 第六条 凡本】。。市市区范围》内(包括浔阳—区、庐山《区、开发区及九【江县驻市《单位下同)的建筑业!、房:地产业地方税收【征管按?照市政府确定的【。征管范围《实行属地管理分别征!收分别入库统—一稽查?   》  对市区范【。围内的房地产业【地方税收实行统一稽!查查:补上划查补收—入,。归市:本级即凡由市—地税局?稽查局?查补的市区范—围,内的房地产业—税款(包括串库、】混库税款)》。市地:。税局稽?查局向市《财政局提供稽查报】告市财政局与各区财!政进行?年终结算时凭稽【查报:告统一扣缴、上【。划税款并不》。得,抵减各区财》政上划基数 —  》 ? ,。 第七条 建【筑业和房地产业税】收的地税主》管部门及《各协作部门》应对相关职能进【行整合明确工—作职能落实工作责】。任 : , ,    !地税主管部门应对】建筑业?、房地?产,业税收?征收:管理严格工作考核】、强化税源》监控、实行》分类管理《  ?。  其他相【关协作部门应—当明:确工作协作的办事】。机构责任落》实到人? — 第八条《 房地?产业地方《税收一体化》管理以契税征收管理!为把手对增量房、存!。量房交?易实行先税》后票先税后证—。即先缴纳税款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】再缴纳契税领—取,契税证后纳税人【持完:税凭证、《发票:。和契税?证办理房屋》产,权证书、《土,地使用?权证书等相关权【属,证书 ?。。   【 地税机关、【财政契税部》门、房管《部门权属登》记机关必须集中设立!服务窗口按照“统】一计:价、联?合办:公”的工《。作要求对房地产税收!及存量?房交易实行一站【式,办,理、一条《龙服务 《 第二》章 税务管》理 : 第一?节 税?务登记 第九条!凡,从事建筑安装、房地!产开发?的单位和个》人自:领取营业执照起三】十日之内持有关证件!向主管地税》机关申报办理—税务登?记主管地税机关应】当自收?到,申报之日起三—十日之内审核并发】给税务登《记证:件 ! 第十条 纳税【人从事房地产开发】或提供建《筑劳:务,施工单?项合:同在50万元—以上、装饰和其【他工程30万元以上!的应在土《地使用权《转让或不《动产销售《合,同签订或建》筑业工程《合同签定并领取建筑!施工许可《证之日起30—日,内持下?列有关资料》向不动产所》在地或?建筑业应税劳务发生!地主管地税机关进行!不动产、建筑工程】项目登记   ! (一)不【动产项目情况—登,记表或?建筑:业工程项目》情况登记表》; 《   (】二)营业执照副本】和税务登记证件副本!; ?   》 ,。。 ,(三)不动产销】售许可?证,、建筑业工程—项,目施工许可证; 】。  》 (四)不】动产销售《合同:、建筑业工程施工合!同;   ! , (五《)纳税?人的开户银行—、帐号; !  : ?(,六,)中标通知书等建筑!业工程项目证—。书对无项目》证,书的工程《项目纳?税人应提供》书面:材料材料内》容包括工《程,施,工地点、工》程总造价、参建【单位、?联系人、联》系电话等; 】 ,   (【七)主管《地,税机:关要求提供》的其他有关资料 !    【纳税人《提供异地建筑业应税!劳务的应同时按照上!述,规定向机构所在【地主管地税机关【。进行建筑业工程【项目登记《 《 第十一—条 纳税人不—动产销售完毕和【建筑业工程》项目:完工:注,销的应自不动产【销售完毕《或建筑业工程项【。目完工之日起30日!内,持前款有—关资料?及建筑?业、不动《产,项目的?税收缴款书、建【筑业工程项目竣工】结算报?告或工程《结算报告书向—不动产?所在地或建筑业应税!劳务发?生地主管地税—机,关进行项目登记【   【 , 纳税《。人异:地提供建筑业应【税劳务的应同时按照!上,述规定向机》构所在地主》管,地税机关进行相应的!项目登记 》。 : 第十二【条 纳税人》建筑业?、不动产工》程项目登记内容【发生变?化应自登记》内容发生变化—之日起30日内持不!动产项目情况—。登,。记表、?建筑业工程》项目情况登记表向】不动产所在地—或建筑业应税劳务发!。