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第一》章 总 则 —。 第一》条 为加快发展公】共租赁住房进一步完!善住房?保障体系逐》步形成可持续的【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】、分配和管理机制根!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!保障性安《居工程建设和—管理的指导意见【(国办发〔2011!〕45号《)、住房和城—乡建:设部等七部门关于加!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!的指:导意见(建保—〔2010〕87】号)、财政部—。、国家税务总局关】于支持公共租赁住】房建设和运》营有关税收优—惠,政策:的通知(财税〔【2010〕88号)!、,江西省人民政府【办公:厅,。关于加?快发展?公共租赁住房的【实施意?见(:赣府厅发〔201】0〕6?7号)等《文件:精神结合我》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! 【第二条 本》办法适用于本市【行政区?域内公共租赁—住房的建《设、分?配和管理工作 【 : 第三条】 本办法《所称公共租赁住【房是:指政府提《供政策支持由政【府或社会机构投【资建:设限定套《型面积、供》应对象和租金水平面!向城镇中低收—入住:房困难家庭》以及新就业无房职】工、在城镇》稳,定就业和创业的外来!人员出?。租的具?有保障性质》的住房 — : 第四》条 公共租赁住房】建设、分配和—管理坚持“》政府主?导政策?支持;社会参与【市场运?作;三房合》一五位一体;统一规!划分:步实施;租售并举租!补分离;严格—准入公开公》正;加强监督动态管!理”的原则》 , ,。 —第五条 市》住房:保障和房《产管理局是全市公共!租赁住房的行政主】管部门负责编制【全市公共租》赁住房的《。建设规划、年—度计划制定公共租赁!住房:分配、管理政策并】对县(市《、区)公共租—赁住房建设》。、,分配、管理进行指】导,、督促和检查市发】改、国土、建—。设规划?、财政?、物价、民政、税务!、金融等部门根据各!自职责分工协—。同配合积极做好【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!设、:分配和管理》相关工作监察部门负!责对公共租赁—住房:的建设?、分配和管理—全过程及各部—门依法履行》职责情况进行监督】 :   ? 各县(市)的公】。共租赁住房建设、分!配,和管:理工作由所在地县】(市)?人民政府《根据本办法负责组织!实施: —