生地主管税务机【关进行项目》登记 》 第十三条】 纳税?人异地从事房—地产开发《或提供?建筑业应税劳—务的应持下列资【料依法向经》营地主管地税机关】办理报验登记 】  《  ?(一)营业—执照副本《。。和税务?登记证?件,副本; 《 《   《,(二)外出经—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!单; 【。    【(三)城建》。部门批准开》工的:文件和工程承—包,合同(协议)—;    !(四)主管税务机关!要求提?。供的其他资料 ! 第二节 申报征】收 《第十四条 纳税【人必:须依照法律、—行政法规规定—或税务机关依—。照法律、行政法【规的规定确》定的申报期限—、申报内容按—期向主管地税—机,关,如实办?理纳:。税申报履《行纳税义务》并呈报以下》。申报资料 !   (一)】纳税申?报,表; 【   》(二)财务会计【报,表,。; ? ,    》。 (三)主管【地税机关要求报送的!其他有关纳税资料 ! : ,。  主管税务机!。关应积?极创造条件实现建】筑业和房地产—业纳税申报》的电子化为纳税人提!供方便?快捷的纳税服务【   ! 纳税人异地提供】建筑业应《税劳务的《应按照有关规定向】机构所在《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!纳税申报有关资料】 》  第十!五,条 :建筑业和房地—产业所?涉及地税机》关征收?的税费包《括营业税、》城,市维护建设税—、企:。业,所得税、《个人所得税》。、印花税、土地增值!税、城镇《土地使用税》、房产税《、,车船税、教》育费附加《等相关?税,费,    】 第十六条 【纳税人转让土地【使用权或销售—不动产或提供建【。筑业应?税劳务?。应以向对方收取【的全部?价款和价外费用【作为营业额全部价】款是指成交》合同:。的总价格包括向对】方收取的各种—物质利益《、分期付款金额以】及金融机构提—。供的按揭贷款;价】外费用包括向对【方收取的手》续费、基《金、集?。资费、代收款项【、代垫款项》及其他各种性质的】价外:费,用 ? 《  — 第十七条【 纳税人申》报的建筑业劳务应】税,收入明显偏低—的税务机关应依照】按下列公《式核定其计税价格】   【 :计税价格=营—业成本或工程成本×!(1:+,成本利润率)/【(1-营业税税率】)    】其中,?核定的建筑》工程成本利润率不】得低于10%,具】体由主管地税机关确!。定 : 【 : 第十八条 —纳税人将《房地产开发产品转作!。固定资产或》用于捐赠《。、赞助、职》工福:利、奖?励、对外投资、【分配给?股,东或投资人、抵偿】债务、用于非—。。货币:性资产交易的,或】者纳税?人转让土地使用权】或销售不动》产的价格明显偏低】而无正当理由的,其!收入确定《的方法和顺序为 】   】  (—一)按本企业近【期或本年度最近【月份同类《开发产品市》场销售价《格确定;《 :   ! (二)由主管地】税机关参照近—期或本年度最—近,月份转让同类土地】使用权或同类—开发产品市场公认价!格确定?。; 》 ,  — ,(三)按成本利【润确定计算公式如下!   【  计《税价格?=开发成《。本×(1+成—本利润率)÷(1-!营业税税率)—; —   —  其《中开发产品的成【本利润率《不得低于15%具】体比:例由主管地税机关】确定 【 — 第十九条 【从事:建筑业、《房地产业纳税—人的企业所得税【和个人所《得税:征收方式分查—账征收和《定率征收两种主管税!务机关每年进行一】次征收方式鉴—定,,时间为《。每年的1月至3月】底征收方式一—经,。确定,如无特殊情况!,,在一个?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!。但对确定为查账征收!方式的,年》度中间经《主管地税机关查实】,不能如《实准确反映》收入、成本、费用】、利润的,可—随时变?。更为定率《征收方式 》  》 ,  从—事建筑业、房地产】业,的中央企《业,、涉外企业所得税纳!税人其所得税征【收方式由国家税务机!关确定对《2002年以后新办!企业的认定按照【财政部、国》家税:。务总局有关规定执】行企业所得税征【收方式由《国税机?关和:地税机?关分别确定 — :。 《 ,   第二十!条, 从:事房地?产,。和建筑业《纳税人?的企业所《得税和个人》所,得税鉴定征收方式】的程序如下 【 ,。 :。。 《。   (一)】纳税:人填写所得税征【收方式鉴定表报主】管地税机关》; 》。  ?, (二)主》管地税机《关调查后写出详细】的调查报告并在【鉴定:表上:签署意见凡房地【产企业征收》方式确定为查—账征收?的必须报市级地税机!关审批?后执:行 【 第二》十一条 建筑—业和房地产业纳税人!的企业所得税从【事建:筑业:、,房地产业的个—人,独资和合伙》企业投?资者:及其他个人的—个人所?得税执?行预征方式的 【其预征率按》。照,税收:法律、法规和市级地!税,机关确?定,的标准执《行并按年进行汇算】清缴:   【  ? 第二十二条【 房地产业》纳税人土地增值【税按营业收入—的一定比《例预:征,预征率按照税—收法律、法规和省】地方税务局确定【的,标准执行 !    !(一:)符:合下列?。情形之一的》纳税人?应,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!算   【 1、房地产开发项!目全:。部竣工、完成销售】的; ? :   】 2:、整体?。转让未竣《工决:算房地?。产开发项目的—; — , , ,。  3、直【接转:。让土:地使用权的 !   】, (二)符合下【列情形之《一的:主管地税机关可要】求纳税人进》行土地?。增值税清算 — 《   》1、已竣工验—收的房地产开发项】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!筑面积占整个项【目可售建筑》面积的?。比例在85》%以上或该比—例虽未超过85%】但,剩余的可售建—筑面积?已经出租《或自:用的;    ! 2、取得销售】(预售)许可证满三!年仍未销售完—毕的:; 】   3、纳税!人申请注销》。。税务登记但未办理】。土,地增值税清算手续】的; !   ? 4?、,。省地方税务》局规:定的:其他:情况: 】 第二十三!条 财政部门—在征:收契税时一律凭主管!。。。地税机关开具的发】票和税票办》理契税缴纳》手续 《。 !第二:十四条 纳税人【符合享受有关法【律、行?政法规规定的减税】、免税待遇的在【减税、免税期—间应: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!纳税申报减税、【免税的具体办法【和程序按有》关规定执行 【   》 根据?房地产开发业务的】。特点房地产开发【企业和以销售—(包括代理销售【)开发产品为主的】企业不?得,享受新办企业—企业所得税》。。的税收优惠 】 : 第三节 发—票管:理 第《二十:五条纳?税人收取的开发产】品预:售收入(包括定金】)或向建设单位(】发包方?)取得建筑》工程款项必》须使用九江》市地方税务局监制的!九江市房地产销售预!收款收据或》九江市地《方税:务局监制的》九江市收款收—。据款项结清》后,销售方或建筑】施工单位必须使用】江西省?地,方税务局监制的销售!不动产发票或—建,筑业发票 】  【 第二十六条【 建筑业和房地产】。业纳税?人房地产《销售:预收:款收据?、销售不动产—。。发,票和建?。筑,发票:的领购?、开:。。具、取得、保管、】缴销,按《照,中,。华人民共《和国发票管理—办法及实施细则的有!关规:定执行 ! 第二十—七条 不动产和【。建筑业纳税》人区别不同情况分】为自开票纳税人【和代开票《纳税人 — 《  : : (一) 同时符】合下列条件的纳税】人为自开票纳—。税人可?以在不动《产所在地和建筑【业,劳务发生地自行开】具由当地主管—税务机关《。售给的发票 【    1、依!法办:理税务登记证;【    !2:。、执行不动产—、建:筑,业营业税项目管【理办法;《 : ,    【3、:按照规定《进行不动产和建筑】业工程项目登—记; 【   4、【使用满足税务机关】。规定的信息》采集、传输》、,比对要求的开票【和申报软件 !    】(二)不同时符合】上述条件《的纳:税人:为代开票纳税人【由其:不动产所在地—和应税劳务发—生地主管地税机关为!其代开发票》代开票纳《税人须提《供以下资料到—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!票   — ,, 1、完税凭证【;,   【 2、》营业执照和税—。。务登记证复印—件;:   ! 3、不动产销售、!建筑劳务合同—或其:他有效证明; 【 《。   4、外】出经营税《收管理证明(提【供异地劳《务,时); 》   ! ,5、中标通》知书等工《程项:目,证书:对,无项目证书的工程项!目纳税?人应提?供书面?材料材?料内容包括》工程:施工:地,点、工?程总:造价、参建》单位、联《系人、?联系电话等; 【    6、!主管地税机关要【求提供的其他材【。料 ? 第二【十八条 《主管地税机关负责开!具发票的税务—人员应在税票上登录!发,票号:码在发票上》登录税票号码以便监!督检:查 【    对代】开的销售《。不动产发票、建筑业!发票主管地》税机:关应区分工程项目逐!户建立?收入台账逐笔登记】代开发票数量、发】票号码、开》具金额? ? :第二十九条 —。国土资源、》房管部?门必须凭当地—主管地税机关开【具的发票和》税,票办理土地使用权】证、房?产所有权《证严格?做到“先税后证【”办证?后,在发票?和税票上加盖—已办证?戳记印章国土资源】、房管部门对—开具发?。票和税票《金额明?显,不符合同地段—、同楼层、同期销】售价格?的,,应向开具》发票:和,税票的主管地—税机关通《报情况?。 —第三:章 存?量房交易税》收管:理 第三十【条 自200—7年1月1日—起本市市《区,范围内的存》量房交易税》收,统一由九江》市地:方税:务局直属《分局管理收入—全部划归市本级 ! 》 第三十一—条 :对,存量房市场上的房地!产税收管理主管地】税,。机关:、,契税:征收部门、房屋【权属:登记主管部门必须实!行,统一的房地产—交易的?计税依据联合办公、!联合验?票、联合《稽查共同加强—房地产业《税收的税源管理【 第】三十二条 对存量房!交,易的:价,格申报明显》偏低的?。市、县财政部门【、地税机关应根据税!法有关规定》结合当地实际情况】分类别、《分等级、《。分地段?联合制定统一—。的最低计税价格【对存量?房交易价格》低于:最低计税《价格的?按最低计税价—。格执行 第】四章 信息共享、】比对:。和运:用管理?。 第三十三条 各!级政府?所,属的发改委、财政】、国土资源、—建设、规划、房管等!部门要与《税务机关密切配合,!建,立信息共《享机制税务机关应】积极地加强与政【府,相关职能部门联【系,:按月获?取建设项目涉—税信息,并据以【加强建设《项目涉税信息的登】记,管理:  —  (》一)纳税人销售不】动产市、县房—。管部门应在办理【房屋权属登》记的当月向同级【财政部门、地税【机关提供新办—和变:更权属登记房屋【的相关信息》。(见附表1) 】   》。。 : (二?)纳税人《转让土地使用权【市、县国土资—源部门应在》办理土地《权属登?记的当月向》同级财政《部门、地税》机关提?供新办和变更权属】登记土地《的相关信息(见附】表2) —   — (三)市、—。。县规划部门要将已批!准规划范围内的【容积率在《1.0?以下的住宅项目【清,单按月提供》给同级?财政:部,门、地税《机,关   —  ?(四)市、县—建设管理部门要【将已批准的工程项】目中标单位、合同金!额、工程进度等信息!资料:按,月提供给同级地【税,。机,关对新颁《发建设许可证的中】标施工单位包括工】程项目合同金额、】当年计划投资等信】息资料?按月:提供 《。 ,   》 (五) 市、县!发,。改委应及《。。时,将建设项《目审批、核准的具体!情况传递《给地税机关 — 《 第三十四条【。 各级财政部门、】主管地税机关要【建立、健全房地【产、建筑业税收【登记档案和税源数】据库:并根据变化》情况及?时,更新;?要定:期将从房管、—国土资源、》建设管?理部门取得的权【属登:记或建筑许可—资料等信息与—房地:。产业、建筑业税收】征管信息进行比【对跟踪掌握有关建筑!业、房地《产,。业税收的税》源情况完善房地【。产业、建筑业税【源控管 【  ?。 (一)掌握【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!的房地产开发—成本、费用》、商品房预售—和,实际销售、收款方式!、收款时间、权属登!记等情况采集—契税征管中获取的房!地产开发企业—销售:商品房?的信息将上》述情况和信息及【时比对进行纳—税评估发现问题【及时采取有效措施】解决加强房地产开发!企业:有关税收的征收【管理: ,   】 (:二)利用建设—管理部门批准提供】的在建工程项—目中标单位、合同】金额:、工程?进度等信息》资料掌握从事建设】施工、装饰装—修的单位和个人【的税源?情,况加强建筑业有【关税收的征收管理 !  》 ? ,(三:)通过利用国土【资源:部门:提供的土地使用【权交易信《息及时了解采集【。受让土?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!人名称、土地坐【落,位置、?价格、用途》、面积、权属登记】等信息掌握城镇【土地:。使用税?、耕:。地占用?税税源加强》。征收管?理  【  (四)利】用契税?征管中获《。取的房地产交易信】息掌握单《位、个人在房地产二!级市场转让房—。地产的有《关税源信息将—。转让方名称、识别】号码、?转让房地产的坐落地!点、面积、价格【与有关纳税申报资料!进行比对《分析切实加强房地】产二级交易市场【的税收?管,理 》  《  《(五)利用土地、】房,。。产转让信息掌握城镇!土,地,使用税、房产税、】。城市房地产税—税源变?化情况将承受—方名:。称、:识别:号码、转让价—格、坐落位》置等信?。息与:纳税:。人的纳?税申:报资料?进,行比:对对未申报或—申报不?实的单位和个—人应及时进行催报】催缴 第五章 责!任追究 》 第三十五条纳税!人在:税务登记、纳税申】报、税款缴》纳,、帐簿?凭证管理、》发,票管理等方面有【涉税违法行为—的,由主管》地,税机关依照中—华人民共《和国税收征》收管理法及》其实施细则、—中华人民共和—国,行政处?罚,法、中华人》民,共和国发票管理【办法及其实施细【则等相关法》律法规进行处罚 !     】第三:十六条 违反—。本办法确定》的管理原则擅—自变更税收征管【。范围和税款入库级次!引税、?买,税、卖税《。的由上级财》政,部门从其财》政收入?中据实扣减相应【金,额的基数 — 【 第三十七条【 ,地税机关工作人【。员徇私舞弊、—滥用职权或》者玩忽?职守,?擅,自,延期征收税款,或】少征、不征》应纳税?款的,视情节—按照有关法律、法】。规的规定追究—。主要领导《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! ? 第三》十,八条 对地》税机:关,和相关政府职能部】。。门未按要求指定【专门人员传递信息或!传递信息不》及时或地税征管、】契税:。征,收、房产、国土资源!管理部门未做到“先!税后证”规定的追】。究相关?责任人员的责任【造成税款流失的除】依法:追征:税款外由财政部门】等额扣减其行政【经费 第六】章 :附 则 《 第三十九条 【本办法未尽事—宜按中华人民—共和国税收征收【管理法?及其:实施细则和相关税收!法,律、法规、规章【的规定执行》 【第四十?条 本?办法自?2,00:7年1月1日—。起施行九江》市人民政府19【。99年颁布的—九江:市建筑安《装业税收发票—管理办法(九—江市人民政府—第1号令)和九江市!人民:政府办?公室2?002年印发的九江!市房地产税收征收】管理办法(》。九府办?发〔2002〕1号!),同时废止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